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

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前提是职工在符合规定的门诊。其中,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文件规定:生育医疗费有: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1、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

  2、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

  3、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 另外,生育津贴,是职工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可以享受的产假时间(常规产假+难产假+晚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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