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垃圾分类现状五篇
城市固体废物,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固体废物的固体废物。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量逐年增加,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国垃圾分类现状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我国垃圾分类现状
摘要垃圾分类,在全国的很多城市都面临着同样的尴尬,根据分析垃圾分类问题上的一些现象,调查研究分类垃圾桶只“装”不“分”的各方面原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对症下药,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使得垃圾分类这一举措能真正达成人们心中的共识,街头垃圾桶也就不再形同虚设。
关键词垃圾分类;分类垃圾桶;环保
中图分类号X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708(2023)82-0077-02
1垃圾分类现状分析
在美国,垃圾分类已成为一种时尚,作为垃圾生产大国之一,各色各样的分类垃圾桶随处可见,垃圾分类观念意识早已深入人心。同时美国政府在垃圾处理问题上进行长期性的监管,提供各类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使垃圾分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垃圾分类在例如巴西、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也都形成了必然的趋势,垃圾分类已逐步成为世界性的潮流。
尽管我国曾经在垃圾分类这一领域做了各类尝试和努力,例如通过媒体进行垃圾分类知识以及意义的宣传,有关部门走进社区进行直接性的号召,以及政府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但至今收效甚微。
2我国垃圾分类现状的原因分析
相关人士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没有形成相应的垃圾分类配套法规,推动垃圾分类的强制性动力不够。同时,全社会尚未养成自觉将垃圾分类的习惯,仅靠社会宣传动员的手段来推动垃圾分类是远远不够的。
2.1居民缺乏垃圾分类意识
据调查,近八成的居民表示,平日扔垃圾时没有分类扔放的意识和想法,居民对于垃圾桶分类标识关注度较低,往分类垃圾桶内扔垃圾很少注意扔得对不对,仅仅是寻求方便,甚至部分人认为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就已经很环保了,以至于几乎所有的分类垃圾桶内的垃圾都是混装的。
与此同时,居民对于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概念模糊,仅仅认为,可用的,用来卖钱的就是可回收垃圾,又对于垃圾分类的意义不了解。何况分类垃圾桶早已被环卫工或拾荒者多次光顾,大多可用于回收的垃圾已经被拾走,最终环卫部门在统一收垃圾时仍是将所有垃圾一齐倒入垃圾车,居民认为在源头进行垃圾分类的效果不大,逐渐失去了垃圾分类的动力。
2.2垃圾分类缺乏强制性约束
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在立法层面上既没有约束机制,又没有鼓励机制,是一大问题。政府等相关国家机构现阶段仅仅采用宣传的手段是不足以从根本上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在日本,如果居民没有进行垃圾分类,环卫工人不会收你的垃圾,即使你丢进垃圾桶,也会被送回门口。
2.3垃圾处理的基础设备及资金投入的匮乏
由于人力物力有限,环卫处采取的也就是单一的垃圾车。相关机构人员表示,如果要实现真正分类,就要在投放分类垃圾桶之后,调派不同的车辆运输不同的垃圾。经粗略测算,分类运输至少要增加几千台车,对交通的压力巨大。而到了处理环节,我国几乎没有各类可回收垃圾的专项处理设备。因此,分了类的垃圾最终还是被混合运走。
一次环保产品展示会上,一套德国产的废旧电器无害化处理的生产线展示了垃圾处理的先进性,一边放进废旧设备的同时,另一边就会分解出金、银、铜等可利用的现成资源,但这样的设备标价却要1000多万元。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资金和问题是垃圾分类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
3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公民的环保意识薄弱,导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举步维艰。随着垃圾混合处理带来的浪费和污染越来越严重,分类处理垃圾势在必行,那么应当如何突破这一瓶颈呢?
