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辨》的原文解析

第1篇:《讳辨》的原文解析

《讳辩》讲当时的著名诗人李贺因避父亲的名讳而不能参加进士科考,像其他读书人那样取得功名,以致前途受到影响。韩愈对此十分愤慨,于是写下这篇文章来论述此事,表达他反对将“避讳”搞得太泛滥的主张。封建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谥号等,不能直接写出或说出,必须用其他字来代替,如汉高祖名邦,改“邦”为“国”;唐太宗名世民,改“世”为“代”,改“民”为“人”,尚书六部中的“民部”,则改为“户部”,等等。刻印古书时,也要把当世应讳的字改掉或缺笔。这叫做避讳。避讳的要求很严格,违犯者会招致非议,甚或得罪。唐代著名诗人李贺,才气横溢,少年成名,但因为他的父亲名晋肃,在他准备参加进士科考试时就遭到了非议(晋、进同音),终于不能如当时其他读书人那样取得功名。韩愈曾鼓励李贺应进士试,也被人指责。面对这种陈腐的时尚,韩愈十分愤慨,《讳辩》就是为这件事而写的。韩愈不敢反对避讳,他只能巧妙地引用经典和法律依据,找出矛盾,从而反对将避讳搞得过滥。文章层层设问,一波三折,语言*辣,说理痛快。全文没有一句从正面说出作者的主张,读者却可从中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结论。

讳辨

愈与李贺书[1],劝贺举进士[2]。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3],同然一辞。皇甫??曰[4]:“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5]。”释之者曰:“谓若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徵’是也[6]。”律曰:“不讳嫌名[7]。”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之类是也[8]。”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9]?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10],非周公孔子欤[11]?周公作诗不讳[12],孔子不偏讳二名[13],《春秋》不讥不讳嫌名[14],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15]。曾参之父名??,曾子不讳昔[16]。周之时有骐期[17],汉之时有杜度[18],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19],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20],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21],不闻讳浒、势、秉、机也[22]。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23],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24],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25],稽之以国家之典[26],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27]。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28],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29],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1]李贺(790—816):字长吉,唐代著名诗人,因避父讳,不能应试出身,只做过奉礼郎之类的小官。著有《昌谷集》。

[2]进士:唐代科举制度分常科和制科,常科是定期分科举行的考试,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名目;制科是皇帝临时特设的考试。

[3]和(hè)而唱之:一唱一和。

[4]皇甫??:字持正,元和进士。曾从韩愈学。

[5]律:此处当指唐代某项法律条文。唐代法典总称《唐律》,分十二篇五百条,其中未见“二名不偏讳”及下引“不讳嫌名”等条文。“二名不偏讳”最早见于《礼记》的《典礼上》及《檀弓下》,意为二字之名在用到其中某一字时不避讳。偏:一半。一说偏即?蹋ū椋???俊⑵毡榈囊馑肌8?荨独窦恰返氖臀模?坪醪荒茏髡庋?慕馐汀?/p>

[6]“谓若”二句:孔子的母亲名“徵在”,孔子在说“徵”时不连用“在”,在说“在”时不连用“徵”。意即只要不连用,就用不着避讳。如唐代律文中有“二名不偏讳”的条文,则二句为律的释文。这条释文袭用《礼记·檀弓下》正文及《礼记·曲礼上》郑玄注。

[7]嫌名:指与名字中所用字音相近的字。音近则有称名之嫌,所以叫嫌名。

[8]“谓若禹”二句:亦袭用《礼记·曲礼上》郑玄注。禹、雨,丘、?,都是同音字。禹即夏禹,丘为孔子名。

[9]为:是。

[10]法制:礼法制度。

[11]周公:西周初年*家,名姬旦,周武王的弟弟,帮助武王灭殷(商),又辅佐成王,主持制定了周朝的典章制度。他和孔子都被历代统治者尊崇为“圣人”。

[12]诗:《诗经》。《诗经·周颂》中的《噫嘻》与“《?》等篇,相传为周公所作,其中有“克昌厥后”、“骏发尔私”等句,而周公之父文王名昌,周公之兄武王名发,所以说“周公作诗不讳”。

