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伦理学批评之管见论文
文学伦理学批评之管见论文
一、一种揭示或接近揭示本质关系的批评方法
有人把20世纪称为文学批评的世纪。言外之意,20世纪是一个理论多于创作的世纪。从某种意义上说,批评流派的翻新化、多元化并不是一件坏事,它一方面标志着人们思想和趣味空前的解放,另一方面亦表明没有一个批评流派可以长久地稳居在所谓的中心、权威地带。换言之,每个时代或每个社会发展特殊时期所面临的独特任务或问题造就了新流派源源不断地产生,如18世纪的欧洲社会需要思想、文化上的启蒙,于是便应运产生了启蒙主义运动和启蒙主义文学批评。因而,从动态性的发展观看,世界上可能没有一种能够涵盖一切方面、满足一切阅读要求的文学批评方法。然而,找到一种最能揭示或接近揭示本质关系的批评方法却不是可望不可即的。
2004年6月,聂珍钊教授在南昌举行的“英美文学在中国:回顾与展望”的学术研讨会上提出了一种新的批评方法,即“文学伦理学批评”。虽然有不少中外学者倾向于把中国的古代文论总结为一种伦理道德型的批评,但在我国新时期以来真正作为一种积极的批评方法来倡导并系统论述的恐怕聂珍钊教授还是第一人。这一批评方法的提出,即便撇开对传统文论的转化意义不谈,也为丰富和梳理我国外国文学批评方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在聂教授的批评话语中,“文学伦理学批评”被限定为一种批评方法,但在我看来,他的理论不仅是一种方法论,而且还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一般说来,方法论和认识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一个正确认识事物的方法其中就己蕴含了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反之亦然。
在“二战”以后,世界各国的物质文明有了很大的发展。不过,这种物质文明的发展与精神文明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毋庸讳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发展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为了促进精神文明发展,或者更为严肃地说,为人类生存与发展大计考虑,在当下的社会中,文学不仅需要发挥其审美与娱乐功能,而且更需要凸现、张扬其社会的净化功能。聂教授所倡导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便是建立在这两大功能之上的,即在坚持文学审美和娱乐性的同时,更集中地强调了文学的社会净化功能。正如他说: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目的不仅在于说明文学的伦理道德的方面的特点或是作家创作文学的伦理学问题,而更在于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研究文学作品以及文学与社会、文学与作家、文学与读者等关系的种种问题。除此而外,作家从事写作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批评家批评文学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甚至包括学者研究文学的学术规范等,都应该属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范畴”(聂珍钊20)。“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价值基点是设定在作家、作品、批评家、批评对象,甚至读者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上。简言之,伦理与道德是构成该理论的关键词。无疑,这一价值倾斜不但使“文学伦理学批评”与目前所流行的诸种批评流派区分开来,而且,它所包蕴、张扬的精神更是一种当今时代和社会的需要。
在与聂教授的多次交谈中,我知道他的文学伦理学的批评方法并非是一时心血来潮的产物,而是在对西方各种批评方法以及中国传统批评方法作了一番学理上的考察、思索后,才慎重地提出的。所以,他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己基本具备了一种理论所需要的逻辑体系。如在思想的渊源上,他把“文学伦理学批评”一直追溯到古希腊与古罗马传统;在具体的研究对象和内容上,也都给予了相应的界定与说明;尤为值得赞赏的是,经过一番去伪辨真的考证,他还为“文学伦理学批评”寻找到了理论基石。在己发表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批评方法新探索”一文中,他是这样论述了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的理论基础的:
伦理学作为方法也同样可以运用于文学批评,因为在研究的对象上伦理学与文学有相通之处。伦理学研究的是现实社会中各种道德现象,以及在社会活动基础上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和道德原则、规范,并用这些原则规范去指导人的行动。而文学却借助艺术想象和艺术描写,把现实世界转化为艺术世界,把真实的人类社会转化为虚构和艺术社会,把现实中的各种道德现象转化为艺术中各种道德矛盾与冲突。(聂珍钊18)
主张把伦理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文学批评中来,更确切地说,聂教授认为文学也应该成为伦理学的批评对象。他说:文学之所以能够成为伦理学批评的对象,主要在于文学利用自身的特殊功能把人类社会虚拟化,把现实社会变成了艺术的社会,具有了伦理学研究所需要的几乎全部内容”(聂珍钊18)。伦理学与文学的本质方向是一致的,二者的区别仅仅在于是以写实(现实)社会还是以虚拟(艺术)社会为反映或表现对象的问题。这一看法无疑是精辟的。伦理学与文学本是两门互为独立的学科。
加之,新时期以来我们所引进的外来批评多是美学或者文化学意义上的批评,而对文学本应所具有的道德层面上的意义不但采取回避态度,而且在无形中似乎还形成了这样的一种观点,即倡导伦理道德是说教文学、功利化文学,甚至政治性文学的代名词,真正的文学创作和研究是应该远离这块是非之地的。故而,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把文学与伦理学深刻地联系起来。可是,如果仔细分析、推敲起来,在各门类的学科中,与文学离得最近、关系最为密切的可能要首推伦理学。哲学、宗教、神话等学科曾对我们的批评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但比较而言,它们与文学的关系则更为抽象、间接了一些,因为它们所关注、探讨的更是一些形而上学或非理性的问题。当然,这里并没有作出什么价值评判,只是说明近亲与远邻的关系罢了。
