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哈利波特》有感
以最黑暗的氏为姓,却以最闪亮的星为名
《哈利波特》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它将一个真实的世界展现在人们眼前,第五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是这七部书的一个转折点。那个无忧无虑的小男孩儿目睹了自己学长的死,好像一夜之间变得成熟了。他知道自己与伏地魔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强,自己也需要成长。他上课时突然昏厥,却意外地发现伏地魔带走了他的教父,他带着朋友们去魔法部,却发现上了当,但因此让他的教父从此离开了他。
在这本书里,我关注的不是那个有“光环”的男孩儿哈利·波特,而是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认为他是这本书里最勇敢的人。小天狼星和哈利的父亲詹姆是朋友,在哈利出生后顺理成章地成了他的教父,但在莉莉和詹姆去世的那晚,他却被污蔑被关进阿兹卡班。1994年他为保护哈利越狱,从此成为通缉犯。在这本书里,他冒着生命危险来到魔法部,帮助哈利,最后被自己的堂姐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所杀。但在被杀的前一刻,他还帮哈利挡住了一个食死徒,用生命护住了自己最好朋友的儿子的生命。
我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就像一个追光者,詹姆就是他的光。那个阳光开朗,坚强勇敢的少年,改变了那个叛逆又桀骜的少年的一生,他是他的救赎。他们像神话般年少有为,流星般光芒耀眼。但在那个夏天,天狼星陨落了,那个传奇一般的人被时间摧残地千疮百孔,最终逝去。不堪命运摆布的他却挺进了陷阱,诟病冤屈也改变不了他的真性情,他就是远方那一颗最闪亮的天狼星,可惜只有“伤风”这个代号和猫头鹰见证了他的日夜往昔。
我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对哈利的关爱。他被人指控用一个不可饶恕,咒死了多个麻瓜以及他的同窗和挚友小矮星。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多年来阿兹卡班的监狱生活和摄魂怪并未使他丧失理智和快乐。但13年的监狱生活使他瘦削得如干尸。曾经英俊帅气、风流倜傥的布莱克小公子已经过早显现出了岁月沧桑的痕迹。他不怨,只为找到那个背叛者,只要能见到哈利,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他用狗的身子经历千辛万苦游回大陆,在尖叫屋棚一切谜团都解开了。“哈利,我并没有背叛詹姆和莉莉,我至死也不会背叛他们。”正应了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我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对朋友的忠诚。在他心里,如果詹姆和莉莉能回来,他宁愿受万般折磨,只要他没有失去詹姆,那个比兄弟还亲的人。在《凤凰社》中,哈利看到了小天狼星生命中最灿烂,最幸福的岁月,那个温暖快乐的下午。那时他是大脚板,他有月亮脸、虫尾巴和尖头叉子;那时他是无忧无虑的布莱克公子,自由自在的小天狼星。年少的他,一头黑发,洒脱不羁,带着几分优雅,和唇边玩味的笑,看得人失神。他是真正的格兰芬多,永远热爱冒险,永远喜欢征服一切,做自己的王。当他被困格里莫广场12号时,他没有一如既往地去寻找乐子,因为他知道他要保护哈利,不能轻举妄动,即使压抑天性。这是他对逝去的詹姆唯一可以付出的。在哈利与他并肩作战时,他下意识喊出那句不知寄托了多少哀思与愁苦的话:“干得好,詹姆!”一切轮回不息。死前一秒,他还带着微笑,有对人间万般悲哀,却没有对死亡的畏惧。他的离开是英雄的离去,最终天人永隔,他还是留在了帷帐那边。
“我们都有光明和黑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选择表现哪一面。”小天狼星·布莱克,他以最黑暗的氏为姓,却以最闪亮的星为名。他代表了那一类不屈于命运的人。但你被摔入生活的低谷时,感叹世界抛弃了你,为什么不想一想,世界本就不属于你;你说命运不公,但命运又算得了什么呢?为什么不做一个所谓“亡命客”,何必在乎他人的目光,只要记住,自己永远向光而歌。孤独和黑夜不过是梦想实现路上的一个小小的绊脚石,成功后再看那躯壳,多像焰色。
JK罗琳说,小天狼星是她最喜欢的一个角色,这又何尝不是对她自己一生的写照?她被丈夫抛弃,带着女儿四处奔波。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想过放弃,但最终没有。她让小天狼星活成了自己的样子。透过这两个人,我好像看到了他们的灵魂在精神的殿堂里高歌,那是最神圣的地方。
世界的温柔是晚来的善意和干净的你,少年的肩膀要挑起清风明月和草长莺飞。请成为永远疯狂、永远浪漫、永远清澈的存在。愿那个少年受人尊敬,一生被爱;愿天狼星永远在苍穹中闪耀;愿那四个少年在帷幕的彼岸相会;愿“伤风”和猫头鹰还能书写永远不停息的华章。
路过一个转角,好像看见了一只大黑狗,微微一笑,冲你眨了眨眼。再一定神,他摇身变成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和你记忆中的那个样子一模一样。他冲你笑了:“我,小天狼星,哈利的教父,同意他去霍格沃茨,需要签字吗?”你眨了眨眼睛,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眼眶积满了泪水。
那颗闪亮的星星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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