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图书馆

  天津商业大学图书馆始建于1980年,2006年新图书馆投入使用,馆舍面积33,621平方米,拥有阅览座位3478个(其中阅览室2796个,电子阅览座位682个),信息点1008个,可容纳中外文藏书近200万册。新图书馆采用借阅合一的管理模式,阅览室均为大开间的建筑模式,各楼层功能设置更加人性化,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图书馆现有工作人员70人,其中正高职1人,副高职13人。设置五部一室:文献建设部、流通借阅部、期刊阅览部、信息技术部、信息咨询中心以及综合办公室。

  天津商业大学图书馆简介

  图书馆现有藏书179万册,其中中外文图书171万册,中外文期刊合订本7.54万册。馆藏文献以管理、经济、旅游、食品、制冷等学科最为丰富。

  近年来图书馆在电子资源建设方面力度较大,先后自采、与天津市高校数字化图书馆联合采购了清华同方CNKI、万方、维普中文科技期刊、中经网、国研网、超星数字图书馆、Elsevier Science、 OCLC之FirstSearch、EBSCO、SpringerLink等大型中外文数据库近30个,极大地丰富了馆藏资源,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了强有力的文献信息保障。

  图书馆自1995年开始实行自动化管理,2003年以后 开始使用天津市高校数字化图书馆引进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美国SIRSI公司的Unicorn图书馆集成系统,开通了编目、流通、典藏、期刊、参考咨询、公共查询等功能,实现了全面网络化管理。图书馆每周开放7天,普通阅览室开放时间为84小时/周,电子阅览室98小时/周,充分保证了同学们的阅读需求。

  图书馆基本管理制度  借阅证管理办法

  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有效证 件。本馆加入校园“一卡通系统”,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校园卡等有关证件,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一、办证

  1.新入校的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及新调入的教师等应集中到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校园卡。

  2.在校人员应按照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的要求办理相应的校园卡。

  3.非我校人员(以下简称公共读者)可按照学校要求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相应的临时校园卡。同时,根据需要也可到图书馆证籍管理处办理馆内借阅证。

  4.学校的教职员工由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校园卡后,由图书馆开通借阅权限。

  二、违规处罚

  1.校园卡、馆内借阅证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对于违规将校园卡或馆内借阅证转借他人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一律由校园卡或馆内借阅证的所有人承担。

  3.伪造校园卡或馆内借阅证借阅书刊,均按窃书处理。对使用伪造证件者(无论是否本人伪造)除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外,还将交学校派出所处理。

  三、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1.读者对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不应随意乱放。读者借阅证遗失后,应立即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的书刊由借阅证所有人承担责任。借阅证丢失后由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补办新证。

  2.读者办理校园卡一律按照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证件有效期及退证:

  1.学生借阅证有效期为其在学校取得有效学籍的时间。教职工为其在校注册时间。

  2.公共读者借阅证的有效期与交纳图书馆资料使用费的期限一致。到期后若要继续使用,需持本人证件,到图书馆证籍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3.休学的学生,必须将本人所借书刊全部归还,并交清欠款,方能办理离校手续。复学后凭复学通知单重新办理借阅证,由图书馆重新开通。

  4.借阅证持有人离校(毕业、调离、出国、进修、休学、退学、退休等),须将欠款、欠书全部还清,然后到图书馆证籍管理处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退卡及离校手续。

  五、交纳押金:

  为便于借阅证管理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我馆规定对不同用户文档的读者收取相应的办证押金,读者只有交纳相应的押金后,图书馆才能办理馆内借阅证并开通其借阅权限。借阅证持有人在办理完退证手续后,押金将全额退还。押金金额如下:

  1. 商院教师、商院本科生:不收取办证押金;

  2. 商院研究生:办证押金为50元/人;

  3. 商院其他:由于该用户文档涉及的人员类型较为复杂,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收取。

  4. 公共读者:办证押金200元/人、资料使用费50元/年;

  5. 进修人员:办证押金100元/人;

  6. 其他类型在校学生:办证押金50元/人;

  7. 外聘教师、本校退休教师:办证押金100元/人。

  图书馆入馆规定

  本馆使用一卡通系统的校园卡应用子系统,读者入馆须凭本人借阅证(校园卡)从门禁通道读证进入;非本馆读者须凭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到保卫人员处登记备案后入馆;闲人免进。 入馆人员必须衣冠整洁,不得蓬头垢面,不准穿跨栏背心、吊带背心、拖鞋、钉鞋、超短裙及非制服短裤等。 请保持馆内安静,不准在馆内嘻耍、打闹、吹口哨或制造其它噪音。手机等通讯工具应提前调到“振动”位置,接听手机时应走到楼道并不要高声说话,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读学习。 请保持馆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准乱仍废物,不准吃雪糕、冰棍、瓜子和其它零食。 图书馆各阅览室、借阅室等处严禁抢占座位。 图书馆是知识殿堂、文明场所,读者的言谈举止必须符合文明规范的要求。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爱护本馆设施,严禁在墙上、门上、桌椅上、玻璃上、厕所内涂抹和乱写乱画;严禁用脚蹬踏桌椅、厕所冲水开关等。读者不得乱动馆内的各种开关和设施等。 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维护厕所的公共环境卫生,便后冲水。 非学习用品和贵重物品等严禁带入馆内。 存包柜是读者临时存放物品的公共设施,读者个人无权长期占用,否则图书馆将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读者个人负责。 读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书包、图书、手机、U盘等物品,以免丢失。 未经允许读者不得随意进入楼顶,以免发生危险。 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教育或处罚。

  图书馆文献借阅制度

  一、读者必须按照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办理校园一卡通或图书馆借阅证才能利用图书馆资源,读者须持有校园卡的正式卡或图书馆借阅证方能具有借阅权限。

  二、本馆除部分图书仅供阅览外,其他图书均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在借阅室和书库自行选取图书,持本人有效校园卡或借阅证,在图书馆出纳台办理外借手续。所有人员(包括本馆人员)的外借数据均须录入流通系统。

  三、可外借图书:文史图书借阅室、艺术图书借阅室、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室、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室、外文图书借阅室(样本书不予外借)和基本书库(一)内的全部图书均可外借。

  四、读者身份类型及其用户文档:本校正式在编教师为“商院教师”;本校正式在册的研究生为“商院研究生”;本校全日制在册本科生为“商院本科生”;其他类型读者(如:公共读者、本校非正式在册学生、进修人员、外聘教师、退休教师等)为“商院其他”。

  五、读者用户文档所对应的外借册数:商院教师:15册;商院研究生 :15册;商院本科生:6册;商院其他:3册。其中,文史(二)的休闲娱乐类期刊也包括在外借册数之内。

  六、读者用户文档所对应的外借期限:商院教师:62天;商院研究生: 62天;商院本科生:31天;商院其他:31天。

  七、续借:所有读者均可续借一次。

  八、本馆实行借阅书刊逾期交滞纳金制度。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每册图书(期刊)每超一天交滞纳金0.10元。

  九、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如遇假期或法定节假日,还书日期自动顺延,但读者应在寒暑假假期内归还的图书,可在开学两周内归还,否则将视为过期。

  十、书刊逾期未还且逾期滞纳金累计达到5元及其以上者,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将自动暂停其借阅权利;同时读者也不能行使续借和预约的权利。

  十一、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等,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口头说明无效。

  十二、借出图书若有急需,无论是否到期,图书馆均有权提出紧急催还,不归还者,按逾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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