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流程

第1篇:工程建设管理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综合计划办监督执行,并记入绩效考核档案档案。

第二条 新开发项目在详规及外网批复一周内、开工前,由工程管理部协调,组织各对应部门编写汇总并牵头,协助区域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参加人员为:工程管理部、总工室、建筑设计院、综合部、工程部、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营销部、物业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查通过后,将方案三天内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的内容(附: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会签审批表):在科学合理规范原则下:临时与永久基础设施远近期综合考虑。尽可能一次到位不要重复投资造成浪费。

1、施工给水系统:给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用水量及用水计量与永久规划给水的关系等。

2、施工排水系统:排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排水量与永久规划排水的关系等。

3、施工用电系统:施工用电线路走向规划、用电总容量、用电计量与永久规划供电箱线的关系等。

4、施工道路系统: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文明施工需要、与永久规划路的关系等。

5、施工场地划分、围墙及临时设施的规划: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满足销售需要等。

6、施工场地的土方平衡:考虑场地的竖向布置(详规中所有单体建筑物)及标高协调、挖方与填方尽量平衡等。

7、制定主体总包及各类*分包合同提交计划(集团切项计划) 。

8、为保*工程质量品质提升吉运品牌(建议:业主入住常期使用及能看到的产品,统一用品质好的品牌),制定*供资料采购供应计划。

9、制定项目各期开发建设计划及分批销售计划;编写销售人员岗前培训计划书及销售流程达到:传递吉运品牌、帮助实现销售。

10、依据开峻工交工日期,制定项目各期分批移交物业日期管理计划及详细适合园区物业的管理模式。提前介入对应业主的质量投诉,必须及时受理,限时整改回复业主,编制专项控制措施制度及处罚办法书面文本等。

11、制定项目出图计划。

12、小区的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煤气、备用电源、电信、消防、供暖、污水处理等)的首期建设计划,是否能满足首期交楼及相关配套工程的使用要求。

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工程部经理3分;综合策划方案未经审定即开工的,扣罚工程部经理3分;综合策划方案出现漏编、编错的,每项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分。绩效考核办。

第三条 在工程开工前及开工后,根据需要至少召开一次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工程管理部及全体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工程建设交流会。未召开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理2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工程建设交流会内容:

1、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联系方式;

2、工程部介绍公司的运作模式、验收程序、*供材申报、供应流程及进度、签*、结算申报流程等;

3、施工单位介绍工程质保体系、自检程序及质量、进度、安全的保*措施;

4、工程部对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交底;

5、工程部提出需施工单位整改的较为重大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方面的问题,施工单位表明态度;

6、施工单位就技术交底和工程部要求提出意见,表明态度;

7、施工单位就施工中其他需协助的问题提出意见;

8、工程部就施工单位的问题进行解答;

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3天内报工程管理部。

第四条 工程部应严格按*要求,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每通报一次给予监理单位3000-8000元罚款、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处罚。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每停工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两至三级*处罚。工程管理部考核。

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区域项目应24小时内报集团主管领导,否则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处分。

第五条 项目主体开工前,工程管理部协调、工程部负责组织总工室、预决算部及主体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

各*重大施工组织方案(桩基础、基坑支护、园建工程、豪华装修、钢结构安装、泛光照明空调通风工程、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高支模、悬挑脚手架、大型土方开挖等)必须报总工程师审核后报主管工程领导审批;涉及到需增加造价的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提出并报价,并经工程部审核后报工程管理部、总工室、预决算部、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组成的评审小组审核,再报区域项目负责人审批,否则不予认可(需列入合同条款)。未审核就施工的,扣罚工程部经理2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六条 项目发售前30天,营销部负责组织汇总,工程部、物业公司意见。确定项目竣工及交楼时间,并提交区域指挥部负责人批准,再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工程管理部确定。否则,扣罚营销部经理3分。绩效考核办考核。