[13]孔子不偏讳二名:孔子不避单独用的“徵”或“在”字。如:《论语·八佾》中孔子曾说“杞不足徵也……宋不足徵也”,《论语·卫灵公》中又说“某在斯”。

[14]《春秋》:春秋时鲁国的编年史书,相传经孔子删订,为儒家经典之一。讥:讥刺,非难。

[15]“康王”二句:周康王名钊,其孙继位,谥昭。《春秋》对此未提出异议。

[16]曾参(shēn):春秋时人,字子舆,孔子弟子,以孝行著称。不讳昔:《论语·泰伯》记曾子说:“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

[17]骐期:春秋时楚国人。

[18]杜度:东汉时人,字伯度,齐国丞相。

[19]“汉讳”句:汉武帝名刘彻,当时为避讳,将彻侯改为通侯,蒯(kuǎi)彻改为蒯通。

[20]吕后:名雉(zhì志),当时为避讳,改雉为“野鸡”。

[21]章:章奏,臣下给皇帝的报告。诏:诏书,皇帝颁发的文书命令。

[22]浒(hǔ虎)势秉机:四字与唐高祖李渊之父(名虎)、太宗李世民、世祖李?、玄宗隆基名同音。

[23]谕:与代宗李豫的名字同音。

[24]士君子:指官僚及其他有社会地位的乡绅、读书人等。

[25]质:对照。

[26]稽:检核。国家之典:指上文所举汉代讳武帝、吕后名,唐朝章奏、诏令不避“浒势秉机”等例。

[27]止:意为到达顶点。

[28]务行:致力于实行。

[29]比:类似。

我给李贺写了一封信,勉励他去考进士。李贺应进士试很引人注目,同李贺争名的人出来诋毁他,说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还是以不参加进士考试为好,勉励他去考的人是不对的。听到这种议论的人不加分辨,纷纷附和,众口一声。皇甫??对我说:“如果不辩明这件事,您和李贺都会因此获罪。”我回答说:“是的。”

《律》文说:“凡双名不专讳一个字。”解释者说:“孔子的母亲名‘徵在’孔子在说‘徵’的时候不说‘在’,说‘在’的时候不说‘徵’。”《律》文又说:“不讳声音相近的字。”解释者说:“譬如‘禹’之与‘雨’,‘丘’之与‘?’之类就是。”现在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去考进士,是违背了二名律呢,还是违背了嫌名律呢?父名晋肃,儿子不可以考进士,那么倘若父亲名仁,儿子就不能做人了吗?

试问避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制订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的,不是周公、孔子么?而周公作诗不避讳,孔子不避母亲双名中的单独一字,《春秋》中对人名相近不避讳的事例,也没有加以讥刺。周康王钊的孙子,谥号是昭王。曾参的父亲名??,曾子不避“昔”字。周朝时有一个人叫骐期,汉朝时有一个人叫杜度,象这样的名字让他们的儿子如何避讳呢?难道为了要避父名的近音字,就连他们的姓也避了吗?还是就不避近音字了呢?汉代讳武帝名彻,遇到“彻”字就改为“通”字,但没有听说又讳车辙的辙字为别的什么字;讳吕后名雉,遇到“雉”字就改称“野鸡”,但没有听说又讳治天下的治字为别的什么字。现在臣僚上送奏章、皇帝下达诏旨,也没听说要避浒、势、秉、机这些字,只有宦官和宫女,才不敢说谕和机这些字,以为这样是犯忌的。士大夫的言论行动,究竟应该依照什么法度呢?总之,无论是考据经典、质正律文还是查核国家典章,李贺的参加进士考试,到底是可以还是不可以呢?

