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1)

第1篇: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1)

郑州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生身心健康,促学生德、智、、美面发展,依据教育法、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和<高等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际,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学

第三条学校育人为本,按照国家育方针,遵循育规律,主动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设社会发展的需要,跟世界科技、文化发趋势,革创新,提高质量;坚持依法治校,管理,从严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班人,不断提升学校的综实力,加快高水平学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康社会,实现中崛起,做出新的更大

第四条生应当努力学习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思想、高举*特社会主义伟大帜,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领导下走*特*社会主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念;应当树立爱主义思想,具有团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

法规,遵公民道德规,遵<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管制度和规定,具有良好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积极实,努力掌握现科学文化知和*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有健康体

第二章

第五条学生在校

(一)参加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

(二)参加会服务、勤工助学,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

(三)请奖学金、

(四)在思想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

(五)对学校给予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时,可以向学校、教育行政部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权益的行,提出申诉或者依法

(六)法律、法

第六条学生在

(一)守宪法、

(二)遵守

(三)努力学

(四)按规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

(五)遵学生行为规范,尊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

(六)法律、法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七条按国家招生定录取我校新生,持录取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生所属院(系)办公室请假。未请假、假未获批准或请假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放弃入学资

第八条新生入学,学校负责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校区别情,予以处理,直至取入学资

凡属弄虚作、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

第九条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的二级*等以上医院(下)诊断,不宜在学习的,可以保入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体检要求,学校复合格后,重新办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者,取消入学资

第十条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续。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学应当先交齐学费和住宿费,交款收据报到注册;不能如期注册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应当事先履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学费和住宿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的,不予注

家庭经济困的学生,因不齐学费、住宿费及有关费用,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他形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因交不齐学费和住宿费,本人申请,院(系)审,经学生处或研究生院研究同并报请学校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给予册或者暂缓注

违反学校册管理规定的学生,照郑州大学有关学生学籍管

第十一条新生到注后,按照郑州大学有关学生*校徽管理办法,由学生处者研究生院发给学生*和校徽。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生*按国家和有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在学习学生

第二节考

第十二条学生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绩记入绩册,并归入学生人档

第十三条考核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按郑州大有关学生学籍管理定执

第十四条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定,以<高等学校学生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小结,师生*评议等形式进。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因身体病或者某种生理陷不能按正常体课评定成绩的学生,应当上体育保健课,取得体育课成

第十五条学生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按照州大学关学生学籍管理规

第十六条学申请辅修其他*,或者选修其他业课程,或者跨校修读课程,按照郑州大学有关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学生严重反考纪律或者*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视其违纪或者*情节,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告、严重*告、记过及留校看处分的学,经教育表现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考或者重

第*条学生不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学校按有关规定给批评教,情节严重的给予纪

第三节

第十九条学生申请转*,按照郑州大学有关学生学籍

学校根据社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

第二十条生一般应当在我校完成学业。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我校习的,可以申

学生有

(一)入学

(二)由招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

(三)招生时确

(四)应

(五)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生申请在南省内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学校报河南省教育厅确认转学由正,可以办理转学手续;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办理转学手续。转户口的由转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所在地*部

第四节

第二十三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校最长年限(含休学),按照郑州大学有关生学籍管理规

第二十四条学申请休学经学校批准,或者学校认为当休学者,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按照州大学关学生学籍管理定执

第二十五条学应征参加***(含**装*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在此期,不享受在校学习生待

第二十六条休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后离校休学,学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生待,发生事故学校不担责

第二十七条学生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办理有关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因休学者,持二级*等以上医院复诊断

第五节退学

第二十条学生

(一)学业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

(二)休学期满,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休学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或者反治安理处罚法,依法受处罚

(三)经校指定医院诊断,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

(四)未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

(五)过学校规定

(六)本提出书面申请退,学生家长同意,报请

第二十九条予学生的退学处理决定,由学校校长办会议研究决定。退学决定书应当送交本人或公告,并报河南省教育

第三十条学的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期,办理退学手续离校,学生档案、户口退其家庭户籍所