第七条 项目主体、土方、基础、支护、园建、装饰招标立项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招标部合同管理部和工程部到现场开会,落实针对上述各合同的立项及合同前期信息的反馈。上述各合同及其他各*合同签订后7天内、开工前,由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对工程部进行合同交底。

招标策划及技术准备工作必须完善、准确,如定标后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如因合同不严谨出现施工范围重复或漏项的。由招标部负责,并由招标部门上级管理部门考核扣罚。一次一项不少于3分。

第八条 每周日前,区域主管工程领导组织工程部、监理部等召开现场协调会,解决工程遇到的问题,同时讨论索赔反索赔风险与措施。否则,扣罚主管工程领导3分。工程管理部考核。会议决议由绩效考核办责纳入地区指挥部内部考核。

第九条 区域工程部每月25日17:00前,将下月工作计划经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报工程管理部,并在区域指挥计划例会上审核,否则,扣罚相关部门负责人3分,绩效考核办考核。

第十条 每期地下室、主体工程、装修及园林工程图纸下发后10天内、开工前,工程部必须组织召开由区域主管工程领导主持的,由工程管理部、总工室、预决算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的大规模图纸会审;其他*图纸下发一周内、开工前,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工程部于图纸会审后一周内下发经总工室确认的会审记录给与会部门。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3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涉及到按合同总价包干的项目,如道路、钢结构等,在招标前工程管理部必须组织总工室、预决算部、工程部以及设计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否则,扣罚工程管理部经理3分。招投标部考核。

会审质量低,明显应发现而未发现的较为重大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和后续施工中暴露的,对参加会审的相关人员问责处理。工程管理部、招投标部考核。

第十一条 营销部必须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售楼部、样板房位置、样板房数量及有卖点吸引力的(如:具有体现吉运品牌特*的,树木、财运水系、吉运之门、大门等)园建景观等要求,明确售楼部和样板房的软装工程数量及有关要求,并在开售前两个月确定销售平面及环境围蔽范围的平面布置图,报区域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再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批。 否则,扣罚营销部经理3分,绩效考核办考核。

审批通过后两天内由集团营销品牌中心书面通知工程管理部、集团总工、招投标中心,每延迟一天扣罚营销品牌中心经理1分。绩效考核办考核。

工程部于销售前15天完成销售环境的围蔽,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分,营销部考核。

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中,实行样板先行制度。样板施工完毕,涉及施工工艺做法、施工质量标准的,报地区工程主管工程领导审批;而涉及外观效果的,报区域指部负责人审批。未经批准不能大面积施工,否则,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处罚;各部门在接到工程部验收通知起24小时内验收完毕,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处罚工程管理部考核。

1、施工过程中需做样板的有:

(1)外墙饰面砖、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幕墙、栏杆等;

(2)室内墙地面砖、木地板、地暖、内外保温;

(3)室内墙面、天花(吊顶)的扇灰及油漆;

(4)大堂电梯前室的所有装饰;

(5)饰、道路及广场的铺装面层等;

(6)砖砌体及抹灰;

(7)构的钢筋及模板;

(8)件的安装等。

2、施工样板验收的程序(附:施工样板验收审批表):

施工单位经三级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部、工程部、主管工程的领导验收。

3、对于入户门、木地板、地砖、阳台栏杆、铝合金重点是阳台推拉门、电梯必须做成品保护样板,经工程部经理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十三条 桩基础、地下室、主体、低压配电等工程在完工后三个月内工程部必须取得相关中间验收登记表。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1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十四条 工程部必须在竣工前召集物业公司、营销部及施工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并整改完毕。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3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十五条 每季度初,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部、总工室、预决算部、合同管理部对参见主体、装修、园建、铝合金等主要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排名,评价结果经地区负责人审批后报工程管理部及公司招投标部。否则,扣罚工程管理部3分。

