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怎么分配股权

合伙创业怎么分配股权

  现在是资源整合时代,你有资源、他有资金、我懂技术,大家优势互补,于是合伙创业,这时就会涉及股权问题。但是关于股权,你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搜集整理了合伙创业怎么分配股权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创企业的老板往往会因为对股权分配的一知半解,或者碍于面子,或者出于骨子里的江湖义气,忽视人性的两面性,或者不了解人在不同的阶段想法是会变的,而使自己在合作中失去对自己所创企业的主导权、控制权,给别人做了嫁衣或者给别人养了孩子,自己辛苦打拼的企业到头来却不能自己说了算。

  在创业合作中,牵扯最多的就是利益和权力,所以更需要根据人性原则来设计合作的方式和步骤,保证自己在合作中的主动权,只有这样,才能既利己又利他,这也是社会所需要的。

  通常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先成立公司再找人合作、先成立公司再找投资人、利用股份期权等。

  先成立公司再找人合作

  现实中,往往有人在准备成立公司的时候就拉人入伙,感觉这样心里踏实,一是不至于孤独,二是资金有保障。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创业者就会本能地认为需要两个人平分股份,或者给合伙人至少49%的股份,不然会于心不忍,或者感觉面子上过不去,而合伙人也会理所应当认为自己要拿到一半的股份,如果给少了,就会胡思乱想,埋下隐患,合作的基础不稳,创业者很容易失控。这是最糟糕的一种股权结构,我在《创业老板,你被股权困住了吗?》一文中对“两人合伙忌股权均分”有过论述。如果创业者在公司成立两三个月或者更长时间以后再找合伙人,那么同样的投资额度,创业者给合伙人30%或者20%的股份,让合伙人担任副总等,合伙人就比较容易认同,这样,合作的基础就相对稳固,创业者也比较容易始终保持控制权。

  先成立公司再找投资人

  如果是草根出身的创业者找投资人合作,投资人就会本能地要求按出资比例占股份,这样创业者占的股份就会很少,这种局面,虽不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却也够悲壮,还没开始就注定了控制权被别人掌握,成就的是给别人做嫁衣的结局。所以找投资人要找准对自己最有利的时机。现在新的公司法规定可以资金不到位就成立公司,所以创业者完全可以先自己出资把公司成立、运作起来,运作几个月以后,公司初具规模了,再找投资人就是比较好的时机。这个时候就可以把自己现有的技术、团队、商业模式包装一下,或者让专业机构做一个溢价评估,把公司溢价好几倍,比如注册资本100万的公司因为这几个月的运作就可以溢价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这时再拉投资人入伙的话,创业者也是可以占主动权的,这就是简单的引进风投的方式。

  利用股份期权回收控制权

  如果创业者能出的钱很少,而没有资金就不能开业或者公司运转不起来,这时创业者就只能让出控制权,找到外部投资人,这属于被迫失去控制权。但是这种情况基本上是投资人只出钱不干活,而创业者又出钱又干活,针对这种模式,建议采取股权激励中的股份期权模式,约定公司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给经营者一定比例的股份作为激励,一般可以通过转让、增发、预留股份的方式来实现。比如公司的资产每增加一倍或者两倍,创业者的股份就要增加5个点或者10个点等,这样做,投资人也不会吃亏,因为资产增加了一倍,才拿出5个点给创业者。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如5000万规模,创业小股东就可以控股。

  但是股份期权的模式一定要事先约定。一般情况下,投资人做这种创业投资,期望值不会太高,一开始谈股份期权比较容易谈成,一旦公司做大,再去谈多给你点股份就很难了,这个时候再做任何的约定都已经晚了,很容易陷入纷争,结果是不懂经营的掌控着公司,懂经营的.却没有控制权,势必影响公司的发展,甚至很快死掉。

  非合伙人、投资人原则上不给股份

  还有一种情况是和你合作的不是合伙人、投资人,对这些人怎么给股份也应该格外理性。刚开始成立公司的时候无关紧要的人原则上不要给股份,要把握一个原则,不能和你白头到老的都不要给股份。比方说你请了一个顾问,或者请了一个帮忙的人,或者是政府的某个官员给你提供了一点业务,这种情况要么给他顾问费,要么给一点干股,心意到了就可以了。还有一些跟你一起创业的老员工,刚开始能力不能确认的时候,也不要急于给股份,先等等,等一年、两年都不迟。有些人一开始你看不透他,所以不要轻易给股份,给了他股份,万一他不辞而别,他的股份就没法处理,会非常麻烦。

  保证在合作中占有主动权,表面上看是一种利己的行为,实际上是利己又利他的。创业者保证自己在合作中的主动权是对自己辛苦创业的尊重,是创业者实现自己理想的保证,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根据人性本质设计的规则也会让相关的人和事在合作中不仅能够得到足够的利益保障,还可以理智认识自身的价值,不会过分膨胀私欲,产生不必要的内耗、纷争。企业能够持续发展,才是对合作各方最好的回报,否则,任何看似讲义气和公正的形式都只能是皇帝的新装。

  拓展:什么样的人适合一起创业?