3.1垃圾分类观念的推广
垃圾分类观念的推广需要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垃圾分类有赖于全体公民的环保意识的增强,环境素养的提高,更需要政府等部门进行定期的宣传指导,并配合以长期的监督工作。
在当代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时代的主题,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首先,相关部门需要从垃圾分类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出发,引导公民自觉意识到垃圾分类工作对于环保事业的巨大贡献;其次,国家应加强可回收垃圾概念以及处理问题等相关知识的普及率,同时辅助相关的经济鼓励和制裁措施,将垃圾分类的观念植入公民意识中。也可从校园着手,提高这些即将迈入社会、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青少年的垃圾分类意识,从而实现分类垃圾桶的真正作用。
3.2在垃圾分类工作上加大投入
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资料循环利用,建设起完整的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持久,才会有生命力,垃圾分类工作不是只利用大范围投放分类垃圾桶就能实施进行的,政府应在垃圾分类上加大投入,这种投入包括政策引导、技术研究、运输体系的完善,更重要的是资金上的投入,逐步建立起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垃圾处理硬件,从而建立起分类回收系统。
3.3鼓励各类环境社会团体的参与
我国存在大量的社会环境团体,他们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并不亚于国家政府等相关机构,通过这些团体的共同参与,来完善垃圾分类制度与法规,并广泛推广与实施,来促进垃圾回收以及环境这一块的体制健全。
垃圾分类的制度及法规的制定实施工作不仅仅是国家和社会的事,个人同样负有重要的责任。除了专门的立法执法机构,公民也可通过媒体以及环保机构等其他一些社会性渠道来参与相关法规的健立和实施。
4结论
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如何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
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体制的健全,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会是国际上著名的“生态国家”。
参考文献
[1][美]琼斯(Jones,R.).垃圾收集[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2]李利亚.“废物”的报复:垃圾的泛滥与利用[M].天津教育出版社,2000,1.
第2篇: 我国垃圾分类现状
关键词:垃圾分类;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一、引言 垃圾是一种没有对其正确使用或放错了使用地方的资源,垃圾处理方式失误不仅会造成很多资源的损失,还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回顾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问题,可以看出我国的垃圾分类进程并不是十分迅速。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垃圾分类思想,只是当时人们追求于发展经济,并没有对此类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在1993年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6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后,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才有了相关的法律化、制度化基础。2000年,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使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事业在数个大城市中开展试点工作。2004年,我国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垃圾分类治理的各种详细准则,其明确规定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与规范。2023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各个城市能够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来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进行。2023年后,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开始快速发展。在这一年中国家相继制定发布了《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意见征求稿、《“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征求稿,这为促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到2023年7月1日,上海市颁布了《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这一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使之更加制度化和法制化,掀起了全国大范围内垃圾分类的一大浪潮,使垃圾分类的进程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二、垃圾分类事业现状 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在逐步发展中进行了许多年,现如今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可以看到一些效果,垃圾分类行为已经日趋增多。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后取得了许多成就,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有了提高、降低了污染、变废为宝等。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仍然较艰巨,和世界上其他先进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垃圾分类中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在发展中加以完善和解决。 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主体参与意识不强 居民的素质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对待垃圾分类的态度也不相同。垃圾源头分类是重要环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城市居民大多数对垃圾分类常识有一定的了解,并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持有积极支持的态度。但多年来,中国城市居民已经养成了垃圾混放的习惯,目前仅仅有垃圾分类的意识,并没有落实行动,居民参与率不高,垃圾分类政策深化落实有一定难度。 本文认为原因有三条。第一,居民没有专业的垃圾分类知识,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用于垃圾分类,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推出,“干垃圾”“湿垃圾”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让人划不清界限,居民缺乏专业素养,故在平时垃圾投放时仍然是统一投放。