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意见集合19篇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1
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根据《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参照局班子成员分工,结合信访局工作职责,对2023年我局党风县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反腐倡廉
工作的主要举措。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股室责任人要结合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担当,确保工作落实。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把反腐倡廉、提升能力作为今年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来抓,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思想政治水平、理论政策水平、综合业务水平、反腐倡廉水平,以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平台;要增强反腐倡廉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业绩评定相结合,严肃实施责任追究,努力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信访部门。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2
县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各挂靠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县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各项规定,坚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围绕中心、坚持聚焦主业,必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注重开门反腐,依靠群众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县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德治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积极转变纪律审查方式,深化教育监督和预防,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1.强化党组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办公室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每半年向县纪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2.落实“一岗双责”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责任体系要全面、科学、可操作性强;责任目标要具体、明确、符合实际;风险责任要分解到科室、到个人。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办公室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姜永斌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丽同志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负责对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纪检组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这条主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工作作风建设及“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民生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加强思想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1.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学习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全、省纪委十届五次、市纪委六届六次,县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部署,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生活准则,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增强组织纪律性,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对县委、县政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县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推进依法行政做好纪律和组织保障。 2.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在全办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党性意识、规矩意识,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教育引导全办党员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提升思想定力、行动定力和政治定力,做到讲规矩、守纪律,懂政治,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在实际工作中比党性、提升政治素养,比境界、提升目标定位,比能力、提升业务水平,比作风、提升整体形象,解决一些党员党性意识弱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个别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松软、不严不实,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切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三)将惩防体系建设引向深入 1.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工作。一是县政府办将对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实施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要进一步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项目化的分解和落实。把主要工作目标和进度细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时向县纪委报告工作进展,每半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一次,听取各协办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第一时间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台账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各科室、各挂靠单位以及各协办单位要按照具体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如有工作措施不得力,职责范围内问题突出且不能及时纠正或有效解决的,县政府办将对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构成违纪的,将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要雷厉风行、坚决执行,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调查,开拓创新。强化纪律约束,严禁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擅离职守,严禁工作时间从事上网聊天、观看影视、玩游戏、炒股票(基金)、网络购物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事活动、招商引资、因公接待重要团组等特殊公务活动外,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严禁对办事群众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言语粗暴,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发表反对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传播各种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围绕建设依法行政、务实高效、规范透明、清正廉洁政府机关这一目标,促进机关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和决策能力明显提升;机关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体系建设较为完备;履职能力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形成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2.加强廉政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按要求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增进班子民主团结,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坚持述职述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任前廉政谈话、定期谈话、诫勉谈话为主要形式的预警促廉机制,完善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剖析典型案例制度,开展定期“述廉”、民主“评廉”、自查“报廉”以及民主生活会“正廉”等活动。严格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一般干部廉政考核工作。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针对当前机关管理体制改革和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修订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办公设备采购等管理制度,促进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强化防范腐败的制度保障。 3.强化多层面综合监督措施。一是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二是加强组织监督,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激励和鞭策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加强向县纪委监察局的工作报告。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做好“12345”市长热线、县政府投诉电话、县长公开热线、作风意见箱、网上评议栏等渠道反馈信息的处理工作,有效发挥群众、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四是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监督员制度,加强事前防范,及时制止违纪苗头性行为,严查各类违法违纪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科室及各挂靠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自的实际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大力推动,确保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二)精心组织,认真部署 要形成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监督,促进落实 纪检组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要坚守责任担当,明确监督执纪问责主责。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夯实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县民政局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纪委全会、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标本兼治,着力解决民政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县民政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两个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县民政民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主要工作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不懈加强理论式装。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住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巩固和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历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做实做细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特别是今年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党员干部要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风险化解能力。 四是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局干部都要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宽视野、更严标准和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民政工作者队伍。 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查“四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工作目标,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二)落实“两个责任”,务求实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党组织和每个岗位上。保证权利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督促民政系统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明确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推动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巩固扩大巡视(察)整改成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局党组决策部署,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具体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随时跟进督导,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落实民政监督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监督作用,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聚焦主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三)多措并举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树立宗旨意识,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解决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惠农政策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民政领域的政风、行风建设。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论纪,以案说法,促使全局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培育和塑造行业清风正气,树立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形象。 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任职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四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贯彻党内监督的各项规定,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大对“三公一金”的治理,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和合力。 (四)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建立防控廉政风险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把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是要加大对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检查。组织常态化开展“三重一大”执行、财务管理、惠民政策落实、作风等方面的专项督查,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执行制度甚至违反制度的行为,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以上率下,盯住“关键少数”,集中整治收送礼金红包、公款送礼、公款吃喝、滥发钱物、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整合运用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手段,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常抓细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作风,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 四是大力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着力整治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拖,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严格依照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强化服务理念,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五)助推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严查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民政资金、社会救助、低保养老、彩票公益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对工作不力,问题久拖不决的,及时约谈,追查问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清卡行动”,深入清查违规保管、代管、扣留以及滞留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和“徵腐败”等问题。 二是督促民政惠民政策落实。对民政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落实公开制度,工作中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不作为,对低保户识别不准、评议评定不规范,存在轮流保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三是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程序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剔除领取的低保金后人均收入达到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继续施行低保渐退政策。