大凡服侍父母能象曾参那样,可以免遭非议了;做人能象周公孔子,也可以达到顶点了。而现在的读书人,不努力学周公、孔子的行事,却要在讳亲人的名字上,去超越周公、孔子,真是太糊涂了。周公、孔子、曾参,毕竟是无法超过的,超越了周公、孔子、曾参,而去向宦官、宫女看齐,那么岂非宦官、宫女对亲人的孝顺,比周公、孔子、曾参还要好得多了吗?

唐代对于君主与尊长的名字避讳强调得十分过分,成了限制人们言行的精神桎梏。李贺父名晋肃,因而不能参加进士科的考试。因“晋”、“进”同音。韩愈因劝说李贺参加考进士遭到众人的非议。这种陈腐风气,韩愈为之深恶痛绝。《讳辩》正是为此而作。他引经据典,多方设问,并运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对这种腐朽的时尚做了痛快淋漓的抨击。

引经据典。为了批驳李贺应避讳父名的说法,作者列出许多典型的例子来谈避讳君主与尊长名字的时尚没有事实根据。春秋时的周公与孔子,是人们景仰的人物,他们品德高尚,但他们并不避讳父兄之名或母亲之名;周昭王与曾参,都是贤德之人,为人称道,他们也不避先人或父亲之名。由此看来,避讳尊上名字的做法,实在是无事生非,甚至可以说是故意搬弄是非。到了汉代,汉武帝叫刘彻,只是让人避他的讳,而没有让车辙的“辙”来避他的讳;吕后叫吕雉,也只让野鸡避她的讳,而没有将其它读成“治”的字来避她的讳。按照一些人(或者风俗)的说法,李贺要避父亲名字“晋肃”之讳而不能参加进士考试,作者以此来推,周朝人骐期、汉朝人杜度的儿子就没办法取名,这就说明所谓的避讳是无稽之谈。作者运用的统治者不讲避讳的例子也很有力,如朝廷中大臣写奏章、皇上下诏书,并没有去避讳浒、势、秉、机等这些按说应该避讳的字。不仅如此,作者还用了一个假设的例子:如果父名为仁,那儿子就应该不能做人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讽刺*辣,入木三分。这些事实论据,典型充分,不容辩驳,对那些借避讳之名来阻挠李贺参加进士考试的人,无疑是当头喝棒,使之惶然而不知所答。

多方设问。文中从多个角度来设问句,增强了语言的表达效果,引人深思,富有感染力。看,为了*李贺理所当然能够参加进士考试,作者根据明文律令来设问,说他并没有违犯什么律条;根据父亲名为“仁”、儿子就不能做人的假设事例来设问,说明儿子避父名之讳荒唐可笑;然后对避讳的起源进行设问,根据周公、孔夫子、周昭王和曾参并不讲避讳的做法来设问,说明李贺的不避讳是有古例可循的;根据周朝骐期、汉朝杜度二人其子如讲避讳则无法取名来设问,说明避讳纯粹是人为设限,自置障碍;根据士君子为讲避讳而使立言行事无法则可以遵循来设问,说明讲避讳是一种再不可沿用的坏习俗;根据对经籍、律令的对照和对国家典章的察稽来设问,说明李贺是应该参加进士考试的;最后根据周公、孔子、曾参等人的做法与宦官、宫妾的做法来对照设问,谁轻谁重,谁正确谁错误,不言自明。

这些问句,作者只问不答,语气强烈。一连串的问句,有的*就在其中,意味深远;有的是明知故问,让对方无法作答,令其*醒。

对比鲜明。文章中多处运用对比的手法,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一是古今纵的对比,即将周公、孔子等人的不讲避讳与当代人一味讲避讳进行对比,说明当代人的愚昧。二是横的对比。先是用古人讲避讳与他们自相矛盾的做法进行对比,如汉武帝的名只避讳人不避讳物,吕后的名只避讳野鸡而不避讳其它。再就是当代人之间横的对比,如朝廷中大臣写奏章、皇上发诏书不讲避讳,宦官和宫女却必须讲避讳。还有,就是拿宦官、宫女讲避讳的表面尊敬与周公、孔子等人不讲避讳的真正尊敬进行对比。这些鲜明的对比,充分说明了所谓的讲避讳,实际上是一种虚伪的*,是伪君子制造的假像,没有一点价值可言。

