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会工作制度

高中学生会工作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学生会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学生会工作制度 篇1

  学生会是在政教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重要学生组织,是学生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可缺少的部分,是充分体现学校育人目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为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适应我校学生工作的特点,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1、学生会工作的总原则是:围绕中心,坚持业余,面向全体,精心组织,讲求实效。

  2、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开展过程中,要大胆设想,努力创新,组织开展符合中学生年龄特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学校第二课堂生活,增强学校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修养,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3.对日常工作的开展,应尽职尽责,按期写好计划和总结,并写明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应对措施,精心设计活动方案。

  4、学生会各部开展活动时,要及时向主席报告,并争取学校同意。各部之间在活动时间要相互支持,协调一致,紧密协作。

  5、在工作中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吸取同学反应的意见,提高工作效率,争取更大进步。

  6、认真执行学生会干部执勤检查制度,自觉加强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力度,营造良好的校风,勇于同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利益,保护学校优美的环境。

  7、坚持学生会干部每周一次的例会制度,严格会议纪律,严肃会风、会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8、召开会议时,要求到位的成员应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批准后学生会要做好登记。会议设有考勤记录,每缺一次会议扣考勤分一分,累计扣三分的部门,不能被评为优秀部委,同时部长不能被评为优秀干部,无故缺席者要在下次会议上做出必要的说明,三次无辜旷会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9、学生会各部委员执勤时,必须按时到岗,认真执勤,凡迟到(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之内)、早退(比规定时间早走5分钟之内)、执勤不认真者,每次扣一分,旷工者每次扣三分。有特殊情况不能执勤者,可提前与其他委员调换执勤时间,但必须报告部长,并留有记录。

  10、搞好学校风貌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学校的好人好事要及时提出表扬。

  11、学生会干部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奉献业余时间,认真、大胆、高效地开展工作,在做好工作的同时促进自身思想、学习及管理能力的提高。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争取品学兼优,做同学们的表率。

  12、学生会成员必需遵守《学生会工作制度》,对于出现严重违纪者,应作出警告以及批评并迅速改正,造成不良影响或拒不改正者,主席将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建议令其停职。

  13、学生会主席团对违反学生会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干部和委员进行处分,处分分为:口头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勒令退会四个等级,主席团视具体情况经学生会讨论决定给予当事人何级处分。

  14、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办事效率、工作态度、出勤(各部自己制定一个委员出勤情况表)等方面,考评资料存档,考评结果上报政教处。学生会每学期由主席团组织选优工作,评选2~3名“优秀干部”,4~5名“优秀委员”,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高中学生会工作制度 篇2

  第一部分:学生会宿保部内部管理制度

  一、基本守则:

  1.学生会宿保部由经过面试、笔试、综合考察选拔出来的学生以及经过主席团面试审查通过的正副部长组成。

  2、学生会宿保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规范自身行为。

  3、学生会宿保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校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做到“团结、务实、创新”,摒除官僚思想,秉公办事,不徇私作弊。

  4、热心服务,耐心沟通,细心工作。部门工作要深入到同学中间,深入了解同学的生活需要,及时反馈并解决同学的切身实际问题,广泛征求同学们的意见。

  5、对自己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尽心尽责,不推卸责任。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生会举办的各类型活动,勇挑重担,不回避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

  6、应具备团结互助的精神,无论是部门内部还是其他部门的工作都应积极配合,为促进学生会更好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7、应具备永不停滞的上进心,努力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锻炼自己,认真、主动、高效、优质地完成任务,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8、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谦虚有礼,勇于接受他人的批评和进行自我批评,树立起良好的威信与形象。

  9、努力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上刻苦勤奋,在工作上认真负责,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例会制度

  1.每周三21:00召开部门例会,由部长主持。(若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件调整开会时间)。

  2.会议内容:

  (1)听取各专项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寻找、讨论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部长针对上阶段工作做出总结,并布置下阶段各成员具体工作。

  3.每次例会宿保部成员必须全体出席,到会者要配合部门秘书认真做好签到工作,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

  4.因病、事不能出席会议者应事先向部长请假,并提交正式请假条,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会后向部长作书面说明。

  5.如无正当理由没有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一次者进行口头警告;累计满三次者,由部门秘书记录在案,并通报批评;累计五次者,经部门审议留用查看;累计满七次者,经部门审议将其开除出学生会。

  6.部门成员在会上要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做好笔录,总结经验教训。

  7.部门秘书应认真对每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日后查阅。

  三、扩大会议制度

  1、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院系宿舍管理部门扩大会议,由部长主持。

  2、会议内容:

  (1)交流宿舍管理工作经验,就内务检查、宿舍环境评估等营造文明住宿环境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2)商议并制定有助于活跃宿舍生活气氛、培养同学良好生活习惯的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四、责任分工制度

