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检分诊制度(通用12篇)
预检分诊制度(通用12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检分诊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预检分诊制度 篇1
预检分诊的概念: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区分病情的轻、重、缓、急及隶属专科,进行初步诊断、安排救治的过程。
分诊重点:病情分诊和学科分诊。
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危急症,提高抢救成功率。
分诊目的:提高急诊工作效率。
有效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维护急诊室内秩序并安排适当的诊治地点。增加病人对急诊工作满意度。
分诊种类:院前分诊、灾难分诊、院内分诊分诊制度:
1.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必须由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护士担任。2.预检护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临时因故离开时必须由护士长安排能胜任的护士替代。
3.预检分诊护士对来急诊科(室)就诊的病人,按轻、重、缓、急依次办理分科就诊手续,并做好预检分诊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接诊时间、初步判断、是否传染病、病人去向等项目,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尽量予以合理的分诊。遇到分诊困难时,可请有关医生协助。
4.根据病情轻、重、缓、急、优先安排病情危重者诊治,急危病人一般先抢救后挂号。5.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及时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6.遇有严重工伤事故或成批伤病员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及医务处组织抢救工作,对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病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病情分级:
一级:(急危症)
病人情况: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立即急救。如心搏呼吸骤停、剧烈胸痛、持续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急性中毒及老年复合伤。决定:进入绿色通道和复苏抢救室。
目标反应时间:即刻。每个病人都应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得到治疗。
二级:(急重症)
病人情况:有潜在的生命危险,病情有可能急剧变化。如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突发剧烈头痛、腹痛持续36小时以上、开发性创伤、儿童高热等。各诊室优先就诊。
目标反应时间:
病人情况:生命体征尚稳定,急性症状持续不能缓解的病人。如高热、呕吐、轻度外伤、轻度腹痛等。决定:各诊室候诊。
目标反四级:(非急诊)
病人情况:病情不会转差的非急诊患者。决定:可在急诊候诊或去门诊候诊。
目标反应时间:
预检分诊制度 篇2
卫生院发热门诊工作制度(2级医疗机构)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市卫生局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种送往所驻地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预检分诊制度 篇3
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网络直报制度
1、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1名为专职);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3、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门诊住院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检验放射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预检分诊制度 篇4
一、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应由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急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士和护师担任。
二、预检分诊护士应有较强的急诊意识和急救理论,掌握急诊就诊标准和分诊原则,力求准确率>90%,协调各专科问题,维持良好的就诊环境,使工作秩序化、规范化,减少医疗隐患和纠纷,严防交叉感染。
三、分诊护士接诊后,应对病员做以下必要的护理体检:采集生命体征(T、p、R、BP、疼痛反应)、观察神志精神状态、查看瞳孔变化、对光反应等,简单的询问病史,初步判定病种后转到相应科(诊)室。如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的,由分诊护士指定初诊科室处理,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制。对可疑传染病员,按急诊科有关制度汇报及处理。
四、分诊护士应具有冷静机智灵活的头脑,善于统筹安排,分清病员的轻重缓急,决定病员就诊次序及就诊程序。
五、遵守绿色通道制度,遇符合绿色通道的患者应立即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遇大批伤病员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同抢救。遇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如在短时间内接诊较多类似病症且有相同病史,怀疑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提高警惕,立即向科主任、院总值班报告。
六、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病人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不能轻率从事,以免延误病情。
七、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请有关专科医生会诊。
八、分诊有困难时,应有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率符合应在90%以上,亦可请医师协助分诊。
九、做好各项病人信息登记工作。
预检分诊制度 篇5
一、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将病人引导至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四、对符合预检至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条件的患者,应当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经专用通道,将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对预检分诊所有患者进行登记,项目包括日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现住址、单位、电话、到院方式、初/复诊、患者来源、旅居史、接触史、是否聚集性、发病日期、主要症状、体温、分诊去向、分诊人,需逐项填写、项目齐全,并妥善保管。
七、对不符合预检至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条件的患者,应安排至普通门诊就诊。
八、预检分诊处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预检分诊制度 篇6
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并对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预检分诊制度 篇7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以上人员担任。
2.分诊人员应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佩戴胸卡,准时上岗,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
3.要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礼貌待人,有问必答,百问不厌,热情做好解释工作。
4.每天协助医师做好开诊前准备工作,如备好血压计、压舌板、各种检查申请单及整理诊台、诊床,并准备好浆糊、笔、纸张,随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5.维持就诊秩序,编写就诊排队号码,依次叫号就诊,指导帮助病人填写病历封面,合理安排就诊及检查,尽量缩短候诊时间。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尽量维持一医一患,保持诊室安静及良好的就诊环境。
6.对重病员、65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等病员,要优先安排就诊。
7.每天登记专科、专家门诊出诊时间、工作量及其它统计工作。
8.发放病人意见表,及时收集患者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见,沟通好医患关系,随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天下班前要用消毒剂擦洗台面、清理杂物,每天中午用紫外线消毒2小时,并做好登记,防止交叉感染。
10.下班之前必须关好各诊室、候诊室的电灯、风扇、空调、门窗及各种电器。
预检分诊制度 篇8
1、设立感染科疾病或传染病分诊点,应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分诊站设有体温计、口罩、发热病人登记表等。