第二,长期以来,中国居民已习惯统一混放垃圾模式,已养成了行为习惯,加上目前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只在少数区域推广,大多数城市尚未推出强制性政策督促居民垃圾分类,因此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第三,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目前我国一部分社区仍只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而不是配备四种专业垃圾桶。由于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居民无法配合进行垃圾分类。 (二)基层执行力不足,缺乏监管 我国提出垃圾分类政策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足,没有真正重视宣传工作。第一,因为一部分城市尚未推行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各社区管理人员并未对垃圾分类足够重视。某些地区甚至出现社区负责人对垃圾分类回收政策推诿,对工作互相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尽管我国政府重视垃圾分类问题,但没有落实到基层,无疑给垃圾分类政策的施行增添了难度。第二,政府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城市虽已配齐专业垃圾桶,但仍采用传统粗放型垃圾处理方法,就地填埋或焚烧,这一方式严重污染环境。第三,政府尚未对垃圾分类进行专业立法,各地缺少强制性文件的推出,缺乏整套法律法规支撑。部分地区立法空白或立法内容笼统,无法真正落实垃圾分类政策。 (三)专业垃圾分类公司规模有限,形式单一 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提高与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指导密切相关,但目前我国城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数目较少,规模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需要。目前,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企业,需要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政府可通过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垃圾分类公司进入社区,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同时,社区还可将生活垃圾外包给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管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此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增强二次循环。 四、完善我国城市垃圾分类事业的对策建议 (一)协助居民树立环保意识,提高主体参与率 近些年來,我国居民素质有所提高,但对于垃圾分类这个名词依然生疏。国家应加大宣传工作,使居民更快接受这一新理念,应落实到各城市各社区,明确社区管理者责任,在社区通过讲座、横幅、标语、入户宣传、社区宣传栏公布、微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垃圾分类问题向居民作进一步的宣传,积极宣传垃圾分类政策。社区应落实垃圾分类政策,更好地督促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使居民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但是垃圾分类问题要因地制宜,各地市居民的综合素质存在一定的差距,落实垃圾分类问题一定要注意结合当地有关部门出台的正式文件,采用多种方式向居民进行宣传。此外,学校也应注重对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通过科普讲座使学生了解更多的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垃圾分类意识从青少年抓起,通过青少年带动成年人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二)各部门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我国政府已发布多项垃圾分类政策文件,应在日常生活中鼓励该事业的开展。政府可加大对垃圾分类事业的拨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购进专业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研发垃圾分类处理新技术,加大有关垃圾分类技术的新科技研发,统筹好垃圾分类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同时建立高效透明的监督机制,加强引导和监督,明细资金去向,做到政务公开。社区应明晰主体责任,引导居民正确科学垃圾分类,在社区设置简易垃圾分类操作间等。通过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形成以居民意识为核心的多元垃圾处理治理机制,推动我国垃圾分类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整体系 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应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数量,丰富激励形式,更好满足市场需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可在社区设立垃圾分类智能机器,通过引导居民正确垃圾分类,相应兑换一些日用品,有利于激发居民主体热情。可通过专业技术推出一系列垃圾分类产品,为居民办理垃圾分类智能积分卡,推出智能兑换奖品箱等宣传垃圾分类理念。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推行过程中要注意以“便民”为原则,为居民服务,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从而构建政府、社区、居民、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完整垃圾分类体系。 五、结语 垃圾分类在我国目前来看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事业,也是一个“内外兼修”的事业,此类事业的各项机制还不完善、推广面依旧不高、社会意识还不健全。对于垃圾分类的推行必须要一步一步来,要一步一步地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来促使垃圾分类行为深入人心,使社会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建设更加美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 参考文献: [1]杨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和对策浅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3(1):142. [2]孟羽.垃圾分类的中国历程[N].社会科学报,2023-09-12(002). [3]刘丽娜.垃圾分类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3(10):146. 中国垃圾分类现状,是垃圾分类制约了我国环保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同时也是造成环境污染、资源再利用的根源之一,近年来,我国正在加速推进垃圾分类的工作。 