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第1篇:护理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目 录

第一节 护理工作规章制度 。。。。。。。。。。。。。。。。。。。。。。。。。 2

第二节 护士条例 。。。。。。。。。。。。。。。。。。。。。。。。。。。。。。。。 10

第三节 *队护士管理办法 。。。。。。。。。。。。。。。。。。。。。。。。 16

第四节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 22

第四节 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 24

第五节 护理记录书写规定 。。。。。。。。。。。。。。。。。。。。。。。。 25

第六节 高危*品管理规定 。。。。。。。。。。。。。。。。。。。。。。。。 29

第七节 毒麻*品管理规定 。。。。。。。。。。。。。。。。。。。。。。。。 31

毒麻*品安全用*流程 。。。。。。。。。。。。。。。。。。。。。。。。。。。。 32

第八节 责任制护理、心理护理培训重点内容 。。。。。。。。 33

第九节 分级护理制度 。。。。。。。。。。。。。。。。。。。。。。。。。。。。 36

第十节 护理工作应急预案 。。。。。。。。。。。。。。。。。。。。。。。。。 37

一、 突发意外事件报告处置办法 。。。。。。。。。。。。。。。。。。。 37

二、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 38

第一节 护理工作规章制度

一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

1、单独值班人员应为注册护士;新来院护士和进修护士经培训、临床带教、考核合格后,由总护士长报护理部进行资质审批,审核合格者方可单独值班;未取得执业*书的护士一律不准单独值班。

2、各病区24小时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夜间或节假日应设听班人员。

3、未经交接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以确保诊疗、护理工作不间断。

4、值班人员要按时巡视患者,掌握病情,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向值班医生报告。

5、值班人员要按职责完成新入院或急诊患者的收容及一切处置工作,并积极参加病室内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6、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认真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并负有指导实习、进修护士和卫生员工作、进行病区管理的责任。

7、值班人员要负责病室及探视、陪伴人员的管理,督促探视人员按时离院,遇有可疑人要询问,遇有重要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8、节假日增设听班人员,白天值班人员上午不得少于3人,下午不得少于2人,听班人员应与病区保持有效的联系,遇到突发情况能及时到位。

(二)交班

1、正常工作日时间,病区每日早8:00集体交接班一次,全体护理人员参加。其它时间的交班由当班护士负责,并与*员按照程序认真交接。

2、交班前,值班护士应完成好各种护理记录,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防止错误或遗漏。

2、交班顺序依次为:护士交班报告、体温本、医嘱单、小交班本内容以及特殊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床旁交接患者,与责任护士、保障班护士交接液体和用*情况。

3、床旁交接的内容是:危重、新入院、当日手术、正在输液和一级护理的患者以及存在护理风险的患者;主要交接患者的病情、治疗、护理、皮肤、液体输入、医嘱执行及新入患者的一般情况。

三、接班

1、*员做好接班前准备: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2、参加交班,精力集中,认真听取交班人员所交的各项情况。随同交班人员一起到床头接班,察看患者。对交接内容有疑问的应主动提出,以明确情况。

3、当面查对、清点毒麻*和有关物品、器材,进行登记并签名。

4、交接班要认真仔细,*员接班后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一切护理问题负责。

二 分级护理制度

(一)患者入院后由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责任护士对患者进行等级护理标识,告知患者等级护理相关注意事项,按照<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实施护理。

(二)患者住院期间,医生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级别,以利于患者康复。

(三)护理等级一般分为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和特别护理。

(四)特别护理:适用于病情危重、大手术后、随时可能发生意外而需要加强护理的患者,应指派专门的护理人员看护,或进入重点护理病室、监护室。责任护士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负责做好患者的一切护理工作;向患者提供安全、及时、准确的整体护理服务;护士应在护理记录单中准确及时的记录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治疗、护理、出入量及病情,每班均应写出小结,每日有总结;要备好各种监护仪、急救*品、器材等,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五)一级护理:适用于重症或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患者。护士要负责做好患者的各种生活护理,必要时制定护理计划;重视做好患者身心的整体护理,并做好相应的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小时巡视1次患者,并注意观察治疗效果;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定时协助患者更换*,按要求帮助患者擦澡、洗头、更衣及必要的床上活动等,预防并发症。

(六)二级护理:适用于重病恢复期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

在生活上,护士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帮助患者制定治疗康复计划并做好指导工作;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及患者的心理变化,每2小时巡视1次患者;护士要主动帮助解决患者存在的实际问题或困难。

