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历史哲学思想论纲
荀子历史哲学思想论纲
荀子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富创新精神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之一,是先秦时期各种思想之集大成者。他处在一种变革及对社会进行反思的时代,他对中国传统思想的渊源、学术流派及现实问题都做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价值评判,在许多专门领域都做出了巨大理论贡献。历史思想便是荀子突出的理论贡献之一,对中国秦汉以后的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及观念形态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对荀子历史哲学思想的研究重视不够,笔者认为,对中国传统哲学,可以从不同层面进行把握,从历史哲学的角度来研究中国传统哲学,或许不失为一种有价值的尝试。本文试图在借鉴前人及时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观念变革、社会、历史、人性诸方面,对荀子历史哲学思想做一提纲挈领式的价值评价,纰漏乘谬之处,在所难免,尚望学界同仁不吝赐教。
—、历史哲学观的突破与超越
殷周以来的历史哲学观,大都认为自然与社会之间存在某种神秘的联系,世间诸种物事及人们的思想行为方式,皆受被神化了的自然力的鉴临与制约,并且认为社会的礼仪制度、典章规范也为超人格的上帝所创制。这种以自然现象解释社会历史的历史外因论观点不能正确阐释社会历史领域所发生的一切变革现象,也无法寻觅社会历史发展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最终不得不诉诸不可知的神秘的外在力量。迨及战国末期的荀子,兼融众家之学说,并收诸子之所长,在历史哲学观上,不囿于古人成见,突破了长期以来僵固不变的思维模式,进行了一场具有时代意义的观念变革。
荀子割断了自然与社会之间神秘的联系纽带,以理性主义眼光重新审视二者的关系,提出了著名的“天人之分”理论。他认为,自然(天)和社会(人)各有自己的职分及作用范围,自然并不具有情感意志,对人类也不能福善祸淫,这是对传统价值观念的无情批判。同时,荀子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在天人关系上确立了新的进步的价值观念——即荀子在历史哲学观上所寻求的时代性超越。
在认识层面上,荀子指出,自然现象与社会治乱毫无内在联系。就是说,自然现象有其恒常运作规律,它既非超人格力量的展示,也与社会嬗递、人生吉凶无关。荀子把本属社会的内在力量从神秘的自然的控制下挣脱出来,重新还给社会,这就使得荀子的历史哲学思想有了较为稳固的立足点,它较之于传统流行的神学历史哲学观,无疑前进了一大步。可见,在认识层面上,荀子区分了自然与社会的职能范围,割断了二者间的神秘联系;而在实践层面上,荀子则重个体价值,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按自然规律办事,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伟大思想,这一思想对荀子历史哲学思想的构成影响极大。
荀子认为,人类作为自然界最高生灵,须遵循自然规律进行活动,如使民以时,加强生产,节约消费,顺适自然时令等,都是其表现形式。人类若背离此道而妄行,就必然发生饥馑、疾病和灾难。在这里,荀子肯定人具有思维功能和认识自然规律的必要性,对主体人在自然中的地位做了新的价值规定。荀子从肯定主体能动意识的角度出发,认识到了人类所独具的力量,认为人类永远处于一种冲动意识中,无论自然、社会历史,还是人性自身,都只是被改造的对象,二者处于“能治”与“被治”的关系网络中。可以说,荀子这种“制天命而用之”思想是其“天人之分”思想的进一步深化。荀子把这一时代赋予的思想运用到历史哲学领域,充分关注了人的问题,使其在对历史哲学理论的阐释中,能与“人”联系起来考察,而不再是外部自然力的附庸。荀子的历史哲学理论获得了较为独立完整的形态,这种形态能出现在两千年前的先秦时代,是极为可贵的,它至少表明了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对社会、历史、人生问题的深切关注。
二、对社会构成及主体需要问题的剖析
马克思指出:“任何人类的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①。还指出:“有了人,我们就开始有了历史”。②在这里,马克思着重强调了个体生命存在与社会历史之间的必然联系。而在荀子的社会构成理论中,他还没有对人本身的来源问题予以探讨,这种较高层次的认识活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还不可能提出来。虽则如此,荀子则肯定这样一个基本历史事实,即“人”是构成社会机体的最重要因素,在荀子看来,社会构成的主体只能是人,这是由人的社会本质决定的,人的本质决定了人具有不同于动物的特质,此特质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人“有辨”、“有义”,而动物则没有。荀子说:“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③。所谓“辩”主要是指人的理性思维功能,具有社会性意识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特征;人高于动物的另一特质在于“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举例说,作为人,“力不若牛,走不如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王制)。荀子认为,人的禀性中就已本能地包含着合群的能力和趋向,人的这种先天赋有的合群行为是社会群体组织之所以建构与成立的基本前提,所以,人的天然固有的禀性及维持人类自身生存繁衍的需要,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人类最初的合群行为。荀子“人能群”的思想虽缺乏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科学论证,但却有极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现代科学的大量研究实验结果④,证明了荀子“人能群”、“人生不能无群”结论的合理性。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荀子并没有揭示出“人之所以为人”的道理,他还没有认识到人与动物的本质差别在于人能从事劳动,能制造和使用劳动工具等。这是由荀子的历史局限所造成的。
荀子从人与动物的两种不同物质说明了社会机体只能由人来构成。从荀子的心态看,构成社会的主体——“人”显然不是独立社会之外的孤零零的个体存在,而是融于群体关系中的族类的存在,也就是说,人类初始是以“群居”形式而不是以“个体”形式出现的(“人能群”思想便能说明这一点)。然而,随着人类智能水平的提高及认识范围的扩大,在最初的群体组织内出现了“同求而异道,同欲而异知”(富国)的现象,个体人在从事生产劳动过程中,逐渐对自身有了一定认识,萌发了独立于群体关系的微弱愿望和要求,这样,基于人本性而自发构建的原始群体组织就有可能在人本性的冲发撞击下分崩离析,人类生存面临严重的挑战;同时,人本性的无限欲求与物质资料匮乏之间的矛盾冲突也在不断加剧,这种“物”与“需”的矛盾是构成其他一切矛盾冲突的最根本性矛盾,而这种矛盾的出现使人类面临更直接更严重的挑战。两种“挑战”形式的出现迫使人类寻觅新的生存出路。针对时代的“挑战”,荀子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自己的“应战”方式,此方式可归结为一个“分”字。荀子所谓“分”,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分别”、“区别”义,而有其丰富的内涵,其涵摄范围十分广泛,弥纶宇宙天地,社会人生,可谓无所不包、无所不具,只要有异可别,便有“分”的功能存于其间,所谓“明分使群”只是“分”的功能在群体关系中的一种表现。但是,在对“分”的剖解中,荀子并没有论证“分”是如何进行的,他只是说明了“分”的结果是怎样的。从“群”到“分”的历史推演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分化程序是非常复杂的,荀子对这种历史发展的逻辑进程做了非逻辑式的跳跃,就是说,他几乎完全是从“分”的结论上阐述将要论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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