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管理制度(通用9篇)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招聘管理制度(通用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1

  1. 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一条 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四条 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五条 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六条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 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 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 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考查,经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录用通知。

  第八条 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3. 招聘申请程序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议,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审核,经公司最高领导批准后留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第十条 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经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需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分公司完成部门负责人(含)以下人员的招聘后,须在一个月内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分公司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须事先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审议,经总裁审核,由CEO批准实施。

  4. 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 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用人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 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负责人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该部门的高层领导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 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 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分公司报总经理审批,总部报CEO审批。

  6) 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以及调入、调出的部门负责人,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7) 人力资源部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 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 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第十四条 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第十五条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增加人员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核签字,交人力资源部门审议,报公司最高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 人力资源部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 人力资源部门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 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试应聘者。

  5) 人力资源部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会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确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 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到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5. 招聘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经公司审批后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费用的申请和报销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2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 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3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招聘作业。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岗位人员的招聘,应聘简历的整理,应聘者初次测评,并向用人部门推荐合格应聘者。

  3.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

  3.3总经理负责对关键岗位或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综合测评。

  3.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0作业内容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人员需求申请作业:

  4.2.1.1通过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岗位人员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员需求计划;因部门人员异动产生的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部长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员需求计划。

  4.2.1.2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增补员申请表》,写好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人员的招聘。

  4.2.2招聘作业:

  4.2.2.1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长进行筛选。

  4.2.2.3人力资源部部长筛选的应聘简历确定面试人选,交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安排面试。

  4.2.3面试作业:

  4.2.3.1人资源专员负责与用人部门主管商定面试时间,并联系、通知应聘者。

  4.2.3.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关负责人面试。

  1、生产员工(除配料等关键岗位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初次测评,筛选合格者,向生产部门推荐,并由车间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合格者再由生产部长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2、配料等关键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筛选合格者,车间主任复试,生产部部长及生产副总考查,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行政人员(除技术人员和营销员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主管副总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技术员及营销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向用人单位推荐,经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5、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由主管副总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2.4面试结果处理作业:

  4.2.4.1面试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4.2.4.2面试不合格者,则纳入人才库备用。

  5.0补充:招聘规则:

  5.1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5.2与部门主管有利益牵连的严禁在其它部门任职。

  6.0本制度相关支持表单

  《增补员申请表》

  《员工登记表》

  《面试评价意见表》

  《xxx招聘面试信用评价表》

  《xxxx招聘面试技能评价表》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聘原则

  招聘必须严格坚持“按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招聘计划编制

  人力资源部定期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的状况及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编制《年度/季度招聘计划审批表》(见附表2),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其他各部门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试用。

  第四条 招聘申请

  各部门需新增员工时,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包括:岗位 、人数及任职要求等内容)(附表3),经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确定形成招聘或调配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招聘方式

  一、公司内部调配;

  二、面向各类大专院校招聘;

  三、面向社会招聘。

  第六条 挑选应聘者

  一、公司每次招聘均要成立招聘小组,招聘小组由用人部门分管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筛选和面试;招聘要害岗位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亲自参与筛选和面试。

  二、招聘小组对应聘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挑选初步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第七条 面试

  一、招聘小组根据招聘的岗位要求确定面试考题和实际操作的考核内容(详见《公司员工招聘考试考核暂行办法》)。

  二、招聘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谈、笔试和实际操作的考察,填写《面试评分表》(附表4),标明对面试人员的评语及结论。

  第八条 确定拟录用人选

  一、招聘小组对所有面试人员作出评价,提出录用或不录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二、人力资源部对确定拟录用人员,应及时发出《录用通知书》(附表5);同时对于面试落选人员,人力资源部做好解释善后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安排拟录人员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附表6),并通知公司医务人员安排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拟录用人员患有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新增人员审批表》(附表7)及《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附表8),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计统部存档。

  第九条 入职岗前培训

  一、拟录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录用通知书》和下列有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党团关系转移证明原件;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免冠照片(黑白1寸1张,蓝底彩色1寸1张);

  6、本市户口人员还须提供《求职登记卡》或《失业证》;

  二、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三、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对新员工进行为其1周的入职岗前培训,具体操作按照《公司员工招聘考试考核暂行办法》制度执行。

  第十条 报到

  一、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人力资源部按公司新员工管理工作流程办理下列相关的报到手续:

  1、签订《保密协议书》(附表9)和《保密保证书》(附表10);

  2、发放工卡;

