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现居住地婚育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年 月 日
项目女方男方
1、姓名
2、出生日期
3、身份证号码
4、婚姻状况
5、婚姻变动日期
6、生育子女状况
7、避孕节育状况
8、户籍地地址
9、现居住地地址
10、居住期: 年 月 日 至今
经办人:联系电话:
备注:(其它未尽事宜在此处填写)
附件3 婚育证明样式(正面-户籍地办证)
1、发证机关:黑龙江省 XX 市 XX 县(区) XX 乡(镇、街) 人口计生办(盖章)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编号:HY2320xx年龄
5、出生日期
6、身份证号码
7、民族
8、文化程度
9、户籍地地址
10、婚姻状况
1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
12、避孕节育状况
13、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14、申请人联系电话
15、经办人 16、经办单位电话17、发证日期
婚育证明样式(反面-现居住地查验记录)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避孕节育情况变更登记变更日期: 年 月 日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结果:变更结果:
服务机构:服务机构: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婚姻状况变更登记婚姻状况:婚姻状况:
变动日期: 年 月 日变动日期: 年 月 日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生育状况变更登记孩次:孩次: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性别:
政策属性:政策属性: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
查验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查验时间: 年 月 日征收社会抚养费记录征收决定单位:
征收决定书号:
征收决定日期: 年 月 日
征收金额: 元
已征金额
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