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第1篇: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篇一: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总的来说,目前的美国总统选举需要经过以下四个阶段:候选人提名、竞选、选举总统选举人,最后由选举人投票选出总统。

一、候选人提名:

一般上,在总统选举年的6月,各政党由各州选派代表参加全国代表大会,在会议上提名总统候选人。(当然,提名总统候选人并不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唯一任务,代表大会还要通过党的各个委员会的报告和党的纲领

二、竞选阶段:

总统选举程序的第二阶段是由获得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竞选。

美国公民满18岁就可以投票但是作用不大,因为每个州都设有超级代表、代表团。要看代表团和超级代表的票数。

第2篇:美国选举制度

[篇一:美国选举制度评析]

选人在某州得到简单多数选票(即在参选候选人中获票数量多,不一定过半数),即获得了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在计选举人票时,实行的是绝对多数制。候选人要获得半数以上票数方可成为总统。通常选举人都由获胜候选人所在的政党提供人选。选举人在投票前要宣誓尊重选民的意愿。

美国实行这种间接选举制有它自己的道理。美国宪法制定者认为,实行这样的间接选举制可避免政党或个人造势*纵选举,因为选举人一般是较有头脑的人,不易受政党或个人的鼓惑与误导,也不像选民那样容易出现*和偏见,选举人实际上起了一种“过滤”或“缓冲”的作用。虽然选举人是由政党挑选的,但还是偶尔有选举人不遵守自己誓言的事件发生,而且历史上还有过三起选举团不能产生选举结果的案例。当然,由于选民的投票实际上决定了选举结果,所以美国公众关注的还是选民的投票,所谓“大选”一般是指选民的投票。

各州进行初选的时间并不一致,从选举年的1月份开始,到7月初才结束。不过多数州都是在3月份进行,特别是“超级星期二”(今年是3月7日)这天,有16个州进行初选,对决定两党候选人的最终提名起着关键作用。所以这一天过后,初选基本定局,尽管有半数以上的州尚未进行初选,但大趋势已基本明朗,失败者往往都自动退出竞选,甚至反过来支持他的竞争对手。

各州进行初选的方式也不一样。个别州并不进行正式的全州范围内的选举,只是由州党的核心小组会议决定支持哪个候选人。多数州都进行正式的选举。其中有些州是两党分别进行选举,选民对两党的竞争者分别进行投票,即封闭式选举。有些州实行开放式选举,由州*统一组织选举。当然,选民在投票时要注明自己是哪个党的人,尽管他不一定投该党候选人的票。进行开放式选举的州在计票时,要统计出两个数据:一个是每个候选人所得的总票数,另一个是候选人所得的本党选民的票数。后一个票数决定谁在该州的初选中获胜,而前一个票数实际上只起着*测验的作用。

初选也是间接选举制。名义上,两党总统候选人的正式提名是在7-8月份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由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选举产生,初选时选民投票所决定的只是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同大选时一样,初选时选民也只是决定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而不是选举代表)。现在*党代表有4339人,共和党有2066人。分配在各州的代表数与该州的人口相关。由于每个州有多少名代表是已知的,所以某一州的初选结果一出来,某个候选人赢得了多少名代表便可统计出来。各州确定代表人选的方式差异很大,有的是在初选后,获胜候选人的竞选班子自然就成了代表的主要人选来源。有些州的党组织制定了较完善的挑选代表的规则。如俄亥俄州*党,在1999年5月通过了“2000年俄亥俄州代表遴选计划”;今年1月,各选区党的核心小组会议定出了本区两套代表名单,即支持戈尔的代表和支持布拉德利的代表,哪位候选人获胜,支持他的代表便出席全国党的代表大会。所以全国党的代表大会在正式提名党的总统候选人时,实际上只是个形式而已。当然,全国代表大会也不是没有任何意义,除了正式提名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外,它还是个盛大庆典,是党内不同派别在激烈竞争后重新统一起来的象征。它的另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制定党的竞选纲领。此外,代表大会还正式提名副总统候选人,但是实际上,副总统候选人是由总统候选人提出人选。

选举年要进行国会参众两院议员及一些州长的选举。参议员共100名,每州两名;众议员共435名,各州人数不等,与该州人口数成比例。参议员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每两年全部改选一次。因此,在两个总统选举年之间还有一次参众两院议员的选举,称为“中期选举”。

