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制度(通用7篇)

绩效工资制度(通用7篇)

  绩效工资制度是什么呢,大家了解了吗?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绩效工资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绩效工资制度 篇1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 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 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x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x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x部门绩效系数x[(个人岗、效工资和x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x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 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 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 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 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 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 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 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 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 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 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绩效工资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xx

  初级职称本科xx

  技术员大专xx

  技工中专xx

  高中(含以下) xx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xx、xx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

  2)第一、第二薪等员工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

  1.博士研发xx

  其他xx

  2.硕士研发xx

  其他xx

  3.本科研发xx

  其他xx

  4.大专xx

  5.中专(含以下) xx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的特别人才,其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时间:员工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员工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员工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x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员工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x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员工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员工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员工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员工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员工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员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员工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绩效工资制度 篇3

  一、 目的

  1、 为了更好的引导员工行为,加强员工的自我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发掘员工潜能,同时实现员工与上级更好的沟通,创建一个具有发展潜力和创造力的优秀团队,推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2、 为了更确切的了解员工队伍的工作态度、个性、能力状况、工作绩效等基本状况,为公司的人员选拔、岗位调动、奖惩、培训及职业规划等提供信息依据。

  二、 适用范围

  绩效考评主要是对全体正式员工进行的定期考评,适合公司所有已转正的正式员工。新进实习员工、竞争上岗的见习员工、转岗、晋升、降职等特殊阶段员工的考评另行制定,不适合此考评,但可以引用绩效考评结果的客观数据信息,作为决策的依据。

  三、 考评分类及考评内容

  根据考评岗位不同,分三类:一线员工、机关职员、管理人员,分别进行绩效考评,三者的考核范围和侧重点不同。

  1、一线员工绩效考评

  (1) 一线员工包括:营业员、总台服务员、礼宾员、收银员、旧金回收员、顾客关系员、交易员等在卖场工作的普通员工;

  (2) 一线员工半年考评一次,每年底综合考评一次。

  (3) 考评方法有:百分考评汇总成绩,顾客意见调查意见汇总,典型事件加减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定,民主评议、销售完成率、工作计划完成和工作目标达成评定等

  (4) 品行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30%)

  ①行为品格(10%):百分考核记录情况 考评员工遵章守纪

  星级服务规范履行情况、顾客意见调查结果汇总 考评员工服务行为,顾客表扬加分,顾客投诉扣分。 满意加1分,不满意减1分

  (注意:因调查次数多少不同,加减分不机率不等现象,为此要记录调查次数折平均折合后才具有可比性)

  ②工作态度(10%):迟到、早退、事假、加班等 考评员工出勤、加班情况;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请事假一天扣一分,病假不扣分,为更好地完成工作主动加班一次加1分,任劳任怨服从计划外工作安排一次加1分。

  合作精神 非曲直各项工作任务协作配合性尤其是临时性工作任务主动积极承担加1分,无故推卸减1分(典型事件加减分,或定期进行民主评议)

  ③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质(10%):员工日常言行表现,如是否主动为公司声誉作正面宣传、是否正确理解并宣传公司政策 考评员工是否热爱公司,是否支持公司的各项政策方针。 (关键事件加减分)

  员工的日常工作状态,对待同事的态度 考评员工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质。(针对典型事件加减分,或定期进行民主评议,要防止只扣分不加分,防止对不良行为过于敏感而对积极优良行为却感知不到)

  注意:品行考评分数记录只累计,不在日常工资表中直接体现,只作为考评本期考评原始数据依据。各部门主管在记录员工日常表现时一定要分清,不要重复奖惩。

  (5) 业绩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70%)

  ① 销售业绩(40%):平均销售任务完成率;换算成40分制。

  ② 工作职责履行情况(10%):有失职行为减分,按要求高效高质量完成本职责工作或其他临时性工作加分。不间断记录,每月评一次。半年汇总一次并进行完全评定一次。(要多奖励,多加分,多给员工肯定鼓励员工不断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③ 临时工作任务执行情况(10%):交给员工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执行效果,由任务布置人负责评定,每次大型活动或任务结束评一次,或每月部门主管评一次。(依据04年下发的《关于大型活动组织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参与活动组织工作的人员进行表现记录)

  ④ 业务技能测试(10%):部门组织的各项较重要的考试和测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平均分。(由部门出题、组织,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测试成绩人力资源部备案)

  注:非营业员岗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占30%,“临时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占20%,“业务技能测试”成绩占20%。

