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奖励制度

教学奖励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学奖励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学奖励制度1

  在小学教育教学中, 课堂奖励是一种课堂激励方式,包括情感奖励、物质奖励两种形式。虽说是一种“激励”方式,却也具有事物普遍的双面性。一方面,这种外部的刺激能激发学生参与课堂德兴趣,促使学生集中注意力,保证课堂学习效率,同时还便于课堂管理;另一方面,这种奖励方式也会对小学生身心产生诸如兴趣下降、功利主义、人际关系紧张等消极影响。

  一、小学生课堂奖励之“利”

  (一)情感奖励激发热情

  教师的真情表扬、神情眼色、体态动作等都是情感奖励不可缺少的部分, 小学生受到老师的口头表扬等情感奖励, 会觉得是老师对自己的肯定,能极大地激发学习热情。教师在课堂上及时公平地给出情感奖励, 经常鼓励学生是作为教师的一个基本教学素质。

  笔者对所在学校进行教学反馈过程中,整理学生调查表统计结果显示:97.7%的学生认为教师表扬对自己学习积极性影响“非常大”,99.4%的学生希望在课堂上得到老师的鼓励;同时对教师调查表统计结果显示:课堂教学中运用表扬次数越多的课堂氛围越活跃。该组数据表明情感奖励在课堂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不仅能极大调动课堂气氛,而且能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二)物质奖励丰富教学

  一些物质奖励不仅可以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 还能起到丰富教学的作用。其作为一种非常规教学方式,往往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在不同年级课堂教学过程中, 可以借助不同奖品的特殊性和不同学科的特点进行示范教学, 让学生将不好理解的问题, 晦涩难懂的题目在物品的演示下更好地理解,印象深刻不容易忘记。课后再将这些奖品巧妙地送给孩子们, 这样恰到好处地运用物质奖励,可以让学生印象深刻,引导学生前行。

  (三)多样性奖励带来惊喜

  小学生表现欲强,思维活跃,注意力不能长时间集中,课堂教学中奖励的多样性特点,时常能给学生带来惊喜, 使其注意力能较长时间集中到学习上来。教师设计多种奖励形式,如奖励积分卡、小红花、小红旗、糖果、写着特殊字迹的小纸条等,还可以采取合作、歌舞等形式,只要赋予其“对胜者的奖励”“全班同学对你的认可”等一定的意义,学生就很愿意参与进来, 而且会把得到的奖励收藏起来放在最醒目的地方,对学生来说,这种惊喜是一份非常珍贵的荣誉。

  二、小学生课堂奖励之“弊”

  课堂奖励不是万能的, 其作为一种教学手段,既有优势也有局限。不分析其“弊”,就不能使这个辅助的教学手段得到充分恰当的运用。

  (一)课堂奖励存在短效性

  在课堂学习中,课堂奖励不同于激励,课堂奖励是激励的一种形式,激励强调的是“唤醒”, 即激发起学生对该科目学习的兴趣,不是暂时的,具有持续性。课堂奖励是在课堂上给予学生喜欢的奖品,并不能代替激励,也不能起到激励的效果。教师用课堂奖励这种形式对学生好的行为予以奖励,效果是短暂的,缺少过程上持久性的考虑, 眼花缭乱的奖励形式只是满足了在课堂上的时效性。对学生还应该怎样进行持久的激励值得深思。

  (二)机械式奖励流于形式

  当前小学课堂上的奖励存在“因为奖励而奖励”的现象,教师为了到达教学效果进行机械式奖励, 没有真情流露。瑞士教改人乔安·佩斯特罗兹说:“教育的最高成就是在我们指出学生的错误时,能感动他们的心灵,用我们强烈的爱是他们信服。”课堂奖励也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学生能读懂教师温暖的眼神和动作,什么是真心的表扬。教师要用真心让课堂奖励起到应有的作用, 要让课堂奖励传递给学生实实在在的“正能量”。如果只是因为奖励而奖励, 只是为了教学效果而奖励,就失去了奖励本身的意义。

  (三)奖励对象“厚此薄彼”