(七)三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较轻的患者或处于恢复期生活能自理的患者。护理人员要主动指导患者进行康复锻炼;给予必要的卫生宣教;对患者实施全身心的整体护理,并注意病情观察,每3小时巡视1次患者;出院前做好患者的医学卫生指导工作。

三 责任制整体护理管理制度

(一) 病区护士长按照责任制护理模式进行排班,除主管班、后勤班护士外,其余护士均具体负责患者从入院到出院全程、连续的护理。

(二) 病区有责任制护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护士职责和工作内容,护士长负责组织对护士进行优质护理及责任制护理相关内容、方法的培训。

(三) 按照责任护士的资质及工作能力合理分配分管患者,分管患者数最多不超过8人。

(四) 责任护士负责对患者进行入院评估和住院期间的再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为患者实施身心整体护理以及康复指导,按照<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实施护理。

(五) 病区为患者公示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责任护士按公示内容和基础护理服务规范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基础护理服务。

(六) 病区有专科疾病护理规范,责任护士按照规范落实专科护理措施。

(七) 病区在征求护士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包括护理工作数质量、护理技术及难度要求与患者满意度等在内的护士绩效考核方案,促进护士职责落实。

(八) 病区及各级管理部门定期对责任制护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追踪改进。

四 护理查对制度

(一)原则

1、护理人员在给*、输血、配合手术、采集标本、饮食护理时要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以保*患者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2、对患者身份确认必须同时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标识:姓名、年龄。请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年龄,并核对或扫描腕带。对婴儿、昏迷、语言障碍等无法沟通的患者,请陪同亲属说出患者姓名与年龄。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二)查对方法

1、给*

(1)执行给*医嘱时要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三查"即*作前、*作中、*作后查;[七对"即对住院号、姓名、*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并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2)清点*品和配置*品前要检查*品质量,是否有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瓶口有无松动、裂缝,包装是否完整,查看*品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配*后,检查*物*状,有无浑浊、沉淀、絮状物,如有异常,不得使用。

(4)给*前,确认患者身份,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及精神类*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同时使用多种*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2、输血

(1)取血时与输血科发血人员按照流程认真核对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交叉配血结果、储血号及血液有效期等内容,检查血袋及血液质量。

(2)输血前,需有两名医务人员持患者病历、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共同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输入量、交叉配血结果及血液有效期,并让患者自述姓名和血型,无误后方可输入。

(3)输血后,血袋送输血科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3、手术查对

(1)手术室人员在接手术患者时,要与病区护士共同查对科室、姓名、床号、住院号、*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术中用*、病历相关资料,检查术前准备完成情况。

(2)*前、手术前、手术后主*医师、*医师及巡回护士对照<手术安全核查表>内容逐项核对,共同签字。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敷料、器械等各种手术用物,术毕,再清点一次以上物品,并做好记录。

4、检验标本查对

(1)根据医嘱扫描相应试管条码,并在试管上填写病人姓名、床号、科室、检验项目。

(2)抽血前再次确认患者身份。

(3)传送检验标本时,打印标本送检单一式两份,并签名。检验科接受标本后,须查对签收,保留其中一份送检单,将另一份传送回科室保存。

5、饮食查对

开饭时,配膳员严格查对病人姓名、住院号,查对饮食医嘱与病人所定饮食是否一致;每个病区由一名护士协同配餐员共同查对发放饮食,查对无误后再将饮食发给患者食用。

五 护理安全评估及报告制度

(一)新入院患者由责任护士负责对其进行护理风险筛查和安全评估,并在本班内将评估结果记录在<患者入院评估单>。

(二)经过筛查和评估存在压疮、跌倒、坠床、脱管等风险的患者,在患者床头设置相应的安全*示标识,告知患者或亲属存在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制定并采取相应的护理预防措施,每班进行再评估,并依据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护理措施。

(三)对于入院评估时已经存在护理问题的患者(如院外带入的压疮等),应记录护理问题*质、程度和采取的护理措施,必要时提出护理会诊申请。住院期间每班评估,护理记录应体现护理问题的转归。

(四)对于入院时评估无风险的患者,住院期间病情、治疗方案变化可能导致风险时(如手术、使用镇静剂、降压*、利尿*等)需再次评估。

(五)治疗护理过程中严格落实查对制度。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护理安全问题,如护理差错或事故、压疮、跌倒、坠床、脱管及其它护理不良事件时,病区应主动、及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对发生的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分析,制定质量改进措施。