环保网不得不提的是2023年7月1日上海率先实施了强制生活垃圾分类时代,在环保政策的指导下以及社会环境形势的驱动下,按照城乡一体化实际特色,各自采用不一样的分类垃圾处理方法,有效的解决现行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清运的单一化方式,形成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的产业新格局,全面提高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是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间发展趋势的主旋律,为此,中国垃圾分类行业将在良好的政治局面下,迎接市场的转折点。 现在看来,在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保的另外,垃圾处理做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的获得了高度重视。因为垃圾处理当中能够获得极大的经济收益,另外也获得了市场的亲睐。从垃圾处理投入的整体规划看来,按照《“十三五”城镇无害化生活垃圾的设施整体规划》,“十三五”期内,国家在无害化城镇生活垃圾的设施建设期内,投资额累积达到了2518.4亿元。目前,中国垃圾分类现状来看,中国城市垃圾分类比较突出,环保网小编相信未来,仍然会一直保持高景气的发展,中国垃圾分类将会迎来新的市场机遇。关注环保网获取更多环保新闻。 摘要:我国处置垃圾的传统手段主要有土壤填埋、焚烧以及进行堆肥等。但是随着人口规模的增加、工业化的加快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日常垃圾生产量不断增加,这些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对环境的危害弊端日益暴露。新时代,人们逐渐意识到从垃圾的源头进行分类和减量才是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的正确道路。为此,我国倡导垃圾分类,但垃圾分类治理行为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中行为观念的转变,这个转变过程定然是一个充满困难的历程,需要各类主体来共同参与、共同完成。本文就当前我国城市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垃圾分类;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垃圾是一种没有对其正确使用或放错了使用地方的资源,垃圾处理方式失误不仅会造成很多资源的损失,还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回顾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问题,可以看出我国的垃圾分类进程并不是十分迅速。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垃圾分类思想,只是当时人们追求于发展经济,并没有对此类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在1993年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6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后,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才有了相关的法律化、制度化基础。2000年,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使我国的垃圾分类治理事业在数个大城市中开展试点工作。2004年,我国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垃圾分类治理的各种详细准则,其明确规定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与规范。2023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各个城市能够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来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进行。2023年后,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开始快速发展。在这一年中国家相继制定发布了《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意见征求稿、《“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征求稿,这为促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到2023年7月1日,上海市颁布了《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这一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使之更加制度化和法制化,掀起了全国大范围内垃圾分类的一大浪潮,使垃圾分类的进程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在逐步发展中进行了许多年,现如今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可以看到一些效果,垃圾分类行为已经日趋增多。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后取得了许多成就,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有了提高、降低了污染、变废为宝等。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仍然较艰巨,和世界上其他先进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垃圾分类中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在发展中加以完善和解决。 (一)居民主体参与意识不强 居民的素质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对待垃圾分类的态度也不相同。垃圾源头分类是重要环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城市居民大多数对垃圾分类常识有一定的了解,并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持有积极支持的态度。但多年来,中国城市居民已经养成了垃圾混放的习惯,目前仅仅有垃圾分类的意识,并没有落实行动,居民参与率不高,垃圾分类政策深化落实有一定难度。 本文认为原因有三条。第一,居民没有专业的垃圾分类知识,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用于垃圾分类,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的推出,“干垃圾”“湿垃圾”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让人划不清界限,居民缺乏专业素养,故在平时垃圾投放时仍然是统一投放。第二,长期以来,中国居民已习惯统一混放垃圾模式,已养成了行为习惯,加上目前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只在少数区域推广,大多数城市尚未推出强制性政策督促居民垃圾分类,因此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第三,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目前我国一部分社区仍只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而不是配备四种专业垃圾桶。由于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完善,居民无法配合进行垃圾分类。 (二)基层执行力不足,缺乏监管 我国提出垃圾分类政策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足,没有真正重视宣传工作。第一,因为一部分城市尚未推行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各社区管理人员并未对垃圾分类足够重视。