  3、通知办公室安排新员工的食、宿问题。

  4、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5、签订试用合同。普通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对于技术、管理类等比较特殊的岗位,试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6、人力资源部填写《招聘人员工作安排通知书》(附表11),安排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5

  1、总则

  1.1为及时准确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补员、岗位调整和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规定要求。

  1.3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总监级(含)以下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空缺岗位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招聘申请过程见“补员(增编)审批程序”。

  2.3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补员(增编)申请”,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

  2.4编制范围内的招聘: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统一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该负责人的直接上级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经理(含)级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隔级上级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5编制范围外的招聘:所有员工的招聘申请均需董事长审批,重新修改编制后进行招聘。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指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内部招聘过程执行“内部招聘程序”。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的发布和对应聘人员的初选、统计和汇总,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并填写“公司内部招聘资格审查表‘,其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由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对初选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该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记录,入选人员名单等移交人力资源部。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候选人,同时将其资格审查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及考核成绩汇总递交给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由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提名,隔级上级批准。

  3.4人力资源部在征得应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该员工的人事异动手续,进行岗位调动。若该部门负责人不同意又无其他合适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确定(若申请补员部门和该员工所在部门为同一部门,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

  3.5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先进行首次述职和岗前培训。

  4、外部招聘人员的筛选及录用

  4.1当人力资源部从公司内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应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过程见“外部招聘程序”。

  4.2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补员(增编)申请表”进行分类,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本着“效率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人才级别,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发布。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猎头公司及劳动力市场等。

  4.4.2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如电台、电视台、寻呼台、电脑网络、报刊杂志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介还须公司专家复核审查。

  4.4.3通过在广告橱窗内张贴招聘广告。

  4.4.4告知公司员工或熟人,以便于他们推荐所认识的、符合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招聘录用的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测试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公司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依据所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其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事宜。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测评工作。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应选择在一个安静无干扰的场所,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定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它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登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4.11.1面试合格,建议在××岗位复试。

  4.11.2不适合××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岗位人选或存档。

  4.11.3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实填写“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考核合格、建议在××岗位试用”或“基本合格,建议存档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三种。考核完毕后,考核部门应将“专业考核记录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其应聘动机,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还须调查其家庭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填写“提名建议书”报录用批准人批准。批准人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

  4.15公司的人事录用、任命必须坚持“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原则。

  4.16若人力资源部对批准的录用人有异议,应向批准人提出质询,若批准人仍坚持己见,而拟录用人员又因业务能力明显不足,或道德品质有问题,或健康状况不适合该岗位时,则人力资源部不对该录用人的素质负责,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有责任和权力就此事上诉。

  4.17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7.1学历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4.17.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17.3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特种行业操作证。

  4.18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9新录用人员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19.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9.2新员工填写相关表单;

  4.19.3建立个人档案卡;

  4.19.4参观企业;

  4.19.5安排企业培训。

  4.20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上岗试用通知单”,并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用人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转正

  5.1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2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周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或评价,填写“试用员工周考核表”,对连续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岗或辞退手续。

  5.3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转正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再由试用员工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

  5.4试用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在优良以上方有资格转正。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三个月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员工转正以“直接上级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隔级上级批准”的原则进行。

  5.7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如批准办理转正手续,发放“试用人员转正通知单”。如不批准视情况不予聘用或调整岗位。试用人员转正后纳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6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价值,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招聘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试行办法,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招聘录用一律按此办法办理。

  第一条岗位聘用的原则

  1、公司增聘员工,采取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全面科学的考评,择优聘用。

  3、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并在相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员工;员工落聘的,不影响其原岗位的工作。

  4、通过内部竞聘充分调动员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竞聘的激励机制,达到竞争出人才,竞聘显活力的效果。

  第二条用工申请程序

  1、出现用工需求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填写《用工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用人要求,并报总经办审批。

  2、总经办审核用工申请,如申请部门的需求符合公司近期发展战略与客观实际,则同意,如不符合相关情况,由申请部门通过其他渠道协调解决,或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人员调配。

  3、总经办将已签署意见的《用工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制订招聘计划。

  第三条招聘选拔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据用工需求,在总公司内部通过知会单及布告栏,发布招聘信息。

  2、同时,通过互联网、报纸或其他渠道对外发布招聘广告。

  3、应聘者须填写《职位申请表》,并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文件。

  4、行政人事部视情况安排笔试及初步面试,具体内容根据职位要求和公司文化而定。

  5、行政人事部安排用人部门负责人与应聘者面试,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在试用期满以后才能参加其他职位的应聘,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参加应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直接参加应聘,但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

  第五条全部应聘文件、表格、原始评分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于行政人事部以供查验。