(六)鼓励病区和护理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对主动、及时报告不良事件

的病区和护理人员视情给予一定奖励,发生的问题不与科室目标考评挂钩;对于故意隐瞒不报者按照目标考评给予扣分。

(七)护士长应定期组织护理安全隐患分析,及时发现患者、住院环境、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讨论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各病区应制定专科急*事件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

(八)加强病区管理,提供基本的护理安全措施,如保*病区内充足的光线;地板干净、不潮湿;避免穿长短不合适的裤子;锁好床、轮椅、便椅的轮子;呼叫器放于患者易取位置;及时回应患者呼叫;保持床单位清洁平整;定期进行巡视等等。

六 护理会诊制度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能承担护理会诊任务:专科护士、在所从事的护理领域有*特长且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

(二)护理会诊分为:临床部内护理会诊、院内护理会诊、急诊护理会诊、院外会诊;由申请单位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

(三)临床部内会诊主要解决科内不能解决的疑难护理问题,由护士长提出会诊申请、责任组长提出会诊申请,由总护士长负责安排会诊人员,应邀会诊护士一般应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邀请科室护士长负责做好会诊前准备工作,安排时间、地点与参加人员,并负责主持会诊。参加会诊人员应包括总护士长、护士长、专科护士、主责护士、责任护士、应邀会诊护士。

(四)院内会诊主要用于多科协作解决疑难、危重患者的的护理问题。由责任护士(或护士长)提出会诊申请,填写护理会诊单送护理部,护理部主任批准同意后,确定会诊时间及会诊护士,由护理部助理员通知有关人员,做好会诊前准备。院内护理会诊一般应在48小时天内完成。参加会诊人员应包括护理部主任、护理部助理员、总护士长、护士长、责任护士、应邀科室会诊护士。

(五)急需解决的疑难护理问题直接影响患者的病情进展或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应进行急诊护理会诊。应邀护士随请随到,其程序同临床部内护理会诊,但可口头提出申请,会诊后补填申请单。

(六)外单位申请我院护理人员进行会诊,应先与我院护理部联系护理部主任

批准后,安排相应人员前往会诊,并写出会诊意见。我院申请外院护理会诊,由所在科室向护理部提出申请,护理部负责联系,会诊程序同院内护理会诊。

(七) 除急诊外,申请会诊科室应事先整理好护理病历摘要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会诊护士应在会诊前对患者进行护理查体、询问简要病史。

(八)会诊时由责任护士介绍患者的简要病情、护理评估内容、护理诊断、护理措施、护理效果评价及需要解决的疑难护理问题。会诊护士结合有关检查资料及病史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会诊意见,如有疑难护理*作及需要掌握的护理知识应给予具体指导和讲解,并认真书写会诊意见。

(九)护理会诊申请单和会诊记录须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书写认真。责任护士负责将会诊情况详细记录于护理记录上。

(十)责任护士根据会诊意见落实护理措施,并负责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护理措施的效果。

七 使用约束具患者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涉及的约束具是指约束手套和约束带。

(二)对患者采用约束措施必须有书面医嘱;实施约束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包括: 患者可能有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如精神错乱或认知障碍;患者阻碍治疗的实施,如意外拔管、撞伤、抓伤等。

(三)使用约束具需在其它帮助*措施无效后并征得患者或亲属同意并有医嘱时方可启用。其它帮助*措施包括:止痛和安慰以及安排患者亲属陪伴等。

(四)使用约束带时尽量避开输液部位、手术切口及皮肤破损处。

(五) 正确使用所有的约束具,并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易于取下。

(六)呼叫器应放于患者手可触及处,以确保患者可随时呼叫护士。

(七)定期就正确使用约束具及如何护理约束患者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八)实施约束后责任护士至少每小时评估患者1次,检查约束部位血液循环情况并记录。

(九)如果患者使用约束具的指征消失,应及时停止约束。

八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应掌握标准防护要求,进入无菌区或执行无菌*作时,按规定着装、洗手、戴口罩。

(二)病区感染控制联络护士职责明确,负责对病区医务人员进行感染控制相关知识培训,督导检查相关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执行手卫生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作规程,进行抽血、输液*作时,应保*一人一巾一带。