韩愈的这篇散文,字里行间透示出他作为正直之人的凛然正气,刚毅风骨,是对唐代讲避讳陈规陋习的挑战。韩愈为了保护人才,无所畏惧,仗义执言,逐次设疑反诘,而又不从正面阐明自己的观点,做到有理有据,有序有节,文笔犀利,劲拔雄键,撼人心魄。

【名句点击】

这篇散文的名句是:“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这是一个陈述句,语气平淡而语意深刻,似一位长者在谆谆教导做人的原则与道理:不必重形式,关键在品行。引人思考,令人*醒,

【名句运用】

康熙皇帝一生崇尚孝道,认为“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他对其祖母,母亲皆极为尊敬,他的母亲孝康章皇后去世后,几十年来,对其嫡母孝惠章皇后恭顺有加,每年亲自侍奉孝惠章皇后赴热河避暑.在其病重期间,每日前往寿宁宫探望,直至皇后驾崩.康熙皇帝对其祖母,太宗之庄妃,世祖生母孝庄文皇后更是恪尽孝道。不但每日前往慈宁宫问安,还在孝庄文皇后生病时几次步行至天坛,为其祈祷,言愿以己之寿命换祖母万寿.孝庄文皇后驾崩后,康熙悲痛万分,亲视其入殓,断发着服,庐次于慈宁宫外,正直除夕佳节,群臣请其回宫,未允.回宫后,仍然每日去慈宁宫,睹物思人.康熙皇帝,一生励精图治,政绩卓著.除却上文所提,康熙皇帝积极抵抗外国势力侵略,与俄国精确边界,两次亲征准葛尔,定鼎天下,完成了中华民族的大一统.因其文治武功,后人称为千古一帝.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驾崩于*京郊畅春园,享年69岁,庙号圣祖,是为清朝唯一有圣字庙号的皇帝。

【散文家的故事】

韩愈不只敢于为李贺打抱不平,同陈规陋习斗,就是皇上做的事越格了,他也敢于站出来说话。

唐朝皇帝唐宪宗,是个非常迷信佛法的人,元和十四年(819)正月里,他派出一批太监与和尚,从凤翔法门寺护国真身塔内,把所传的佛祖释迦牟尼的一节指骨迎到长安皇宫里供奉,顶礼膜拜。这样大搞了三天之后,又把这节指骨送到长安的各大寺院里,依次供奉。一时间,京城内外的王公大臣们掀起了奢侈铺张的狂热活动,街头巷尾的老百姓全都议论纷纷。韩愈觉得,皇帝这样崇尚和提倡迷信活动,实在太不正常了,对于国计民生丝毫没有好处。他花时间精心写了一道奏章(即《论佛骨表》),痛切地指出佞(谄媚)佛是非常有害的事,要求皇帝立即下令制止。他并且勇敢地表示“佛有灵,能作祸祟(带给人灾祸),凡有殃咎(使受责罚、祸害),宜加臣身。”

这道奏章送上去后,唐宪宗顿时怒不可遏,几乎要下令杀了韩愈,幸亏有裴度等正直的大臣竭力救援,使唐宪宗不得不改变主意,但是仍然把韩愈驱逐出京师,由刑部侍郎贬为潮州刺史。

当时的潮州(在今广东)是南方海边的荒僻之地,与长安相距约八千里远。那一带有瘴气(热带和亚热带山林中的湿热空气),人碰上会得病,而且那时医疗条件很差,常会因此死去。被贬谪的官员是要立刻动身的。韩愈和哭哭啼啼的妻儿告别(后来他们也被驱逐出京),独自一个人启程,沿着驿道到潮州去。一路上,他悲愤不平,但是刚直不阿的品格又使他坚持自己的正确主张,尽管为反对迷信招来一场弥天大祸,他也毫不后悔。这就是韩愈的精神。