  2、机关职员考评

  (1) 机关职员包括总办、财务、企划、人力四部门的主办级以下人员(不含主办)

  (2) 机关职员半年考评一次,一年综合考评一次。

  (3) 考评方法有:百分考评汇总成绩,典型事件加减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定,民主评议、工作计划制定及完成、工作目标确定及达成评定等

  (4) 品行考评(占绩效考评成绩的25%)

  ① 行为品格(5%):从百分考评记录 考评员工遵章守纪

  从言语行为等典型事件 考评员工职业素质

  ②工作态度(10%):迟到、早退、事假等 考评员工出勤情况;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请事假一天扣一分。为积极完成工作,自觉主动加班加点,一次加1分。

  合作精神 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临时性关键工作任务时的协作性和配合性,如主动积极承担更多工作加1分,无故推卸扣1分(典型事件加减分,或定期进行民主评议,扣分时要考虑员工实际工作情况)

  ③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质(10%):员工日常言行表现,如是否积极主动为公司声誉作正面宣传、是否正确恰当地宣传公司政策 考评员工是否热爱公司,是否支持公司政策。(及时、自觉、主动为公司声誉、方针政策作正面宣传加1分,反之加语言不录使公司声誉爱损扣1至2分)

  员工的日常工作状态,对待同事的态度 考评员工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质。

  考评方法:针对典型事件加减分,或定期进行民主评议

  (5) 业绩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75%)

  ① 业务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10%)——针对专业技术人员或对专业知识要求比较高的岗位。

  ② 日常工作的自我管理情况(10%)——如对员工每月(每周)的工作计划、目标制定情况、工作合理性安排情况等进行评定。(计划时间安排是否恰当,是否适宜,可操作性如何,具体工作安排效率如何?由上级主管进行评定,员工自己评定)

  ③ 临时性工作任务执行情况(10%)——针对大型活动或工作计划中的任务分配,评定员工所负责的任务的完成情况。(每一次大型活动结束后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评定)

  ④ 工作职责履行情况(20%)——直接上级对员工定期进行评定,失职减分,承担职责外工作加分。(注意只扣分不加分现象,要多给员工肯定鼓励)

  ⑤ 工作计划完成和目标达成情况(25%)——每月直接上级对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定。

  3、管理人员绩效考评

  (1) 管理人员主要是公司在岗的正式任命的主办级以上(含主办)管理人员。

  (2) 考评周期:一年考评一次,每个月汇总各项评定成绩。

  (3) 考评方法:百分考评汇总成绩、典型事件加减分、部门工作计划制定和总结评定、对部门工作计划完成和目标达成情况,下属员工表现和总体考评成绩、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或两票制考核等。

  (4) 品行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30%)

  ①言行品格(10%):从百分考评记录 考评管理人员遵章守纪和自我约束能力。

  从言语行为、向员工宣讲公司政策、指导教育等典型事件 考评管理人员是否支持和正确宣贯公司制度政策,能否正确教育、引导员工行为。

  ②职业素质(10%):(年度评议一次,上级评、下级评、同级评等)

  行政部办公室——平衡、谨慎、可靠、谦虚、守时、亲切、宽容;

  人事部——公正、高尚、慎重、诚实、敏锐、亲切、善劝等;

  销售经营部——主动、热情、灵活、敏锐等;

  市场企划部——机警、远见、信心、勇敢、进取、创新、应变等;

  财务部——认真、细致、严谨、智慧、开源、条理等;

  企管部——灵活、热情、爱心、温善、耐心、节俭、善劝等

  ③工作态度(5%):迟到、早退、事假等 考评员工出勤情况;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请事假一天扣一分。关键时刻能组织员工加班加点完成任务加1分,关键时刻斤斤计较耽误工作进展扣1分。

  部门间、同事间工作协调配合情况 考评管理人员的工作协作性和责任感。(典型事件加减分,或定期进行民主评议)

  ④精神面貌(5%):管理者日常言行表现,如是否积极主动为公司声誉作正面宣传、是否积极正确地宣贯公司各项方针政策 是否自觉地向员工传达一种积极的精神状态。

  日常工作状态,对待同事和下属的态度、特殊时期的表现等

  考评管理人员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素质。

  考评方法:针对典型事件加减分,或定期进行民主评议

  (5) 业绩考评(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70%)

  ① 部门工作安排与分配(10%)——考评管理人员的工作统筹安排能力,(由企管部评准时性,由总区域高层领导评定计划和目标的质量,部门主管自评,下属评定其工作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② 部门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和部门工作绩效的改进情况(20%)——考评管理人员对本部门工作职责的把握、管理能力和对部门工作的改进能力。(上级领导评、其他部门评、管理人员自评)

