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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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态,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企业制度。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
所谓企业制度,是指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组织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构成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有三个:一是企业的产权制度,它是指界定和保护参与企业的个人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利的法律和规则;二是企业的组织制度,即企业组织形式的制度安排,它规定着企业内部的分工协作、权责分配的关系;三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它是指企业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面的安排。
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态,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企业制度。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一)产权明晰
即出资人与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关系明确,与之相应的责任界限清晰。
(二)权责明确
即企业内部各组织机构之间权力界限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政企分开
即在我国现有条件下,分清政府与企业职能,理顺二者的关系。
(四)管理科学
即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应当遵循科学的方法和规则,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财产的最大效用,形成人与物的最佳结合,创造高效的运行机制,实现企业制度的四个特征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它一方面体现在这四句话有很强的关联
现代企业制度的四个特征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它一方面体现在这四句话有很强的关联性,既互为因果,又互为条件;另一方面,只有这四句话都能充分体现,才能综合性、立体性地理解和认识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运行基础。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框架
现代企业制度是由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组成的。在这三个方面中,产权清晰是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权责明确是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而政企分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制度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制度转换的前提,也是实现前三个方面的最重要基础。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瑚代企业组织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这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框架。
在现代企业的运行中,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确定了企业的法人地位和法人财产权,使企业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进入市场;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确立了权责明确的组织体系(治理结构),使企业高效经营和长期发展有了组织保证;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则通过在企业实施现代化的管理,能够保证企业各项资源的充分利用,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现代企业产权制度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
(三)现代企业组织制度
公司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组织制度,其基本特征是: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通过公司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关系,并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加以确立和实现。
公司制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公司组织制度方面两个相互联系的原则,即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公司决策权、执行权和监法律教育网督权三权分立的原则。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人员四部分,按其职能,分别形成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
(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重要特征之一是管理科学,即实行科学的、有序的、规范化的现代企业管理。
需要说明的是,在当今世界上,最基本、最主要的公司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这也是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和目标。
拓展:企业制度设计要保证其合理性可行性,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可行性原则
也可称之为实事求是原则。制度设计一定要吻合企业员工水平、符合企业发展实际。切实可行,才能行之有效。一切从实际出发应该成为所有工作的基本准则。
二、可操作原则
所有制度出台后都必须被遵守被执行。如果制度条款不可操作、模棱两可,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可操作性体现在语句表述的唯一性,不能随意解读、不可断章取义。特别是责任界定条款不能设立上下幅度,不能出现“酌情处理”字样,不能留下想象空间。笔者力主取消企业制度的“解释权”,不能给**操作留有余地。
三、守法性原则
企业制度当然是企业的权力,但是任何企业都无权制订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文。“以道德为底线,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是一切企业制度制订的出发点。这是不容置疑的,故无须多言。
四、系统原则
企业制度是一个完整体系,虽然在设计制度时是逐一进行的,但是每个设计者参与者在起草或讨论制度时,必须通盘考虑,明了某个具体制度在整个制度体系中的位置,防止出现制度交叉、内容重叠、甚至前后矛盾现象。
五、效益原则
企业经营的目的就是价值最大化。所有制度出台的目的都是为了确保经营顺畅、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业绩。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管理成本,减少不必要的监管,减少重复检查、重复审核,杜绝层层请示、层层汇报。制度设计要充分体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和“一次把事情做对”原则。管理成本投入过高,一方面让做事的人感到不受信任,另一方面也会导致管理者之间“争权夺利”,对企业而言完全是得不偿失。
六、风险可控原则
是制度就会有授权。如何授权、授权幅度多大,因企业而异。一方面要防止管理者滥用权力,另一方面又要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平衡的尺度就是风险可控原则。管理的前提是充分信任员工,但一旦有人辜负企业信任,滥用权力,则给予加倍甚至十倍的惩罚,以确保企业利益不被随意破坏或侵占。在风险控制点,企业可以设置复查复核制度,除此之外,笔者倾向于适用“一次把事情做对”原则。风险可控原则与权责利对等原则密不可分。
七、权责利对等原则
有多大权力就应该负多大的责任,有多大的责任实现目标之后就应该享有对等的利益。权责不对等,就无法有效开展工作;权责利不配套就不能有效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国内企业最典型的就是一个主管有随意处罚下属的权力却不能奖励下属一分钱。还有极端的例子就是一个人做错了事情处罚无上限,超额完成任务奖励却少得可怜。一个主管的奖罚权必须对等。当然干好干坏一个样、员工工作出现失误一切由企业买单也不可取。权力意味着责任。授权授责应该同步,不认真履行职责,出了差错承担责任也是理所当然的。
八、合理性原则
要确保制度设计合理,唯一的办法就是广泛听取员工意见,集思广益,直至上下认同。闭门造车或者照搬照套的制度是不会有生命力的,合理性也会大打折扣。制度确定的标准要合情合理,不能强人所难,更不能违背人心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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