第2篇:欧阳公讳颍,字孝叔的原文及译文赏析

(欧阳)公讳颍,字孝叔。咸平三年,举进士中第,初任峡州*事判官,有能名,即州拜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建宁县。未半岁,峡路转运使薛颜巡部至万州,逐其守之不治者,以谓继不治非尤善治者不能,因奏自建宁县往代之。以治闻。由万州相次九领州而治之。一再至曰鄂州。二辞不行:初彭州,以母夫人老,不果行;最后嘉州,以老告,不行。实治七州,州大者繁广,小者俗恶而奸,皆世指为难治者。其尤甚曰歙州,民习律令,*喜讼,家家自为簿书,凡闻人之*私毫发、坐起语言,日时皆记之,有讼则取以*。其视入狴①牢就桎梏,犹冠带偃箦②,恬如也。盗有杀其民董氏于市,三年捕不获,府君至,则得之以抵法。又富家有盗夜入启其藏者,有司百计捕之甚急,且又大购之,皆不获,有司苦之。公曰勿捕与购,独召富家二子,械付狱,鞫③之。州之吏民皆曰“是素良子也”,大怪之,更疑互谏。公坚不回,鞫愈急,二子服。然吏民犹疑其不胜而自诬,及取其所盗某物于某所,皆是,然后欢曰:“公,神明也。”其治尤难者若是,其易可知也。

公刚果有气,外严内明,不可犯,以是施于政,亦以是持其身。初,皇考侍郎为许田令,时丁晋公尚少,客其县。皇考识之,曰贵人也,使与之游,待之极厚。及公佐峡州,晋公荐之,遂拜著作。其后,晋公居大位,用事,天下之士往往因而登荣显,而公屏不与之接。故其仕也,自著作佐郎、秘书丞、太常博士、尚书屯田、都官、职方三员外郎、郎中,皆以岁月考课,次第升,知万、峡、鄂、歙、彭、岳、阆、饶、嘉州,皆所当得。及晋公败,士多不免,惟公不及。

明道二年,以老乞分司,有田荆南,遂归焉。以景祜元年正月二十六日终于家,年七十有三。(选自《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版。有删节)

【注】①狴(bì):监狱。②簧(zé):竹席。③鞫(jū):审讯。

8、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皆世指为难治者指:指称,称

b.公坚不回回:返回

c.州之吏民皆曰“是素良子也”素:一向,平素

d.亦以是持其身持:约束

9、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的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①又富家有盗夜入启其藏者②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

b.①初彭州,以母夫人老,不果行②举匏樽以相属

c.①因奏自建宁县往代之②不如因善遇之

d.①使与之游,待之极厚②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

10、把第Ⅰ卷文言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9分)

(1)且又大购之,皆不获,有司苦之。(3分)

(2)然吏民犹疑其不胜而自诬。(3分)

(3)其治尤难者若是,其易可知也。(3分)

11、文中说,“及晋公败,士多不免,惟公不及”,请根据文章,说明”“惟公不及”的原因。(3分)

参考*

8.选b。回:改变。公审讯二子,州之吏民感到奇怪、怀疑,纷纷说情、担保,但欧阳公坚持自己的看法,不改变其看法和做法,才会“鞫愈急”。

9.选a。其:均为代词,他的。

10.(1)并且又大力悬赏(缉捕)盗贼,都不能捕获,主管官吏对这件事情感到苦恼。(3分)

(2)然而官吏百姓还是怀疑他们(是因为)经受不住(审讯之苦)而自己承认强加给他们的罪名。((3分)

(3)他治理最难治理的地方(都能)像这样,那些容易的(就)可以知道了。(3分)