  ③ 部门各项工作计划完成和目标达成情况(20%)——考评管理人员领导下属对工作对公司的总体贡献价值。(企管部根据监督情况进行评定,公司大例会进对各部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④ 部门临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5%)——考评管理人员在领导下属员工完成临时大型活动或任务的执行情况。(每一次大型活动结束由活动总负责人评定,高层领导对总负责人评定,同时进行典型事件记录)

  ⑤ 下属员工工作表现和考评成绩(5%)——考评管理人员教育、指导、管理下属员工的能力。(从部门违纪情况和下属员工总体考评成绩考评)

  ⑥ 各项财务指标考核(10%)——经营部门销售指标、利润指标和成本节约等,职能部室的成本控制和利用指标等,此项由财务部结合当期的实际情况,考虑外部因素后综合评定。

  ⑦ 各项综合能力评定——由直接上级对管理人员的分析决策能力、管理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此项评议在年底管理人员述职时进行评定,作为平时汇总分项成绩的补充。)

  ⑧ 二票制考核:按公司二票制考核规定执行,即每年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员工和领导投票考核,员工投票达60%支持率和赞成率即通过第一票,通过第一票后进行第二票上级领导投票50%以上支持和赞成率即通过,两票全通过后公司将下任命书。

  注:最后两项不作考评内容,只作管理人员述职二票制考核的参考成绩。

  四、绩效考评具体执行步骤

  1、 每个月企管部提供员工百分考评情况,人力资源部对每人的百分考核进行分类、统计记录;

  2、 人力资源部同时对员工病事假情况进行统计,定期进行换算成百分制;

  3、 日常工作中,每个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工作行为表现、典型事件进行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加减分,部门主管和员工对工作计划实施和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定。企管部负责收集资料信息上交人力部。

  4、 每半年人力资源部进行收集汇总百分考评、出勤情况、各部门三个月的记录和评定表,每年七月初组织半年度的综合考评,作为日常考评记录成绩的补充,占绩效考评总成绩的一小部分比例。

  5、 每年七月份人力资源部将各项成绩按比例划分,采取科学的折合方法,把员工的各项成绩换算成可比较的百分制成绩,并按一定的比例划分出优秀、良好、中、差。

  6、 每年七月底,人力资源部把员工半年度的绩效考评成绩汇总上报,同时把每人成绩反馈到部门和员工,要求各部门对员工进行绩效改进的面谈并提出改进计划上报人力部(作为下半年考评的依据),

  注:绩效改进面谈期间同时也是“考核申诉期间”,具体按考核申诉规定执行。

  7、 每年八月初,人力资源部针对半年度的绩效考评综合成绩,提出奖惩、薪级调整、岗位调动、人才储备、培训发展教育等各项结果处理建议方案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具体实施。

  8、 每年底进行一次管理人员的二票制考核,同时进行全面的综合的民主评议。作为管理人员日常考评记录的补充,占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总成绩的一小部分比例。

  9、 每年底员工考评如半年度考评,再加上上半年绩效考评成绩,综合后为员工全年的员工绩效考评成绩。

  10、 下一年的第一个月中旬完成年度考评,下旬完成成绩汇总和信息反馈,第二个月提出奖惩、薪级调整、岗位调动、培训发展教育、人力储备等各项结果处理措施建议方案,批准后执行。

  五、绩效管理工作中各部门或管理人员的责任划分

  (一)人力资源部是绩效管理实施监督和结果运用的部门,对考核制度、考核技术的科学性、实用性负责,为提高管理队伍的绩效管理能力负责。在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具体担负如下职责:

  提出公司统一要求的人事考核实施方案和计划;

  宣传公司的绩效管理制度和计划,公布考评的标准和与此相关的各项处理政策;

  为评估者提供绩效考核方法和技巧的培训与指导;

  收集各项考评原始资料信息,进行定期的汇总,为员工的考评成绩提成信息反馈和改进建议。

  组织实施职能部室的绩效考评,组织进行每年一次的二票制考核和年度的'民主评议;

  监督各部门的绩效管理按计划和规定要求落实执行;

  针对考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晋升、降级、岗位调动、培训等结果处理建议,并根据领导批示进行执行;

  收集考评评估意见,进行绩效管理评估和诊断,不断改进提高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水平;

