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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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章程
本文为您提供个人独资企业章程范本,共分了五章的内容进行规定,详情请阅读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名称:
第三条 企业地址: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 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04年7月8日。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十一条 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投资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延伸阅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之比较
一、基本概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设立主体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三、公司法人资格不同
一人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在民事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但在法律形式上不具有法人资格。
四、注册资金要求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而且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颤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数额,不得延期或者分期缴纳。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对这方面没有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要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投资数额由投资人自行申报即可登记,而且不需要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五、风险承担不同
一人公司在债务上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超过了认缴的出资额的限度,股东个认无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法同时又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事实很难举证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的财产。因此“一人有限”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有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属“无限连带责任”。
六、财务会计要求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而且一人公司必须建立完备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制定年度财务报表以供检查。 法律仅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即法律并没有要求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七、税收不同
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一人公司则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种税负。 在实践中“一人公司”除了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对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部分,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综合税负率较高。而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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