  为了使部门的工作规范化,宿保部根据民主集中的原则制定责任分工制度,具体如下:

  (一)部长:

  1.制定部门整体工作计划、工作制度。

  2.根据具体情况为各成员分配任务,组织、协调各成员的工作。

  3.主持宿保部各项会议及活动,并对会议及活动做一定评价和总结。

  4.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宿保部内部成员进行观察、评估和选拔。

  (二)副部长:

  1.协助部长做好部门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分管的工作。

  2.了解各成员的工作态度、情况并及时告知部长,做好部门内部团结工作,调节工作氛围。

  (三)干事:

  1.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积极参与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

  2.树立全局观念,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作为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要积极认真地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3.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大胆、合理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五、值班制度

  1、学生会日常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7:00—9:00,办公地点为学生会部长办公室。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值班工作,配合秘书处当值人员,自觉作好签到登记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值班者,需提前填写请假条并由部长签名再交到秘书处,由当值秘书统一订在当日值班表上(右下角)或在部门内部作出适当的人员改动,并告诉秘书处。如无故缺席值班,累计三次者,向其提出警告;累计七次者,经部门审议开除其出学生会。

  3、值班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衣着整洁,并负责收取、整理信件和报纸,接听电话,礼貌接待来访人员,遇到无法处理的事情应立即向主席团汇报。总体由秘书处组织。

  4、办公期间进入办公室的学生干部应穿着整齐,佩戴工作证。日常办公时间内应保持安静,不得携带食物进办公室。

  5、值班干部可以利用办公区域进行工作及其他信息的交流。

  6、办公室电话(39310099)是为学生干部联系工作而设的,不的随意使用。

  7、接电话应注意礼貌用语,应说:“您好,这里是校学生会。”不许打私人电话。

  8、办公室电话由秘书处管理。

  9、出入人员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自外借大学城校区学生会的一切财物,主席团同意除外。

  10、值班后,当值秘书负责当天值班情况的统计整理,并填好值班情况登记表。

  11、最后离开的干部应关好电灯,拔电器插头,锁好电话,并关好门窗。

  12、各值班人员应认真当天清洁工作。

  1)摆放好桌椅,打扫地面、清理垃圾等。

  2)养成保洁的习惯,自觉维护办公室的卫生。

  13、每月按照值班表进行考勤统计,并于次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公布最新统计情况。

  14、违反上述制度者,由秘书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在例会上作出批评并责令起在例会上作出检讨。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宿保部主要文件资料

  1.宿保部组织机构设置办法及各项管理条例。

  2.宿保部成员名单、个人资料及联络方式。

  3.宿保部各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对部门成员的能力测评。

  4.宿保部特色活动的工作计划,工作过程中的文档材料及活动总结。

  5.宿保部所有的会议记录。

  6、各院系上交的宿舍内务检查的内容及其检查结果。

  7、各楼委会上交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考勤情况、宿舍内务检查结果、活动方案等文件。

  (二)、文档管理办法

  1.宿保部的各类文件档案由本部门的秘书负责管理。

  2.经本部门策划主办或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的活动,部门秘书应在活动结束后统一整理活动资料,并做好备案。

  3.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保证分类明晰,便于日后查阅及使用。

  4.部门秘书应密切配合秘书处的工作,统一对文件进行管理。七、奖惩制度

  1.在部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绩效、得到本部门及其他部门成员的好评、得到同学们的认可的成员经主席团审核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得到相应的奖励。

  2.不服从部门工作分配与调遣者,予以警告批评;如再犯,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对于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成员将视具体情况选择对其提出警告批评或通报批评的处分,情节严重者考虑除名处理(如因客观因素造成任务不能完成的将不追究其责任);在工作过程中有失误者将会根据其影响程度做相应处理。

  3.各成员的工作情况由部长评定并记录在案,将影响其学期末综合评估。

  第二部分:各楼委会管理制度总则

  一、楼委会的内部设置及其成员职责:

  1、楼委会是学生会宿保部的附属机构,实行楼长负责制,楼长由学生会宿保部任免。此届楼委会成员任期为一个学年,新招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2、根据各宿舍楼具体情况,各楼委会设楼长一名,其他成员若干;负责配合学校后勤办、学生会宿保部和广东华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持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一)楼委会楼长的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楼委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报学生会宿保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2)主持本宿舍楼委会会议,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以及收集反映同学关于当前宿管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宿保部门与同学的信息;

  (3)主持卫生检查工作,组织成员进行宿舍卫生、设计评比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4)负责主持每周规定办公时间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并负责本栋楼委的工作考勤情况;