已有毕业历的退学学生,照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办

第三十一条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按照郑州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实施办法

第六节

学生在学规定年限内,

容,德、、体达到学校毕要求,准予毕业,学校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学校定年限,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定内容,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予业,学校发给结业*书。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书,按照郑州大学有学生学籍管理规执行。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书,毕业间按发*日期

第三十四符合郑州大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学校

第三十五学满一学年上退学的学生,学校颁

第三十六条学校按照当年招生时确定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

第三十七条校按照高等教育学历*书电子注管理制度,负责将每年颁发的毕(结)业*书息报河南省教育

第三*条生在完成所学*学业的同时,辅学校其他*课程并达到学校对该*辅修要求,学校发给辅修业

第三十九条违反家招生规定入学的学生,学校不发给学历*、学位*书;已发的学历*书、学位*书,学校予以回并报南省教育厅,宣布*

第四十条毕业、结业、肄业*书和学位*书遗失或者坏,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书。*书与原*书具有等效

第四章校

第四十一学校依法维护校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

第四十二条学校负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学生不得组织、参与和动*、联、阻塞交通、聚众事等活

第四十三条学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创造和维护文明、洁、优、安全的学习和活环

学生不得从事或参与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在校乱涂乱画、乱扔有害物品,污损公共设施,影响学校环;不得在园内张贴和发布有害信、虚假

学生禁止打架斗殴、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品、酗酒滋事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得行*、建迷信活动或者参与法传

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传教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不得在学校内组织或参与乡会等类似组

第四十五条学可以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应当按照郑州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提出书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审

学生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

第四十六学校提并支持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开展活动、出版刊物以及邀请校外人员到学校进社会*和学活动,应当到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开展有关

学生进行外活动不得影响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十七条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并根实际情况给予要帮

学生处负责学校学生工助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学生参加勤工助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关协

第四*条学举行大型*、*、*等活动,应当按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未经申请或者经申请获许可,学校有权依法劝阻者制

第四十九条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网站、传播有

第五十条校负责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制度,学生应当遵守郑州大学有关学

第五十一学生在校间结婚、生育或者离婚,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其所在院()、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室以及学生处或者研究生院;结婚、生育或者离婚的学生,不得影响或者扰学校正常的育教学秩序和活秩序;学校不提供条件给结婚、生或者离婚的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

第五十二条学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锻炼身体及社会服等方面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彰和

第五十三学校学生表彰和奖励,按照郑州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执行,采取授予[十佳大学生标兵"、[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称号、颁奖学金等多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

第五十四条学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纪律处分。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与学生违法、违规、违行为的*质和过错程

第五十五条

(一)*告;

(二)严重*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十六学校对有下列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给予

(一)违宪法,反对四项基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

(二)触犯国家

(三)反治安管理处

(四)由他代*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使用通讯设备*及其他

(五)剽、抄袭他人研究成,情节严重或者对学校造

(六)违反学校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织合权益,造成严重

(七)次违反学校规

第五十七条学校遵循程序正当、*据充分、依据明确、定*准确、处分适当的原则,学生进行纪

第五*条对学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听取学生或者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学规定的限内向学校作出陈述

第五十九开除学籍的纪处分,应当由学校校长办公

第六十条对生作出处分后,学校负责出具处分决书,并送交本人或者公告。开除学籍的处决定报河南省教育厅备

第六十一条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包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提出申诉及申的期

第六十二条学学生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处分的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能部门负人、教师代、学生代表和学校法律顾问(专家)组

第六十三学生学校处决定有异议的,按照郑州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实施办法,在接到学校决定书或者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委员会提出面申诉。逾学校不再受理其申诉。有不可抗

第六十四学校生申处理委员会负责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变原处分决的,由学校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

第六十五条学生学校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河南省教育厅出申诉。诉期间不停止处分决的执