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工程管理部组织总工室、工程部、预决算部、合同管理部召开参建施工单位履约质量和履约能力评价会、结果书面报送招标办、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部同时将评定为不合格的参建筑单位备案。未组织的,扣罚工程管理部经理2分。合同管理部考核。

如绩效考核办检查发现经备案的不合格单位仍被接受参加招标的,每发现一单,给予招投标部处罚。绩效考核办考核。

不合格单位主要表现为:队伍的资金实力、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负责人人品等很差,造成工期严重延误或被迫更换施工企业,以及经招投标程序中标后所供的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在同等价格下质量特别差的材料供应商。

第十六条 工程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30天内取得<规划验收合格*>。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3分。工程管理部、绩效考核办考核。

第十七条 工程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75天内取得<质量验收意见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3分。工程管理部、绩效考核办考核。

第*条 工程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85天内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3分。工程管理部、绩效考核办考核。

第十九条 工程部必须在毛坯竣工后90天内取得该期楼宇的<房地产权属*书>及全部分户图。否则,扣罚工程管理部经理1分。综合绩效部考核。

第二十条 营销部每月5日前召开会议,针对销售过程中工程部、总工室、物业公司等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及集团工程管理部并报地区负责人。未召开或未反馈的。扣罚营销部经理2分。综合绩效部考核。

每月5日前,各部门应将营销部上月提出的相应问题修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营销部,并报地区负责人。未将相应问题整改完毕或未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营销部的,扣罚相关部门经理2分。工程管理部、绩效考核办考核。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竣工标准:

1、毛坯竣工标准:

工程全面完工(含外墙装饰),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或该栋建筑物相邻30米)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含屋面)按照批复的总规要求全面完工(含地下室及地下停车库),所有临时建筑、构筑物拆除完毕。楼内外质量文明卫生环境达到星级标准。对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及影响环境美观的限期拆改。每延期一天罚施工队10000元。

主体工程完工后9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竣工标准。否则,每超一天,扣罚监理公司3000元工程部经理2分、区工程主管经理3分。工程管理部、绩效考核办考核。

2、豪装竣工标准:

在毛坯竣工的基础上,室内装饰工程全部完工。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交楼标准:

各项工程全面完工,在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前完成相关验收并取得以下验收合格*书或意见书(根据当地文件要求需要):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

2、质量监督意见书;

3、人防验收备案表;

4、消防验收意见书;

5、环保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主体工程完工后18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交楼标准。否则,每超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分、项目主管经理1分。工程管理部、绩效考核办考核。

第二十三条 工程部须在交工一周内提交资料。在资料审核中出现下列情况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理1分。预决算部考核。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1、工程签*内容虚假、重复签*的、竣工图施工记录与实际不符的。

对工程现场、签*内容解释出现前后矛盾的。

2、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负责。预决算部发现资料不齐,审批手续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一次*发函给工程部;工程部自收到函件后7天内负责补齐完善后重新提交,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分。预决算部考核。

第二章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

第一节 设计效率质量等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区域项目的规划(总规、详规、外网等)、单体平面方案、外立面方案、外立面材料方案、装修等方案由总工程师确定,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由总工负责审批设计方案、协调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1、设计成本质量控制

审批方案有: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基础方案、主体结构方案、大跨度结构方案及用钢量控制指标、转换层结构方案、转换层平面方案、地下室结构方案、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小区10kv以上供配电方案、小区采暖方案、小区水源方案、小区水池水泵房布置方案、小区室外管网方案、小区排洪方案、公建空调方案、共建热水方案、公建供配电方案、道路及桥梁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方案。

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审批时间10天,其他设计方案审批时间9天。

上述审批时间超过规定的,每延迟1天,扣罚总工办责任人0。5分。绩效考核办考核。

2、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应纳入设计合同,须在设计合同签订前报总工审批。施工图下发前,总工室应组织预决算部对钢筋含量进行初步测算,若已达到控制指标则可下发,若未达到控制指标,须进行原因分析和设计优化,优化后仍未达到控制指标,应报主席审批,否则按公司失职问责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不影响工程造价、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图纸上的错误和明显不合理之处,由工程部经理现场处理解决。除此之外的设计问题,工程部传真至总公室,总工室按以下要求处理:

传真时间起24小时内总工室必须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传真至现场,每超1小时,扣罚总工室责任人0。5分。

传真时间起48小时内总工室必须下发变更图纸或处理意见,不得影响现场施工,下发时间每超1小时扣罚总工室责任人0。5分。

传真时间起7天内总工室必须下发正式变更图到现场,每延迟一天,扣罚总工室责任人1分。绩效考核办考核。

第二十七条 现场*供材料保管不善导致损坏、丢失严重的,视情况严重程度扣罚责任工程师、主管经理、工程部经理3分以上直至开除处分。工程管理部、材料办考核。

第二节 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条 原始技术资料应在工序完工后三天内整理归档。否则,每项扣罚责任人50元、工程部经理1分。

工程实体虽然验收,经抽检扔不合格的,每项扣罚签字人50元、工程部1责任人分。

工程实体经验收后,仍发现未按图施工并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给予施工单位,依责任经济损失、品牌影响等严重处罚,并限期整改完毕。对监理单位10000-30000元处罚,扣罚工程部责任人10分。

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二十九条 交楼后2个月内,工程部应杜绝出现以下质量问题:

1、楼板出现穿透*裂缝;

2、天面、卫生间、阳台楼板、铝合金门窗边等出现渗透水;

3、给水管道出现爆管;

4、外墙出现开裂、脱落、渗漏;

5、阳台栏杆生锈;

6、天花及墙面抹灰层开裂、空鼓、脱落;

7、地面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

8、木地板翘起、接缝不满足规范要求;

9、飘窗台两端大小头;

10、砼梁、柱、墙、砌体轴线偏位及柱、墙、砌体垂直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如交楼后2个月内,工程实体质量出现上述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50元,工程部责任人0。5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三章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与考核

第三十条 本章含以下隐蔽工程:

1、岩土工程勘察;

2、工程桩:预制桩、冲孔桩、搅拌桩、旋挖桩、人工挖孔桩;

3、基坑验槽;

4、锚杆;

5、防水工程;

6、模板工程;

7、钢筋工程;

8、砖砌体工程;

9、门窗塞缝;

10、墙体保温;

11、地暖工程;

12、水电线管暗埋和预留;

13、防雷、接地工程。

第三十一条 工程经理必须建立隐蔽工程验收台帐(有关台帐格式见附件),台帐页码编号不能缺少,内容不得涂改、不得代签和弄虚作假。

隐蔽工程未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或经抽验仍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否则,每项扣罚工程部责任人2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三十二条 基坑(槽)隐蔽验收

1、坑基(槽)土方开挖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开挖边线进行100%复合,准确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进行100%复合,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

2、验收内容:基坑(槽)截面尺寸、基地标高。

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基坑(槽)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在台帐上如实填写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第一批开挖到设计标高的基坑(槽)进行验收,并抽查不少于30%,并在台帐上签字。

4、基底开挖达到设计标高后2天内,工程部必须组织总工室、工程管理部及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验槽。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监理公司2000-5000元处罚,扣罚工程部责任人2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三十三条 防水工程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

(1)砼结构自防水的各种变形缝、后浇带、预埋件、穿墙管等的设置和构造;

(2)卷材防水的基层处理、卷材接口和收头、细部处理;

(3)涂膜防水的基层处理、涂膜遍数和厚度、细部处理、涂膜防水层的切片封存;

(4)蓄水试验或淋水试验。

2、监理工程师根据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立即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第一个标准层及屋面的防水工程进行验收,并抽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监理公司3000-5000元处罚,扣罚工程部责任人2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三十四条 钢筋工程隐蔽验收

1、隐蔽验收内容: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位置、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位置、保护层厚度等。