  小学生具有很强的模仿性和“向师性”,对教师又依赖又崇拜, 教师的任何一句话都会对小学生产生很深远的影响。因此,如果在课堂奖励中教师做出不客观不公正的奖励会对学生影响很大。课堂奖励恰恰是教育改革中一种不太完善的激励方式,而且课堂中学生人数众多,导致课堂奖励存在奖励对象“厚此薄彼”的现象。给没有得到奖励的孩子留下“他比我强”“我不如他”的心理阴影。奖励对激发学生兴趣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奖励对象“厚此薄彼”的问题也会使同学背负莫大的压力。

  三、如何逐“利”避“弊”

  (一)告别经验主义

  当前教师对课堂奖励的认识停留在经验主义层面,没有深入到理论层面,只有细致地思考课堂奖励之“弊”,深入研究课堂奖励及理论和发展方向, 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投射到教育学、心理学问题上进行深入分析,通过重新设计,再在课堂中进行实践,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如此往复,才能制定出符合小学生发展的科学合理的课堂奖励制度。

  (二)降低奖励的针对性

  每个学生都希望得到奖励,研究表明:对个体奖励不合理, 会导致小学生的攀比妒忌心理严重、人际关系不和谐。教师要从调动大多数学生积极性出发,降低奖励的针对性,做到不针对个人,而针对集体中的一部分,减少少数典型的树立。进行集体表扬, 如表扬一组、一排、一边的同学,而不是某某同学。这样进行集体表扬,大部分学生都受到了表扬,而没受到表扬的一部分同学也不会有负面情绪,反而希望为自己所在的一部分做得更好,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的同时, 又能为学生今后的集体协作, 互帮互助等美德的养成打下基础。

  (三)注重奖励的层次性

  教师要以每个学生都有潜能,但潜能不尽相同为出发点, 知道学生之间存在差异性,合理激发不同学生的不同才能,把奖励标准设置成具有层次性的标准,尽可能让每个学生努力后都能获得课堂奖励,机会均等。奖励标准应该随着学生在不同方面的能力而进行灵活性的变动,对某方面能力强的孩子设定较高一些的标准,能力弱一些的孩子设置较低一些的标准。

  (四)师生共同设计课堂奖励

  课堂奖励的主体应该是学生而不是教师,课堂奖励是为学生服务的,目的不是用奖励控制学生。教师在设置课堂奖励时也要注重尊重学生的独立性和主体性, 从了解学生的需求出发, 充分采纳学生的意见, 奖其所需,一起商议课堂奖励的形式。学生在自己设计的课堂奖励形式中自我衡量,纵向比较,全面进步,对课堂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教学奖励制度2

  一、各校在语文、数学、书法、美术、文艺、第二课堂等学科单项,学生在街道办事处、区及以上各项竞赛获奖给予指导者奖励。(单位:元)

  奖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

  街道办事处40302023

  区80604020

  杭州市1202308040

  省16014012060

  全国XX8012080

  团体加倍,凡优秀奖视作同级三等奖,不重复计奖。不是教育部门组织获奖的只计荣誉,不发奖。读书征文同级加倍。现场书法、美术、作文、数奥按同级三倍奖。

  二、区学科抽测及格率、优秀率达到区常模,奖给年级学科组参加抽测的有关教师每位每项1000元;街道办事处学科抽测及格率、优秀率达到常模,奖给年级学科组参加抽测的有关教师每位每项200元。

  学校抽测年级组奖励合格率、优秀率及优秀提高率、合格提高率第一名任课教师80元,第二名任课教师60元。由于试卷原因,提高率为负数的奖负数最少的一、二位,以学科始接收成为为标准。(区、街道学科抽测奖励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另加。区、街道不重复奖。)

  三、凡在区以上教育、教学杂志、报纸上发表的文章,每篇奖励40元;街道办事处简讯上发表文章每篇10元;学生文艺报、区局简报上发表文章每篇20元(学生的作品奖给指导老师)。