  第六条本暂行办法于20xx年三月十七日起实施。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7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来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第二条 原则

  公司以“人才是企业之本”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使公司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部门经理及普通员工(含临时员工)的招聘管理。

  二、招聘组织

  第四条 招聘组织管理

  一、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对公司部门经理以下职位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拟订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部门经理的招聘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办公室承办。

  三、招聘形式及流程

  第五条 招聘形式

  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招聘形式的选择,原则上采取“先内后外”的顺序,同时根据人才要求和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一)内部招聘

  1、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2、内部招聘形式

  在征得应聘员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内部招聘,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1)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公司内部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职务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2)中层管理以上职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用人部门申请,办公室审核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3、内部招聘流程

  (1)内部招聘公告

  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的职务说明书,拟订内部招聘公告。

  (2)内部报名

  所有员工征得直接上级同意后,都有资格向办公室报名申请。

  (3)筛选

  办公室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内部评审,公司普通职位、一般管理职位的评审结果经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办公会通过后生效,中层以上岗位可参照公司有关竞聘方案。

  (4)录用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二)外部招聘

  1、在内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采取外部招聘方式。

  2、外部招聘组织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办公室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3、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据职系和岗位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织。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1)内部员工推荐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办公室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媒体、招聘会招聘

  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或通过人才招聘会招聘。

  4、招聘流程

  (1)面试

  办公室向初选合格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面试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面试由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二、办公室分管领导;三、资深专业人士。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必须有资深专业人士参加。面试结束后,小组成员讨论对各应聘者的意见并分别将评价结果填写在《应聘人员约谈记录单》(附件一)上,报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聘任。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提交总经理进行讨论决定。

  (2)录用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三甲医院近3个月以内的体检结果,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附件二)。

  (3)报到

  被录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录用通知书》上所列资料到公司报到,并填写《员工登记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应聘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5、试用

  (1)试用的目的在于补救甄选中的偏差。

  (2)试用员工上岗,须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3)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可免于或缩短试用期。

  (4)试用期满后,其直接主管部门应在《聘用员工评定表》(附件三)上详细列出考核意见,并明确以下事项后报办公室审核:

  ①胜任现职,同意聘用。

  ②不能胜任,予以辞退。

  ③无法判断,望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3个月)。

  (5)试用期间,新员工若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者,试用部门书面陈述理由报办公室,经审核后办公室办理辞退手续。

  (6)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聘用。提前聘用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间的个人工作小结,试用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分管副总在《聘用员工评定表》上详述考核意见并附上工作业绩材料,经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提前聘用必需具备如下条件:

  ①试用期满1月以上;

  ②试用期间无迟到、早退、因私外出、事假1天以上记录;

  ③工作积极主动,工作量饱满,工作实绩显著。

  6、最终聘用

  (1)对试用合格者由总经理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从正式聘用之日起办公室依据《薪酬管理制度》,对试用合格者定级定岗。

  第六条 特殊人才招聘

  (1)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如高级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市场专家),由总经理等直接进行进面试,综合评定。

  (2)办公室需不断跟踪专业人才市场情况,建立高级人才信息库,保持与一些特殊人才的联系,在公司需要时,可以通过临时聘请来满足公司的业务需要。

  (3)对于特殊人才采取特殊薪酬政策。薪酬水平参考职位说明书,与应聘者商定具体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特殊人才无需经试用期考核,直接由总经理与其签定聘用合同。

  第七条 临时用工招聘

  一、临时用工是指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用工的。

  二、临时用工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报计划至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临时工的招聘。

  三、临时工应聘时需提供应聘工作岗位所需的资格证明、三甲医院近3个月以内的体检结果、工作介绍人的担保证明,并填写《员工登记表》。

  四、临时工的薪酬依据工作岗位性质订立。

  五、工作不满3个月的临时工因违反劳动纪律或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追究临时工个人责任外,担保人应按公司受损金额的10%予以赔偿。

  四、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的拟订和修改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8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管理工作。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3员工招聘

  3.1招聘员工的原则

  3.1.1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3.1.2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3.1.4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2招聘员工的程序

  3.2.1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部门申请——管理部审查——公司领导审批——拟定招聘文案——发布招聘信息——进行人员招聘

  3.2.2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审查。

  3.2.3管理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3.2.4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

  ——媒体:报纸、网站

  ——上级:基地人力资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专院校、职业学校

  ——猎头公司:

  3.3招聘人员的测试:

  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员须遵循以下程序:

  报名——初试——面试——复试、笔试——政审——体检——录用

  3.3.1报名:应聘人员到管理部填写《登记表》。

  3.3.2初试: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管理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试,审查相关证件。

  3.3.3面试:初试合格的,管理部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面试,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

  3.3.4复试、笔试:面试合格的,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进行复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重要岗位的员工还必须经总经理复试。

  3.3.5政审: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对其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进行政审。

  3.3.6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3.7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

  4员工试用:

  4.1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

  4.2试用期:

  42.1应届毕业生:3—6个月

  4.2.2往届毕业生:1—3个月

  4.2.3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者,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4达到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2.5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4.3试用期工资: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

  4.4担保:

  4.4.1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4.4.2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必须是重庆市主城区常住户口。

  ——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大中型企业)。

  ——有积极担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

  4.5保密协议:

  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4.6入司培训:

  4.6.1所有新入司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入司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6.2入司培训由管理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4.6.2入司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军训等。

  5员工转正

  5.1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须转正者,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并签署意见。同意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5.2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并签署意见。

  5.3重要岗位,还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4领导审批同意转正的员工,到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予以转正定岗。

  5.5转正定岗的员工从审批当月的26日起,享受转正定岗后的工资。

  6员工调动

  6.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自动离职处理。

  6.2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管理部备案。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6.3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6.4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6.5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

  7员工离职

  7.1辞职

  7.1.1员工辞职应于15天前,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7.1.2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否则旷工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7.2辞退: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

  ——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

  ——因病休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因违法乱纪、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诉的。

  7.2.2需要辞退员工,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讲清辞退原因,作好安抚工作。

  7.3开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对员工开除或除名: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损坏公务者;

  ——不服从公司领导指挥,具有威胁行为者;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利益者。

  7.3.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将给予经济惩罚,并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力。

  7.4离职审批权限:

  7.4.1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7.4.2重要岗位须报总经理审批。

  7.5工作交接:

  7.5.1经领导批准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财务、物资、工作移交清单,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应在监交人的监督下进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必须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员工名册、印章、公司文件、相关资料。

  7.5.3.2经管的财务、物资。

  7.5.3.3在办理或未了结的业务及财务事项。

  7.5.3.4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器具及办公用品。

  7.5.3.5领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名片、钥匙及其他相关证件。

  7.5.3.7其他属于公司的财务。

  7.5.4《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7.5.5办理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天的17:00以后。

  7.6离职审计:

  7.6.1重要岗位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离职,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无违纪行为的方可离职。

  7.6.2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

  ——离职人员同意贷给合作者的款项未收回者;

  ——离职人员借公司的款项或罚金未付清者;

  ——离职人员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结的款项。

  7.7工资、福利结算:

  7.7.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9本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明确公司聘用及解聘标准,确保招聘录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适用。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实施招聘计划及新员工岗前培训。

  3.2各用人部门负责提交用人计划申请表及新员工岗位培训。

  4、工作程序

  4.1招聘渠道

  招聘渠道: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来源

  1、内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2、外部招聘:在出现职位空缺而内部招聘无法满足需要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3、招聘渠道主要有各类人才网站、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必要时可以选择和人才中介及猎头服务供应商合作进行招聘4.2招聘原则:

  1、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有志于为本公司服务者,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区别,只要身体健康,履历清楚,通过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择优录用;

  2、录用实行回避:

  ①凡在本公司有夫妻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报,否则将视为欺骗行为;

  ②一般情况下员工的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经总经办人力资源部门总监批准可以录用;

  ③同部门员工恋爱、结婚,公司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岗位;

  ④公司严禁兼职(未经批准员工接受其他报酬时,被视为其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按擅自离岗行为)。

  3、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4.3招聘条件:

  ①有意愿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②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③按国家规定普通岗位年满16周岁以上;

  ④无不良、违法记录;

  ⑤诚实、守信、敬业,有良好的心态;

  ⑥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4、招聘实施

  4.4.1招聘类别:招聘分为计划内招聘和储备招聘

  1.计划内招聘程序:

  1)、门店营业岗人员先定编后补充,总部业务岗人员依业务需要先定编后补充。

  2)、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及《职务说明书》,需要笔试考试的岗位提供笔试考卷,《人员增补申请单》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及总经办人力资源审核编制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人资根据上报的需求人员确定招聘方式,

  2、储备招聘:储备招聘首先有部门负责人申请,报总经办人力资源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履行招聘程序

  4.4.2甄选阶段

  1.社会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应聘申请表》,如实将正确资料填上,做到忠诚、不隐瞒、不假造。如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或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一律由本人负责。