[篇二: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选举候选人资格要求

联邦*中由选举产生的每一项公职都有不同的要求,这在<美国宪法>第一条和第二条中有明文规定。例如,总统候选人必须是美国出生的公民、年满35岁、在美国居住至少14年。副总统必须具备同样的资格。根据美国宪法第12条修正案,副总统不能与总统来自同一个州。美国众议员候选人必须年满25岁,取得美国公民资格已满7年,并是他们希望在国会代表的州的合法居民。美国参议员候选人必须年满30岁,取得美国公民资格已满9年,并且是他们希望在国会代表的州的合法居民。想要担任州或地方*公职的人必须符合有关州或郡、市所规定的资格。195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22条修正案规定任何人担任美国总统不得超过两届。但是,<宪法>对国会众议员和参议员的连任未加任何限制,不过近年来各种各样的组织一直在游说要设立这些限制。有关州和地方*官员的任期限制有州宪法和地方法规加以说明。

选举程序是怎样的

美国的选举工作需要成千上万人参与组织和执行,包括统计和确认选举结果。选务人员担任着重要而复杂的人物,这些人物涉及:确定选举日期,确定候选人资格,登记合格选民,编制选民名册,选择投票设备,设计选票,组织庞大的临时团队从事选举日当天的工作,以及计票和确认选举结果。美国的投票程序分为两步。美国没有全国*的合格选民名册,所以,公民必须经过登记才能获得投票资格。公民在自己的居住地登记投票;如果 搬迁到新的地方,则需要好重新登记。登记的目的是防止*。但是,各州的选民登记程序不尽相同。过去,登记程序有时被用来阻止某些公民——主要是南方的非洲裔美国人——参加选举。选务人员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是确保每个有选举资格的人登记在册,没有选举资格的人不被登记。一般而言,地方选务人员宁可把最近没有投过票的人保留在登记册中,而不愿误将合格选民排除。当姓名不在登记名册上的人来投票时,选举人员会发给他们一张临时选票,合适其选举资格后再将其选票纳入统计结果。

选举的投票*质

由于投票设备和选票表格一般由选务人员从当地购买,因此选民所用的设备类型及其状况往往取决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来源。美国使用的投票设备五花八门,投票技术也在不断变化。过去普遍采用的在候选人姓名旁边划“x”标记的纸选票如今已很少见。不过,许多电脑化系统仍需采用涂圈或连线符号式的纸选票,然后进行扫描和统计——这种系统称为光学扫描。一些选区仍然使用“拉杆”投票机。采用这种方法时,选民在他们要选的候选人名字或他们所支持的议题旁转动一下控制杆。另一种很常见的设备是“打卡”机。近年来,对投票方式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让选票在选举日前到达选民手中。这一趋势起始于有关缺席选票的规定,后者针对的是那些预计在选举日当天不在自己的选区(及投票地点)的选民。一些州和地方选区逐渐放宽了这一规定,允许公民登记为“永久缺席选民”,并在选举前把选票寄到他们家中。俄勒冈州完全通过邮寄方式进行选举投票,但它是目前唯一这样做的州。缺席投票的选民一般通过邮寄方式将填妥的选票寄回选务机构。另一项新规定是“提前投票”。选务人员可在选举日前最多三个星期之内在购物中心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立投票设备。公民可在方便的时候前去投票。

[篇三:美国的总统选举]

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和当选总统就职。美国概况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选举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其间,各党派竞选人将争夺本党总统候选人提名。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

预选结束后,*、共和两大政党将分别在第三季度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两党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两党总统候选人耗费巨资,在全国各地开展竞选旅行、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等。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第一个星期一的次日举行,这一天被称为大选日。为避免大选日投票过于拥挤,目前美国大多数州允许选民在大选日前45天内提前投票。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选民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在大选中,美国绝大多数州和首都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在一州或首都获得选民票最多者获得该州或首都所有选举人票。赢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即获得选举胜利。因此,根据各州选举人票归属情况,通常大选日当晚就能决出选举获胜者。

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在选举年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选举人在其所在州的首府投票表决。一般情况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只是例行公事。

此外,如果两大党总统候选人各获得269张选举人票或因有第三党候选人“入围”而导致无人获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则总统人选由国会众议院决定。这种情况在美国历史上也曾发生过。

总统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道程序。直至当选总统于次年1月20日在总统就职典礼上宣誓就职,总统选举过程才宣告最终结束。

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是自1952年以来,总统候选人中首次没有在职总统或副总统的总统选举。

[篇四:美国选举制度与美国*]

美国的选举制度是美国*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美国总是标榜它的选举制度是世界上最完善、最*的,并且总是以教师爷自居,到处给别的国家上“*课”,要别的国家效法美国。不能否认,美国的选举制度有其可取的一面,但要说这种选举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好的,那就大谬不然了。