积极协调扶贫部门,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时,把农村低保一、二类中“三保障”未解决的家庭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把因病、因残及其他困难返贫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成立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局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党建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党建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局“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要认真落实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仔细分解任务、层层靠实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形成党组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监督责任,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全局干部职工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细化目标,强化措施,促进工作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股室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强制度保障,落实责任考核。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年底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先评优、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 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在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时强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纪检监察建议,即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1994年,中央纪委即在当年3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纪律检查建议作出具体规定。纪律检查建议主要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现的问题,就所涉及的人员或组织,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的处理建议。 2023年3月施行的《x监察法》之规定,监察建议指监察机关依法根据监督、调查结果,针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建议。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是其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格日常监督和对监督对象进行问责处置的同时,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或单位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从而达到管根本、管长远之功效。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在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既指“症结”又开“药方”,既治标又治本,彰显了综合监督效果。 但是在实践中,有的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认识不到位,甚至个别单位把纪检监察建议当作可有可无的辅助手段;有的对建议使用不充分,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出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不愿使用纪检监察建议,该用不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建议程序内容不规范,在“谁来提、向谁提、提什么、如何提”问题上,存在程序随意性大、建议书内容形式不规范问题;有的建议执行不得力,“一发了之”“报来即结”“不报不问”,这些问题均影响了纪检监察建议的权威和效力。 党风廉政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被点名人选进行“全面体检”后,出具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综合用好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委、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控股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工作要求,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认真做好监督执纪工作,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正风反腐工作的新成效,为促进集团经营、改革和发展各项中心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层层传导压力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内部管理。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直属企业负责人及集团各部室(中心)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廉政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二是切实强化领导责任。集团各级党委(党总支、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定期安排部署,定期督促检查;要加强对主体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企业党委(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过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做到主动抓、全面抓、严格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持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落实追究办法和“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规范责任追究程序,从严审查把关,从严倒查追责,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二、切实强化纪律审查,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一是着力突出纪律审查重点。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转变纪律审查理念,坚持抓早抓小,重点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切实发挥案件治本功效。对查处的重要案件,深入研究发现的问题,剖析发案深层次原因,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下发建议书并跟踪落实,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教育,从源头上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真正达到查办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警示一批干部的目的。坚持对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及时教育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三是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预警和监测,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三、加强源头治理防控,强化权力运行制约 一是着力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守好政治规矩、树立行为规范。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抓好一年一度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廉洁教育,进一步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各种活动载体,积极采取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结合企业实际全力打造具有集团特色的廉洁文化,不断增强廉洁文化的吸引力、渗透力和影响力。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监督。继续围绕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大宗商品购销等重点领域,常态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及早预防各类问题发生;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审计和监事会“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规范财务运行,强化资金监管,切断利益输送链条,从源头上把牢审核监督关口。围绕企业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管控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三是积极配合做好控股集团对集团巡查工作。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 一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通过严查惩戒,严肃问责,形成震慑,用良好的作风凝聚起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精气神和正能量;二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管小、管细、管用”原则,着力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切实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真正实现领导干部转作风、职工群众得实惠的良好效应。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纪监督水平 一是持续深化“三转”工作。将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向集团二、三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延伸,督促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各层次、各专业的业务培训,提高集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以干代训,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二是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严防“灯下黑”。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担当,牢记使命,练好内功,敢做敢为,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华委[2023]2号《中共华容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及华发[2023]1号《关于下达“富美华容”2023年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维护群众利益,创优发展环境,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推进住房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全会工作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住房保障中心任务,以推动发展、提升素质、服务民生为总体要求,以强化责任落实和作风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制度约束和宣传引导同步,不断提高我中心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为推进新时代住保工作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钟勇军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罗敏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中心党风廉政室,具体负责全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日常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钟勇军党组书记、中心主任 责任范围: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率先垂范、监督检查等责任。 金奇纬党组成员、中心副主任 责任范围:分管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所、精准扶贫等工作。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罗敏党组成员、中心副主任 责任范围: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直管公房服务股、保障房管理服务股、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石勇党组成员、中心副主任 责任范围:主持机关日常值班,分管中心党务、巡察、人事、老干、创建、财务、审计、工会工作。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股所室负责人责任: ①落实“一岗双责”。各股所室负责人是本单位(股所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县住保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②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学党史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 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组织开展不定期每月作风督查、暗访。出现问题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领域重点廉政风险点:重大决策方面可能存在范围界限不清,出现随意性、未广泛征求意见、调研深度不足,存在重大缺陷、搞一言堂,作风不民主等情况;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可能存在搞跑关系、拉选票等非组织活动,受人情因素干扰,考察不全面,隐瞒真实情况,故意夸大或缩小问题,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干部任用条件,任人唯亲,临时动议干部等情况;建设工程、大型采购等重大项目可能存在照顾关系,指定代理机构,把关不严,降低技术审查标准,不依法履行合同约定,放松对执行情况的监督等情况;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可能存在审查把关不严,预算编制不科学,增加不合理预算规模,预算安排与执行相脱节,随意调配使用资金,存在挤占、移用现象等情况。 治理目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效规避腐败行为发生。 防控措施:凡涉及中心“三重一大”的事项,严格落实“三项程序一项评议”的工作要求。一是事前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在决策前7个工作日内向全体班子成员以及派驻纪监组征求意见;二是事中民主决策,每项决策召开相应会议研究决定,决策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三是事后结果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结果在允许范围内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干部职工大会,对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逐一进行民主测评,并邀请派驻纪监组全程监督。 风险涉及单位:中心各股室、中心属各二级单位 责任领导:钟勇军 (二)业务办理风险:根据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特点,查找各类业务流程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汇总一览表。(见附表2) 防控措施: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责任领导:金奇纬 (三)资产管理风险:查找重大工程承包、发包项目以及重大项目的安排是否进行集体讨论、公开招投标,委托第三方评估和公开,工程项目是否实行审计监督、审计后支付工程款等。在资产购置、管理使用及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采购物品,是否每年进行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建立资产台帐。 防控措施: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做到个人自觉和相互控监督相结合。 责任领导:罗敏 (四)人事管理风险点:查找在人事管理、干部使用、人员招聘、考评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是否经过集体讨论,是否经过报告报批,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等。 防控措施:加强政务公开,严格按照《干部人事任免条例》,自觉接受监督,搞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重大事项,制定全中心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和制度。 责任领导:石勇 (五)重点工作任务风险点:加强小区及周边环境、秩序、停车等综合整治,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防控措施:充分利用小区门禁系统及楼梯视屏系统,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建立物业服务公司市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记入信用档案。协同交警、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做好道路乱停及环境。 责任领导:金奇纬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召开中心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中心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分工,组织我中心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传达县纪委全会精神和有关文件,安排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我中心《关于印发干部竞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加强干部职工轮岗交流。 3、加强作风纪律日常监督。严格按照《华容县纪委监委关于在日常监督中建立回访制度的实施意见》(华纪发[2023]14号)相关要求,每月对职能部门业务台帐进行回访主,并建立台帐备查,对回访情况进行通报。中心督查室、办公室、人事股要组织专人,加大对全中心作风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 4、开展谈话提醒活动。根据《华容县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华容县谈话提醒工作操作手册》明确的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确定谈话的时机和范围开展谈话活动。 5、认真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履行月报告制度。每季度或半年在中心负责人会或中心干部职工大会范围内对落实党务、政务、财务情况予以通报。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 6、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本单位所有人事任免,所有项目招标,政府采购,所有招考招录,特许经营行政审批。重要资产处置,大额资金分配使用,重要事项决策作为党组会议的内容,严格落实“三项程序一项评议”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台账,并将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7、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清理工作。严格落实“治陋习、树新风”行动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摘编》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治陋习”,坚决杜绝公款宴请、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消费、出入私人会所、公款旅游、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的现象发生。