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各位居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缔造美好幸福生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拟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此次创建评选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家庭”评比标准,全面系统地开展创建活动,做到户户参与创建评选。
评选步骤
第一步,由各家庭户自评,填写评审表;根据创评内容及标准进行自评,填写后发送给社区工作人员)
第二步,由居民代表对各家庭户进行互评、联名推荐,并填写评审表;
第三步,由社区组织人员将自评、互评的结果进行汇总,确定每户星级,上报街道;
第四步,街道进行终评,认定审查,确定星级;
第五步,星级评审“十星级家庭”家庭户张榜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社区上街道,统一挂牌。
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热心参与村集体建设和发展的各项事业和义务劳动。
2、遵纪守法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和纪律,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不加入传销、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行为。
3、兴业致富星:积极学习农业科学新技术,发展当家产业,有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全村平均水平20%以上。做致富带头人,带领乡亲们共同致富。
4、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珍惜劳动成果,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节约粮食、节约水电能能源。
5、环境卫生星:保护环境,不滥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建设好厨房、厕所和畜圈,不乱泼乱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丢乱扔,不让牲畜乱跑,不让粪便乱流。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注重家庭卫生,庭院四周环境整洁。注意病霉生物防治,及时杀死老鼠、苍蝇、蚊子、蜂螂,防止疾病传播。
6、诚实守信星: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诚信生产经营,不欺行霸市,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借债及时偿还。
7、孝老爱亲星:孝敬老人,爱护子女。特别是对高龄、残障、病痛的老人和未成年孩子要细悉心照顾,不打骂、不虐待老人和孩子。不重男轻女,保障女子入学,外出务工,要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就医、就学,并注重亲情关怀。要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人和亲人。
8、助人为乐星:积极对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依托“文明实践”智慧平台,发动家人注册成为线上志愿者,主动参与村(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弱、病、残、孕、幼和困难人群,与乡邻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9、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节礼貌,长幼有序讲究规矩,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尊重农村、民族传统风俗习惯。注重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
10、移风易俗星:倡导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邻里之间不互相攀比,自觉抵制婚丧陋习、天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推进婚俗改革、殡葬改革,减轻“人情负担”,倡树文明新风。
报名方式及地点
请广大居民踊跃自荐,可以通过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联系所属网格管理员或者到社区来填写申报表,亦可向社区推荐心中的模范典型家庭。届时,社区将采取评选推荐、走访了解等评选形式,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再逐级申报,对最后评选出的星级文明家庭进行公示授牌。
篇二: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XX区文明委决定开展第三届XX区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层层选树一批价值鲜明、导向突出、事迹感人、影响力大的家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以此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提升精神境界、培育文明新风,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新XX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
三、推荐范围
(一)XX辖区内所有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的家庭,都可以参与文明家庭的评选。
(二)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的家庭,以及积极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家庭。
(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从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家庭或工作职责服务范围内的群众家庭中,对获得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及XX区本级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如八桂楷模、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公务员、优秀警察、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最美护士、优秀体育运动员、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最美XX人、十星级文明户等)中综合衡量、择优推荐。驻宜部队可从军烈属、荣誉军人、好军嫂等优秀家庭中直接推荐。
河池市XX区文明家庭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办法》进行推荐评选。已获得历届“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家庭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篇三: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道德养成的起点。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理念,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经研究决定,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市中街道开展“五好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弘扬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评选条件
(一)移风易俗,相信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及活动。起房盖屋,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参加黄、赌、毒。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决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弘扬社会正气。
(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重视家庭美德建设,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亲朋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三)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个人仪表,举止大方得体,积极乐观,有健康的生活心态。家庭居住环境整洁有序,参与评选的镇街家庭必须是“美丽庭院户”,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要求,对“美丽庭院”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无拖欠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记录良好。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毁约行为,不伪造、使用虚假证明等个人信息。
(五)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申报办法
(一)五好文明户评选采取自我申报和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评选活动,户籍人口500人以下的村庄评选5户,500——1000人的村庄评选10户,1000人以上的村庄评选15户。
(二)评选出的村级五好文明户报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汇总,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根据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上报情况进行审定,对五好文明户授牌表彰。同时,在评选出的五好文明户中,遴选5个家庭参加全市“文明家庭”评选。
(三)各部门单位可按照上述评选标准,推荐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文明家庭”评选,原则上每科室推荐一个家庭。
(四)要严格评选程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候选人要在本辖区内进行公示,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五)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五好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发生邻里纠纷事件。
