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山地租赁合同

第1篇:山林地租赁合同

山林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方)代表

承租方:(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由*、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条:合同标的:

*方按现状将属于自己合法拥有归属权的山林地 山及附山:(山地产权*为准*号: ) 亩的山林地以租赁的方式交由乙方开发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30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付 万元给*方作为资源款,此款在*方正式开采过程中逐步扣减。

2、计量方式:*方按每车车方计量给乙方,即每立方 元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内,*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它

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2、*方必须保*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3、*方不得在乙方承租范围内,从事有阻碍乙方开采的一切行为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开采。

4、开采期间,因*方权属纠纷或责任引起的乙方损失,*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运输道路的畅通,所经过的山地及弃土的场所由*方负责解决。涉及别人山地及田地的,*方应协助解决,合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道路开始后,管理及使用权属*、乙双方共同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应以实按时依开采销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赁期间,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与*方无关。

4、经营开发过程中,*、乙双方共同解决水土流失等相关问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双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若单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必须承担赔偿对方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因开采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树地的树木补偿标准定为每亩壹仟元**,无树木地方原则上不补偿。

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开发经营权转给第三方,不要征求*方同意,但告知*方转让情况后的相关事宜,开发经营权转让后,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乙方承租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作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解决周边村民关系,山林地属四邻界地等问题。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二0一一年 月 日

第2篇:林地、山地租赁合同

林地使用权流转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方) 受让方:贺州市松木建兴种植*合作社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发挥土地效益,发展林下经济,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方自愿将位于 的林地约 亩(以下简称[该林地")出租给乙方发展林下经济,土地(荒地、油茶林)属*方自已所有,并由*方负责土地周边的关系协调,如发生纠纷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负责;乙方负责利用[该林地"发展林下经济,负责[该林地"的各种管理。

第二条、流转山场得地点和面积

本合同流转林地的地点 ,总面积 亩。

第三条、流转林地用途:种植、养殖业。

第四条、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流转价款及付款方式:

经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由现金支付,共计林地面积 亩,

每亩 元/年, 年一付,合计 元,(大写: )。

第六条、*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流转林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收取乙方交纳的流转价款。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帮助乙方解决在流转期内生产经营上遇到的矛盾和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

4、在合同履行期内,*方不得重复流转该林地、不得使用流转林地进行抵押担保。

5、*方保*其流转给乙方的林地无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并在签订合同之日将林权*交付给乙方。

6、*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好村民及周边关系,避免和制止村民干扰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7、乙方办公场所用地、用电、用水及经营中的用电、用水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在流转期限内拥有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及收益权,但对山场内的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矿藏和埋藏物等没有收臵权和收益权。

2、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价款。

3、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病虫防治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林地。

5、乙方进行林地建设或者通过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资金,则全部归乙方所有。

6、乙方在流转期内有权依法在承包山地内进行经营管理所需的生产设施、设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并对所建设施、设备、建筑物、构筑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7、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林区作业道路建设

乙方为便于林业生产需建设林区道路及与林区道路相连的其他道路时,*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协调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上级有林区道路建设补助资金则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合同期满后,*方如继续流转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流转,林地上经济林、投资建设的房屋和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期满后半年,土地由*方收回。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需征用林地,双方须无条件服从。青苗和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其他所有款项均归*方所有,但*方应归还乙方已付但未能使用年限的流转费用。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租赁林地合同书

建设油茶基地 租赁林地合同书

*方:团风县 乡镇 村民委员会 乙方:湖北景田投资有限公司

为了发展油茶产业,发展地方经济,根据乙方与团风县**签署的合作发展油茶产业协议,双方就租赁林地、建设油茶基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林地的位置、面积、条件

总面积为 亩,小班位置及林地四至是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以地形图勾绘为准,具体见本合同所附图示,面积为地形图的平面面积,最终以栽植面积为准。林地为荒山荒地、马尾松低产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层40公分以上,连片面积100亩以上。

二、林地租用期限:租赁时间五十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由*乙双方共同商定的*评估机构对油茶园进行资产评估,其资产由*乙双方各得一半,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三、 林地租赁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1。林地租赁期50年,租金第1-5年为每亩每年16元,以后每5年增加0。8元,一年一付。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其他类别土地租赁价格另议。

四、*方责任和权利:

1。*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需经2/3以上代表同意,提供签字记录。农户自留山委托村委会办理,提供委托书。

2。租赁期内*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 保*出租土地权属清楚,转让后如有权属纠纷,由*方负责处理和承担,与乙方无关,如*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方负责赔偿。

3。*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但乙方不得改变现存林地的山貌;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4。出租林地上的现有林木,*方在取得采伐手续后,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归*方所有。

5。租赁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林地时,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

费归*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归乙方。

6。*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擅自收回林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

失由*方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租金、

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并按照违约年限计算林地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

约金。

7。租赁期内,*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8。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费用由乙方负责。

9。对现有道路及乙方以后修建的道路,不得故意毁坏,发生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要求,支持和协助乙方修建需要的道路,途经非租赁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经营期间合法经营,并处理好与村民之间的关系。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争取了营林及营造林设施的资金,由乙方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于营林及营造林,按国家政策规定属*方所有的部分按规定归*方所有。

3。在租赁期内,可依法转包 转让 出租 入股 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方不得干涉和阻扰。

4。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租期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

5。乙方因生产需要架设供电设施,其费用以国家标准为依据,*方负责做好群众的配合工作,不得从中阻挠或另外索要补偿。

6、乙方在整地、造林工作中,按科学设计施工,注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7、乙方代理*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采伐*([两金"按销售收入的10%收取)、运输*、检疫*费用由*方承担。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七、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林业站一份。

*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鉴*方(乡镇*)

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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