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同步进行,根据华委[2023]2号《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完善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细则,并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中心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开展个人述职述廉,其他干部职工在年终考核大会上开展个人述职述廉,并将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依据,对存在违纪违法案件或县纪委通报批评的单位及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近日,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市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状,为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遵循,吹响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 《意见》以鲜明的态度强调,各级党委、纪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主动肩负起“两个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意见》清晰界定了“两个责任”的关系,指出党委主体责任是全方位的责任,既包括主体责任内容,也包括全方位的监督职责;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归口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查责问责,将责任压紧压牢。 《意见》健全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责任链条,明确了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责任,同时将“两个责任”延伸到各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解决了“谁来干”的问题。 《意见》从责任内涵、责任主体两条主线,梳理出党委主体责任17项内容、30条清单任务以及纪委监督责任16项内容、24条清单任务,通过刚性约束解决了“干什么”的问题。一是明确了主体责任内涵。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由党委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成员领导责任三个部分组成。二是厘清了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的具体责任。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从严正风肃纪、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和加强巡视巡查工作等7个方面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主要有5个方面,即负总责,带头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管方向,增强政治定力,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督落实,强化组织推动;抓管带,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管;作表率,发挥示范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要有5个方面,即抓分管,落实分管职责;抓细化,加强工作指导;抓落实,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加强督促检查;抓管带,加强对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作表率,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三是清晰了纪委监督责任内涵、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提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的责任主要是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严肃执纪审查、推动源头治理、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等7个方面的责任;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主要是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强化监督效力、发挥表率作用;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主要是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监督实效、自觉接受监督。 《意见》特别指出,巡视巡查机构和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设立的监督检查机构或监督检查组织,对开展的巡视巡查结果或监督检查结果负责,参与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责任并长期追责。 《意见》围绕解决“怎么干”问题,提出了硬性措施。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采取签订责任书(状)等形式,逐级明晰责任,并确保延伸覆盖到所有基层单位。二要实施清单管理。各级党委、纪委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层层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三要实行履责报告。各级党委每半年要听取一次同级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年年底前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各级纪委每年年底前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建立完善述责述廉制度,落实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四要加强检查考核。特别要广泛开展暗访暗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五要建立工作档案。分类建立健全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档案,对审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等事项,要详实、规范、严谨、细致记录。六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区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同时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制定“两个责任”清单,于每年2月底前报上级党委、纪委。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自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三个全面”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园区发展为己任,针对园区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新目标,紧紧围绕建设和打造省级工业园区和“百亿工业园区”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园区建设。 面对园区发展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我个人认为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显得特别重要和迫切。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共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强化廉政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抗变能力。努力在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提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为满足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需要,先后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招商引资策划、冶金、化工、机械制造、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文化素养,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 二、强化廉政自律,勤政为民 一年来,我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从政为起点,在园区实际工作中,从严要求自己,今年园区建设项目众多,但我从不陷入不正当利益格局,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积极起到好的表率作用。注重自己的言行,不做与领导干部要求不相符的事情。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时时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行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园区发展建设中。今年是园区建设项目最多、投资规模最大、工作量最繁重、协调任务最多的一年,华泓新材料公司年产20万吨石膏粉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已正式投产;亿欣新材料公司年产80万吨环保功能性复合新材料项目已建成投产;盈德特种气体有限公司3000吨电子级高纯六氟化硫生产项目正在准备设备调运和安装,预计年底可建成投产;位元云谷公司数据中心项目已完成15000台设备安装并于5月投入运行;柏森科技公司3000吨碳化硼项目已于10月正式投产;高锗再生资源公司高纯锗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办公楼和管线施工,预计2023年12月份投产;天钰公司高氯酸钾与人造蓝宝石项目厂房主体和钢结构彩瓦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综合楼和复分解车间建设,预计2023年2月建成投产。另外,今年还完成了园区绿化、核心区休闲运动广场等建设工程,除此外还要负责企业安全、环保、产业研究院、办公室、财务、依法治县、综合协调等工作,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本人只有顶住压力,迎难而上,经常都要带领大家到园区施工现场三四次,现场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建设施工问题,为企业和施工单位提供协调服务,接待群众上访、信访达150余件,800余人次,按照相关政策积极做好协调、解释工作,成功劝访和处理信访案件,全年无一起因协调服务不力而导致施工停工的事件,通过园区全体干部的致努力,确保了园区各项工程建设和工作顺利推进。 另外,本人还全程参与了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筹建工作。一是牵头完成了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和前期筹建工作,组建了由县国有公司控股的“攀西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7家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制定了章程,确定出资比例。完成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今年股东筹资80万元作为2023---16年研究院运营管理经费。并与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等4家科研院所形成合作联盟,共同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其主要目的是开展产业开发检测方法研究,制定快速、权威检测技术标准,为全省及相关产品提供检测服务。目前,研究院现已完成装修设计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招标,预计2023年2月建成。二是积极组织园区企业参加2023年省发改委、科技厅攀西战略资源开发产业化和科技攻关项目调研和申报工作。帮助县东顺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电积锌废渣中4N碲和铋产品电积技术工艺研究”项目和县亿欣钙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钙化焙烧提钒专用粉体制备工艺技术攻关”项目分别得到600万元立项支持。目前,研究院正在指导县阔山科技有限公司、攀西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贡嘎雪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申报2023年(第三批)攀西战略资源开发试验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管理 作为园区管委办班子成员,我在加强自律的同时,按照要求全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是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宣传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党纪政纪条例法规,提高干部思想素质。 二是认真抓好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县纪委聘请的行风监督员,针对园区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更新理念和思维方式,创新工作,制定符合园区实际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重大工程招投标、园区开发建设与管理等有关意见,完善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有约束力的制度体系。今年9月,专门撰写调研文章《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监督作用的几点思考》报送市县纪检部门。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突出抓好园区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目标分解。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认真做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等工作。努力带好班子、建好队伍,确保党员干部在利益面前经得起诱惑,摆得正位置,经得起考验,确保干部队伍纯洁、高效。 三是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和“三严三实”所反映的问题,着力治理本单位庸、懒、散、浮、拖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对照全县面上梳理的庸懒散浮拖现象,从单位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职工等不同层面查问题、找差距,分类梳理庸懒散浮拖的具体表现,并认真督促进行整改,积极推动本单位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整治庸懒散浮拖的高压态势。 四、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一)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政治素养,用个人模范的行为去引导、影响周围的每一位同志。 (二)积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和单位学习会,通过思想交流和工作互动,更多地听取同事们的不同意见和建议。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大家大胆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诚恳接受大家的监督和指正。在具体工作中,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 (三)在今后的工作中,每次下乡或到项目现场,一定与老百姓和一线工程人员多接触、多交流,多听听来自基层群众的声音,特别是不同的声音,全面了解老百姓和企业管理、生产情况,深入了解他们的情感世界和急需解决的个人、家庭困难,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主动深入到企业各管理岗位去了解员工们的工作状态,解惑答疑,多听取企业在管理和企业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不仅在工作方面与其相溶,更侧重与情感方面的融合。对本人联系企业每月至少主动上门“走动”一次,其他企业每季度“走动”一次,增进距离感,转变成工作中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生活中是朋友和同事关系。 (五)增强工作的艺术性,创新工作方法。在具体的工作中,多用鼓励、激励的方法去推进工作,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创新工作。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多沟通、多协商,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发挥大家的智慧和能量,以此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以相同的利益和共同的事业凝聚力量。以浓厚的情感去聚合正能量,以相互关爱奠定事业的基础。企业文化不仅体现在有形的方面,还要体现在无形无声之中,要求企业要用心、用情密切与员工的情感联系,用“一家人”的情感去体味员工的困难和想法。将企业发展根植于员工的职业规划和前途发展之上,这样才会有坚实的事业基础。在此方面,不仅关注现有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同时也要关爱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困难和身心健康。 (七)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营造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的组织氛围,保证本单位健康发展。一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要以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和感染同事,另一方面要用严肃的制度和铁的纪律去约束组织团队中的每一位成员,用“规矩”去规范大家的一言一行。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制度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 一年来,本人虽然在廉洁自律和日常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基层群众的期望还有距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增强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从严要求自己,使自己的一言一行符合党纪政纪的规范。同时,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我办干部队伍,努力廉洁从政、忠于职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我县省级工业园区发展壮大而努力奋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经厅党组研究,现就20xx年我厅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我厅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情况。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 (一)厅党组要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1、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1)带头廉洁自律。厅党组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已,廉洁从政,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作出以下“六项承诺”: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带头严格要求,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领导名义谋取私利;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水利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带头“一岗双责”,自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带头接受监督,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2)落实“一岗双责”。