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毛诗正义》的性情思想探析
浅谈《毛诗正义》的性情思想探析
论文关键词:《毛诗正义》 性情思想
论文摘要:孔颖达《毛诗正义》广泛继承了先秦两汉以来的性情思想,其性情思想主要内容为:性情的本体是“气”;“受气”的厚薄不同使人性分为九等,各等善恶不同;统治者应该以身作则来教化人民,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教化得以成功的依据在改变人的性情,使人性由恶趋善、性情中和;教化最有效的手段是诗与乐。
性情是中国哲学特有的内容。《毛诗正义》(下文简称《正义》)中有比较丰富的性情思想,虽然受注疏的形式所限,它并非系统的性情专论,但《五经正义》从初唐开始作为科举考试的指定书目和私塾童蒙教材之一,是大部分古代文化人的知识和思想的底色,后来韩愈、李翱以及宋儒性情理论的日趋严密也是在对它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完成的。
一、《毛诗正义》“性”论
《诗经》中“性”字仅见于《大雅·卷阿》3次,是“性命”的意思。毛《传》、郑《笺》中偶尔有谈“性”的如毛《传》有“万物失其性”(《鱼藻》)之说,郑《笺》有“猱之性善援”(《角弓》)、“豕之性能水”(《渐渐之石》)之说。这些都是具体讨论“物性”的,没有超越《大戴礼记·易本命》对“万物之性各异类”的论述,理论化程度不高。
《正义》中“性”字出现有300余次,或谈人之性:如论后妃之性则有“专贞”(《葛覃》)和“嫉妒”(《车幸》)之分,论君子之性则有“仁爱”(《北风》)和“宽容”(《淇奥》)之别;或谈物之性:如“骓性悫谨”(《四牡》)、“风性乐养万物”(《凯风》)等。《正义》谈“性”非常注重阐发人性的伦理道德层面内涵,“骓”和“风”等也被赋予了人的品格。《正义》中“性”论更具价值的是其社会政治、哲学层面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尽性”说与和谐社会的构想
《正义》中热衷于谈“万物皆有性”,认为自然界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而根据儒家“天人合一”的理论,统治者要构建的人类社会的法则也应该是仿自然的。所以《正义》要求统治者应该“尽物之性”,如《大雅·鸳鸯》正义云:“有道者,谓顺其生长之性,使之得相长养,取之以时,不残暴天绝其孩幼者。”晒“尽性”对于人来讲,即顺应其生育、生长的本性;而表现在政治上,则为实行“圣贤”之治,重视“养民”:“天之所营在於命圣,圣之所营在於任贤,贤之所营在於养民。”这里说统治者应该以“圣人”为榜样,任用贤能,让百姓安居乐业,这样就可以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孔颖达还说做到以上则“司牧之功毕矣”,要求统治者不要扰民。这里孔颖达提出了一个统治者与人民各安其分、各执所司的和谐社会的构想。
2.《正义》的“性九等说”
自孟、荀有性善、性恶之分以来,大凡论人性者必及善恶之辨。《正义》在具体讨论人性时,不是以简单的善恶来定性。如《小雅·角弓》正义说“人性皆有仁义”,似乎是主性善说;同篇又云:“人性有善恶,其不善者须化之,……其不善之人,於兄弟则无恩义,唯交更相诟病而已。是天下善人少,恶人多,恶人相病,须上化之,故欲令王教之。”这里又说人性“有善有恶”。深究起来,《角弓》一诗讲到兄弟关系,这在唐太宗执政时期是个敏感话题,孔颖达这里的言沦是为疏导人民议论皇室内部矛盾而有所发挥,以上说那些经常“诟病”的人“性恶”,说统治者应该教导这些“恶人”,这是为统治者提出解决舆论问题的方案。《正义》说“不善者须化之”,则人性可化。而《大雅·桑柔》正义又云人有“恶性”而不能改变:“善恶自有本性,……是各受天性,不可改移。”惦。从以上言论我们可以看出《正义》的两个矛盾:一是对人性善、性恶界定的不统一;二是对人性是否可受教化而改变的说法不统一。
其实孔颖达以上论人性善恶针对的对象并非是一个层面上的,他是分等而论的。孔颖达《礼记正义》将人性分为九等:但感五行,在人为五常,得其清气备者则为圣人,得其浊气简者则为愚人。降圣以下,愚人以上,所禀或多或少,不可言一,故分为九等。孔子云:“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二者之外,逐物移矣,故《论语》云:“性相近,习相远也。”亦据中人七等也。 孔颖达用人类个体“受气”的清浊和多少将人性分为“圣人”和“愚人”以及“中人”七等。他认为圣人和愚人的本性与常人不同。他所说的“圣人”即孔子所谓的“上智”,和“愚人”是固善固恶,不可变移的;而“中人”七等则有善有恶,善者可由王政不善而变恶,恶者则可由教化而迁善。而上引《正义》所言“恶有本性,不可变改”,实则指的是“下愚”;“人性皆有仁义”、“故教之必从”者及“人性有善恶,其不善者须化之”者是就“中民”而言的。“中民”之性因“禀气”不同,或善或恶。孔颖达主要是以孔子论人性的话作为其人性分等的依据,但也有取于汉儒。董仲舒曾借用孔子“中人”的概念,再加上“上智与下愚”将人性分为三等,王充则用人性分等的思想对前儒性善性恶之说作了进一步解释。在此基础上,孔颖达将“中民”之性分为七等,强调了人性的复杂性。而中民皆有可以教化为善的善质,他的七等之说也是扩大了可以教化的范围。
七等为何?《正义》没有明言。我认为“七”是由阴阳五行之数相加而得。董仲舒言:“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董仲舒以“阴阳”言性情,后来《白虎通义》以“五行”言性情,这些思想都被孔颖达所接受,他认为阴、阳二气以及五行之气的感生造就了人的性情,以所禀不同,所以用阴阳五行之总数分之为七等。后来朱熹所谓的“气质之性”,便以阴阳为“气”,五行为“质”。但由于“性九等说”纷繁而无明确界定,不为后来的学者所取。中唐韩愈《原性》提出“性三品说”又采取董仲舒将性分为三等的说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