  四、教师的论文在街道办事处级以上获奖,奖励方法:(见区、街道办事处记录,获奖并发表不重复奖)单位:元

  奖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教育报刊杂志发表

  街道

  办事处100805020

  区13012023050区地省全国

  市18015013060

  省220xx8080

  全国300250XX00100130180200

  同一篇论文在区、市或省同时获奖,只奖高、不奖低

  注:获奖论文是非学科课题的加2倍奖,是专题论文的加倍奖。

  五、教师上公开课、观摩课奖励方法:单位:元

  区教研室组织街道办事处组织兄弟学校之间

  六、教师参加教具、投影片、电脑课件制作、教案、征文比赛获奖。单位:元

  奖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

  街道办事处50403020

  区80605030

  市1202308040

  七、评为教坛新秀和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奖励方法:单位:元(不重复奖)

  级别学校级街道办事处级区级市级以上

  教坛新秀4080100200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204060100

  优质课204060100

  八、片学校知识性(片体育比赛)比赛团体前三名,奖励指导教师:

  第一名:30元第二名:25元第三名:20元

  学校田径运动会获团体前三名奖励学校或班级:

  第一名:50元第二名:40元第三名:30元

  九、体育达标经验收达到学校提出指标,奖励有关班级和体育老师各50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奖10元。学校被评为区、市、省达标先进,分别奖给有关班主任和体育老师20元、30元、50元。(凡一所学校中某一班级不达到学校指标的不给奖)

  十、学校文艺汇演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教学奖励制度3

  为有效评估教学效果,不断巩固和提升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特制定联校对教学效果检测的奖励制度如下:

  1、对于成绩优异教师的奖励

  联校对各年级检测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综合核算)进入前1/3名次教师进行奖励,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20元,第三名90元,第四名60元,第五名30元;科学、品社学科减半奖励。奖金分配期中1/3、期末2/3。

  2、对于工作量较大教师的奖励

  对于三四五六年级承担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中两个学科及以上的教师、数学两个班的教师、英语三四年级四个班及以上、五六年级三个班及以上的教师期中、期末考试进入中游的教师进行奖励,奖金1000元。所有进入奖励范围的教师平均分配奖金。

  3、对于学区校长的.奖励

  各学区教学成绩按期中1/3、期末2/3核算后,每学期对前三名学区进行奖励,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4、对于县局检测的奖励

  对于县局检测的班级跟全县平均成绩相比,对于成绩进入中游的教师进行奖励,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220元,第四名180元,第五名140元,第六名100元,第七名60元;科学、品社学科减半奖励。

  对于县局检测的班级成绩综合核算到学区跟全县平均成绩相比,对于成绩进入中游的学区进行奖励,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5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5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名100元。

  对于县局检测的教学成绩核算到学科跟全县平均成绩相比,对于成绩进入中游的学科教研员进行奖励,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5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5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名100元。

教学奖励制度4

  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学生多元智能,扩大教学成果,特制订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1、乡质量抽测:按均分进行奖励。(40%+及格率40%+优秀率20%+学生人数权重<以50人为基数>=综合成绩,每超过一百个分点奖励10元,寄宿部超过6个百分点以上计算奖励,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师除外。)

  2、学校质量抽测:

  (1)四、五、六年级语文,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2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2分范围内(含2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四、五、六年级数学,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4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4分范围内(含4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2)一、二、三年级衡量方法与四、五、六年级相同,奖次设:一、二年级奖前两名,三年级寄宿班、走读班各奖前一名。综合科、英语科等学科仿照语、数学科计算方法执行。专职教师所带班级要高出兼职老师所带班级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读班5分。

  3、县质量检查:集体获前十名的分别奖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个人单项奖100、90、80、70、60、50元。(集体与个人不重奖)市级以上加倍。

  4、学科竞赛:(属闭卷竞赛)获县一、二、三等奖(含选拔参加省竞赛,视县一等奖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生奖300、200、100元。以上奖金奖给辅导老师,若各班抽出集训的,辅导老师得奖额的五分之四,任课教师得奖额的五分之一。其它形式竞赛参照体育文艺比赛执行。