第六十六条从学校处分决定书送交或者公告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再受理其提出

第六十七条开除学籍的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期办理离校手续,学校可以发给学习*,学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籍所

第六*条对学生奖励、处分、申诉材料,学负责真实整地归学校文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归入学校书挡的材得撤出。曾受到*告或者重告处分的学生,在校期间再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有显著进步表现或者有突出进为者,其受到处决定的材料,经本人申请,院(系)审核,报学生处或者研生院研究同意后,可以从学生人档案中撤出;学生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在校期间有大立功表现或先进英雄事迹,表现别优秀的,经本人申请,院(系)核,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其处分材料可以从学生本人档案中撤;学生受到开除学籍处定的材不得从学生本人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关普通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学生管理由处负责组织实施,其中教务处负责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关研究生学生管理由研究生院负组织实

第七十条对农订单定向医学生的管理,参照国家有关规;对在我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及其类型的生的管理,参照本定实

第七十一本规定经校校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河

第七十二条本规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政[2005]25号)同时废止。学校原有关学生理规定与规定不一致的,以本

第七三条本规定由州大学学生处、教务处、研

第2篇:郑州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你一定要强,即使过伤,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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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按家招生规定取的本新生,须持录取通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件,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报到时间前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请假或者请假期2周仍未报者,除因不可抗拒的正当事由以外,为放弃入学

第二条新生在健康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宜在校习的,学校指的二级等以上医院诊断,通过治疗在1内可到体检要求者,可保留入学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应立即办理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2周内无不理离校手续者,消其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年新生学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等以上医院诊,符合入学体检要求,查合格后,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续。复查不合格或者不办理入手续者,取消其

第三条新生入后3个月内,学校照国招生定对其进行复查。经过注册并复合者,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况,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作假、徇*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所交费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第四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的普通本科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册条件、程序和管

1。国家定高等教育段教属于非义务教育。在校普通本科学生须在每学秋季学期开学前五天内,照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足额存入本人缴费卡中,由财务处一次*取应缴学费住宿费后,才予以注册,未足额一次*缴清费用学生不予

2。财务处通过收管理系统,将已全额缴学费和宿费的通本科学生名单导入教务信息管理统,教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对财处提交的已全额缴纳学和住宿费学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3(普通本学在学校规定报到或开学时间,须到所在院(系)报到,并确认册。4(确属家庭经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助,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可分学期缴清学费和住宿费按学期注册。学校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按照助学款的有关规定,为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

5(有下列情况

(1)请假或其他

(2)理休学手续后,

(3)未按规定

6。教务处负普通本科学生的学注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规>精神,每学期学时,学生应当按校规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关手续后注册。无故超过两个星期未注册者,视为放学籍,按自动退

7。学生学籍电子注后,其信息通道自动打开,学生可根据需要进行人信息资料查询、选课、考试等;管理人员可对其进行籍管理,打印学生名册、录入生成绩

8。没有时存入足额用、务处无法扣缴其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将不能行学籍电子注册,届时将自动关闭其信息通道。学生将不能选课、不能查询成绩及个人信;管理人员将法对其进行籍管理,无法打印学生名册、无法入学生成

9。教务处依据学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向教育部信息平台提交进行新生或在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未经学籍注的学生,不能上报毕业生电子册数

命运如手中的掌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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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强,即使过伤,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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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各(系)或年级办公室在每学开学后3日内向学校教务处报送请假生名单。回顶

第二章考

第六条学生应当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成绩记成绩册,并归入人档

第七条学校实学分制,成绩记载实行学分绩点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都要进行考核,成及格即获得规定学

第八条校依据各门课程的重*和学习量确定其学分值,

(一)一般课程:

学分值=全部

(二)集中进的实践*教学活动,如轮回习、生产(毕业)实习、课程设计、

学分值=实

(三)内实验不单独

学分值=实

(四)体育课、育课、*事理论课开课期间每学期1个学分,社会实践每学年1个学分(不包括毕生产实习的实践

(五)公益劳动、入学教育、毕业鉴定等活动,学生须参加,实行考勤,进行考核,不计学分,但作为定毕业资格的必条

(六)各业需达到毕业的总分数,由各*指导*

第九条考试成的评定,可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或按规定的成绩等级记分制(优、良、、及格、不及

除开卷考试课程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践环节可采用五级记分制外,其它课程一般应百分制记录学生

第十条学成绩表采用学分、考试数、学分绩点并行记录的方法。

命运如手中的掌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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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中良优良(下(上中合格成绩等级(上)不合格eab))cdb+b-c+

1

0

089,85,79,74,69,64,

9

0

4

对应绩点。3。73。22。72。21。71。20

0

计算方法为:

某门课程点数=hi?wi(hi为某门课程绩点,wi为

学期总绩数=?hi?wi(hi为某门课程绩点,wi为

平均学分绩

凡人才培养方案规完成的各类别课程的学分绩点均进入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是学生学质量的要指标,1学年算1

第十一条课程考试一在期进行,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即可获得相应学分。程成绩评定,以期末考绩为主,平时成绩为辅(约占30%~10%),两者具体比例,教研室或任教师根据课程质确定,开课前报教务处备案,时向学生

第十二条[大学英课程"一、二、三、四各学期考试未通过者必须照学校规定参加补考或重修。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成绩不能代学校的大学英语课学业成

第十三条学生选定的程必须时听讲、完成作业和加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学生上课情况由任课教师考。一学期内无故缺课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的或缺交课程作业、实验报告过1/3者,为平时成绩考不合格,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资格,应予

第十四条凡人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程考不及,且考试成绩在40分以上者,许考1次,补考及格获得相应课程学分(籍表按60分记载)。补考仍不及格和成绩在40分以下者,可以申请重修或重考(以下统重修)。重修课程与其它教学环节时间冲突时,学生本人可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生在院(系)主管导批准,可部分听课或自学,但必须完成业和实验方能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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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课程绩按实考成绩记,但在学籍表上注明[

第十五条补考或重修60分以者可再次申请学位重修。学位课重修随同低年同门课程进行,并随同低级参加同门课程期末考试(不单独命题)。考试成绩70分以上者,按考成绩记载并初次考试对待;考试成绩70分以下者,仍按学位重修前成绩

第十六条生因故不能期参加试,须事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因病缓考出示校医院诊断*),经(系)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可随补考或与重修考试一起进行。缓考不及格应重修。未经批擅自缺考(即旷考)者以零分计,并明[旷考"

第十七条学生补考或重修应履行相应手续,否则其

第*条学可以申请免修或听程。请免修者,应当参加该门程开课前的免修考,免修考试成绩到70分以上者,即获得该课程的,考试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成绩记载。低于70分者,免修考试成绩无效,不能批准其免修。申请听者,应当有累3门免修课程的通过绩,免听考试随正在开出课的正常考试进行,免考试不及格应当

免修和免听,本人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主管领批准,教务处备案。任选课不能免修。体育课含有实学时的课程不得免或免

第十九条学习成优秀学生,由本人申请,经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和教务处批,可在教师指导下选修高一年级的课程。考试及格即可得学分,记载成绩;试不及格,不记载成绩,本年级再

第二十条学校实行主修制。学习成绩优秀,在完成本*学业的同时申请修者,经所在院(系)和办辅修课程院(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办理相应手续后可入班学。修满该辅修业要求的学分,学校发给辅修**书并附辅修业课程成

第二十一条根据*指导*教学计划,学校教务处限定学生每学期所修

第二十二学校教务指定专管理学生学籍,负责籍变动和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核。学籍的任何改动须经处长批准。在校或已毕业学生因联系工作、出国等需要办理成绩*时,须使用教务处一印制的郑州学中英文成绩单,加盖郑州大学学籍用章后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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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二十三学生应按时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对上课、实习、验、*训、劳动等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事先请假获得批准。请假或者请未获批准的缺勤者,按本规定二十五条处

