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证明格式
只要过期不到两年写一个证明
XX银行:
我单位收到贵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XXX,出票人XX,出票人账号XX,出票人开户行XX,收款人XX,票面金额XX(大写).由于我单位工作人员疏忽,未在该汇票提示付款期内进行提示付款,现该票据已过提示付款期,由于我单位在外地,前来贵行办理较为不便,恳请贵行同意通过委托收示的方式予以付款.我单位愿意承担由于延期付款产生的责任.
谢谢!
XX单位(公章)
日期
没有固定格式的,只要你写清楚了银票上的要素,延期的原因,最后加上“特此声明,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有我单位负责,请你行予以兑付。”落款:单位名称,上面加盖公章,左下半部分留一套你们单位的财务印鉴就可以了。一般你写清楚了别人都不会为难你的~
证 明
XX银行(为承兑付款、出票银行名称):
我公司因销售产品收到承兑汇票一张,出票人为XX,收款人为XX,金额为XX,号码为XX.因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导致骑缝章没盖清楚,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负责。
单位名称
(公章、财务章)
我公司收到一张有宜兴承兑付给上海一家公司的承兑汇票,但是上海本来第一个背书人应由上海公司签章的,结果宜兴这边给签章了,所以造成背书签章错误,然后他们出个证明,证明上面出票金额,汇票号全部都是手写的,收款行,付款行也没写,请问这样的证明可以用吗?请知道请出具一份正确的签章错误的证明格式?另外在证明下方签章,有没有什么规范要求,在落款特此证明 旁边签章行不行?还是必须要在特此证明 的下方签章?请高手知道指教下谢谢!
楼主的意思是出票人把背面第一手背书人签单栏给盖章了?那么楼上的说明函说明事由就不合适了。但是楼上的说明函格式大体正确 。
这张票属于严重瑕疵票据,因为收款人没在正确的地方签章,造成票据背书不连续,所以说明事由最好和付款行确认后再写,不然以后托收付款时又扯皮 。
另外说明函上的签单没有严格的特定位置,只要盖在下方就可以了,一般是公章、财务章、私章 。
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时把一家被背书人的名称写错,需要上家出证明,但是上家说只要找出票人出证明就可以了,只要出票人同意承兑,中间环节都没问题的,他们这么说好像有点道理细想起来又没道理,我没这么办过,都是上家出证明的,现在跟出票行也联系不上咨询不到,请高手指点一下,是这样的吗?
一定要上家出证明,你可以出张承诺函给对方公司,说明是自己失误造成,他们出的证明只是到期合法托收,如果此份证明引起任何经济纠纷,你们公司自己负责之类的。我出过很多份了,要格式的份可以发给你
有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到期是没请银行托收,现在银行需要单位出示证明以防经济纠纷,请问这个证明需要写些什么内容啊?
证明:我单位收到某某单位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金额---元(号码---),汇票兑付日为-年-月-日,但因我单位的----原因未及时兑付,现前来办理兑付。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有我单位承担。特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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