3、对发热病人(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者咽痛等呼吸症状者,如来自疫区的病人及时分诊到发热门诊治疗。
4、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工作制度。
5、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6、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预检分诊制度 篇9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运行,切实减轻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和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参保职工和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更加合理、安全、平稳运行,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基金支出管理,降低参保职工和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使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流向趋于合理,要严格执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得以规范、有效落实。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参保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无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乡镇(社区),由统筹地区或县(市、区)经办机构根据实际确定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须经相应的医疗机构认定且通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
(二)转诊审批程序。参保职工和居民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并经乡镇卫生院院长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单位盖章后转往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经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院长签字、单位盖章,经县(区、市)级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出具《审批表》后转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特殊情况住院审批程序。离退休定居内地,省内异地居住,县、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告知当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
(四)省外住院转诊审批程序。对于在省内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审批表》,并经本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后出省治疗。实行省外转诊患者个人需先承担符合规定医疗费用10%。
(五)实行双向转诊制度。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预检分诊制度 篇10
为切实加强对h7n9禽流感救治及转诊工作。强化对救治及转诊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防控小组及转诊小组,为h7n9禽流感救治及转诊提供各种保障。
2、对发生在辖区内的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实行首诊负责制,要及时报告,及时隔离,及时救治,不得推诿,拒收病人。
3、做好h7n9禽流感疑似患者的隔离,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4、保障医疗救治的所需药品,设施,设备的供应,满足救治工作需求。
5、当疫情发生时,如果不具备救治条件,要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同时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因病情危重不易转诊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迅速组织专家抢救治疗,必要时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技术支援。
6、转诊车辆应专车专用,专职人员,应带有医疗设备,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应设置专门的污染物放置区域(或设施)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等。
7、转诊后的车辆要对车辆进行消毒后在进行转运下一个病人。
预检分诊制度 篇11
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海城市正骨医院职责:
l、负责向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社区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海城市正骨医院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的病人,并及时与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双向转诊程序: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我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五、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预检分诊制度 篇12
一、建立预检、分诊制度
根据《大型医院巡查》要求,我院在门诊接诊最前沿的位置,设置预检分诊台,能够引导病人首先到预检点就诊,并在第一时间在预检点接受预检服务。具体工作制度如下:
1.预检分诊处设备相对独立,通风良好;
2.预检分诊处分诊人员应严格执行感染管理制度及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3.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4.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应为每位就诊患者进行体温测量,针对有发热、疱疹及腹泻的患者,按照预检分诊流程,选择符合感染控制流向的合理途径引导患者,其他患者应指导其至相应诊室就诊;
5.为疑似感染性疾病患者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指导患者规范卫生洗手和咳嗽等相关卫生知识;
6.对疑似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宣教,并告知患者疾病相关注意事项。
二、传染病疫情控制
(一)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我院根据《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在门诊最前沿设立感染性疾病科预检分诊台,负责我院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我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具体情况:
1.位置:日常—--门诊一楼大厅内入口/出口处,
感染检查—--门诊一楼大厅正门口;
2.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3.人员:2023年2月21日--9月27日,由感染性疾病科护理人
员承担,2023年9月28日至今由门诊部护理人员承担。
4.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专职负责门诊预检分诊处共作;
(2)提前10分钟到岗,随时准备为发热、疱疹及腹泻患者进行预检分诊;
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脱岗;
(3)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处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5)为发热患者进行体温测量,针对就诊患者感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选择符合感染控制刘翔的合理途径引导患者;
(6)为患者提供发放必要地防护用品,并指导患者卫生洗手等相关卫生知识;
(7)维持就诊秩序,,合理安排,热情引导患者,宣传就诊注意事项;
(8)保持预检分诊处环境清洁;
(9)认真详细做好预检分诊出各种登记工作。
(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
门诊设置预检分诊点,专人负责,合理分诊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患儿),预检分诊人员需知晓: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及相关工作制度。
(三)传染病疾病科分诊点设置规范:
1.在门诊接诊最前沿的位置,能够引导病人首先到预检点就诊,并在第一时间在预检点接受预检服务;
2.标识明确醒目,痛风良好,相对独立;
3.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备的防护用品,人员配置到位,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帽);
4.分诊台备有体温计、口罩、手套、登记表、宣传资料、简单消毒设施;
5.在预检分诊处向就诊的发热病人及陪同人员发放口罩,有短暂休息的场所和设施,做好初始隔离措施;
6.在明显位置放置感染性疾病的相关健康宣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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