11.①欧阳颍品行端正,持身谨严。(1分)②丁晋公居高位时,欧阳颍有意同他保持了距离。(1分)③欧阳颍升迁主要依靠自己的能力和政绩,而不是丁晋公的提携。(1分)

参考译文:

欧阳)公名颍,字孝叔。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考上了进士,开始担任峡州*事判官,因为有治理的才能而名声远扬,就被州中任命为秘书省著作佐郎,担任建宁县知县。不到半年时间,峡路转运使薛颜巡视检查到万州,撤消那些不称职的官吏,认为要替代那些不称职的官吏没有那些能力特别突出的官员是做不到的。因而上奏朝廷从建宁县派遣欧阳颖前往担任。到任后又因为治理得力而闻名,从万州担任州级长官连续九次担任州级长官并且都治理得很不错。一迁再迁而到那叫做鄂州的地方,他两次推辞没有到任:第一次是安排在彭州,因为母亲老夫人年岁太老,没有真正到任;最后安排在嘉州,因为年岁已老,而告老还乡,也没有到任。真正治理的是七个州,大州繁杂宽广,小州民俗恶劣而奸窄,都是世人所指的难于治理的地方。其中特别历害的是歙州,这地方的百姓都熟悉法律令法,本*就喜欢诉讼,家家户户自备有簿书,凡是闻听到别人的一点点*私,日常的行坐起立的句言片语,慢慢的都记录下来,等到有诉讼的时候就拿出来作为*据。他们把进入监狱戴脚镣手铐,就好象戴帽子束腰带,在竹席上睡觉一样,泰然着啊。有强盗把当地百姓董氏杀死在大街上,捕捉了三年还是没有捉到,州太守一到,就把这强盗逮捕了并将他按法律处置了。又有一富家有盗贼夜晚进入他家仓库偷盗东西,有关部门千方百计想要尽快捕捉到,并且又大力悬赏(缉捕)盗贼,都不能捕获,主管官吏对这件事情感到苦恼。欧阳公说不要追捕和悬赏捉拿,只是召来了富家的两个儿子,把他两人戴上刑具关进监狱,审讯他们。州里的官吏百姓都说“这两人一贯是好孩子呀”,感到非常奇怪,还有的疑虑弄错而相互到欧阳颖公处谏劝。欧阳颖公坚持没有答理,审讯更加急迫,这两个富家儿子认罪服法。然而官吏百姓还是怀疑他们(是因为)经受不住(审讯之苦)而自己承认强加给他们的罪名。等到在某此处所取出他们所偷盗某些物件时,大家才认为欧阳颖公是对的,然后欢呼着说:“欧阳颖公,真有如神明啊。”他治理最难治理的地方(都能)这样,那些容易的(就)可想而知道了。

欧阳颖公刚毅果断很有气质,外表严厉内里聪明,有不可侵犯的气质,分是凭这些来治理地方政务,也是凭这些来洁持他的本身。当初,曾祖父颖以侍郎的身份担任许田县县令,当时丁晋公尚且年少,客居在曾祖父治理的县内。曾祖父见到丁晋公,认为他有贵人的气质,就让欧阳颖公与丁晋公交游,给予丁晋公的帮助非常多。到欧阳颖公治理峡州的时候,丁晋公推荐欧阳颖公,于是任命为著作之职。自这以后,丁晋公担任非常显赫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大权,天下的士人往往因为攀上丁晋公而得到荣显的地位,但欧阳颖公却退避不与丁晋公过多接触。所以欧阳颖公在仕途上,从担任著作佐郎开始、到秘书丞、到太常博士、到尚书屯田、到都官、到职方三员外郎、到郎中,都是凭借着年年岁岁考核评介,按次第升迁,担任万州、峡州、鄂州、歙州、彭州、岳州、阆州、饶州、嘉州的知府,都是他劳绩所应当得到的。到丁晋公败落,其他士人大多不免受到牵连,惟独欧阳颖公没有牵连到。

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因为年老乞求到陪都任职,在荆南有田产,于是就告老归乡。在景佑元年(1034)正月二十六日在家寿终正寝,享年七十三。