首先,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法律规定,凡是年满三十五岁、在美国出生并在美国居住十四年以上的公民,均可参加总统竞选。这听起来很是冠冕堂皇,似乎任何一个符合这样简单条件的美国公民都可以问鼎白宫。但是且慢,这里还有一道对普通公民来说根本无法逾越的关卡:金钱。参加竞选,就得组建班子,雇用大批工作人员,在新闻媒体上做宣传广告,印发宣传材料,到全国各地作竞选旅行,组织*等等,这一切都需要钱。没有钱,即使你有经天纬地之才、治国安邦之能,也休想在通往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一步!竞选总统是这样,竞选议员、州长也是这样。据报道,在今年的大选中,全部竞选费用加起来高达三十亿美元!难怪美国人自己都说,“金钱是*的母奶”,通往白宫的路是“用金钱铺就的”。

如此大量的金钱是从哪里来的?除了联邦*拨给每位候选人一定数额的竞选费用外,绝大部分是大企业、大公司和各种利益集团捐助的。他们慷慨解囊,当然不是平白无故的,而是要通过捐款来影响当选者的内外政策,为自己谋取利益。也就是说,是一种“*投资”。而当选者也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人事安排、政策取向等方面给捐款者以回报,或者通过各种或明或暗的手段为捐款者提供方便。所以说,每次大选,表面上是几个候选人在竞争,实际上是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较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是“有钱人的游戏”。

其次,从竞选手段看,也很难说是*的,每逢大选年,各候选人及其后台老板和追随者都要大肆活动。忙些什么?无非是几个字:打击别人,抬高自己。美国人很讲绅士风度,但在竞选中,却是什么风度也不讲了。为了打击别人,往往不择手段,揭疮疤,挖隐私,泼脏水,讲粗话,无所不用其极。矛盾激化时,甚至铤而走险搞*。在美国历史上,大选年行刺总统候选人的事件并不少见。至于在投票日给对方选民设置障碍甚至进行恐吓,在计票过程中做手脚,更是常事。在今年的大选中,很多黑人选民就受到了这样的不公正对待,为此美国最大的少数民族团体有*人种协会已向法院提出了起诉。

为了抬高自己,候选人都要炫耀自己的政绩,吹嘘自己如何高明,如何能干。这且不说,更有甚者,他们往往针对不同阶层选民的不同需要,甜言蜜语,什么中听就说什么,开出一大堆空头支票。还要摆出一副“亲民”的样子,走家串户,访贫问苦。目的只有一个:把你口袋里的选票掏过去。一旦选票到手,对不起,bye-bye了。什么这个许诺,那个许诺,早就抛在脑后了。

第三,选举结果往往不能代表*。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制度”,一位候选人在某个州所得的选民票哪怕只比其对手多一票,这个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就归他所有。结果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赢得选民票最多的候选人不能当选总统,而赢得选民票少的却反而当选。这能说是体现了*吗?抛开这种还算是比较特殊的情况不说,即便一位候选人赢得了全国半数以上投票选民的支持,但由于选民的投票率很低,近几届几乎都是百分之五十上下,他也只能说是四分之一多一点的选民选出来的。这样的总统,能说是得到了大多数美国*的授权吗?至于像今年这样,要由法院来判定谁胜谁负,那就更是与*相去甚远了。

第3篇:*古代科举制度

[篇一:*古代的科举制度简介]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录取。第一*赐进士及第,第二*赐进士出身,第三*赐同进士出身。第一*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第二*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县太爷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这是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自明*始形成的一套很严格的科举考试制度。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篇二:*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的要求,加强*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生活方面的*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步*、平*、马qiāng、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日趋*,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 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一*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二*赐进士出身,三*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通称进士。进士榜称*榜,或称*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篇三:*古代科举制度详解]

科举是*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始实行,到清光绪(1904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历史发展与演变]

▲隋朝—*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的要求,加强*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生活方面的*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步*、平*、马qiāng、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日趋*,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一*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二*赐进士出身,三*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通称进士。进士榜称*榜,或称*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为最多。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录取。第一*赐进士及第,第二*赐进士出身,第三*赐同进士出身。第一*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第二*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

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举考试主要是八股文模式。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也有时事问题,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模式,八股文模式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模式上,只有八股模式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科举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度在*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的社会结构、*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宪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科举*及其防御]

由于,科举考试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了一生的富贵荣华,因此不少人均企图以*以在科举中取得好成绩。最常见的*有三种,一是贿买(即贿赂主考官以获取好成绩)、二是夹带考试经文(带书或抄录于随身物品中)入内*、三是请人代考。

▲贿买

唐代武则天时代曾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这做法在宋代以后成为定例。同时又发明了誊录的方式,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并以抄本送往评级。这样批卷者连辨认字迹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即所谓“买通关节”。为了减少这种可能,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的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亦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贿买若然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而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