某些地区甚至出现社区负责人对垃圾分类回收政策推诿,对工作互相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尽管我国政府重视垃圾分类问题,但没有落实到基层,无疑给垃圾分类政策的施行增添了难度。第二,政府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城市虽已配齐专业垃圾桶,但仍采用传统粗放型垃圾处理方法,就地填埋或焚烧,这一方式严重污染环境。第三,政府尚未对垃圾分类进行专业立法,各地缺少强制性文件的推出,缺乏整套法律法规支撑。部分地区立法空白或立法内容笼统,无法真正落实垃圾分类政策。 (三)专业垃圾分类公司规模有限,形式单一 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提高与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指导密切相关,但目前我国城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数目较少,规模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需要。目前,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企业,需要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政府可通过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垃圾分类公司进入社区,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同时,社区还可将生活垃圾外包给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管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此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增强二次循环。 (一)协助居民树立环保意识,提高主体参与率 近些年來,我国居民素质有所提高,但对于垃圾分类这个名词依然生疏。国家应加大宣传工作,使居民更快接受这一新理念,应落实到各城市各社区,明确社区管理者责任,在社区通过讲座、横幅、标语、入户宣传、社区宣传栏公布、微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垃圾分类问题向居民作进一步的宣传,积极宣传垃圾分类政策。社区应落实垃圾分类政策,更好地督促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使居民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但是垃圾分类问题要因地制宜,各地市居民的综合素质存在一定的差距,落实垃圾分类问题一定要注意结合当地有关部门出台的正式文件,采用多种方式向居民进行宣传。此外,学校也应注重对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通过科普讲座使学生了解更多的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垃圾分类意识从青少年抓起,通过青少年带动成年人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二)各部门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我国政府已发布多项垃圾分类政策文件,应在日常生活中鼓励该事业的开展。政府可加大对垃圾分类事业的拨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购进专业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研发垃圾分类处理新技术,加大有关垃圾分类技术的新科技研发,统筹好垃圾分类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同时建立高效透明的监督机制,加强引导和监督,明细资金去向,做到政务公开。社区应明晰主体责任,引导居民正确科学垃圾分类,在社区设置简易垃圾分类操作间等。通过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形成以居民意识为核心的多元垃圾处理治理机制,推动我国垃圾分类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整体系 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应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数量,丰富激励形式,更好满足市场需求。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可在社区设立垃圾分类智能机器,通过引导居民正确垃圾分类,相应兑换一些日用品,有利于激发居民主体热情。可通过专业技术推出一系列垃圾分类产品,为居民办理垃圾分类智能积分卡,推出智能兑换奖品箱等宣传垃圾分类理念。专业垃圾分类公司在推行过程中要注意以“便民”为原则,为居民服务,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从而构建政府、社区、居民、专业垃圾分类公司的完整垃圾分类体系。 垃圾分类在我国目前来看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事业,也是一个“内外兼修”的事业,此类事业的各项机制还不完善、推广面依旧不高、社会意识还不健全。对于垃圾分类的推行必须要一步一步来,要一步一步地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来促使垃圾分类行为深入人心,使社会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建设更加美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 参考文献: [1]杨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和对策浅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3(1):142. [2]孟羽.垃圾分类的中国历程[N].社会科学报,2023-09-12(002). [3]刘丽娜.垃圾分类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3(10):146.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处理策略 如今,城市居民數量逐渐上升,人们制造的城市垃圾数量也越来越多,给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带来了更多的复杂性。尽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已经从垃圾源头做起,并依据垃圾的分类进行专门处理或者是集中处理,但目前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为进一步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已经高度重视并关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进展,以便于在健康的城市环境中享受更健康的生活方式。 1.1创新扩散理论创新扩散的影响因素分为四个方面:创新本身、传播渠道、时间及社会系统。其中创新本身包括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可试验性与可观察性。相对优势即新事物是否比旧事物更具有优势;兼容性即新事物是否符合人们的需求、价值观和经验;易用性即新事物是否比旧事物更使人们觉得便利;可试验性是指人们是否能在现有的条件下对新事物进行试验;可观察性是指人们对于新事物所产生结果的可见程度。如果将垃圾分类视为一种创新,垃圾分类政策应当致力于提高垃圾分类的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可试验性与可观察性,从而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 1.2集体行动理论奥尔森假设集体成员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而理性人的目的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他们在集体行动中会选择搭便车。