第二十四条生应当遵守考试纪律。学校按照<郑州大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纪或*者进

第二十五条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情况需请事假者,应持相应*办理假手续。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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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严掌。因病请假,当持校院*。学生请假3天以内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1周以内者,由院()主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1周者,由院(系)主管领导提出意见,报教务批准。未经请或请假未准擅离校,或请假逾期返校者,均按本规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生未经学校批准或履行假手,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活动,经批评教育,一学期内累计席12学时(含12学时)以内的,给告或严重*告处分。因缺席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划规定的活动,已受到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或未行请假手续,仍然不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的活动,再次累计缺席8学时(含8学时)以内的,予记过或留校察

学生缺席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活动的学时数,正上课期间1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实习(实践)环节1按4学时计算(节假

第二十七条它违纪行为由学生处及有关部按照<郑州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行条例>进

第二*学校遵程序正、*据充分、依据明确、定*准确、处分适当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校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和申辩。学或者其代理人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出陈述和申

第二十九对学生作出开除籍处分决定,由校长办公

第三十条对学作出处分后,学校负责出具处分定书,送交本人或公告。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报河南省教育

第三十一条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包括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出申诉及申诉

第三十二条生处分决定有异议的,按照<郑州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施办法>,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向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书面申

第三十三条学校生申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原处分决的,由学校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新研究决

第三十四条学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河省教育厅提出书

第三十五条学校处分决定书送交或者公告之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再受理其提出

第三十六条被除学籍的学生,学校发给学习*。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离校手续,学生案、口退回其家庭户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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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如手中的掌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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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三十条学生有下

(一)学生确有专,本申请,学校考核*实,转学、转*更能发挥其专长;(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检查明,不能原*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业学习

(三)学校认可

(四)生本人申请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

(一)新生入

(二)由招生时所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招生确定为定向、委培养

(四)术类、体育类

(五)三年级(

(六)应

(七)其他

第三十九学生转学、转专均须由本人向所在院(系)申请并按下列规定理手续:(一)学生校范围内转*,应当由所在院(系)推荐,拟转入院(系)审核意,由教务审批。院(系)内转*的,由院(系)同意后,报教务处

(二)学生在省内转学,经校同意,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确认转理由正当后方可办转学手续;(三)生跨省转学,经两校同意,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商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按照转学条件确后办理转学手续。转户口的由转入地(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区*

(四)学转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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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四十学生有下

(一)因经校医院诊断,须停

(二)一期请假(包括病、事)、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

(三)某种特殊原因,

第四十一休学学,由人填写休学申请表,持有关*(包括家长意见),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审查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发给休学*后方可休学。院(系)或校认为应当学者,由学生所在院(系)发学生休学通

第四十二条休学学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往返路费自理,学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休学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定执

命运如手中的掌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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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强,即使过伤,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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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生应征参加**解放(含**武装*察部队),可保

第四十四条学生休学一般以1年为限(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2年),

第四十五因病休学的学生,学期间的医疗费用按照学校

第四十六学生休期满按规定的复学时间,并提前2周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因休学的学生,需持县以上医院健康诊断*,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务处批准,可办理复学手,并根据选修课程情况编入原专相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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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退学

第四十条学生有

(一)1学期所修读的课至补考后,不及格学分

(二)

(三)自学起必修与选课程(无论重修与否)不格学分累计达35学分以上;上述3项应予退学的生可申请试读。申请试读按<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试读实施细则>办。(四)休期满2周内未理复学手续或连续休学2年申请复经复查不合

(五)请假离校连续2

(六)开后未经请假或

(七)经学校指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风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八)本人申请

第四*条对生的退学处理,由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学生人,同时报省教厅备

第四十九条退学本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从处分定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口退回其家庭户所在

