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每次我读鲁迅的《故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有一种很强烈而又无从言说的感想在我脑海中,这个寒假我又一次读了《故乡》这本书。

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的我们读起来仍觉得妙趣环生、生动幽默、深邃犀利。我想鲁迅在创作《故乡》时,是不是就是希望读者能够百看不厌呢?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机智勇敢、见多识广的孩子,是鲁迅十分要好的朋友,儿时的他们没有什么阶级观念,只有孩童间的童真无邪。闰土那会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阶层观念严重,底层百姓备受压迫。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早已不是之前的少年,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爷,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对纯真的少年情感被冷漠的阶层残忍割开的控诉,人与人之间只剩下冷漠的称呼。

读了《故乡》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眼前的时光,不辜负春光,现在的我们是多么幸福与幸运,更应该要珍惜学习时光,努力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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