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水利业务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对分管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对分管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每年向厅党组上报一份述廉报告(写明落实责任分工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3)明确责任目标。厅党组和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以及有关反腐倡廉文件,研究部署我厅反腐倡廉工作。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意见》,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厅党组成员、相关处室,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制定下发《2023年我厅反腐倡廉工作要点》,明确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召开全省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反腐倡廉部署要求,对抓好年度全省水利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五水共治”目标责任书、水利大禹杯评比重要内容,对各市、县进行党风廉政考核。 2、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1)加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省委有关干部管理的最新精神,梳理修订水利厅干部管理制度,改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主要有:制定修订水利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则、干部谈话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办法、不称职干部管理办法、干部考察办法、厅属事业单位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 (2)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落实交流轮岗制度,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推荐情况和干部需求,推动领导干部跨单位、跨处室轮岗交流。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 (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厅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把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干部一贯表现、平时了解情况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4)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党外代表、纪委等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3、加强水利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深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加强基层水利站所标准化建设和行风建设,推进基层水利站所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管理机制改革,规范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行为。实施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改善水质,提高供水保证率,建立长效机制。 (2)加大涉水涉河案件执法力度。在全省开展河道采砂专项行动,制定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继续开展“清除河障,改善生态”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填埋占用水域等问题执法力度。 (3)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工程建设和资金的管理,开展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用水等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违规行为。 4、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定厅属单位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加强对水利课题项目的监管,制定课题项目监管办法,规范课题资金管理。开展对厅系统及各市、县水利局年度考核清理,切实减轻基层水利部门负担。组织开展对厅属单位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水利厅惩防体系2023-20xx年实施细则,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到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之中。研究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安排、建设市场、资金管理等制度,尽可能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培训教育重要内容,要求厅里举办的培训班都有反腐倡廉内容,组织开展对厅管处级干部、中层干部以及各市县水利局长、分管水利乡镇长廉政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剖析我厅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4)深化“阳光水利”建设。加大水利公开力度,对厅机关各处室公开事项进行整合,集中对外公开。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开平台”监督检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减少围标串标行为发生。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受益群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决策、实施、监管作用。建立“水土保持中介服务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继续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全国中小河流试点县竞争选拔机制以及水电资源开发权、河道采砂资源公开出让、拍卖等做法,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 5、严肃党的纪律,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1)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2)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信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办结,争取件件有答复。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并加强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6、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抓好行业党风廉政建设 (1)建立联合预防机制。加强与地方纪委、有关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检察、纪委、监察、审计等机关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同抓好行业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指导。针对当前我省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二)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1、召开党委会及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以及全省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 2、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以及按照“三书两报告”制度的要求,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 3、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以及水利行业“六个不准”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 4、制定惩防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5、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措施。 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研究加强人、财、物和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措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7、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8、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廉洁自律意识。 9、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等党风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 10、每年分别向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递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情况报告。 (三)各市、县(市、区)水利局党委(党组)要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1、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以及按照“三书两报告”制度的要求,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 2、自觉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五水共治”水利建设项目、防汛防台工作纪律等监督检查,确保水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3、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以及水利行业“六个不准”规定,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 4、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标准和干部考察方式,健全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 5、加强水利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水利窗口单位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活动力度,加强基层水利站所标准化建设,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制定水利惩防体系20xx-20xx年实施细则,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安排、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加大水利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水利建设。 7、加大查处案件工作力度,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8、落实齐抓共管机制,督促下属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9、加强与当地纪委、有关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与检察、纪委、监察、审计等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联合预防机制。 10、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等党风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 11、每年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递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情况报告。 我厅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水利改革发展决定、“五水共治”水利项目实施、防汛防台工作纪律等监督,促进水利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2、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事项。 3、加强对水利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 4、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5、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6、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 我厅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年初有工作部署,年中有跟踪督查,年底有检查考核。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水利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全面落实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的监督责任,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更加科学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根据《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市局和局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 1.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范围。市局党组对局和局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协调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局直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总支)和各党支部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直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要态度鲜明、处置果断、立行立改; 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群众观点和民主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生活的习惯。 3.切实做到“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起来,既要严于律己,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本机构的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组织本机构人员参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完成本部门承担的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具体任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4.巩固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分解、同落实,两个目标责任书在每年年初一起签订,并且一起检查考核和通报。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党委(总支、支部)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年底前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局党组分别向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市纪委报告; 局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分别向局党组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 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 5.局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双重领导。各单位纪委在同级党组织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情况在报告同级党委的同时上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纪委要按期向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送有关情况,每半年向市纪委驻局纪检组作一次书面汇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每年不定期约谈局直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 6.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建立结构完整、责任明确、人员充实、监督有力,与xx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相适应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做好重点派驻改革的后续工作; 调整充实局直机关纪委,负责局机关纪检工作; 局直单位凡成立党委的要同时成立纪委。 7.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按编制配齐局监察室人员。及时配齐局直单位纪委书记; 纪委书记出缺时要力争在半年内配齐,出缺期间要明确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 未成立纪委的单位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未设立独立的监察室的,按本单位中层正职的行政级别配备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 机关和各单位要在总支、支部成员内明确1名纪检委员。 8.规范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核和纪委书记的排位。局直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或监察室主任以及专职纪检监察员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会同局人事科为主。其他专职纪检监察员和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由所在单位纪委会同干部人事部门进行,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备案。担任纪委书记的干部,在本单位工作x年以上的,原则上应交流任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长在局党组中的排名,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任同职级领导职务的时间,排在资历相同的党组成员前面”; 各单位纪委书记在班子成员中的排位参照上述规定按其担任同级别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确定。 三、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 9.改进监督方式。纪检监察机构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结合单位和行业实际,改进监督方式。“站岗放哨”抓监督,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平时警戒、有事报信; 参与决策抓监督,通过参加重要会议、会签重要文件、对重要干部选拔任用进行监督把关等方式,前移监督关口; 督促协调抓监督,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扫描巡查抓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震慑,督促所在单位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带有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 深挖细查抓监督,注重收集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0.