2、接头采用焊接和机械连接的钢筋必须按规定见*取样验收。

3、施工单位申请验收后,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责任人必须对地下室底(侧)板及顶板、第一个标准层楼板的钢筋工程进行验收,并抽查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4、工程经理必须在签署隐蔽验收文件三天内报资料员,资料员在隐蔽验收文件上签署收到时间。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理1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三十五条 砌体工程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

(1)砌体放线;

(2)砌筑砂浆标号;

(3)墙柱预留拉结筋;

(4)构造柱的锚固与拉结;

(5)顶砖砌筑时间和方式。

第三十六条 门窗塞缝工程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

(1)安装前的窗框封边砂浆是否填满;

(2)门窗框固定双层门窗框内外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固定是否牢固;

(3)窗框安装后框边的塞缝是否密实。

2、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检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监理公司2000-5000元处罚,扣罚工程部责任人1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三十七条 墙体节能工程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层粘结或固定;

(3)增强网铺设;

(4)锚固件;

(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2、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检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监理公司2000-5000元处罚,扣罚工程部责任人1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三*条 地暖工程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

(1)绝热层的厚度、材料的物理*能就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2)加热管材料、规格及铺设间距、弯曲半径、管道固定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埋设于填充层内的加热管道不应有接头,管道外表面不允许有凹陷、折痕;

(4)地暖管道系统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且100%合格;

(5)混凝土填充层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6)伸缩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检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监理公司5000-10000元处罚,扣罚工程部责任人1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三十九条 水电管线暗埋和预留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

(1)预埋套管(含预留洞口)的规格、标高、位置、数量;

(2)管线的规格、连接质量、固定间距和管间间距、保护层厚度、弯曲半径、底盒的标高和高差;

(3)室内外给水管的沟槽、管径、规格、位置、标高、接口质量、固定点的间距进行检查核对,给排水必须试压合格,排水管的灌水、通水、通球试验必须合格。

2、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地下室及第一个标准层的水电管线暗埋和预留工程进行验收,并检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监理公司3000-8000元处罚,扣罚工程部责任人1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四十条 防雷接地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焊接质量、焊接长度、接地电阻测试。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防雷接地焊接质量及焊接长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立即填写隐蔽验收台帐并立即报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经理核查应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30%,将核查结果填写到隐蔽验收台帐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基础底板及天面的防雷接地工程进行验收,并抽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3、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跟踪接地电阻测试,并如实填写隐蔽验收台帐,验收合格后立即报工程部经理。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监理公司5000-10000元处罚,扣罚工程部责任人1分。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四十一条 由于设计或合同的失误等原因造成多次签*的,由预决算部每月1日前汇总,并反馈给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及综合总裁办。未按时反馈的,每次扣罚预决算部经理1分。因合同原因造成多次签*的,每项扣罚招标合同部经理1分。因设计原因造成多次签*的,每项扣罚总工室责任人1分。监事会工程管理部考核。

第2篇: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监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控制以及对建设工程的合同、信息管理及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 集团公司工程部是公司工程监理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定监理单位的项目资质并进行备案管理;

(二)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三)指导、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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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理管理

第五条 监理工作的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进行监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审批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第六条 监理工作目标

(一) 监理工作总目标:客观、公正地当好第三方,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施工承包合同。

(二) 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 工程进度目标:实现建设总工期目标;

(四) 工程费用目标:在批准的总投资限额内;

(五) 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安全事故为零;

(六) 工程环保目标: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第七条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监理业务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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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从事过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历,监理单位不得委派其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经相关考核合格。

第十条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应当向集团公司工程部或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公司鼓励监理合同当事人使用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监理合同应当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和人员条件、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服务期,以及委托人的费用支付、委托人为监理工作开展所提供的资料和设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 监理合同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监理工作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等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的20日内,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合同变更备案。

第三章 施工现场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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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监理机构,并授权其开展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确因正当事由临时离开施工现场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指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代为行使其部分职权,但国家规定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事项除外。