第3篇:《邪正辨》原文赏析及译文

邪正辨

曾巩

正者一,邪者十,乌知正者之为正,邪者之为邪欤?曰:考其实焉尔。言者曰:“某,正人也。”必考焉,其言与行果正也,犹曰无乃其迹然欤?必也本其情,情果正也,斯正人也。曰:“某邪人也。”必考焉,其言与行果邪也,亦曰无乃其迹然欤?必也本其情,情果邪也,斯邪人也。

抑未尽于是也。孰谓未尽?任与责之之谓也。正者曰:“天下未治也。”以天下之事考之,见未治焉,安得不任之以救其未治也?邪者曰:“已治矣。”则思曰:我之天下未治也。正者曰:“用是策可以治。”以先王之道、人之情考之,见可以治焉,安得不用其策邪?邪者曰:“彼策也,不可用。”则思曰:我考之可用也,必也待其终而质其效。不戾于其始也有赏,戾则有咎。未至于其终而质其效,赏与咎无所委焉。不苟然而易也,任与责之之术如是也。故正者得尽其道,邪者不得其间于冥冥之间,于计也素定,于信用也不轻以蔽,于号令也一,于赏罚也明,于治也几矣。考之其实尔,此之谓也。

不知正者之为正,邪者之为邪,岂异焉?不此之尚而已。……正者曰:“天下未治也。”邪者曰:“已治也。”邪者胜正者十常*。以天下之事考之耶?则未尝也。任正者之策,邪者曰“可置”,则必置之。以先王之道、人之情考之,待其终而质其效,正者赏与咎耶?则未尝也,其于是非用舍苟焉而已也。夫然,故正者不得尽其道,邪者得间之于冥冥之间,于计无必定也,于信用轻以蔽也,于号令也二,于赏罚也不明,于治也疏矣。正与邪两尊焉,一日而有败,乌有职其责者欤?

或曰:“大贤大佞之不可以考其实也。”曰:子之言不可以考其实者,不以大贤之为贤,大佞之为佞,或无其迹欤?吾固言之也,无其迹则孰由而知之欤?必也本其情之谓也。本其情是亦考其实矣岂不可欤知不循其迹又不本其情而欲知其贤与佞顾非不可欤?然则子之言者,恶其迹之难知也。吾云尔者,以其情而知之也,其意易者鲜矣。

16.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赏与咎无所委焉依托

b.不苟然而易也容易

c.于信用也不轻以蔽受蒙蔽

d.其意易者鲜矣少

17.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抑未尽于是也当其欣于所遇

b.以天下之事考之仆以口语遇遭此祸

c.于赏罚也明谁得而族灭也

d.一日而有败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18.下列对原文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主要辨明审定邪人、正人的方法,论述了对待邪人、正人的态度。

b.作者认为要确定一个人的正邪,必须“考其实”。具体说,就是既不轻信别人的论断,也不轻信其外在的言行,而一定要深入考核其内情。

c.作者认为既能明辨邪正,就应当善于任用方正的人,并责成他治理好国家。而做到这点并不难,正者往往取胜。

d.文章采用了正、反两方面重复论述的形式,从而使其观点得到了反复强调。在论述过程中,又时时以问句点明其所论之旨。

19.用“/”给文中画波浪线的部分断句。(3分)

本其情是亦考其实矣岂不可欤知不循其迹又不本其情而欲知其贤与佞顾非不可欤?

20.把文中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7分)

⑴以先王之道、人之情考之,待其终而质其效,正者赏与咎耶?(4分)

⑵见未治焉,安得不任之以救其未治也?(3分)

参考*:

16.选b,应为“更改”

17.d都是连词,如果(a到;对b根据;因为c句中助词;句末语气词,表反诘。)

18.选c,“而做到这点并不难,正者往往取胜。”错,应为“而做到这点并不容易,邪者往往取胜”。

19.本其情/是亦考其实矣/岂不可欤/知不循其迹/又不本其情/而欲知其贤与佞/顾非不可欤?