  整理各各种考评资料并进行归档、备案、保存。

  (二) 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是一线经理,即各部门的主管或经理。因为对每一个普通员工的绩效管理和考评,是由部门主管或经理直接执行的。

  在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各部门的主管或经理主要担负如下职责:

  设立本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并指导下属作好各岗位的工作实施计划和达成目标的标准要求;

  对下属的品行导向和绩效改进进行持续的沟通、指导和监督;

  按要求定期对自己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计划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记录和评定,并定期上交人力资源部;

  为下属员工提供绩效考评结果反馈,并帮助下属制定改进和提高实施计划。

  协助人力部门宣传绩效管理思想、制度及相关要求,同时客观及时地反映本部门对绩效考评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 企管部按期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百分考评、员工出勤情况记录、各部门工作计划或总结上交情况、各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公司大例会进对各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定数据表等资料信息。

  六、 绩效考核审诉制度

  员工如果对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有重大疑义,可以在拿到绩效反馈信息表的15天之内,向企管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企管部或人力资源部接到投诉后,双方合作共同对申诉事件进行处理。

  对申诉的处理程序如下:

  1、 调查事实:与申诉涉及的各方面人员核实员工申诉事项,听取员工本人、同事、直接上级、部门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使能对申诉的事实进行准确认定。

  2、 协调沟通:在了解情况、掌握事实的基础上,促进申诉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和理解,与申诉双方当事人探讨协商解决的途径。

  3、 提出处理意见:在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的情况下,对申诉所涉及事实进行认定,确认在绩效管理中有是否存在的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对申诉提出处理建议。

  4、 落实处理意见:将事实认定结果和申诉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双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总经理、并监督落实。

  七、 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应该达到的效果

  辨认出杰出的品行和杰出的绩效,辨认出较差的品行和较差的绩效,对员工进行甄别与区分,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了解组织中每个人的品行和绩效水平并提供建设性的反馈,让员工清楚公司对他工作的评价,知道上司对他的期望和要求,知道公司优秀员工的标准和要求是什么?

  帮助管理者们强化下属人员已有的正确行为,促进上级和下属员工的有效持续的沟通,提高管理绩效;

  了解员工培训和教育的需要,为公司的培训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公司的薪酬决策、员工晋升降职、岗位调动、奖金等提供确切有用的依据;

  加强各部门和各员工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性,从粗放管理向可监控考核的方向转变,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高,有利于推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八、 绩效考评结果处理

  1. 考评成绩汇总后对一线员工、机关职员、管理人员分别进行正态分布和排序:前5%优秀,20%良好,30%尚可,20%差,最后5%较差。

  2. 前5%优秀的员工作为加薪或晋升的对象,前10%的员工将给予一次性的荣誉和物质奖励。最后的5%作为降级的对象。

  3. 前10%作为进入人才储备库,人力资源部将配合部门主管为此部分员工作职业发展规划和指导,同时作为公司重要岗位提拔首要考虑对象。

  4. 后25%作为重点培训教育和改进的对象,人力资源部将配合部门主管为此部分员工提供教育、培训、工作绩效改进等相关的指导。

  5. 对于不按规定和要求配合工作,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资料信息,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百分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奖惩。

  6. 其他处理政策和措施有等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绩效工资制度 篇4

  通过在时代光华的杭州公开课系统学习之后,了解到个人绩效薪酬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绩效挂钩,重在奖励个人的工作绩效,给予员工差别化的薪酬。但在个人绩效薪酬制度神奇光环的背后,这种制度的“双面刃”效应也日渐显现,不少企业开始发现实行这种制度也许得不偿失。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1.有损团队精神,员工间合作水平低,易引发不良竞争。个人绩效薪酬制度的致命弱点是,它没有关注合作的极端重要性,有损于企业一直倡导的团队精神。同时,企业也会变成一个松散的系统,每个人只寻求达到自己的最佳业绩,而忽视了作为整体的企业利益。

  2.奖励指标的片面性可能会歪曲激励。员工可能只关心上级所考核的那项指标,只关心符合奖赏条件、有利于自己报酬提高的工作,而忽视其他有价值的但又与奖励性回报没有直接关系的工作。

  3.鼓励员工注重短期效益,损害企业长期利益。在衡量绩效时,企业往往侧重的是可量化的绩效,如销售量、销售收入、产量等,将之与员工薪酬挂钩,而忽视了其他能影响企业长期效益的因素。