清代入关初期,便曾发生了丁酉案(顺治十四年),顺天,*南,河南,山东,山西五闱弊案,最后以*南闱十六房主考全部斩立决,数十人被判死或贬徙尚阳堡宁古塔。其间,数百名举人在清兵夹带下赴*重考。是为*科举史上最大的科场舞弊案。有人认为这是清初严厉惩治科考*的具体举措,也有人认为这是初入中原的清朝满族统治者以严刑酷法震撼汉族知识分子,从而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夹带

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宋朝起,考试在贡院内进行,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但是夹带经文这*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密写在衣物、身体上。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等等都曾被用作夹带。明清的科举保安十分严格,要求达到“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除了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外,乾隆时更曾下诏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糕点的大小厚度;水壶、烛台的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限。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格,被发现者除了取消资格外,更要带枷示众。但科场舞弊始终未曾彻底有效地受到打击。有传说指一次会试中有举人把夹带的书本掉在地上,奉旨检查的亲王却为他掩饰,说:“何以携帐簿入场!”

▲代考

代考在唐朝时颇为常见。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历。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历验明考生的身份。但是代考*似乎亦没有被完全杜绝。例如*初年的重要*人物胡汉民,便是历史上著名的代考“qiāng手”,曾在清末两次代人参加乡试,皆获得中举。

[武举]

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步*、马qiāng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不能参考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武试则最少要求骑*九矢中三,步*九矢中五。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马*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并力气,包括拉硬弓、舞*、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

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明代戚继光(明世宗嘉靖年武进士),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徽宗授武状元)等等。

[*以外的科举制度]

受*文化的影响,历史上其他一些周边的国家除了有学子赴*参加科举考试外,也在本国设立科举制度。

▲越南

越南的科举制度,始自于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举制度最晚废除的国家。

越南的科举制,最早始于李朝的仁宗太宁元年(1075年),但李朝的科举制一共只举行四次,人数也较少,未产生较大影响。其后陈朝太宗建中八年(1232年)时,再度实行科举,其施行方式,是设立太学,由太学生参与考试,来取得进士资格。其后为了扩大科举取士,陈朝睿宗于隆庆二年(1314年)正式创立进士科,让更多的人能参与进士考试。

后黎朝时,进一步模仿*明清的科举制度。明太祖洪武三年,曾允许安南、高丽、占城士人在本国乡试通过之后,到南京参加会试,之后明成祖永乐四年(1401年),又一度将安南收入版图,这些都促成*科举制对其后的黎朝越南重大的影响,包括乡试、会试、殿试三级的考试方式,以及黎朝裕宗(1705年-1729年)时设立武举。其后阮朝的明命十年(1832年)进一步引进八股文模式为主要的考试内容,此外,黎朝和阮朝都有成立与明清时贡院类似的专门考试场所。

▲朝鲜

朝鲜的科举制度始于高丽时代光宗9年(985年),并到朝鲜时期才正式实施。至1894年止,科举制在韩国历史上存在了900多年。朝鲜时期的科举制度分为文科、武科及杂科(易学科、医科、*阳科、律科)。每三年举行一次“式年试”,此外还举行各种不定期“别试”。不定期有国王亲临考场的“亲临试”,该试再分成成均馆儒生参加的“谒圣试”和在昌景宫举行的由官员参加的“春塘大试”。

朝鲜王朝的统治阶级是“两班”,即文班和武班的大臣。科举考试是成为两班文武的必由之路,名义上平民也可以参加,但事实上主要被两班子弟垄断,尤其是文、武两科。

杂科中的医科考试会在汉阳举行,一般每五年一次,目的是要补充内医院的大夫空缺,假如五年内没有空缺,便不会举行。医科考有关“内景”﹝内科)、“外形”﹝外科﹞、“杂病”、“汤液”﹝*学﹞、“针灸”等五科的知识。

▲日本

日本在8、9世纪时仿照唐朝的制度举办贡举,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四科和医、针等二科,其中以秀才科为盛。由于贵族干政、学官世袭,到10世纪以后,基本上为贵族所把持,并且也不是依据才学高下,而是以资历名望,致使科举日渐流于形式化。

11世纪以后,虽然在形式上还继续实行式部省试,但考生皆由权贵推荐,应考者几乎是无条件及第,科举制至此已完全异化。*户时代贡举已经绝迹。

[科举名衔称谓一览]

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主与门生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宋太祖之后,进士由御前殿试取录,进士从此成为“天子门生”;同时亦明文规定以后举人不得自称考官门生。

贡士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

进士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举人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秀才别称“茂才”。本系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取士,一*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榜眼科举殿试一*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探花科举殿试一*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解元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会元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贡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肆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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