  谈股权分配之前,有必要说一下对于合伙人的选择问题。我认为创业选择合伙人必须看两点:

  一是价值观一致和事业方向认同;

  二是能力资源互补。

  大部分创业团队散伙分家要么是由于创始人价值观不一致或不认同而产生严重分歧,要么是某人能力或资源对公司发展未带来核心价值被迫出局。股东之间的理念、性格及信任程度,决定了公司生死。

  在找合伙人之前,应该问问自己为什么要找合伙人。参与创业的每一个合伙人应该是优势互补且在创业过程中不可替代的。比如我的创业项目需要一个研发,我可以找一个研发合伙人,但是,我的项目并不是技术主导的,那也许我5万块把这个技术外包出去更划算。这种情况下,技术合伙人不是必须的。如果我的创业是技术方向,某人正好是技术大牛或者能够管理技术人才,那么请他来一起合伙可能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替代的合伙人都不要,尽管你们私交可能很好。

  另外在选择合伙人时,尽量选择自己熟悉和了解的人,例如你的同学、同事或你信任的人推荐的朋友,你们对彼此的价值观和性格、能力、资源等方面有较深的了解,创业初期的强执行力往往来自于创始团队的相互熟悉与信任。

  股权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1、最大责任者一股独大

  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家都信服的大股东作为牵头人,他是公司决策的中心,对公司承担最大的责任;另外搭配1-2个占股权10-20%、与大股东互补的能力和资源的合伙股东,能发出跟大股东不同的声音,对公司有一定的影响力。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和承担责任。

  股权分配在根本上是要让所有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心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事,这是最核心的,也是容易被忽略的。再复杂、全面的股权分配分析框架和模型显然有助于各方达成共识,但是绝对无法替代信任的建立。创始人最好开诚布公的谈论自己的想法和期望,任何想法都是合理的,只要赢得你创业弟兄们的由衷认可。

  投资人在投资早期项目的时候,通常会认为比较好的股权结构是:创始人50-60% + 联合创始人20-30% + 期权池10-20%。

  这里常见的一个问题是,很多创业者认为点子是自己提出来的,所以自己理所应当占据最大的股份,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误区:创业是一个艰苦的多年过程,而不是一个点子。点子本身都是靠做出来的,过程中充满了各种的试错和调整,创业项目能够成功,所有的产品和业务与当初最早的点子相比,早已面目全非。如果点子提出者在公司成长过程中无法做出真正的贡献和价值,其他创始人很大可能因为分配不公而抛弃你另立炉灶。

  2、杜绝平均和拖延

  创业团队的股权分配绝对不能搞平均主义。很多时候,创始人不愿意谈论股权分配问题,这个话题不容易启齿,所以他们要么完全回避这个问题,要么只是说一些模棱两可的约定,比如“我们是平等的”、“先做事其他好商量”,或者拖延这个问题的讨论说“我们之间还有什么不好说的,以后再说吧”。如果有3个或3个以上的创始人,这种讨论就变得更加困难了。

  创始人普遍会犯的错误是:没有在第一天就把股份的分配问题谈清楚,并写下来。股权的分配等得越久,就越难谈。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是项目成功必不可少的功臣,关于股权分配的讨论就会变得越来越难以进行。

  我的建议是,尽早进行股权分配的讨论并达成共识。谈这个问题的理想时间是,几个人决定一起做事情之前、正式开始做事情之后。

  3、股份绑定,分期兑现

  仅仅达成股份比例的共识还不够,如果一个创始人拿了很多股份,但后来做事不给力怎么办?如果有人中途离开公司怎么办,股份如何处置?

  在美国,初创公司一般对创始股东的股票都有关于股权绑定(Vesting)的机制设置,公司股权按照创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年数或月数逐步兑现。任何创始股东都必须在公司做够起码1年才可持有股份(包括创始人)。好的股份绑定计划一般按4-5年期执行,例如4年期股份绑定,第一年给25%,然后接下来每年兑现25%。这个事容易忽略。如果股权已经分配好,忘了谈这个事情,大家必须坐到一块,加上股权兑现的约定。

  中国的创业公司没有执行“股权绑定”是极其普遍的现象,后果可能十分严重,甚至直接导致项目失败或公司倒闭。你看到有些公司的几个创始人没日没夜地工作了好几年,然后你发现有些混蛋加入后2个星期就离开,然后他还以为他仍然拥有公司25%的股份,就因为他工作过的那2个星期。没有“股权绑定”条款,你派股份给任何人都是不靠谱的!

  “股权绑定”还有另外一个好处:有效平衡合伙人之间出现股份分配不公平的情况,例如最初订立的股权分配比例更多是拍脑袋,但项目进行一段时间之后,发现之前股权分配较少的乙对项目的贡献或重要性,比股权分配较多的甲要多,董事会可与甲乙商量后做决议,把双方的还没有vest的股份重新分配,甲乙都会比较容易接受。因为已经vest的股份不变。而且如果一方不接受的话,离开公司,也有一个明确公平的已经vest的股份。

  Vesting是一个很公平的方法,因为创业公司是做出来的。做了:应该给的股权给你;不做:应该给的不能给,因为要留给真正做的人。避免一些创始人离开公司以后手上一直还有公司股权,不劳而获。

  没有经历过股权纠纷的创业者,都不喜欢vesting,因为担心自己一旦在项目中发挥不出真正的价值而失去股份。而那些经历过股权纠纷的创业者,会在项目一开始的时候就和他的合伙人商量好vesting的方式。

  4、遵守契约精神

  股权分配最核心的原则是“契约精神”。对所有的创始团队成员而言,股权一旦定下来,也就意味着利益分配机制定好了,除去后期的调整机制不说,接下来干活的时候,每个人的努力和贡献其实和这个比例没啥关系,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是最基本的要求。

  对于所有的早期创业者来说,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创业成功了,即使只拿1%也很多;创业不成功,就算占有100%也分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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