8、办理红白事有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恶俗婚闹等不文明现象。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评选步骤
“五好文明户”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2日至6月10日)
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制定“五好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第二阶段:申报评议(6月10日至6月16日)
组织所辖行政村申报家庭填写申报表。各村两委要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对候选文明户进行初审,并将确定的候选文明户公开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第三阶段:审定挂牌(6月16日至6月20日)
各村将初选五好文明户经审议、公示后,报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根据上报的名单征求各镇直部门、各科室意见,审核通过后,确定“五好文明户”当选家庭并挂牌表彰。在五好文明户评选基础上推荐参评全市“文明家庭”。各部门、各村于6月20日前报送“文明家庭”候选。
第四阶段:表彰宣传(6月20日至7月)
根据报送的候选家庭,评选出市中街道“文明家庭”,并由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适时表彰。上报的市级“文明家庭”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适时表彰。
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五好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切实担负起职责,推动“五好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报道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村要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文明为荣、创五好文明的浓厚氛围。
(三)因地制宜,确保实效。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表彰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过程要做好记录,保存好影像资料。
(四)严格标准,及时报送。上报的评选市级文明家庭候选人要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篇四: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_______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XX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XX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评选细则:见附件2。
(三)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XX新闻网、XXXX网、XX微信公众号等发布《XX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XX新闻网、XXXX网、XX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XX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XX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篇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各乡镇场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挖掘“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家家有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的好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县文明办联合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参加对象:邵阳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20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篇六: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各行政村:
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经XXX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选活动,发动吸引更多家庭动起来、创起来、赛起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XXX镇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以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提高农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为重点,向全镇推出新时代特色和传统美德为一体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让村民学有榜样、比有目标,激发全镇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的热情,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局面,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二、工作目标
依照县委县政府《献县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全城提升”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XXX镇以提高广大村、居民家庭卫生意识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比卫生意识、比卫生质量的氛围,促进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四、评选时间
每年11月份评比一次。
五、评选标准
1、看节俭美家风。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婚庆喜事文明赴宴,消费观念科学合理,不攀比、不讲排场,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爱护公物,珍惜公共财产;节约水、电、粮食;践行低碳减排,崇尚环保理念,擅长废物利用。
2、看卫生好习惯。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讲卫生、爱干净,能够做到勤洗衣被、常洗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污水,并积极参与村集体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3、看居室保洁净。居室整洁,光线明亮,空气清新,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有序,勤擦拭;窗明几净,地面、桌面无尘土、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卧室床铺平整,衣被叠放整齐;厨房整洁有序,餐具干净。
4、看庭院巧扮靓。庭院布局合理、美观舒适;门前花池植被茂盛、瓜果飘香,能够利用布艺、剪纸、草编等废旧物品改造装扮庭院,打造亮点;畜禽入圈、柴草进棚,使用卫生厕所,无露天粪坑,无乱堆乱放。
5、看四周常清洁。房前屋后垃圾常扫常净,日产日清,无杂草、无污水、无恶臭等异味,周围道路经常保持干净,两旁无塑料袋、编织袋、彩布条、牲畜粪便等垃圾堆积,无乱堆乱搭乱建现象,环境清洁整齐。
六、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7月1日至7月5日)。召开会议,下发活动通知,通过发放倡议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做到评比内容、评比标准家喻户晓。
2、评选实施(11月1日-11月20日)。“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比采取自下而上,先由各村自评。各村评比结束后,推荐上报“文明卫生示范家庭”(1000人以上的村报10户,1000人以下的村报5户),填写推荐表并交镇“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公示挂牌(11月20日-11月30日)。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XXX镇“文明卫生示范家庭”奖牌,并张榜公布。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各村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按照评比制度对农户卫生逐项进行检查,严格评选。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选标准条件发放到每一个家庭,要悬挂标语、刷写喷绘,切实把评选的过程变成提高卫生意识的过程,向卫生户学习的过程。要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卫生示范家庭”的评选热情,使其深刻理解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
3、注重结合,提高效果。评选活动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程结合起来,提升村居文明程度;与“五好家庭”、“文明十星户”评选结合起来,倡文明、树新风。
4、密切配合,强化检查。镇将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对活动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活动不开展或开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加强对已评定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评定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进行复评,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命名摘牌,切实使此项活动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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