(四)严格落实再生医疗器械消毒管理措施,一次*物品一次*使用。

(五)无菌物品应专柜储存,与待消毒物品分区放置,标识明确;灭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日期和有效期;过期、失效物品应及时取出并重新消毒或更换。

(六)患有肝炎、活动期结核及其他传染*疾病的护理人员不宜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待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工作。

(七)需保护*隔离的患者,应优先做治疗护理工作;对实行隔离的患者,后做治疗护理工作。

(八) 病区垃圾分类管理规范,不得混放;各种医疗垃圾桶标识明确;医疗锐器处理规范。

(九) 患者出院后对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对床旁隔离的患者应固定用具,出院时彻底消毒。

九、病区*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应根据医疗需要储备适量的基数*品,品种、数量与*局共同商定。中心摆*的科室,病区一般只储备少量的常备*,以备急用。

(二)一般常备*品由*疗护士网上填写请领单,定期补充,其他*品按处方请领制度。

(三)病区使用*品必须根据医嘱,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发现*品变*、发霉、混浊、过期或标识不清等不得使用。

(四)病区存放的*品应按口服、注*、外用、滴剂等不同浓度及剂型分类放置,并按失效期先后排列,瓶签按*典规定书写,字迹清楚;特殊*品应按规定储藏条件保存与使用;*品存放应保持清洁卫生,室温控制在25o c 以内;病区存放*品的*箱不得用来存放医务人员私人物品和患者食品等。

(五)病区一般不存放高危*品,如必须存放则应设专门放置区域,并有明显标识;对毒、麻、精神*品的管理应做到标签清楚,定基数、专人管理,放在保险柜内加锁保管,做到班班清点交接,消耗后登记,保留空安瓿,凭空安瓿和

主治医生以上人员开具的红*处方领取补充。

(六)病区*品柜要随时锁好,钥匙由*疗护士随身携带,班班交接。护士离开治疗室或*疗室等存放*品的房间时,应做到随手锁门。

十 职业防护制度

(一)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在院内从事规范的诊断、治疗、护理、检验等工作过程中,意外受到病原体或含有病原体的污染物的沾染、损伤,或意外吸入等)后应按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科。

(二)进入隔离病房、感染*疾病病房、高危病房工作时,均需戴口罩或酌情穿隔离衣、鞋套;为特殊传染患者做治疗护理之前,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和污染的物品时应戴手套,进行气管*管、吸痰、尸体料理时,在上述防护基础上,应使用普通面罩或正压呼吸面罩、防水防护服或防水围裙及防水靴等。

(三)接触、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为传染患者(sars 、禽流感等传染病)的护士应穿防护服、防护鞋,戴防护镜和高效过滤口罩。

(四)在进行侵袭*(有创*)护理*作时,严格按*作规程进行*作,使用后的锐器必须直接放入锐器盒内;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医疗锐器。

(五)体温计破碎后,应按要求正确处置,防止*污染。

(六)配制化疗*必须在专用房间或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配制化疗*物时应穿长袖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眼罩或护目镜,穿鞋套等。

(七)化疗所用物品或被化疗*物污染的物品,放入专用污物袋中扎紧袋口,注明[细胞毒*废物",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接触化疗*物人员定期查体,发现异常酌情调离岗位进行观察;化疗*物配置护士应定期轮岗;孕期和哺乳期护士应暂时脱离接触化疗*物环境。

第二节 护士条例

一、总 则

(一)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四)*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六)*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书。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书;

3、通过*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

还应当在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卫生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制定。

(八)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九)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十)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

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十一)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指令*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三、权利和义务

(十二)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十三)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

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十四) 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学术团体的权利。

(十五)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六)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十七)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十九)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二十)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二十一)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1、未取得护士执业*书的人员;

2、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4、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二十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

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二十三)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二十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护士接受培训。护士培训应当注重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

(二十五)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

(二十六)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做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五、法律责任

(二十七) 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

2、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的。

(二十九)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等规定的;

1、对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2、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

3、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的。

(三十)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告:

1、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护士接受培训的;

2、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的。

(三十一)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书:

1、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2、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3、泄露患者隐私的;

4、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三十二) 护士被吊销执业*书的,自执业*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三十三) 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

第2篇:工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咭)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火,不准在车间内抽*: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21、不得*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22、保持车台整洁,每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3、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3篇: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