强化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规定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1.认真组织重点巡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巡查,对局直单位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议事机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主要领导及成员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12.抓好信访核查工作。规范举报投诉办理程序和办法,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抓早抓小,直查快办。 交办转办的事项,要加强督促、及时办结。对有轻微违纪问题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早约谈、早函询、早提醒、早打招呼,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小错误酿成大错误。对实名举报件要负责任地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禁止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禁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 13.加强案件管理。局直单位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领导为主,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总支、支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驻局纪检组报告。制定案件检查工作规程。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财务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有登记、有统计、有分析、有明确意见,按照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的要求及时处理。每季度首月x日前,局直单位纪委要将排查的案件线索报送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和同级党委,重大线索、时效性较强的线索以及责任事故情况要随时报送。 1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执纪监督、查办案件的能力。重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任和轮岗交流,坚持局直单位纪检监察年轻干部轮流到驻局纪检组、局监察室进行工作锻炼制度,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活力。 四、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 15.落实公开办事制度。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和公共事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开办事制度落实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6.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定期组织述职述廉活动,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适时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7.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在本单位网站设立举报投诉窗口,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鼓励建立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注意收集舆情和网上信息,提高服务热线电话的服务水平,确保专人及时接收信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咨询,及时办理投诉举报并反馈办理情况。 18.做好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要如实报告。 五、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 19.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敢打“老虎”、勤拍“苍蝇”、常消“病菌”,做到群众有举报的要及时处理、线索具体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突出查处重点。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科级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违反“八项规定”以及违反财经纪律、违规用车用房、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抹牌赌博等方面的问题。 21.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相关规定确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单位发生腐败问题的,既要查处违纪人员自身的问题,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于问题多发频发、积累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发生严重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六、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建设 22.及时总结系统内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将“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拓展到系统全领域,实现全覆盖,全面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廉政阳光审批”“廉政阳光执法”、“廉政阳光服务”。 23.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廉政阳光工程”是我市的特色工作项目。深入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在全市推进“八公开五同步”(年度建设计划公开、建设资金公开、招投标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交竣工验收公开、工程决算公开、考评结果公开; 任务同步部署、责任同步落实、合同同步签订、考核同步实施、奖惩同步兑现)。 24.实施“廉政阳光审批”。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在“三集中”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质提效,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在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平台上运行,并与市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无缝对接,实时接受监督。 25.推进“廉政阳光执法”。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全行业的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四统一”(统一执法标志标识、执法证件、执法场所外观和执法人员着装)工作,着力开展基层执法单位“三基三化”建设。 26.促进“廉政阳光服务”。服务是永恒的主题。各级xx部门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擦亮窗口树形象”活动,制定服务规程和质量标准,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纪检组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第1篇 一、大力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形成“管权、管事、管廉”的工作格局 (一)局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 (二)局党组其他成员年底前向县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并报局纪检组备案,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局机关中层干部每年定期向局纪检组述责述廉,局党组将述责述廉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局纪检组评议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三)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作风方面的举报案件和存在不正之风的单位和股室,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竭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 (一)局系统各单位职能职责、业务经办流程、工作人员,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政务。 (二)对凡未涉密的上级文件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开,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应知应会,促进业务股室认真研读政策,精准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政策;同时使相关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考录(聘)、考调(遴选)公告和结果,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定点医院应当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病退的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灵活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各类社保补贴标准,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应当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着力聚焦重大事项,切实履行“监督、监管、监控”的纪检职责 (一)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聘)、考调(遴选)的条件设置、资格审查、笔试、阅卷、面试和资格复查以及档案审查,确保整个环节公平、公正。全程监督对我县新录用公务员和外地调入公务员的政治审查、档案核查,确保新录用的公务员政治合格,调入的公务员身份准确。 (二)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新增加定点医院审核报批,确保其公正合理;同时局纪检组参与对定点医院的年度考核,监督考核的真实性。 (三)局纪检组加强对干部的任用管理监督,系统内中层干部的任用和副科级领导干部的提拔、转任提名推荐,局纪检组应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出书面鉴定意见,并对任职干部进行谈话,督促任职干部签订领导干部履职承诺书。 (四)局纪检组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进一步督促经办机构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社保基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全程监督全县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资格的集中审核和特殊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资格审核,确保惠民政策不走样。 (五)局纪检组定期对全系统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六)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流动管理,督促相关股室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七)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全系统项目招标和项目实施,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八)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工亡认定的调查核实,确保结果真实准确。 (九)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就业资金各项补贴申报审核,确保公平合规。 (十)局纪检组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在状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员进行执纪问责。 四、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杜绝“违规、违纪、违法”的不良行为 (一)局纪检组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纪律“宣传员”,竭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人社工作氛围。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建立局纪检组工作专栏,公示局纪检组组成人员、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宣讲人社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廉政教育,不断拓宽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为灵活、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形成全民监督的高压态势。 (二)局纪检组要围绕民生资金使用,经办业务的重点环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业务“监督员”,竭力构建和谐人社工作环境。进一步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惩防体系,把廉政风险排查、行政效能监察和局纪检组的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资源在市场中配置;切实加强对人社业务工作的监督,让监控全面覆盖,严防权力滥用。 (三)局纪检组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定决心狠抓作风建设,切实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事业“护航员”,竭力维护人社发展大局。要坚决查处工作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绝不允许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和侵害群众利益。同时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对业务办理中涉嫌违反人社政策规定的,一经查证属实,局纪检组将对经办业务股室发出整改建议,整改建议提出后七个工作日落实不到位的,局纪检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x行政监察法》立案初核;情况严重的,严格倒查分管领导,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同步将初核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察局,从根本上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全力堵塞权钱交易漏洞,为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现结合学校实际,制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 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三届纪委监委三次全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在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重大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把从严、从紧、从实要求体现到党的建设和巡视整改全过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学校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履行政治责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持“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和省教育厅各项工作部署要求。 责任领导:庞晓玲 牵头单位:校办、纪委 责任单位(人):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委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校党委会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开展2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 责任领导:庞晓玲、杨自沿 牵头单位:校办、纪委 责任单位(人):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4月、9月 3.强化教育引导筑牢从严治党思想根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三届纪委监委三次全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党的作风教育、纪律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通过专题报告、以会代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活动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制定《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每学期开展1次学习笔记审读、检查、展评活动,并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辛全洲 牵头单位:校办、纪委 责任单位(人):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党委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把好方向,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和纪委有关指示精神,提出贯彻意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年初,党委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落细、落到实处。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之间至少开展2次以上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委班子成员至少2次到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主动了解、发现、掌握存在的问题,把好分管工作中的廉政关口;至少2次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指导分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至少2次向校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各党支部书记和部门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责任领导:庞晓玲 牵头单位:纪委 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 完成时限:6月、11月 2.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两准则”“四条例”,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政治定力、道德定力和拒腐定力。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强化干部选任廉政审查把关,做到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修订完善《信访举报办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制度,编印《青海电大纪检工作制度汇编》,形成系统完备的长效机制,把遵规守纪贯穿于学校事业发展的全过程。 