第五十条学校对退学的学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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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五十一条学毕业时学校要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修养、学成绩、遵纪守法方

第五十二条有普通本科学籍的生,学校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定内容,德、智、育达到毕业要求,予毕,学校发给毕业*书;符合国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同达到辅修*要求的,另发给辅修**书;对于辅修学科门类*且符合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相应学位*书(或在同一学位*书上注明获得辅*学士学位方面

命运如手中的掌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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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强,即使过伤,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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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对违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学位*书;已发的学历*书、学位*书,学校以追回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书无

第五十四条除休者外,4年制学生在校学习年限累计不得超过6年,5年制学校学习年限累计不得超过7年。超过4年(5年)仍毕业者,第5年(6年)开始应按学校规定准另行缴

第五十五学生修业满,获得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但未达到退规定时,作结业处理。生中,必修、限选课程不及格学分在6学分以下者,允许在结业1年之内申返校重考1次。考试通过,可予以换发毕业*书,但不授予学

第五十六结业学生重修考随在校生的期末考试(或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时进行,并应在该门课程时报名登记重考。重考不单独命题、单独组织考试。重修考试(重做毕设计)及格后,达到规定毕业分要求的,换发毕业*书,毕业时按发*日期

第五十七条毕业、结业、肄业*书和学位*书遗失或者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书。*书与原*书具有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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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附则

第五*条本规定印发之日起在普通本科学生中施行,原<郑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件规定与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定为

第五十九条本

2023年8月28日

命运如手中的掌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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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郑州大学硕博管理规定

化学与分子工程

为强化我院研究培养内涵建设,保*科学研究的连续*和有效*,改革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提高生源质量,促进学位论文质量提高,建硕博连读的培养模式,制定本

一、申请资格

必须同时备下列条件的科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申

1、全日本科毕业获学士位(专升本毕业的不可

2、修满硕士生学课程学分,各科成绩原则上要大于或等于80分,无首次修课不及格记录和处分记录,通中期考,所选课题具有重现实

3、要求六级必

4、发表sci(要求前三作者)者优先;

5、定向、托培养硕士生需有定、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硕

二、申请程序

1、由本提出书面申,征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如[硕博连读"生报名的博士生导师与硕段的指导教师不同,还应征得硕士生阶段指导教师的同意,填写[博连读"申请,由所在院在每年三月底将申请表汇总提交研生院培养

2、由院系组评审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硕博连读"并填写相应资格认定考核表,院负责人签字并盖院

章后报研究生院。

3、经研究生院审通过由院系公示,包括公示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序以参加科研、发表论文等基本情况以广泛征求意见。由招办列入年博士生生计划,按研招办的招生划确定并

4、若对评选过或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后三天内研究生院提出书面材料,研究生院可根据实际况建议有关学院行

5、每年四月十日,由研究生院根据各院系博士授权学*的实际需求,并考虑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展,确当年[硕博连读"具体

三、资格认定

申请[硕博连"的硕士生,其思*、学习绩、科研能力等方面均应考优,在考核中应突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研能。各院系负责组织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进行学科识综合面试,学科知识综合考试,包括基础理论和*识两大部分,评出面成绩及综合评语,根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评语,按研究生院的安排确推荐人选,提交

四、培养要求

经审核批准[博连读"研究生,需在当年的七十日前由博士生导师负责对其培养计划重修订并报研究院备

[硕博连读"研

申请[博连读"研究生

对[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考核通过者,进入士论文阶段;未通过者,将转为硕士生培并按硕士学位文答

硕博连读生的

五、博士学位授予

硕博连读生,*想表好,学习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辩者,授予博士学位。若博士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院学位分委会提出意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申请硕士

六、其它

1、选拔作每年进行一次,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

2、各

3、[硕博连读"士生原则上不再批准转回硕士培养。因特殊原因申请转为硕士培养的,自申请批准日起,年后方可公开进硕士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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