除非这一集体的人数较少,或是存在外部力量强制执行,或是采用选择的激励,否则难以解决这一问题。选择性激励即根据对于公共利益所作出的贡献,给予集体成员相应大小的正向或负向激励。奥尔森认为即使选择性激励的机制解决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也不一定能成功组织集体行动。 因为如果在规模较大的集体中推行选择性激励的机制,那么就不得不考虑收集关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信息(例如个人的偏好),并对两种利益进行度量,这不仅实现难度大,且成本较高,再加卜奖惩制度的实施成本,最终可能会得不偿失。因此,在设计垃圾分类政策时,既要控制信息收集与利益度量成本,也要提高二者准确性,并以此为基础,兼顾不同地区的异质性,提出合理的选择性激励政策,从而促成垃圾分类这一集体行为的成功。 2.1早期政策的发展与不足早在上世纪末,我国就颁布了有关垃圾分类的政策。 例如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1993年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都提出了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首次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全国各城市需要逐步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但早期的法律法规仅提出了进行垃圾分类的要求,并未提出具体的分类标准和实施办法。此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在技术标准、设施完善、强制与激励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2.2垃圾分类标准的发展与不足2000年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选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作为试点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正式进行垃圾分类的实践,推行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二分法。2009年住建部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结合不同地区的特点选择垃圾分类方法。例如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应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2023年国务院颁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地方上也因地制宜,纷纷提出了各自的分类标准。例如2005年常熟市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暂行)》,提出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大件废弃物。 2009年,北京市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大类可粗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2023年广州市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此后杭州等大部分城市也都采用了该分类法。我国垃圾分类标准的优点在于在总框架下可以因地制宜,但同样也存在着同一地区标准更改频繁的缺点。例如上海市2000年将城市生活垃圾为有机垃圾、无机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2002年实行“一市两制”,在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和其他区域实行不同分类标准;2007年又将其分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四类。2023年开始在居住区推进以“干湿分类”为基础的“2+X”模式。2023年这一模式又演化為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四分法。 3改进建议 3.1稳定垃圾分类标准以上海为首的一些城市由于垃圾处理终端的变化或国家政策的转变,垃圾分类标准不断变动,即使相同涵义的垃圾种类有时也会更换名称。垃圾分类标准的不稳定性严重阻碍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只有在未来的垃圾分类政策中将同一地区的垃圾分类标准固定下来,并使这一分类标准能够为居民所熟知,提高垃圾分类的兼容性与易用性,从而提高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意愿,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即使由于同一地区的垃圾处理终端发生较大变化,为适应这一变化而不得不改变垃圾分类标准,也应当在此时加大对于新垃圾分类标准的宣传力度,尽量减少改变化对于垃圾分类行为扩散的不利影响。3.2降低垃圾分类设施的区域不平衡尽管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的垃圾分类设施愈发完善,愈发细致与智能化,但不同地区间的垃圾分类设施水平差距较大,许多地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仍然是二分垃圾捅。垃圾分类设施的落后降低了垃圾分类的相对优势、兼容性、易用性和可试验性,阻碍了垃圾分类行为的扩散。因此,垃圾分类设施较差的地区应当向垃圾分类设施完善的地区学习,严格按照当地垃圾分类标准建设分类设施,促进垃圾分类设施的智能化,配合垃圾分类激励政策的实施,降低垃圾分类设施的地区不平衡。 3.3完善选择性激励政策当前虽然许多城市已经开始推行垃圾分类的激励政策,但由于政策制定之前,政府对于居民所做的调研不足,对于居民的偏好、影响垃圾分类意愿的因素等相关信息知之甚少,所做的激励可能不足,或激励的种类不合适,从而导致激励政策的效果不佳。根据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在大规模集体中,只有用外界力量强制或进行选择性激励才有可能组织集体行动,而选择性激励必须依赖成本高昂的信息收集和利益度量。因此,政府应当在控制成本的同时尽量收集居民偏好和垃圾分类意愿影响因素的相关信息,并据此提出合理的激励政策,有效地补充强制垃圾分类政策的不足,促进垃圾分类行为的普及。第3篇: 我国垃圾分类现状
第4篇: 我国垃圾分类现状
一、引言
二、垃圾分类事业现状
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我国城市垃圾分类事业的对策建议
五、结语
第5篇: 我国垃圾分类现状
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理论分析
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综述
4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意义重大,既可以为城市居民的健康生活带来健康的城市环境,也可以推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所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联系现状,重点解决已经存在的分类问题,并从根源上把控;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应培养城市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充分调动城市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奉献力量;政府应完善垃圾分類配套设施和政策,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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