一。临床科室护理工作制度

1、新入院患者每天测量体温、脉搏、呼吸2次(8am,4pm),连续3天,无异常者改为每日4pm测体温、脉搏、呼吸1次;体温达到37。5℃及以上者,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3次(8am,4pm、8pm);大手术患者、体温达到38。5℃及以上者,每4小时测体温、脉搏、呼吸1次,至体温恢复正常3天后改为每日1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能起床站立的病人,每周磅体重一次,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一般病人每天问大、小便一次。

2、病人入院后,按护理分级,在病人一览表和床头牌上作出标记(一级护理为红*,二级护理为**,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病危病人一览表上用红*[?"表示。

3、根据病人的病情轻重和需要,认真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4、做好基础护理,并按不同病种认真执行各专科疾病护理常规。

5、严格护理技术*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确保病员医疗安全。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每班均应准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0-15分钟到达科室,阅读交班报告本、体温本,在接班者未接班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件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详细交班。

3、白班应为夜班做好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注*器、被服、常用器械,以便夜班能顺利地工作。

4、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间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自行负责。

5、白班交班报告由主班护士书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交待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如果进修护士或护生书写交班报告,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6、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晨会后陪同日夜班护士重点巡视危重病人和新病人,并安排护理工作。

7、每班交接班时应严肃认真,必须做到三清(交接班记录要写清、口头交待要说清、病人床头要看清)。

8、交班内容

(1)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病人、危重抢救病人、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置的病人病情变化,同时要注意情绪波动、不安的病人。

(2)交清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重点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查看昏迷、瘫痪病人有无褥疮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

(4)查看病人伤口,各种导管固定和引流情况及病人输液情况。

(5)点清物品,对常备、急救、贵重*品及物品、器械等亦应注意交、接班,并有登记。

(6)值班护士应坚持岗位,不准自行换班。

三。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执行后应做到班班查对,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

2、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诵一遍,待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曾用过的空安瓿瓶,经检查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病人结束后须督促医师补开医嘱。

4、每周总查对医嘱二次,护士长至少参加总对医嘱一次,并做好记录。

5、单人值班时应做到下一班查对上一班医嘱执行情况。

(二)、服*、注*查对制度

1、服*、注*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即*作前、中、后检查和核对床号、姓名、剂量、浓度、时间、*名、用法和有效期。

2、配*和摆*时,应注意检查*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潮解,针剂有无裂痕,注意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楚者不得使用。

3、摆*后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发*时须待病人服下方可离开。

4、易致过敏*物给*前应询问有无该类*物的过敏史,使用前应做过敏试验,使用毒、麻、限剧*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并保留安瓿瓶。用数种*物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

5、发*、注*时,若病人或其它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6、整理注*单、服*单、治疗单时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原单应保存到下次总对医嘱后废弃。

7、发*、注*时均需带服*单、注*单。

8、发*、注*前必须核对床号、姓名,正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输液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2、认真查对输液卡,加入*液后须签名,标明时间。

3、备*前检查输液瓶口铝盖有无松动,瓶身有无裂痕,*液有无变质,同时注意批号、有效期,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4、用多种*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配液后检查*瓶内有无细小颗料、混浊、变*等。

5、易致过敏*物,给*前应询问有无该类*物过敏史,查询*物过敏试验记录。

6、输液时如病人或其它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核实无误后方可继续执行。

(四)、输血查对制度

1、采集配血标本前须准确填写患者姓名、床号、病区,并将化验单上的联号贴于试管上。

2、抽血时必须将试管连同输血申请单携至病人处,核对床号、姓名、标本联号后才能采血。

3、同时有两个以上病人需要配血,必须分别进行,避免将二人以上配血试管同时拿到病人处,以防出现差错。

4、送配血标本必须由医师或护士进行,不得交由病人或病人家属送、取。

5、血取回后必须两人共同查对交配报告单上患者的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供血员姓名、血型、血量、核对交叉试验结果,确认无误后双人签字,方可执行。

6、注意血液内有无凝血块,血袋有无裂痕。

7、输血时在病床前再次核对床号和姓名。

8、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并在病床边观察十分钟后方可离去。在输血全过程中要都必须严密观察输血反应。如有反应立即停止输血,一边作相应处理,一边通知化验室重新检验、交配。

9、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填写输血反应卡,存放于病历内。

(五)、手术室查对制度

1、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名称、部位、*方法和*用*。

3、查无菌包的失效日期、灭菌指示剂效果。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5、手术后取之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验。

