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猩嗜酒》原文及译文

第1篇:《猩猩嗜酒》原文及译文

【说明】本文选自明代文学家刘元卿的寓言集《贤奕编*喻》。刘元卿(1544-1609),字调甫,号旋宇,一号泸潇,*西萍乡人,明代著名教育家,著有《大学新编》、《山居草》、《还山续草》、《通鉴纂要》、《六鉴》、《诸儒学案》、《贤奕编》、《刘聘君全集》等。他的寓言集《贤奕编》脍炙人口,曾收入《丛书集成》。

【原文】猩猩,兽之嗜[1]酒者也。山麓[2]之人设以醴,陈[3]之饮器,小大具列焉。又织草为履,使相属也,而置之道旁。猩猩见则知其诱之也,又知设者之姓名与其父母祖先,一一数[4]而骂之。已而[5]谓其朋曰:“盍少尝之?慎勿多饮矣!”相与[6]取小器饮,骂而去之。已而取差大者饮,又骂而去之。如是者数四,不胜其唇吻之甘也,遂大爵而忘其醉。醉则群睨[7]嘻笑,取草履着之。麓人追之,其履相拌,无一得[8]免焉。夫猩猩智矣,恶其为诱而卒不免于死,贪为之也。

【译文】猩猩是一种喜欢喝酒的动物。山脚下的人,摆下装满甜酒的酒壶,旁边放着大大小小的酒杯,还编了许多草鞋,把它们勾连编缀起来,放在道路旁边。猩猩一看,就知道这些都是引诱自己上当的,它们连设这些圈套的人的姓名和他们的父母祖先都知道,便一一指名骂起来。可是不久骂完以后,有的猩猩就对同伴说:“为什么不去稍微尝它一点酒呢?不过要小心,千万不要多喝了!”于是就一同拿起小杯来喝。喝完了,还一边骂着,一边把酒杯扔掉。可是过了一会儿,它们又拿起比较大的酒杯来喝酒,喝完酒了,又骂着把酒杯扔掉。这样重复多次,喝得嘴唇边甜蜜蜜的,再也克制不住了,它们就干脆拿起最大的酒杯,大喝起来,根本忘了会喝醉这一回事。它们喝醉了以后,便在一起挤眉弄眼地嬉笑玩耍,还把草鞋拿来穿上。就在这个时候,山脚下的人就跑出来追捕它们,它们穿着擦鞋,羁绊得不能奔跑,乱作一团,一个个都被人捉住了。猩猩可算是很聪明的了,知道憎恨人家的引诱,可是最终还免不了一死,这都是贪心(得意)造成的嘛。

【注释】

[1]嗜:喜欢。

[2]麓:山脚。

[3]陈:放,摆放,陈放。

[4]数:指名(数落,列数)。

[5]已而:随后(不久)。

[6]相与:一同(互相)。

[7]睨:眯眼,斜着眼睛看。

[8]得:得以(能够)。

【简评】寓言“猩猩嗜酒”,耐人寻味。猎人为捕获猩猩,投其所好,以甜酒作诱饵。猩猩明知是圈套,但闻到酒香不能自制,边骂边尝,直到烂醉如泥成为猎物。想想来,有时候人的堕落轨迹,与这些猩猩,是如出一辙吧。

第2篇:猩猩嗜酒作文

在一个大山脚下,住着几十户人家,生活得十分*。山脚下的一片森林里,还住着一群猩猩,它们非常爱喝酒。白天,村里的人们出门干活,它们就从森林里跑出来,挨家挨户地偷酒喝。一喝它们就醉得一塌糊涂,咂了空酒坛,踩坏庄家,瞬间就把村庄搞得乱七八糟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人们再也忍受不了猩猩来搞破坏,他们开始想办法捉猩猩。

猩猩是一种聪明的动物,陷阱、机关都没法捉到它们。

人们伤透脑筋,想着如何捉猩猩,茶不思,饭不想,一个个变得面黄肌瘦。

终天,一个年轻人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借着猩猩爱喝酒,用酒来捉。

人们不明白他如何用酒来捉猩猩,就等着他设下陷阱捉猩猩。

一天,那个年轻人将一大壶甜酒放在猩猩所居住的森林对面的小路上,壶边摆着大大小小的酒杯。他还织了许多草鞋,并串在一起,也放在壶边。

猩猩看到了年人的一举一动,知道他是想设下陷阱的年轻的的宗八代一一骂过去。然后,它去对伙伴们说:“一个遇蠢的人类要用酒把我们灌醉,然后全捉走。那我们为什么不少喝一点?别喝太多就行了!”于是大伙一起拿小杯子喝酒。喝完了,又觉得喝得不够痛快,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把小酒杯扔掉。然后,它们又拿稍大一点的杯子喝酒,还是觉得喝不够,又骂着扔掉了怀子……反复好几次,猩猩们喝得嘴巴边都甜了。实在抵不住诱惑,拿着最大的酒杯喝了一杯又一杯,完全忘了这是年轻人设下的陷阱。

猩猩们喝醉了,想互挤眉弄眼,找着乐子,不知何时都穿上了草鞋。

身在一边看好戏的年轻人和几个壮汉从草丛里走出来,一下子就捉住了所有猩猩,没有一个逃得走。

后来,人们学着年轻人,抓获了一批又一批从山上来捣乱的猩猩。

那只猩猩虽然十分聪明,厌恶人们的诱感。但是它最终还是死了。造成一切后果的,不正是它那贪得无厌的心吗?

第3篇:《猩猩嗜酒》读后感

在作文课上,我看到一篇名叫猩猩嗜酒的文章,让我明白了终生难忘的道理。

文中描写了猩猩以嗜酒而远近闻名,山脚下的猎人听了后,在陷阱旁放了美酒,它们虽识破了猎人的诡计,但最终难逃一死。谁让它们如此嗜酒呢!喝着喝着,就忘了酒喝多了是会醉的。

从文中的猩猩中,我看到了许多的贪婪,而它们就是因为贪而失去*命。

这就像我们人类一样,虽然知道这是敌人让你身败名裂的陷阱,但还是被贪婪冲昏了头脑,一去不不返……

记得有一次,我的钱包掉了,正当我要回到那家可能丢钱包的小店铺时,我一眼就瞄到了我的钱包,问了店里的老板后,他死活不不肯还给我,一口咬定是自己的。

那天,我惊呆了,原来这就是所谓人世间的贪婪。

我知道了,其实贪婪的不只是动物,还有那一小部分的人。人字一撇一捺多么轻松,可是做起人来,却是写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基本每一个人都有贪,但有些人能控制得住,那么控制不住的呢?他们不是成了不不法分子,就是从此堕落,成为小偷。

俗话说的好:贪则智昏,不计后果;贪则心狂,胆大妄为;贪则难分祸福。

贪婪,就是祸之本源,如果说世上没了贪,那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更美好、更完美。

让我们克制自己的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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