  4.“员工的努力与取得的绩效”二者间的关联度往往不高,从而影响了个人绩效付酬制的客观性、公正性,难以达到满意效果。

  实际上,个人绩效薪酬制度对于传统制造业中的生产类员工来说是比较适用的,但是现代企业中的大多数工作(如管理性的工作)—般都没有可以衡量的物质产出,对从事这类“知识型工作”的员工个人来说,每一位员工与其他员工之间的工作关系都非常紧密,因而很难以物质产出的方式区分出员工的个人绩效到底是什么。

  5.设计、变动绩效衡量标准时,会破坏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心理契约。尤其是因管理或技术改造而使生产效率增加时,企业有必要提高劳动定额或业绩衡量标准,但容易引起员工的不满和反对,企业应当做好员工的思想说服工作。而且,一些员工由于担心新技术会带来业绩衡量标准的变化,可能会抵制引进新技术的尝试。一些技术熟练的员工为保持自己的相对生产率优势,也会在对新员工的培训中有所保留。这些显然都不利于企业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在时代光华网络培训中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课程。杭州企业管理培训在今年也开设了绩效管理类课程。

  6.可能不利于员工去获取更多的技能。员工可能会担心学习其他技能会影响他们的生产速度甚至完全停止生产,进而引起短期收入的减少。同时对于需要进行长期性、试验性的科研工作也是不利的,容易造成短期行为,而不利于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出现。

  7.单纯的个人绩效薪酬制度还有可能会导致员工不注意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滥用设备,或者是浪费生产资源来达成个人的绩效。

  8.增加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发生磨擦的机会。由于绩效薪酬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而其本身又具有可变性,不像职位薪酬那么明确,因而在设计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矛盾与争执,如工作机会不均等、绩效指标不合理、考核结果不公正等等。

  9.从根本上说,对个人绩效薪酬制度的批评实际上是对企业绩效评价机制的质疑。绩效薪酬设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设立绩效指标与绩效标准;采取科学的绩效评估方法;设计绩效与薪酬之间的联系。其中,实际上前两方面都是绩效考评工作,后一项才直接与薪酬管理有关,可见绩效考评是否公正有效与准确完善是个人绩效薪酬制度的重要基础。

  威廉.m.默瑟咨询公司 的一项实证调查研究也表明:在对调查做出回答的企业中,有73%的企业在尝试以不同方式将工资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的前两年里,它们对本企业的绩效管理方案作了重大改变。但是,其中有47%的企业说它们的雇员发现这种制度既不公平也不明智,51%的雇员认为绩效管理制度对本企业几乎没有作用。这一调查结果,莫不是对理论家们推崇的个人绩效薪酬制度的极大打击与讽刺。

  绩效工资制度 篇5

  根据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绩效考评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各职能处(室)及工作人员当前的工作状态,并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提供帮助。

  第二条 绩效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评先选优、津贴挂钩、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第三条 绩效考评要坚持一致性、客观性、公开性和公平性原则,各处(室)每半年考评一次,工作人员每月考评一次,全年进行总体考评。

  第二章 考评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 根据州党委、政府和 的要求,并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对各处(室)的考核内容

  一、处(室)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二、处(室)领导干部责任分工及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三、处(室)各项制度分解、落实的情况;

  四、参与机关各项创建活动的情况;

  五、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的情况。

  第五条 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对单位工作人员考评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来考核。

  第六条 考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第七条 处(室)的绩效考评标准:

  优秀: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且有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创新意识,能解决工作难题。达到不仅能提前完成任务,而且还能对工作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法,使工作走在全疆的前列的目标。(100分—95分)

  良好:工作积极主动,能提前按标准完成任务。(94分—85分)

  一般:工作处于一般状态,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84分—75分)

  较差:工作处于落后状态,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影响了单位整体工作进程。(74分—60分)

  第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

  优秀:工作积极主动,并且乐于协助他人解决工作问题。不仅能提前完成任务,而且还能对工作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法。(100分—95分)

  良好:工作积极主动、勤于思考,能够提前完成任务。(94分—85分)

  一般:没有工作热情,能够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84分—75分)

  较差:工作态度恶劣,并影响他人,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74分—65分)

  第九条 处(室)的“总体要求”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任务”由处(室)根据全年工作任务制定,经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第十条 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评的“工作任务”由各职能室制定,经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第三章 考评步骤

  第十一条 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年向各职能室发放《半年工作考评表》,处(室)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向每个工作人员发放《月度工作考评表》。