(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失效日期。

3、收回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4、灭菌时查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效果指示剂,及有无湿包情况,达到要求后方可发出使用。

四。。执行医嘱制度

医嘱是医疗活动中由医师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的书写应符合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1、医嘱的执行应准确、无误,并在有效时间内完成。医嘱执行记录需客观、真实、原始,执行人应签全名和执行时间。医嘱须经两人核对并签名。

2、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医师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复诵无误后执行;抢救结束后,要求医师及时据实补记。护士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签署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3、凡需护士整体协作完成的医嘱,如护理常规、级别护理、饮食护理、部分治疗等,可由主班护士或值班护士在长期医嘱单上签名。

4、长期医嘱执行后由执行人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签名、签执行时间。临时医嘱执行后由执行人直接签署在临时医嘱单的相应栏内。

5、手术后、分娩后要停止术前、产前医嘱。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待清楚。

7、实习医师无单独下达医嘱权,开出医嘱后需上级医师签名,核实后方有效。

8、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

9、出院、转院、专科、死亡病人应及时注销各种执行单。

五。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一)书写原则

1、遵循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护理文书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根据<安徽省分级护理质量标准与实施要求>,护理人员对住院患者实行分级护理,按护理级别执行各项护理措施。

3、护理文书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记录者须签全名。试用期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指定的合法执业护士即时审阅,其修改意见、修改日期及签名用红*墨水笔书写。

4、护理文书应当文字工整,图表、字迹清晰,语句表述准确、通顺,符号、标点应用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然后更正,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各类护理文书楣栏共同项目包括:患者姓名、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或病案号。

6、根据医嘱和患者病情需要,各医疗机构尚可自行设计[血压测量记录"、[24小时出入液量记录"等文书,其书写应遵循本原则,必要时纳入病历管理。

7、护理查房、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个案分析等护理记录,是护理人员通过对患者病情观察、分析讨论而提出的意见、评价和建议等,属于主观*护理文书,暂不纳入病历管理,也不提供给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8、各医疗机构对归档前的护理文书,应指定专人按安徽省制订的<护理文书质量评定

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后方可归档。

9、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的日期。

10、各班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

11、各项记录、文件应妥善保管。

(二)。住院患者护理记录

根据<安徽省分级护理质量与实施要求>,一般患者是指医嘱[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中的病危、病重患者等以外的适用对象。其书写须遵循护理文书书写的基本原则和以下要求:

1、住院患者护理记录包括[住院患者护理记录"(首页)[住院患者护理记录"(续页)。

2、住院患者护理记录(首页),是指患者入院后由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书写的记录,应在本班内完成。

3、住院患者护理记录(首页)上的[入院诊断"是指医师在[入院记录"上书写的诊断。[*物过敏史",若为[有",则应写清具体的*物名称,如青霉素。[皮肤情况",若为[异常",应写明异常的具体情况,如擦伤或压疮,其部位、范围、程度等。

4、住院患者护理记录(首页)上的[专科情况",应记录患者专科疾病主要的症状和阳*体征等。[护理措施"系根据病情观察、医嘱,为患者制订的生理、心理、社会方面的健康维护措施。

5、首次记录完毕,另起一行,记录者签名(签名位置:右对齐),签名的下一行记录时间。首页未记完的部分,可连续使用。填写内容中如遇空项时,应画[/"(删除线)。

6、住院患者护理记录(续页)是一般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内容包括记录日期、时间、病情观察情况、处置措施及效果、护士签名。

7、病情观察要求重点记录患者的客观病情动态变化及用*反应,如主诉、生命体征、皮肤、饮食、排泄等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及效果,要求重点记录已实施的与病情相关的护理措施,以及处置后的患者反应、结果。

8、护理记录需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在特殊检查、治疗、用*、手术等前后应即时记录。大手术患者,随时观察并记录,每班至少记录1次,直至72小时。一般手术患者于24小时内每班至少记录1次。患者病情平稳时改为按护理级别确定记录频次,一级护理患者每1~2天记录1次,二级护理患者每3天至少记录1次,三级护理患者每周至少记录1次。

9、患者出院时应书写出院护理记录,须在患者出院24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出院日期,护理小结简述,健康指导,护士签名等。

10、遇患者病情转危等情况时,应转单记录。如医嘱:[病危",则应转记[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同时在原记录单上注明转记原因。转单记录的页码须与原记录单的页码顺延编制。