责任领导:段宏伟、辛全洲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学校党政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坚持“三重一大”规定,加强对学校全盘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各学院遵规守纪,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行为。 责任领导:庞晓玲、杨自沿 牵头单位:校办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校纪委至少2次向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工作建议,汇报工作情况;协助校党委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协助党委班子成员督促分管党支部履行责任,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提醒、监督和推动校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开展调研,分析研判反腐倡廉形势,全面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辛全洲 牵头单位:纪委 完成时限:3月 2.强化履职监督。配合省纪委监委深化高校派驻机构改革,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采取日常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执行党内法纪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和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巡视整改任务和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紧盯学校基建项目、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并追踪督办整改落实。开展对校内1个部门内部审计和部分干部离任审计,做到年初有部署,全程有监督,节点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把被考核部门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对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辛全洲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明确方向和阶段性工作,聚焦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领域,整合有效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对检查考核整改中的形式主义毫不手软,反对过度留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责任领导:杨自沿、辛全洲 牵头单位:纪委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实现廉政风险防控闭环管理。在对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廉政风险评估,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季度开展1次自查,校纪委对廉政风险较高等级的风险点开展全方位检查,及时通报反馈,排除风险隐患,全面构建覆盖全校各个层级、各个部门、不同岗位的风险防控体系。 责任领导:辛全洲 牵头单位:纪委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4月 5.抓好“关键少数”。开展处级干部述纪述廉述职和民主测评。采取日常谈话、任前谈话、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加大对干部的廉政教育监督管理。按照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据实为考察干部出具廉洁考察材料,建立健全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责任领导:辛全洲 牵头单位:纪委 完成时限:12月 6.做好信访工作。规范做好信访举报和纪律审查工作,把违反“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执纪审查的重点,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规定,依纪依规依法进行执纪审查,严肃查处违犯党纪的行为。 责任领导:辛全洲 牵头单位: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聚焦重点问题,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1.厘清思路扎实整改。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落实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工作分工,对标“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精准、进度明显、质效合一。 责任领导:庞晓玲 责任单位(人):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巡视整改工作制度,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书面通报等形式,通报整改情况。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并巩固成果,对未完成的追踪督办,对敷衍塞责、流于形式、整改不力的,责令重新整改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追究。 责任领导:辛全洲 牵头单位:巡视整改督查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提高自身素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校纪委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年内对校纪委干部和支部纪检委员进行1-2次全员培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能力。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协助校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提出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并督促抓好落实。加强与省纪委监委相关处室沟通联系,主动向省纪委监委报告工作情况,请示重大事项,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各支部纪检监督和纪检委员的工作指导,建立工作联动配合机制,发挥纪检干部的整体合力,按照省纪委监委“三稳”“四进”“五提高”要求,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辛全洲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一)校党委和班子成员要按照省委、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要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校纪委和各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校纪委要加强对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各党支部、各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宣传和推广;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全校上下要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动力,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营造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以不断取得的新成绩,为促进电大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发展和改革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纪委的监督下,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讲等筑牢干部职工反腐思想防线。通过以案促改、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等工作促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通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整治“四风”、“赌博敛财”、节假日廉洁自律等专题活动防止“四风”反弹。严格执行目审批和项目备案、“三务”公开等不不断推行“阳光政务”。不断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的组织领导,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全面推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研究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使全局党员干部做到工作上以身作则,生活上严以律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批评与监督,支持和保障执纪监督机关履行职责,全力支持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二是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分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4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整体布局当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成员要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夯实班子成员及下属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清楚、追责问责有据。三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夯实局党组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具体责任”,构建层次分明、全责明晰,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内“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在涉及人、财、物等管理工作中,主动征求纪检组意见,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把关。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反腐思想防线 (一)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坚定政治理想信念,组织职工集体学习和会前学习,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通过学习有效地促进我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公职人员吸毒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通过学习警示全体干部职工要时刻不能放松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始终牢记“诱惑就在眼前,陷阱就在脚下,失足就在瞬间”的深刻教训。(三)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纪委通报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警惕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政治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四)全面细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讲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讲方案》进行认真学习,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党委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作的系列工作,知晓了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决心,能积极主动参与、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社会评价工作客观真实做好坚实保障。 三、强化保障措施,促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一)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狠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不正之风,召开职工学习文件精神,详细解读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及相关要求,与干部职工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承诺书》。(二)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通过职工会议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发布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以中央八项规定为依据,逐条对比,认真查找自身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与干部职工签订《限期主动说清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承诺书》。(三)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纪律规定的学习和宣传。要求干部职工决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之便,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项目建设(采购)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与干部职工签订《领导干部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自律承诺书》。 四、狠抓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 (一)认真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私设“小金库”自查。重点对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进行了自查。确保我局无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虚列支出、转嫁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无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无滥发工资、奖金、补贴的情况。不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无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无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二)持续发力整治“四风”。以扶贫领域作风整治年为契机,重点整治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发展和改革局深化扶贫领域“3+1+1”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发展和改革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实施方案》和《发展和改革局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和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三)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党务财务公开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签订《县发展和改革局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2023年度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承诺书》等。利用专题党课、每周例会,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宣讲各类规章制度,政策法规以及县委、政府、县纪委下发的各类文件精神。利用党务公开栏集中公开我局工作推进简报、理论文章,规章制度、人事变动都等,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四)注重抓节假日廉洁自律。做好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廉洁自律工作,确保干部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将“八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转变。各股室进一步开展对照检查,是否存在干部职工违规用公款旅游、吃喝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问题;是否有借操办子女升学宴之机收敛财等“四风”问题的情况出现。(五)开展主动说清问题工作。召开职工会议,要求党员干部全员参与,以中央八项规定为依据,逐条对比,认真查找自身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全力推行“阳光政务” (一)严格项目审批和项目备案。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规范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严格档案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运行。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节能审查均在平台上办理、办结,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唯一代码制度,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无体外循环现象。(二)继续开展“三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党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公开栏、行政服务窗口等多种平台,公开本局办事程序、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中央和省、州投资项目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信息,不断增强发改工作透明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全旗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X纪委的要求,现就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始终。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牵头单位:党委办、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二)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持续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意识形态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党委办、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三)全面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深入开展整治“四官” 问题、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牵头单位:党委办、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四)坚决整治基层“微腐败”。持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牵头单位:党委办、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决查处涉黑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党委办、纪检监察室、扫黑办,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六)强力推进“三务”公开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三务”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智慧党建大数据云平台暨“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功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制约,形成全方位、 无死角的动态监督体系。