  2、人力资源根据应聘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初试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后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复试;

  3、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人资提供的初试合格(笔试合格)名单进行复试;(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4、复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资确认录用结论,人资收到后执行落实;

  5、由人资向被录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确定录用人员报到入职时间。

  6、公司内部人员的竞聘,经原所在单位同意后按招聘流程进行甄选,人力资源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经甄选合格的,办理内部调动手续(按内部岗位调动流程办理)。

  4.4.3入职

  1)入职办理: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②双面身份证复印件2张(验原件);

  ③有效健康证原件(可在入职一周内办理);

  ④毕业证(学历证)书(大、中专以上毕业)复印件2份(验原件);

  ⑤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2)入职流程:新员工入职,人资要引导员工按以下程序办理

  1、新员工报到后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基础档案及公司要求的其他入职材料。

  2、由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到任通知书(新聘员工考勤通知书),用人部门做好迎新工作。

  ①录用→领取报到单→岗前培训→指导见习

  ②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登记《员工档案表》;

  ③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④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3)入职规定: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部门负责人既是招聘师又是培训师)。

  ①公司普通员工的试用期通常为1个月,管理岗位为2个月,有特别约定的根据约定;

  ②门店人员的入职有7天(含7天)的培训期适应期,适应期双方均可随时终止,适应期终止的不计算工资;

  ③本公司员工辞职后再次被聘回本岗位,经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以免试用期;

  ④其他零售公司的营业员、收银员、防损员,到本公司应聘相同岗位,经用人部门申请,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考核认可,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

  ⑤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4.4再次聘用:

  ①公司鼓励员工长期服务,鉴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员工中途离开公司。如再次加入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其离职的背景资料,确定是否可以重新聘用;

  ②因公司调整结构,被减员的员工优先重新聘用;

  ③自行辞职的员工在一年内不予重新录用;

  ④工作表现不佳、违纪、离职记录不良、离职两次或以上的人员将不予录用;

  ⑤重新聘用的员工的工龄需另行计算。

  1.聘用

  1)公司聘用员工以及员工接受聘用都以《员工手册》中规定的条款为准则;

  2)员工的受聘期限在协议中确定,其中包括延长聘用期;

  3)员工的岗位职责由公司管理部门予以制定;

  4)凡被公司录用的人员,

  5)个人资料通常只限于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需要时查阅(公司防损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阅所有员工档案的权限)。

  2.体检

  1)所有员工在开始试用期前都必须前往卫生防疫站或公司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报到第一天将体检报告交给人资。只有经证明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劳动协议被公司录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将要求员工每年作体检一次,以符合当地法规要求,保证公司的全面卫生质量。如员工患传染病,将被调任其他职位或在治疗期间暂停工作。

  3)凡发现员工患上传染病或不适宜从事原来工作的疾病时,公司将调整其工种或酌情另外处理,以保证公司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详情参阅《员工体检及健康证管理》。

  3.录用

  兼职限制:

  工作期间,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机构或商业活动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

  工作终止:

  ①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员工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公司,先报经核准,并将经办事项及业务、账目、款项、公物等相关事宜移交确

  认方能离开公司(重要管理岗位须接受离任审计,并在10日内完成离职手续);

  ②违纪解聘:

  如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聘员工,违纪解聘之理由及程序详见本手册相关规定;

  ③正常解聘:

  公司裁员情况,公司终止经营、投资、机构重组等,可以解聘员工,且公司应提前三十天向员工或者

  工会说明情况,并书面通知被解聘的员工,向其解释被解聘的理由;因上述情况裁员被解聘的员工不需要偿还在公司为其付出的培训费用。

  7)再次聘用:

  ①公司鼓励员工长期服务,鉴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员工中途离开公司。如再次加入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其离职的背景资料,确定是否可以重新聘用;

  ②因公司调整结构,被减员的员工优先重新聘用;

  ③自行辞职的员工在一年内不予重新录用;

  ④工作表现不佳、违纪、离职记录不良、离职两次或以上的人员将不予录用;

  ⑤重新聘用的员工的工龄需另行计算。

  8)续签合同:

  部门负责人与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在所属员工协议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及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代表公司决定是否继续与该员工续定劳动协议。

  9)竞业限制:

  ①所有员工除事前获得公司总经理或总裁书面准许外,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接受任何形式(有薪或义务)的兼职或全职工作;

  ②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事人员,在解除劳动协议的三个月内,不得兼任零售行业及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联的其他行业;亦不得自营零售业务及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联的其他业务,否则,当事员工需赔偿

  因此所对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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