作为一种独立的批评理论,“文学伦理学批评”可能还存在一些有待于继续思考、完善的地方。但是,其从伦理学领域进入文学的研究视角,则使该批评方法因抓住了问题的本质而具有某种相对恒定的意义。换言之,从“人伦”角度展开对文学的想象和分析,或许不是最新的,但却有可能成为最为合理的研究方法之一。
二、缘于“伦理’,又超出传统伦理学的宽泛概念
“文学伦理学批评”虽然源于伦理学但它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是一个以传统“伦理”为依托,同时又必须不断扩展‘伦理”内容的开放性概念。它除了继续强调和坚持文学对社会的净化功能以及批评家的道德责任感外,似乎还应该包含如下的含义:其一,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对象是文学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关系”及其存在的“法则”。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的存在是以种种“关系”方式以及为维系这些关系而产生的法则存在的。如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方式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么,为了维系这种关系的正常运转就必须要有一系列相应的“规矩”出台。事实上,伦理学研究的就是这些关系及其为维系这些关系而产生的法则。或者从狭义上讲,伦理学就是研究“伦理”、“人伦之理”、“做人之理”,即有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学问。因为“伦”的本义也就是“关系”或“条理”,古人说的“无伦”,也就是指人与人的五种主要关系,或者说条理,即所谓“五常”,或“纲常”(何怀宏8)。
简言之,伦理学主要解决的是“关系”以及与这些关系相关的“法则”等问题。文学则是关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甚至人自身的灵魂与肉体等之间关系的一门学问。正如前文所言,文学作品中反映出来的“关系”(伦理)及其存在的“法则”(道德)实际上与伦理学所研究的对象是一致的。其唯一的区别只在于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存在于现实社会之中,而文学批评的对象存在于想象虚构的世界之中,但这个想象虚构的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现实社会的一个折射或反映。在这种意义上讲,“关系”及其存在的“法则”就成为了文学作品最基本的组织构造。因此,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观照和诠释文学作品中所表现或再现的这些“关系”,实际上就是想从根本上来揭示文学作品存在的理由、方式及其功能。
其二,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内容聚焦在作家、作品以及读者的价值取向,即道德倾向上。聂教授在他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批评方法新探索”一文中,从作家与创作关系、作家的创作、读者与作品的关系等五个方面对此做出了明确的界定。①聂教授的这些界定无疑是正确的。首先,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认为,文学作品是社会现实的反映。时代的与作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会以某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在文学作品里;其次,即便是从作者采用的叙事技巧中,我们也能窥见作者在伦理道德方面的价值取向。如现代叙事学认为,任何一位作家在创作时都会有自己独特的“视点”(p〇intofview)。根据杰拉尔德。普林斯编写的《叙事学辞典》的解释,“视点”是指感性的或理性的立场,叙述的情势与事件据此得到表现(Prince73)。
也就是说,他把“视点”不仅仅看成是采用某一或某些人称的叙事技巧,而且还看成是表达或者转达作者思想的方式或方法,即作家在进行创作时以何人为叙述者,或将叙述的焦点聚集在何人、何事物或何地点上都直接或间接地转达了作者的立场观点和价值取向;最后,根据接受美学的观点,文学作品的意义是在读者的阅读中实现的:阅读,从根本上说就是读者对作品意义的发现与开掘,也就是对作品意义的理解和阐释。文学批评作为对作品的价值评判,首先要理解和阐释作品的意义,或者更准确地说,批评首先总是对作品意义的阐释……批评作为阐释,包含着读者对作品意义的参与和创造”(朱立元296)。也就是说,(一)读者与文学作品之间在阅读中建立了一种伦理“关系”,读者对作品的取舍反映了读者的价值取向;(二)读者在批评一部文学作品时,一方面受到作品的“召唤性结构”的影响,能够发现、确定或填补作品中某些不确定性因素或意义;另一方面,读者又从自己独特的阅读需求来发掘、找寻、甚至建构或者创造意义。因此,阅读也就有了聂教授所说的n卖者对作家的道德观念及作品道德倾向的评价”和“作品的道德倾向对读者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不过.'诚如聂教授所说的“伦理学的批评纖柱.只有同其他方法结合在一起,才能最大发挥用伦理学方法批评文学的优势”(聂珍钊23)。当今世界,我们所面临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文学要处理的“关系”己经大大超出了传统伦理学所研究的范围。因此,我个人以为,伦理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还应赋有新的内容和形式,甚至还应与其他学科,如文学、生态学等交融、整合,以期最大限度地帮助人类认识自身,为自身存在设定较为完善的法则。因此,现在我们再提伦理学,就应该从传统的伦理学观念扩展开来,将传统伦理学主要关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范围上扩大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在时间上扩大为人与过去(历史、传统)、现在(现实、时尚)以及未来(人类生存、可能性)。具体到文学的伦理学批评,还应将广义上的人类的生存道德问题,即生态伦理道德问题纳入进讨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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