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等行为,全面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牵头单位:党委办、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七)加强对全局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规划执行、重点项目推进、重点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部 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履责不力、弄虚作假等行为, 切实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办公室、工区、公路段、乡路站、规划站、质监所) (八)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决纠正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问题,严厉整治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办公室、运管所、路政大队、海事处、质监所) (九)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的频次,始终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牵头单位:党委办、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十一)推进“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刚性化程序性制度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一把手”权力制约机制,对各单位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定期抽查。(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十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把整治“懒官、庸官、乖官、巧官”等问题纳入整治范围,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或顶风违纪的, 一律从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十三)贯彻X纪委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派驻机构职责任务,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落实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在部门预算中单列要求。(牵头单位:党委办、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十四)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党委办,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十五)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加强党内监督的领导责任,自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推动主体责任高效落实。(牵头单位:党委办、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十六)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并将“第一种形态”作为党委监督的日常性工作,建立健全提醒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坚持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的干部必谈,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牵头单位:党委办、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按照上述分工意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和督查考核。各股室、单位要按照要求,切实承担起相关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各项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x中全会、中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城市投融资中心任务,加强反xx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从严治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法违纪问题的力度,全方位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着力建设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x工作,为城投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提高执行力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x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公司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是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结合中央、省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现状,研究部署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要点;二是签订一份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三是坚持“一月一警示”制度,每月工作例会上通报省、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公布的反面典型,或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以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四是通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公司党委成员每年向公司党委报告一次各自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交流工作,相互借鉴,共同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五是年终由公司党委成员进行述职述廉述法评议,每半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自查,年终进行考评。 2、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及其他重大事项,公司党委都要召开党委会,在会上经集体研究再作出决定,公司党委书记末位表态,确保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 3、落实xx风险防控“十个全覆盖”。公司党委紧紧围绕资金使用安全、权力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四个重点”,全面排查xx风险,对项目融资、土地收储、工程建设、资产运营、财务管理等五条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按照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危害程度的高低、自由裁量权的大小等,将风险分级。针对风险对应的不同岗位、不同级别,制订相应的防控措施,对风险等级高的环节,一律经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4、建立和完善各项体制机制。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建立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公司党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党委书记对党委成员谈,党委成员对分管部室负责人谈;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每年底进行一次廉政评议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廉政教育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完善城建资金拨付管理规定、储备土地管理流程、工程建设管理和干部推荐任用等相关程序,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规范和约束权力,坚决惩处各种滥用权力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制度成为约束干部的有效规范。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严格执行个人收入及财产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履职问责力度,推行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规则,强化责任追究,对消极xx行为作为保持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发生在身边的xx问题。加大案件移交力度,对违法违纪案件,该移交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不遮掩、不袒护。 5、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纪律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纪委的监督责任 1、监督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党委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党委书记及成员履职履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并邀请行风评议监督员对公司党委在党风政风、党纪政纪方面进行评价。监督公司党委将“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执行到位。 2、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加强对“三重一大”问题风险点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发现机制,加强同外部监督检查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市纪委、市检察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外部民主监督会议制度,公司纪委邀请社会监督员定期收集反馈的意见建议,通过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构建信访举报信息互动平台,加强对案件线索和信访信息的收集、筛选、分析和研判。加强信访工作领导,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等工作的具体制度,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和质量。 3、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从细处入手,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砥砺正直、正派、正气的职业品质,养成严的工作作风。督促各部室履行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公司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xx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推进“一案双查”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监管机制 要严肃对当事人的处理,对发生重大xx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室及个人,实行“一案双查”,既严格查处当事人的违法违纪问题,又要对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领导,承担领导责任,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责任制的威慑力。 三、全面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依法运行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系列讲话和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锁定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核心,划清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重点从以下十个方面加强监督:一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二是加强对拆迁安置补偿的监督;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参与公司业务的监督;四是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五是加强对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的监督;六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七是加强对资金拨付的监管;八是加强对存量资产出租出售的监督;九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十是加强作风纪律的监督。 四、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凭实绩用干部,将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坚决抵制说情风和圈子用人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审核把关。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做到“八个不允许”,即:不允许搞小团体小宗派活动;不允许拉票贿选;不允许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跑风漏气;不允许为别人封官许愿;不允许找领导说情打招呼;不允许在党委会上临时动议干部;不允许违反民主程序用人;不允许打击排挤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坚决克服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论资排辈等问题。 五、牢记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这个着力点,促使干部自觉遵纪守法 1、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牢固树立个人“廉政安全”是安全的意识,在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市场经济工作能力和法律意识,请相关专家来进行讲课,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确保干部职工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 2、加强思想教育,教育干部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做到廉洁从政。强化警示教育,自觉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时刻做到自律、自励、自警、自省。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建立台账制度,注重平时检查,加强年终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创先争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对已出台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六、加强公司监察力量,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1、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党委研究决定增设一名纪检联络员,协助公司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公司纪委行使纪检监察权,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突出监督职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2、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一线,倾听群众意见和社会反响,敢于碰硬,敢于同“四风”作斗争。按照“正人先正己”的原则,对公司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全面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现提出如下意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一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厘清了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关键,对于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委负主体责任的内涵就是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又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内涵就是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核心是执纪监督问责。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必须深刻领会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总体要求 1、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牢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的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工作。 2、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定期研究机关工作。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等部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融入各自工作,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3、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能,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各级党委主体责任 1、带队伍示范表率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负有对重大问题进行部署、统筹、检查、考核等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有传达学习、组织推动、教育监管、廉洁自律、示范表率等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既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纪律建设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担负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切实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教育,严格组织管理和组织程序,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求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 3、正确选人用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完善更加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拔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4、维护群众利益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惠民政策、民生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利益。