11、住院患者护理记录(续页)的书写格式:首先记录书写日期、时间(左对齐),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记录内容,记录完毕,另起一行记录者签名(右对齐)。若无特殊情况住院患者护理记录(续页)的页码自第1页开始编制。

(三)。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1、危重患者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凡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的可不再书写[住院患者护理记录"。

2、依据<安徽省分级护理质量标准与实施要求(试行)>(皖卫医[2001]49号)的规定,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的适用对象是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或监护,以便进行抢救的患者。如严重的创伤、大出血、各种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灼伤、多脏器功能衰竭、休克、昏迷、早产婴儿等,属于特别护理和一级护理的危重患者。

3、记录要求: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记录完毕后护士签名。病情稳定时,每班至少记录1次。

4、记录内容:应详细记录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瞳孔等情况。意识、瞳孔的记录须对照参照图示准确填写,瞳孔对光反*情况记录在[现情观察"栏内。

5、记出入量的内容及要求:

(1)入量包括每日饮水、食物中的含水量、ten(胃肠内营养)、输入液量、输血等。为准确记录口服入液量,应使用可计量的容器测量。固体食物须记录其数量,再折算含水量予以记录。出量指患者大、小便量,呕吐量、咯血量、痰量,胃肠减压、腹腔抽出液及各种引流量等。对尿失禁的患者应设法保留导尿予以记量;自行排尿者,记录每次尿量,或根据病情需要将24小时尿量集中于一个容器内测量记录。

(2)出入量的统计:每日需小计、总计各一次。白班于下班之前小记出入量(画一蓝横线,小结日间出入量),夜班于次日晨7am总结24小时出入量(用蓝笔画一条横线下总结,再画一条蓝横线),并同时转记到体温单上。

6、病情观察及处置: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物反应、皮肤、饮食、睡眠、排泄等方面的异常情况,针对异常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处置后患者的反应、结果。

六。分级护理制度

新病人入院后,应根据病情的轻重程度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分级护理常分为以下四级:

(一)特别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或监护,以便进行抢救的病人。如严重创伤、大出血、各种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灼伤和多脏器衰竭等。

2、质量标准:(1)设24小时专人护理或成立专门抢救小组进行护理。(2)运用护理程序,制定并执行护理计划,满足病人身心两方面的护理需要。做好必要的护理记录。(3)严密观察病情,掌握用*后的反应及效果。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准确控制输液(输血)速度,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处置。及时、准确填与特护记录单。(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依据病情需要建立翻身卡。严防护理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5)送水、送饭、送*、送便器到床头。(6)备齐急救*品、器材,以应抢救之急需。

(二)一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危、病重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如各种大手术后、休克、瘫痪、昏迷、高热、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婴儿等。

2、质量标准:(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掌握病人用*后的反应及效果,每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2)对危重病人要制定并执行护理计划,尽量满足病人身心两方面的护理需要。做好必要的护理记录。(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准确控制输液(输血)速度,建立输液巡视卡,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处置。(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依据病情需要建立翻身卡。严防护理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5)送水、送饭、送*、送便器到床头。

(6)备齐急救*品、器材,以应抢救之急需。

(三)二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较重,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的病人,如大手术后病情趋于稳定者,年老体弱、幼儿、慢*病不宜多活动者等。

2、质量标准:(1)认真观察病情变化,掌握病人用*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和护理措施,准确给*。依据病情需要建立输液巡视卡。(3)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护理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4)送水、送饭、送*到床头。(5)按病情需要备齐抢救*品和器材。(6)给予健康指导,尽量满足病人身心两方面的护理需要。

(四)三级护理

1、适用对象:轻症病人,生活基本能自理,如一般慢*病人、疾病恢复期及手术前准

备阶段的病人等。

2、质量标准:(1)认真观察病情变化,掌握病人用*后的反应及效果,每日巡视病房不少于两次。(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和护理措施,准确给*。依据病情需要建立输液巡视卡。

(3)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护理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4)送水、送饭、送*到床头。(5)给予健康指导,尽量满足病人身心两方面的护理需要。督促病人遵守院规。

七。健康教育制度

1、护士应对每位住院病人进行健康教育。

2、健康教育应贯穿在护理过程中。

3、严格按照健康教育的程序实施病人教育。

4、根据健康教育分类分别给予门诊教育、住院教育、出院教育、社区教育。

5、掌握健康教育的技巧,适当运用,其中包括护患关系技巧、护患沟通技巧、行为训练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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