  5、单元过关要及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好试卷,填好录分表上交,过关是否及时以查作业批改日期为准可误差2—3天。)

  二、体育与文艺比赛奖励。

  1、乡校团体赛前三名,按50、40、30元奖,未设团体奖的情况下,个人单项奖前三名,按20、15、10元奖(奖给辅导教师)。

  2、县级团体比赛一等奖300(第一名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个人单项奖按县设奖的奖次进行奖励,最低名次奖

  5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元(奖给辅导老师)。

  三、优课评选奖励。

  乡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区以上逐级加倍(二、三等不加奖)。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100元,省级报刊每篇3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500元。

  2、在县、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县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3、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立项的课题:县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县级200元,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XX元。在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的课题按“第二项论文评比”进行奖励。

  4、乡、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等。一等奖4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学奖励制度5

  一、指导思想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与省市级教学评优活动和学科竞赛辅导,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有效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技能,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小组

  组长:宋亚军 副组长:王永平 成员:各处室主任

  三、考评内容及程序

  1.考评内容

  ①教研论文发表或获奖

  ②科研课题获奖

  ③优质课获奖(包括录像课、说课、教案、课例等)

  ④优秀课件制作获奖

  ⑤学科竞赛获奖

  ⑥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其他类型的评比活动

  2.考评程序

  个人申报:以学年为时间单位,将本人在上一年7月至本年6月(以发证或领取证书时间为准)符合本考评内容的个人获奖评优成绩进行总结,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并附上各类获奖原件,一并上交校教研室。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将在每学年结束时进行评定,与教学质量奖同时领发。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50元,省级报刊每篇1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200元。

  2.在区、市、省、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教学反思等。区级30元,市级50元,省级100元,国家级200元。

  3.区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4.在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教学反思等,每篇奖励20元。

  5.优质课与优秀课件评奖参照第2条论文评比奖次。

  6.学科竞赛所辅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每生60元,省级每生50元,市级每生30元,区级每生20元。

  五、附则

  本制度由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教学奖励制度6

  为鼓励教师爱岗敬业,矢志从教,最大限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塑造良好的师德形象,提高整体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项目:德育工作奖、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论文奖、师生各种竞赛奖、突出贡献奖。

  二、获得各种奖励的教师,按《张集小学奖惩考评细则》累计积分,作为晋职、晋级、分配、评优的主要依据。

  1、德育工作:经评选获先进班集体称号的,学片级1分,镇级3分,县级5分,县级以上8分。获优秀班主任及德育先进个人称号的,比照执行。

  2、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监测,班平均成绩学片前2名,分别为3分、2分;镇级前五名各5分,6—10名各3分;县级前五名各10分,6—10名各8分。

  3、教育教学论文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分、6分、5分。

  4、教学能手评选:学片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分、6分、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分、9分、8分。

  5、教师各项竞赛(美术、文艺、体育、基本功、演讲等)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6、辅导学生各项竞赛。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分、1分、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5分、2分、1.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5分、3分、2.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5分、4分、3.5分;国家级奖励6分。

  7、行政奖励。镇、县、县以上分别为3分、5分、8分。

  8、突出贡献奖。对在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教师,学校将在各种评选中破格奖励。

  三、处罚:

  1、班平均成绩下降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2、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有损师德形象的,取消责任人当年评优、职评、晋级等资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需报上级或有关部门处理的,按程序报送。

  四、说明:

  1、各种奖励积分累算。鼓励奖、荣誉奖、优秀奖不积分。

  2、各种竞赛均应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发文认可的。由其他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不在本奖励制度范围内。

  3、奖惩制度作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依据。

教学奖励制度7

  为认真贯彻“两全”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充分调动广大教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成果的教师,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一、各校在语文、数学、书法、美术、文艺、第二课堂等学科单项,学生在街道办事处、区及以上各项竞赛获奖给予指导者奖励。(单位:元)