  第十二条 各处(室)领导填写《半年工作考评表》的“半年工作总结”和“半年工作自我评价”部分,工作人员填写《月度工作考评表》“本月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自我评价”部分,处(室)的《半年工作考评表》交分管领导填写初步考评意见,工作人员的《月度工作考评表》处(室)领导填写初步考评意见。

  第十三条 分管领导填写考评意见后要与处(室)领导进行沟通,反馈考评意见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处)室领导填写考评意见后要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反馈考评意见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

  第十四条 各处(室)及工作人员的《半年工作考评表》《月度工作考评表》初步考评意见反馈后,交至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 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考勤、上级反映、群众投诉、处(室)的互评意见等各方面的情况)审查各处(室)交报的《半年工作考评表》《月度考评表》,及时纠正错误,并确定最终的考评意见。

  第四章 考评结果处理

  第十六条 对半年考评不合格的处(室),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根据《伊犁州机关效能建设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处(室)领导进行诫勉教育;年年终考评不合格的处(室),机关效能建设小组对该处(室)领导进行效能告诫一次,该处(室)领导及全休工作人员不能评优;连续二年不合格的处(室),该处(室)领导当年考核为不称职,并根据《公*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运用执行《伊犁州机关效能建设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的暂行办法》。对当月考评不全格的工作人员,对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向该工作人员提出诫勉教育。连续二次考评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由机关效能建设小组提出效能告诫。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绩效工资制度 篇6

  一、总则

  1. 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保证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管理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个人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 本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本着奖励优秀、鞭策落后、激励员工的主旨,意在建立以竞争、激励、选拔、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4. 本制度中所称工资,为本公司以货币形式直接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5.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薪酬结构

  1. 公司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形式的结构工资制度。即以基本工资为基础、岗位绩效工资为主,年限工资、福利为补充的工资结构体系;

  2. 员工工资是每一位员工在其所在岗位承担(或可能承担)的责任的应得报酬,同时也体现了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因此,员工工资依据因岗定薪的原则。它体现了在不同岗位的员工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义务和风险;

  3. 员工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年限工资、福利、四部分组成;

  4. 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公司在财务年度对突出贡献的员工发放企业红包。

  三、薪酬内容

  1. 基本工资

  1) 基本工资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所需,公司可根据当地物价进行调整;

  2) 基本工资划分为五级,员工入职时根据其相关工作经验年限、学历、技能进行初次定级;

  3) 基本工资的调整随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性质变化,或根据当地的物价调整进行浮动;

  4) 同一岗位系列的基本工资不随岗级变更而变动。

  2. 岗位绩效工资

  1)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业务特点,分别制定了四个岗位系列,岗位系列如下:

  ① 决策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总监

  ②管理层:部门经理 、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行政办主任

  ③技术层:土建工程师 、水暖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营销经理、预算员、主管会计

  ④基础层:助理工程师 、秘书、行政后勤人员、营销人员、会计出纳

  2) 各岗位系列划分了多个岗级,根据岗位的相对价值(责任、技能要求、风险等)确定各级岗位绩效工资;

  3) 不同岗位系列的差别,体现了岗位之间的工作性质差别。同一岗位系列中各岗级之间的级差反映了员工综合能力之间的差别,遵循岗级越高、级差越大的原则;

  4) 对新入职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和承担的责任,确定岗位系列,依据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知识、技能评估进行初次定岗;

  5) 岗位的升降、薪资的调整依据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及工作能力三方面的评估结果;

  6) 岗位绩效工资与工作绩效挂钩,按照员工月度考核成绩核算。

  3. 年限工资

  1) 员工司龄满1年后开始享有年限工资,按照员工转正时间计算司龄,次月开始享有;技术层和基础层工龄工资50元/年,管理层工龄工资100元/年,决策层工龄工资200元/年,高于5年按五年计;

  2) 年限工资随岗位系列的变更、司龄的增加而变动。

  4. 福利

  1) 公司依据岗位系列的特性差异确定福利补贴。福利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

  2) 公司为符合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的工龄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企业交纳的费用定期存入员工社保专用账户;

  3) 随着公司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的支付能力,公司将不断调整福利结构,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忠诚度。

  四、薪酬调整

  1. 公司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变化、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进行薪酬结构和薪酬水平的调整;

  2. 员工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及不定期调整两种形式;

  3. 定期调整:公司根据岗位评估的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开展岗位评估工作,并针对评估结果进行人员工资调整;

  4. 不定期调整:

  1) 员工在公司内的发展空间是多元化的,当员工的工作性质发生变更时,工资将根据新的岗位系列进行调整;

