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原产地证明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篇加拿大原产地证明,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十二五”伊始,我所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


加拿大原产地证明
加拿大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代办埃及大使馆加签 阿根廷大使馆加签
土耳其大使馆加签 阿联酋大使馆加签
利比亚大使馆加签 叙利亚使馆加签
科威特大使馆加签 沙特大使馆加签
也门大使馆加签 阿曼大使馆加签
约旦大使馆加签 巴西大使馆加签 等
主要文件有:invoice、产地证、箱单、声明
合同、出口登记表、授权书等
加拿大确认原产地的标准是百分比标准,即根据进口成份占制成品价值的百分比来确定起是否达到实质性变化的标准。 加拿大规定:进口成份价值不得超过包装完毕待运加拿大的产品出厂价的40%。进口成份价值是指非原产于该受惠国,非原产于其他受惠国, 非原产于加拿大的原料和零部件的海关价值以及在该受惠国内可查明的最先用以支付来源不明原料,零部件的价格,其公式为:进口(包括产地不明)原料、零部件海关价值×100% < 40%产品出厂价格
近年来,加拿大在要求受惠国遵守直运规则的条件有所放松。 如加拿大政府从1982年起,对中国的给惠放松其直运规则, 允许中国卖断香港的商品经香港运至加拿大时可以享受普惠待遇,但需要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产品是中国原产的,并持有中国出具的原产地区证明书格式A 与海关发票,上述单证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2、产品应从香港直运至加拿大,并交加拿大方面验收。
这里的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的全称是《普通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与证明联合)格式A》。它是受惠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是享受普惠制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它相当于一种有价证券,但该证书只有正本有效。 证书使用的文字为英文或法文。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应当有受惠国出口商填制申报,由出口受惠国政府指定的签证机构负责审核、证明与签发

难忘运动场上同学们矫健的身影;难忘“六一”节中,同学们嘹亮的歌声;难忘献爱心时,同学们奉献的零花钱……六年前,

。 签证机构同时还负责对以签证书的事后查询工作,答复该惠国海关对已签证书的查询。 签证机构必须是受惠国政府指定的,其名称、地址、印模都要在给惠国注册登记。 加拿大对该证书规定的有效期是2年,即从进口之日起2年内有效

敬祝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需标明原产地的商品
1993年1月加拿大总督委员会和税务部作出决定,凡是出口到加拿大的商品,均必须标明原产地。凡属规定中的商品,出口到加拿大均须用商标或挂上标签,用清晰的英文或法文标明来源国,这些标记的位置必须明朗,不会被遮盖、磨损或弄得模糊不清。
需标明来源国的商品有:
家用类商品
金属煮食器具、金属或塑料厨具、盛饮食品铬碟、蜡烛、电池、 打火机、钟表、热水瓶、刀剪、温度计、雨散窗帘、铅笔、除草机、棉布枕套和床单、浴垫、毛巾、毛毯、擦布、刷子、留声机、收音机、成套接受器、唱机、 录音机、电视机、瓷砖和瓦片。
金属器具类
金属罩子、钢管、窗帘单路轨及零件、安装面板用的游流测量器、安装玻璃与电器用瓷质零件、锉刀、紧松螺旋扣、二股线。
运动物品及工艺品类
运动手表、自行车、印度风格的手工艺品、 以加拿大纪念品形式设计的搪瓷徽章、别针、手镯、钥匙链、包扎礼品用的丝带、绳子、玩具、游戏品。
纸类物品
用以装卸运输的纸盒、纸箱、印版或刻板的纸张。
服装类
靴子、鞋子、鞋带、拖鞋、背心、针织衣物、天然或合成纺织物品、胸围裙带、帽子、皮制手套、塑胶雨衣、钱包。
商品的标签和包装
根据加拿大《纺织品标签法》、《消费品包装和标签法》、 《食品和药品法》等法规,规定了纺织品、消费品、食品、药品的标签和包装。
纺织品类
根据《纺织品标签法》的规定,服装、地板罩物、毛巾、 亚麻制品和窗帘等产品,在进入市场时,必须在标签上注明下列内容:
纺织纤维的通称,如兔毛、尼龙、聚脂、棉、羽毛和丝绸等;
产品所含各种纤维的百分比;
产品进口商和加贴标签人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必须注明原产地国。
如果属于消费品的纺织品,在进口时或进口之前未贴标签, 经销商须在货物入境口岸向联邦政府的检查官员提供下列情况:
经销商的进口声明;
进口日期和地点;
进口货物的性质和数量;
拟为货物加标签的地址;
货物样品。
经销商按规定提供上述情况后,加拿大海关则准予放行。但是,在销售进口货物之前,经销商必须为货物加贴标签,并且通知检查官员货物已贴好标签,以便检查官员对货物检查。
如果货物是按买方提供的规格制作,并不转售,而且是卖给政府、 宗教、教育或商业组织时,可以不加贴标签。
消费品类
根据《消费品包装和标签法》的规定, 凡是按该法规定的格式加贴了标签并注明产品净重的消费品才可以在市场上销售。 而“预先包装”的产品是禁止经销商在市场上销售

可是我发现我错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为了让她的英语提高一点,每次她问我单词之类的我都不会直接告诉她,


在进口产品的标签上必须注明产品的通用名称, “预先包装”产品生产商的主要经营地点,以及产品的净重。数量须采用公制单位。
因加拿大的官方语言是英语和法语, 所以一般出口到加拿大的产品标签的法定内容必须用英、法两种文字表明。
食品、药品类
根据《食品和药品法》的规定,凡是进口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必须按加拿大标准重新进行包装和加贴标签。 联邦检查官有权将不符合标准的上述货物扣留在入境海关地点,直至该货物做了适当的改变后才予以放行。
任何容易引起人们误解的标签、包装是绝对禁止的

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吧。——美华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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