  (5)组织每月定期的楼长开放日。

  (二)楼委的职责如下:

  (1)协助楼长认真积极完成楼内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及时收集同学对宿管现状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上传下达;

  (3)协助维持宿舍的纪律和安全,参与所在楼委会的卫生内务检查等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1)楼委会进行卫生检查时做好考勤记录并将考勤情况上报学生会宿保部;

  (2)成员无故不参加卫生评比、楼委会例会达两次者,采取公开批评,达三次者,作自动退出楼委会处理;

  2、人员调整制度:

  (1)成员调整(退出或加入),须经楼长批准,报学生会宿保部核准;

  (2)楼长、副楼长在任期未满之前退出楼委会须上交辞职书,报学生会宿保部核准。

  附注:各楼委会可根据本制度总则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工作制度。

  三、楼委会的服从管理与自我管理制度

  服从管理:

  1、楼委会做为校宿保部直接领导的职能机构,有服从宿保部部级层所制定的工作计划以及完成下发的工作任务的义务。楼委会对具体的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可以发表建议,可以参与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制定的讨论。

  楼委会的相关人事调整或工作上的问题,必须报宿保部核准。

  2、楼委会在工作上必须服从后勤办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配合后勤办以及学校做好宿舍相关工作。

  3、做为校学生会的一份子也必须配合校学生会的相关工作安排。

  注:在宿舍管理方面与物业公司有所合作,对其工作上的过失以及工作上的漏洞有权进行干预。

  自我管理:

  1、楼委会做为每个楼栋的独立机构,可以根据自己楼栋的特殊情况以及不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基于宿保部工作计划的相关工作计划。

  2、在秉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下,为加强自身建设,各楼委会内部可以自行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使所在楼委会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3、根据所在楼栋所驻学院的学院相关特性,可以自主安排相关工作。

  4、可以根据各楼栋的实际情况开展现行有效的相关活动。

  5、人员调整后,产生人员空额的,该楼委会自主进行新楼委的招进。确定人选后,上报部长核准。

  6、各楼委会自主安排每月一次的星级宿舍评比的宣传工作,自主安排大扫除活动通知的下发形式。

  7、各楼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博客、空间、网页等相关的楼委会展示平台,做好管理与维护工作。

  8、楼委会可开展相关接受建议或投诉的工作,收集楼栋资料以及学生关于宿舍问题的看法。

  9、各楼委会自主发现问题并自主着手解决问题。无法解决的上报宿保部征求意见。

  注:各楼委会对每月或每周的自我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进行汇总、并上报部长。

  高中学生会工作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学生会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给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会的美誉度,培养自己的能力。结合《中学生守则》及《行为规范》和团队工作要求与团员职责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违者不仅会受到学校政教处的处分,还会受到团委的处分,被学校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罚。未通报的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并报团委备案。

  二、服从上级团委的安排

  上级及团委安排的工作应该积极完成,如不服从安排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报团委备案。

  三、积极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学生会成员应该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如在工作中不积极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则书面检讨,并报团委备案。且通报批评。屡次不改者则开除学生会职务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四、参加工作时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

  学生会各成员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中应做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如有违反者,给予赔礼道歉,且书面检讨,并备案通报批评。

  五、严禁乱用职权

  学生会成员严禁利用职权去做一些与本身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则写书面检讨,报团委备案,情况严重者开除学生会,且通报批评。

  六、召开会议时应准时

  学生会各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在会上应遵守会议纪律,积极发言,为学生会提出宝贵的意见。如有违反者,将受到批评,并立即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并报团委备案且批评。

  七、严禁吸烟、酗酒、赌博

  学生会各成员严禁吸烟、酗酒、赌博。如有发生将受到严重的处罚,开除职务,并报政教处处分,且备案通报批评。

  八、个人形象、及语言美

  学生会各成员应做到自己形象与语言美,不得留怪发、光头、烫发、染口红、带耳环,不说脏话、骂人。如有违反者,将令其改正。屡次不改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响应的处罚,并备案通报批评。

  九、从我做起

  学生会各成员应从我做起。

  (1)自觉佩卡,如未佩卡者,一次批评并令其改正,二次警告批评,多次给予相应的处罚。

  (2)检查卡的佩带,佩带时间为值日时间一整天佩带,如未佩带者,给予以上(1)的处罚。

  (3)礼仪。各成员应注意自己的礼仪,如违反者将与(三)处罚相同。

  十、以上条例通过大会讨论通过。

  十一、以上条例一直备案,至开除学生会内部职务为止。

  十二、以上条例为处罚条例。

  十三、本条例如有增加,须大会讨论决定。

  十四、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政教处以及团委所有。

  十五、本条例从二零xx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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