  2) 对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可进行工资调整作为奖励;

  3) 对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造成损失的行为,依据其严重性,可采取惩罚性工资调整;

  4) 工资调整将以公司级通知下达。

  五、薪酬支付

  1. 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8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月底的工资。若遇节假日将做适当调整。

  2. 月工资的计算:

  1) 月标准工作日为22天,日工资按月标准工资的1/22计算;

  2) 月标准工资为月度基本工资、标准岗位绩效工资、年限工资、福利、的总和;

  3) 试用期员工工资为:基本工资+拟定岗位绩效工资x70%,不享有各项福利;

  4) 试用期员工入职不足一个月提出离职的,或在试用期间出现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辞退的,不享有岗位绩效工资;

  计算办法:当月工资=出勤天数x基本工资x1/22

  5) 员工因合同期满离职时,交接期间的岗位绩效工资按照70%计算,享有各项福利,按照实际交接天数核算;

  6)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提出离职时,交接期间的岗位绩效工资按照50%计算,不享有各项福利,按照实际交接天数核算;未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的,当月(工资发放日后离职)及上月(工资发放日前离职)的工资停发。

  3. 岗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及发放

  岗位绩效工资核算公式为:

  岗位绩效工资=月度考核成绩/100x标准岗位绩效工资

  1) 『基础层』岗位系列,岗位绩效工资在月度发放90%,其余累计在财务年度结束时统一发放;

  2) 『技术层』、『管理层』、『决策层』岗位系列,岗位绩效工资在月度发放80%,其余累计在财务年度结束时统一发放;

  3) 累计在年终发放的岗位绩效工资,公司将根据全年员工综合评价情况,确定∮值进行调整。

  4. 下列各项款项直接从月工资中扣除:

  1) 个人所得税;

  2) 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3)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迟到、病事假等)。

  5. 休假时的工资支付

  1) 病假

  因病缺勤时间当月累计10天以内(含10天)或连续5天以内(含5天)的,病假期间享有基本工资、年限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按50%发放;福利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因病缺勤时间当月累计超过10天或连续缺勤超过5天的,病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年限工资;无岗位绩效工资;福利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超过1个月的病假,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发放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 事假

  月累计在3天以内(含3天)的,扣除日标准工资;月累计在3天以上的,超过部分按2倍日标准工资扣除;年累计在12天以上的,超过部分以旷工论;

  3) 婚假、丧假、陪产假期间,享有基本工资、年限工资;休假期间岗位绩效工资按照70%发放;福利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

  4) 产假期间,员工享有基本工资、年限工资,不享有岗位绩效工资、各项福利。

  6. 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离职的,享有本年度累计的岗位绩效工资,均按照原发放期进行发放。

  7. 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离职的,不享有本年度累计的岗位绩效工资。

  8. 当员工无故旷工或受惩戒处罚时,工资不受xx市的最低工资限制。

  绩效工资制度 篇7

  20**年公司新版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1、 通过薪酬绩效体系的实施,持续不断地提升和改进公司、门店和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

  2、 通过薪酬绩效体系的实施,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薪酬分配。

  3、 为员工的奖惩、晋升、辞退、培训等人力资源政策提供确实可信的依据。

  二、原则

  1、竞争原则:能者上 平者让 庸者下

  2、公平原则:用事实说话,真实地反映每位员工的实际情况。

  3、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4、激励原则:以正激励为主,负激励为辅。

  5、保密原则:每个人的薪酬都具有保密性。

  第二章 员工收入构成

  一、公司总部及店长月度收入构成: 固定收入+绩效奖金

  二、固定收入组成:

  固定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司龄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参照各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 政策性指标确定,基本工资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每年政府公布的最低保障工资标准不同,基本工资也将随之调整。

  2、岗位津贴是指根据各岗位人员的实际情况,公司给予的相对应补贴,补贴标准 为因岗而异。

  3、交通补贴是指根据不同职务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标准对应如下:

  4、餐费补贴:全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含未转正,但不含实习及各种兼职或劳务人员)标准为300元/月。