监理单位需要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但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职称等级不得低于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职称,同时必须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

第十四条 在监理合同范围内,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关工程施工方面的指令,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代表书面提交。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勘察、设计文件等与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有关的资料。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勘察、设计文件等资料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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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组建方案、管理制度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单位。

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文件进行审验,并按照规定实施取样见*、平行检验。

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合格,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或者安装。

第*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强制*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并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编制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报验的检验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提出验收意见。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第十九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并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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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的情况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项目班组的资质审查。

第二十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将施工现场有关情况向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不符合强制*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

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或者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到场予以处置。

第二十二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合格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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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验收合格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客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都有权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举报。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对举报情况应当予以受理,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核实、处理的结果应当告知举报人。

第五章 处罚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处监理单位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同时担任其它建设工程任务的,监理单位没有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足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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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职称低于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职称等级或没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

(三)未按照要求定期将施工现场有关情况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二十六条 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的,由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监理单位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有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

(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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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位置: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

(二)工程建设任务及设计标准、技术经济指标。

建设任务:对河涌挂管~106国道现状污水井,全长约365m,进行污水管道工程建设。

设计标准:对联民村污水处理站以西地区,在现状河涌与106国道之间有一排楼房,多为4~6层楼房,共17栋,建设收集涌边污水源污水,接入106国道现状污水井,转输进*民村污水处理站。

(三)、梯面系统支管完善工程河涌挂管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n300波纹管污水管道273m、d426*10焊接钢管348m、新建涌底埋管检查井11座、污水检查井13座,浇注c30水泥混凝土路面1212m2。本工程合同工期为90日历天,实际工期:2023年6月6日开工,2023年8月26日完工,实际工期为82天。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四)工程投资

本施工合同价为1525608.11元

二、工程建设简况

(一)、参建单位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机构:

运行管理单位:

(二)、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日期

梯面系统支管完善工程河涌挂管工程单位工程于2023年6月6日开工,2023年8月26日完工,实际工期为82日历天

(三)主要工程施工过程

1.污水管道工程施工过程

2.道路修复工程施工过程

三、专项工程和工作

无。

四、项目管理

(一)工作情况

1、建设单位工作情况

(1)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及时办理了开工报告、质量监督等手

续。

(2)签订和严格执行合同,加强了合同管理。

(3)督促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管理,严把工序验收;加强安全管理,着力落实安全措施。

(4)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健全财务年度,开设专门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2.监理单位工作情况

(1)做好了施工图纸的签审。

(2)制定了监理规划各实施细则。

(3)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

(4)严格审查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5)加强质量管理,严格工程验收制度。

3.设计单位工作情况

设计人员依据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现场勘察并充分论*,提交了设计成果。

4.施工单位工作情况

施工投入了各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断提高单元工程合格率,确保工程质量。

5.质量监督单位工作情况

质量监督站为落实好质量监督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配置了有足够工作经验的质量监督人员,来把工程质量关。核定了工程的项目划分,

检查了规程规范在工程中的执行情况,核查质量等级,检查了施工的质量保*体系,及时发现并纠正了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高了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地保*了工程质量。

(二)主要项目招标投标过程

本工程项目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进行了公司招标,于2023年2月4日核发了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工程中标价为1525608.11元

(三)工程概算各投资计划

工程预算价为1525608.11元

(四)合同管理

我单位分别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在工程实施工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内容涉及到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工程质量、工期、合同价款支付。一是严格了工程变更程序,变更必须经监理同意、设计复核、并由建设单位报送相关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二是合同中明确了不得非法转包各分包。三是签订合同时条款都经过仔细推敲,减少了合同争议事件的发生。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按合同办事,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无出合同纠纷现象。

(五)合同款价结算

施工单位工程款的支付按照30天支付,承包人的工程量报表和计量支付*书经现场工程师确认后,根据确定的工程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人按照《广州市本级基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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