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设计
财务制度设计
制度设计基础
(一) 目的
统一规范财务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增强集团运作的效率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财务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应遵循的规范说明。
(二) 制度的'适用范围
从组织结构上看,企业集团是围绕核心企业组成的,由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关联层企业和松散层企业构成的具有层次结构的企业群体,当中每一类型的企业都可能对企业集团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对企业因此财务制度适用的范围并不一定就单纯只有所有的二级公司和完全控股公司,广义的讲,应是在集团影响力所到范围内的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参股控股公司。
因此在制定制度时,制度本身规定的范围虽然是指狭义的范围,即集团总部及所有二级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但在制度运用和实施时应考虑广义的范围。
(三) 设计原则
10、 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致的原则
2、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原则上财务人员不应干涉经营管理人员 3、集团内部的管理原则
(四) 制度的修改
本制度会因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需要通过修订、补充加以完善。这需要全体财务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对本制度中各项条文的修改、更正、补充或删除,应由公司财务部予以考虑,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修订补充的通知。
财务组织结构及相应的权责
(一) 设计原则。
1、 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 2、 财权与监控权分离的原则 3、 分子公司重要财权岗位轮换原则 4、 总公司财权制约
(二) 财务管理组织结构设计
集团的财务管理结构采用财务总监委派制。由集团董事会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总监的人选,委派、参评、奖惩等管理职责,所委派财务总监的人事、工资待遇由集团总部负责。财务管理委员会由集团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成员组成,直接对集团董事会负责。
在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内部,采用财务总监负责制,由财务总监负责设立财务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参与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重要经济活动的预测和决策。
(三) 财务委员会权责
1、 设计和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 挑选、委派、考核下属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财务总监
3、 审核通过下属分子和控股公司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
4、 通过重大财务决策
(四) 财务总监权责
1、 设立本公司会计核算机构
2、 负责本公司内部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
3、 制定、执行、控制本公司预算,年终制定决算
4、 参与本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分析和决策
5、 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管理上的建议
6、 向集团财务委员会汇报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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