  5、司龄工资:司龄工资是员工长期在公司工作所获得的一种薪酬回报。

  1)起始时间:目前公司员工的司龄工资起始日期统一设定为 年 月 日(含)前转正的所有员工,其余员工的司龄工资起始日期为该员工的转正日期。

  2)司龄工资发放条件:员工在司龄工资起始日期1年后开始享受司龄工资。

  3)发放标准:员工司龄工资起点为120元/年,以后每工作满一年司龄工资增加120元/年, 10年封顶。

  4)调整时间:司龄工资自符合条件的次月开始调整(1日除外),并在次月的工资表中体现,离职当月无司龄工资。

  6、通讯补贴:公司根据岗位及实际需求,加入集团网,实现网内通话全免费。

  7、固定收入内所有组成形式均参与出勤核算,但各项组成部分的上限为100%。

  三、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作为公司奖励的一种方式,其计算方式为:绩效奖金 = 绩效奖金基数 x 绩效考核系数。

  1、绩效奖金根据不同职类职级来定,比例各不相同。

  2、绩效奖金参与出勤核算。

  第三章 绩效考核

  一、公司总部人员及店长的绩效考核

  1、绩效奖金基数:按照公司与考核人商议确定的考核基数为准;

  2、绩效考核系数:

  绩效考核系数分为六个等级,最高等级系数为3.5,最低等级系数为0 每个等级都与绩效考核分数挂钩,具体关系如下:

  3、绩效考核分数:

  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每个岗位都设定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根据绩效考核指标的实际得分计算最终的绩效考核分数。

  4、绩效考核周期:按照自然月度进行考核;

  5、绩效结果反馈:

  ——月度绩效考核为F级,则员工自愿接受待岗培训处理,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资,经培训考核通过后,可重新竞聘上岗;

  ——连续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出现F级,则给予员工降职降薪或转岗处理;

  ——连续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出现F级且考核分数低于60分,则员工自愿接受辞退处罚。

  二、绩效考核实施

  1、每月结束后,由直接上级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下属员工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肯定员工的成绩与优点,指出员工的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实施计划。

  2、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在充分沟通后,形成书面意见,双方签字确认。

  3、各指标提供部门(个人)在规定时限内将指标提供到相关部门,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根据被考核人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并进行绩效面谈。

  4、门店所有考核表均由店长统一签字确认;部门人员部门第一负责人统一签字确认。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当月离职人员无绩效奖金。

  6、当月实际出勤低于正常出勤工作日的1∕2时,月度无绩效奖金。

  7、转正当月不参与绩效考核。

  8、 所有绩效奖金均参与考勤核算。

  第四章 薪酬调整政策

  一、薪酬调整周期:

  1、每一年一次;

  2、公司会根据个人工作业绩及表现,结合市场因素;每人每年至少会有一次薪酬调整的机会。符合上调因素的,调整幅度3%-30%。

  二、调整的具体政策:

  三、具体实施办法:

  1、薪酬调整的原则:以月度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结合薪酬调整的其他基本条件。

  2、半年度薪酬调整的基本条件:

  1)上半年的考核人员必须在1月1日前转正,下半年的考评人员必须在7月1日前转正。

  2)若半年中月度绩效考核出现2次(含)以上“F”,半年度考核等级直接定为“F”级。

  3)若半年中月度绩效考核出现3次(含)以上“E”,半年度考核等级直接定为“F”级。

  4)半年度中月度考核分数平均值大于等于110分,且其中单月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半年事假天数累计不超过6天。半年度考核等级为“A”级。

  5)半年度中月度考核分数平均值大于等于100分,且其中单月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半年事假天数累计不超过12天。半年度考核等级为“B”级。

  第五章 薪酬保密规定

  一、本公司实行以责任、能力、贡献、绩效为核薪计酬依据的薪酬制度,为引导员工进取精神和避免互相攀比,特加大力度推行薪酬保密规定。

  二、主办核薪人员非经核准,不得私自泄露任何员工的薪酬资料,如有违反,予以行政 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作降职、调职直至解雇处分。

  三、任何员工探询他人薪酬或向他人泄露薪酬情况的,将视为违纪行为,如有违反 者一经发现处罚泄密者一个月的月度收入,情节特别严重可予降职、降薪直至解雇处分。 四、任何员工对本人月度收入如有疑问或异议,应报向人力行政部查明处理。

  第六章 薪酬绩效申诉规定

  一、申诉主体: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行政部进行投诉。

  二、申诉形式:被考核员工提起申诉时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

  三、申诉处理:

  1、人力行政部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分析考核是否出现差错,分析导致差错的原因,最终将处理意见反馈申诉人。

  2、申诉人员对人力行政部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向总经理投诉,总经理的裁决具有最终的效力。

  第七章 附则

  一、制定与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起草,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同时与本考核制度相关的规定、制度同时作废。

  二、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北京永民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所有。

  三、执行日期

  从20xx年 月 日起执行,截止至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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