20.

⑴用先王的大道、*的愿望去考察那措施是否对,等他施行有了结果再评议是否有成效,然后对方正的人实行赏或者罚呢?

⑵看到确实还没有治理好,为什么不任用他去补救那些还没有治理好的地方呢?

附参考译文

有一个方正的人,有十个奸邪的人,怎么知道方正的人方正在什么地方,奸邪的人奸邪在什么地方呢?回答道:“考察他的实质就是了。有人说:“某人是个方正的人。”一定要考察,如果那人的言论行动果然是方正的,还要说不会是表面现象吧?一定还要弄清他的真实用心,用心果真也是方正的,这就是方正的人了。有人说:“某人是个奸邪的人。”一定也要考察,如果那人的言论和行动果然奸邪,也还要说会不会是表面现象如此呢?也一定要弄清他的真实用心,用心果真是奸邪的,这就是奸邪的人了。

或许只到这一步还不够。怎么说还不够呢?我是指的任用和责成。方正的人说:“国家还没有治理好。”根据国家的情况考察,看到确实还没有治理好,为什么不任用他去补救那些还没有治理好的地方呢?奸邪的人说:“国家已经治理得很好了。”那么就得想一想,我们的国家恐怕还没有治理好。方正的人说:“用这些办法可以使国家得到治理。用先王的大道、*的愿望去考察,看出他的办法确实可以治理好国家,为什么不用他的办法呢?奸邪的人说;“他的办法不可用。”那么就得想一想:我考察过,是可以用的,一定要等待他实施的结果再评议他的成效。如果一开始似乎没有什么妨害就行赏,有了妨害就怪罪,没有等到她施行的结果而去评议其成效,赏与罚就都没有依据。不随便更改当初的决定,任用和责成的方法就是如此。这样,方正的人便能完全推行他的措施,奸邪的人便不可能暗中让他的挑拨离间得逞。在决策上要连续稳定,在信任使用上既不轻率,也不受人蒙蔽,发号施令要前后一致,赏罚要分明,那么治理好国家,便差不多可以实现了。考察他的实质,就是指的这些。

不知道方正的人方正在什么地方,奸邪的人奸邪在什么地方,有什么奇怪呢?不善于这样去考察罢了。方正的人说:“国家还没有治理好。”奸邪的人却说:“已经治理好了。”奸邪的人战胜方正的人,十回常常有*回。用国家的实际情况去考察谁是谁非呢,自己却没有作过。采用了方正的人的措施,奸邪的人说“可以放弃”,于是便一定要放弃。用先王的大道、*的愿望去考察那措施是否对,等他施行有了结果再评议是否有成效,然后对方正的人实行赏或者罚呢,自己也没有这样作,对于谁是谁非、用与不用,随意决定而已。就这样,所以方正的人不能将他的治国措施推行到底,奸邪的人能够在不知不觉中搞挑拨离间,决策无法确定,在信任使用上轻率而容易受蒙蔽,号令不统一,赏罚不分明,想求国家得到治理,怕就差得远了。方正的和奸邪的两者都得到重用,有朝一日如果败了事,谁又负主要责任呢?

有人说:“大贤人、大奸佞这两种人,不能考察到他的实质。”我回答道:你所说的不能考察到他的实质,是不是认为大贤人的贤,大奸佞的佞,或许连一点儿迹象都不表露呢?我本就说过,如果没有一点儿迹象,那么从哪里去了解他呢?那就一定要弄清他的真实用心,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弄*实用心,这也就是考察他的实质,哪有不可以的呢、要知道既不追踪他的表面现象,又不愿弄清他的真实用心,而想了解那人是贤人还是奸佞,岂不是办不到吗?然而你所说的,无非是厌恶他的表现难于知道罢了。而我说的这一点。就是以他的真实用心去了解他,这个意思能够改变的恐怕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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