  奖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

  团体加倍,凡优秀奖视作同级三等奖,不重复计奖。不是教育部门组织获奖的只计荣誉,不发奖。读书征文同级加倍。现场书法、美术、作文、数奥按同级三倍奖。

  二、区学科抽测及格率、优秀率达到区常模,奖给年级学科组参加抽测的有关教师每位每项1000元;街道办事处学科抽测及格率、优秀率达到常模,奖给年级学科组参加抽测的有关教师每位每项200元。

  学校抽测年级组奖励合格率、优秀率及优秀提高率、合格提高率第一名任课教师80元,第二名任课教师60元。由于试卷原因,提高率为负数的奖负数最少的一、二位,以学科始接收成为为标准。(区、街道学科抽测奖励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另加。区、街道不重复奖。)

  三、凡在区以上教育、教学杂志、报纸上发表的文章,每篇奖励40元;街道办事处简讯上发表文章每篇10元;学生文艺报、区局简报上发表文章每篇20元(学生的作品奖给指导老师)。

  四、教师的论文在街道办事处级以上获奖,奖励方法:(见区、街道办事处记录,获奖并发表不重复奖)单位:元

  奖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教育报刊杂志发表

  同一篇论文在区、市或省同时获奖,只奖高、不奖低

  注:获奖论文是非学科课题的加2倍奖,是专题论文的加倍奖。

  五、教师上公开课、观摩课奖励方法:单位:元

  区教研室组织街道办事处组织兄弟学校之间

  六、教师参加教具、投影片、电脑课件制作、教案、征文比赛获奖。单位:元

  奖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

  七、评为教坛新秀和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奖励方法:单位:元(不重复奖)

  级别学校级街道办事处级区级市级以上

  八、片学校知识性(片体育比赛)比赛团体前三名,奖励指导教师:

  第一名:30元第二名:25元第三名:20元

  学校田径运动会获团体前三名奖励学校或班级:

  第一名:50元第二名:40元第三名:30元

  九、体育达标经验收达到学校提出指标,奖励有关班级和体育老师各50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奖10元。学校被评为区、市、省达标先进,分别奖给有关班主任和体育老师20元、30元、50元。(凡一所学校中某一班级不达到学校指标的不给奖)

  十、学校文艺汇演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十一、参加街道办事处以上文艺汇演指导奖(包括班班有歌声、校园集体舞等属于团体比赛性质的比赛)单位:元

  级别街道办事处文艺汇演区文艺汇演

  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奖金300XX50700500400

  十二、学生参加区体育比赛得一分奖给20元,奖给学生4元;地区及以上加倍,教办减半。(环城接力获区第一名至第六名分别奖300元、200元、180元、150元、100元、100元)

  十三、鼓励教师参加高学历进修。本科、专科函授、自考按上级有关规定报销。

  十四、顶班代一节课补贴3元。

  十五、教师参加各种竞赛、书籍出版由主办单位发放奖品、奖金或出版费的,学校不再给予奖励;对于获奖而未发奖金或奖品的,能与本制度对号入座的按制度奖,不能对号入座的,学校根据竞赛的项目、性质、层次、奖级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十六、见习期教师参加有关内容的竞赛,其奖励办法为:街道办事处级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区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教学奖励制度8

  1、抽统测奖

  在镇组织的抽、统测中或学区组织的抽统测中奖励情况为:不足4个班取第一名,4-5个班(含5个班)取前两名;6-7个班取前三名;8-9个班取前四名,10个班(含10个班)以上取前五名。前五名奖励考核分分别为:30分、26分、22分、18分、14分。倒数第一名扣考核分1分。

  2、竞赛辅导奖

  (1)镇级竞赛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辅导教师40、30、20、10元。

  (2)县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辅导教师80、60、40、20元。

  (3)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辅导教师100、80、60、40元。

  (4)省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辅导教师120、100、80、60元。

  (5)国家级竞赛学生获是名次奖,学校奖辅导教师150元。

  (6)各项奖励需相应的获奖证明。

  (7)各项竞赛活动必须在镇及镇级以上教育主管管理部门主办或学校布置下才有效。

  3、其它奖励

  学校安排的外出参加教研教改学习活动,差旅费按校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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