司法助理员自我鉴定
“嘀嘀嘀......”的电话铃声把我从梦中惊醒,一看是镇上来电,叫我立马赶到出事现场劝解群众;我看了时间才5:00钟,天还没有亮,我感到事情的突然和重要性,柔柔眼睛,立即穿好衣服,盖好儿子的被子就出发了。
在我还未到达现场就看到有人在吵闹,此时我马上飞快地跑到了出事地点——鼎屏镇金穗花园*栋,原来是一起意外火灾事故。因该楼梯口停放的一辆电动摩托车燃烧而引起烧毁了整单元的气表,一大堆人正在吵闹。大家找到了另一楼的车主兰某,硬要他安气表、赔偿损失,才引发了一触即发的战争。我一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及时予以劝阻,一边把群众先劝开,另一边做车主兰某的思想工作。同时,我一方面积极协调燃气公司及时安装气表,另一方面尽快排除隐患。为及时化解矛盾,我积极协调双方到鼎屏司法所调处。
我先把摩托车主兰某叫到一边,亲切地告诉他,这个事不怨谁?起因是你的摩托车引发的,作为金穗花园*栋住户,只好找你出气。俗话说的,打酒问提壶人吗?可话说回来,现在起火原因无法查明,公安消防的确难以作出结论 。兰某解释说:“我的摩托车好好的,什么原因起火,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再说我摩托车都烧坏了,买一辆也要几千块钱,我的损失又找谁赔呢?作为物管部门,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平时院子里丢失东西,找到他们不认账;现在我的摩托车起火他们也说没发现起火是谁造成。我自己还在纳闷?即使这么热的天气,电瓶车怎么会无缘无故的起火呢?物管收了管理费,理应承担责任,这个安装气表的一切费用应由物管来赔,与我无关” 。
作为*栋全楼住户的代表,一听说这个气表由物管来赔就生气!他们只管是谁的摩托车引发的火灾,不管是谁造成的火灾,兰某赔了以后,自己找谁算账去。他们只要明日一早有汽用就行,不然就要把摩托车主兰某弄来斗!我见事不妙,只好劝导大家,毕竟兰某也是受害着,加上大家都住一个院子,虽然他不在你们一个单元住,按常规说他不应该把摩托车停在你们楼梯底下;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我正在做他的思想工作,请大家耐心等待。
为了及时解决此事,我出面找到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告知这个事情一时查不出人员来,起火原因又不明;加上现在天气炎热,如果不及时的化解矛盾,事态可能进一步升级。在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后,建议民政部门出一定的“火灾救助金”来解决此事。这样一来,我心里就有底了。于是就耐心地做摩托车主兰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先由兰某支付金穗花园*栋损坏的气表及安装费,保证天然气畅通,后待公安消防鉴定结论出来后,再由兰某代*栋损坏用户造成的损失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
协议倒是签了,燃气公司的协调成了我的重任,一方面,我同镇领导一同出面协调减少兰某所交燃气安装费;另一方面,协调民政部门给予兰某火灾损失补助金500元。
可就在我调解正忙时,家住我镇猫儿沟路*号的周某与家住我镇民生巷*号的李某却因房屋租赁到期而发生纠纷闹到了鼎屏司法所 。在我的耐心细致的说服下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头之怒”。其实,生活中很多小事,往往是人们争个气而已,导致纠纷从量变到质变,最终惹出更大的麻烦 。只要大家人人“心地”放宽,人与人之间就会少些纠纷。
这件事情刚处理完毕,我还未缓解过气来的时候,镇上领导就说县上有群众在集会,赶紧叫我到达现场予以劝导。我急急忙忙来到了县政府,同相关工作人员一块劝解群众。我总是语重心长的说:“有问题反映是对的,可得按照程序把事情说个清楚吗?如果大家都这样闹下去,非但解决不了问题,更影响了县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最后,群众在我们的劝解下,80多人来到了鼎屏镇群众办公室,我作为一名司法助理员理所当然承担起这份劝解、解答、登记和汇报责任。
我先拿出纸杯和茶叶,让群众喝上开水。再让群众推选几个代表发言,在听明白群众的要求后,做好了记录。原来他们是鼎屏镇灌沟村六组的外来户,现要求按本队社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并强烈要求买养老保险。
听完大家的发言后,我就亲切的告诉大家,目前国家有失地农民买养老保险这个政策,但要按你们的要求买养老保险,需要一个时间段,请大家耐心等待。至于你们要求归原生产队的土地补偿费肯定是不行的,毕竟你们都是外来户,本身就是有个户口挂在生产队,不能同有土地人员一块享受土地补偿费,这个事《土地管理法》有明确的规定,不信我就拿出来给大家看看。至于其他的问题,出了按照法律和政策外,还得依照村民的集体意愿行事。你们反映的还有一些具体内容,我将形成书面报告给领导和上级部门,请大家放心,我会在一周内给你们答复。如果大家怕我记录有误,可以复制一份 。
这样一来群众才各自回家。此时已是中午1:00钟,我只好买了两个馒头下开水喝。
正当我还未吃完馒头,一名刑释解教人员来找司法所帮助,我热情的接见了他。当我们交谈正起劲时,家里打来电话叫我回家修理水管,我只好告诉家里请个师傅修不就行了,可得到的是一脸的骂名,我只好在电话里笑笑 。接着继续同该名男子交谈起来,原来他是错误迷念上“法-轮-功”的刑满释放人员。俗话说:“人生在世,谁无过错,只要知错能改,就是贤人”,其实他原先是一名下岗失业人员 。本是厂里一名出色的工人师傅,后来企业破产下岗后,被不良的法-轮-功组织拉拢为学教人员。正是因其迷念上“法-轮-功”,妻子才同他离了婚,他才被劳教了一年。这样一来,自己唯一的女儿留给了自己,却又无法给她温暖,上学的学费出靠亲朋好友资助外,其余的学费完全靠女儿自己勤工俭学挣龋在管教所里他遵纪守法,认识到自己迷念上“法-轮-功”的错误,决心出来后好好改造自我,重新做人。
听了他反映的情况后,我及时与镇党委政府取得联系,解决他面临的生活困难,由镇人民政府支付了500元的暂时生活费;同时,我及时与社区取得联系,由他向社区申请解决自己与女儿俩人的低保,并电话咨询劳动部门协调解决其就业困难 。在近三个小时的交流沟通中,他决心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痛改前非,好好做人,随时向我们汇报思想工作。
我们相信!在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鼎屏司法所组织的帮教小组配合下,他的后半生定会是美好的,温馨的、甜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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