研究解决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规范权力运行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执行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职责权限,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健全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网络,全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 6、深化作风建设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标本兼治,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良性循环。已经采取的措施、形成的机制要扎根落地,已经取得的成效要巩固发展,关键是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要通过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破题,为作风建设形成长效化保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 7、检查考核责任。建立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机制,修订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由党委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听汇报、暗访抽查、专项检查、民意测评等方式,对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发生腐败案件、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8、领导和支持办案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作为重要任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党委领导下纪检、法院、检察、监察、审计成员单位之间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和职责,整合反腐败力量。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执纪执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三)各级纪委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同时,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经常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1、执纪监督责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格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维护中央政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因主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决策部署不落实的,严肃问责。加强组织纪律性,着力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2、惩治腐败责任。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用人腐败案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网络舆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加强案件审理,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加大督办案件力度,完善线索处置流程和规章制度,提高案件质量。 3、作风督查责任。坚持不懈纠“四风”,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具体问题开展治理整顿。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党风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多处占用或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调动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行为;严肃查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严肃查处和纠正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中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对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治理不力、监管失职的乡镇(区)、部门,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4、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按照“监督的再监督”要求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针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扶贫救济、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案件。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治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地方领导的责任。 1、落实责任报告机制。各级党委(党组)次年第一季度以书面形式就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纪委进行报告。各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2、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制度。述廉述责主要内容为: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本人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及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情况;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班子正职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教育和管理的情况等。 3、实行常委会联系点制度。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每年分别联系一个乡镇或部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带头深入到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倾听民声,到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要领域和单位等加强调研和指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4、谈话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日常教育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及时对领导干部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与县直机关党委(党组)、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开展定期不定期谈话,督促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效。 5、检查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工作制度,把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 6、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视不够、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者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逐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行为“签字背书”制度,党员干部本人、单位主要领导和监管责任人三方面“签字背书”,作出承诺,强化自律意识和监督管理责任。“签字背书”后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7、落实工作保障机制。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纪检工作,突出主责主业,发挥其执纪监督问责职能作用。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加大交流和使用力度,及时调整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各级纪委要切实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用目标加以引导,用考评加以激励,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今年以来,科技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 我们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学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党组会、班子成员会、中心学习小组组织局党员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会议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廉政建设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今年一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机关财务、人事、下乡、车辆管理等制度12个,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党组成员上党课,3月13日我带头作了《学习习近平同志照镜子、正衣冠、洗洗尘、治治病的讲话》体会,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弘扬焦实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提问题,向班子成员提建议和意见,共收集整理为48条意见和建议。其他二名党组成员也分别上了党课。还请了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来局讲了《坚持清平、无私奉献、勇攀高峰》的党课。三是重大事项亲自过问督办。如“六个门面购买户”是上访老户,成了老大难题,历经几年,五任分管科技市长、二任分管城建设市长,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办成。这次局给市政府写了专题报告,责成党组成员、副局长胡祥华同志亲自督办,现在工作已基本做好,两证正在办理之中,化解了多年的矛盾。四是重大事情集体研究决策,项目申报、科技奖励、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大事一律集体研究通过后实施,无一项出问题,受到群众好评。 一是认真总结2023年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提出改进方法,弘扬有关的做法和经验。 二是认真落实科技局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重点任务及组织领导与分工,督促相关科室对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3月27日党组负责人分别与办公室、科技计划管理科、高新技术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季度一检查,半年小结,年终评比。 三是通过组织推动和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法律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根据精神状态,自觉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纪、不越线。正确处理好“公”与“私”、“当官与为民”、“改革创新”与“廉洁从政”、“党纪、明纪与守纪”四个关系,切实践行好干部的“五条标准”。 一是定期开展建设学习,每周四下午是机关学习日,每次学习必讲廉政、提要求、守法纪。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敬畏纪律、法律红线,在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二是开展深入细致地交心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分管的每名干部必谈,谈话要求做记录,对干部党员反映的问题、建议要归档,在班子生活上要反馈,并做出回应。对个别职工在小节上经常给于提醒,确保机关纪律、机关运行。三是教育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人,不越纪律和制度的红线。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承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6条意见、市“24条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党章》和《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做到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 二是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没有特殊的党迥,每次班子成员都要过好生活会这一关,认真总结自己的工作、生活、廉政情况,分析问题,找准切入点,认真整改,并接受群众评议。 三是每个成员都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11月自查有无违犯规定现象,有无违纪的行为。12月组织纪检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接检查,一是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从会风、会纪、机关管理、公车私用、接待客人、津补帖发放、婚丧嫁娶、打牌带彩等十五个方面进行督查;二是查“担当”促“作为”上,对照全年的任务分解,一一落实到室、到责任人,完不成任务的要重罚,结合责任制,扣发全年的效能奖。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班子成员及科技局干职工有明显的违纪违法行为。 总结回顾全年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企业和群众的期望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是个别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教育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攻坚克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今年以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 市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一是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ZSJ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把准政治方向。常委会在学习中思考、实践中感悟,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事业兴衰,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管党治党才能真正做到全面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才有可靠保证。为此,常委会把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在深化“两学一做”中强化思想引领,通过举办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宣讲会、上党课等形式,既把自己摆进去、又扎实推动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行动,切实深化“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常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主要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加强统一领导、深入研究部署。市第七次党代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深入部署,强调“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对各级党组织履责尽责提出明确要求,凝心聚力打好责任落实主动仗。今年以来,常委会16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研究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年中对管党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协调、推进;年末由常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地各部门检查考核,真正做到直接主抓、紧抓不放。四是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大力宣传王华、赵亚夫先进事迹,通过党纪教育馆、清廉**网等载体加强宣教,对167名新任县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大力开展“立规矩、正家风、倡廉洁”家风建设等活动。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和省委规定精神问题10批次、34起,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五是带头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常委会班子成员严格遵循和带头落实党章、《准则》和《条例》要求,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身作则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全面抓落实。 二、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健全机制责任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龙头,把责任层层压实,全面向基层延伸。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和体系。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加强统筹推进。市委与各辖市区党委和部门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督促和问责追究,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二是深入实施“强责工程”。在全市部署实施“强责工程”,突出“以单定责”,形成6大类责任清单并覆盖市县乡三级;突出“按单履责”,以清单划定责任边界、明确履责要求;突出“照单问责”,实行“四查一考”机制倒逼责任落实。通过“责任清单正向明责、责任追究反向约束”,坚持双向发力,构建清单化、项目化落实的工作格局,受到中央纪委肯定。今年全市共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履责不力的32起34人和6个领导班子实施责任追究,通报典型案例5起。三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两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出台61项制度规范;结合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内监督、权力运行监督、廉政风险防控等规范性文件90余项。建立健全年底“双报告”、廉政谈话等工作机制,在市经信委、市质监局试点开展了“两个责任”落实全程纪实工作。四是着力强化权力制约。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紧紧围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制约、规范执纪审查等方面,结合**实际,出台配套制度规定近20项。探索制定《关于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的暂行办法》,发挥办案治本功能,认真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针对具有典型性的36件案件,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55个。 三、从严管理干部,切实履行选好用好干部责任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各个关口。把好干部选任关。把“20字”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严格依法规范选人用人,坚持组织把关必严,充分发挥综合研判的基础作用。在辖市区党委换届前,完成所有辖市区、78个机关部门和36个企事业单位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实现处级研判工作全覆盖。顺利完成市县乡三级党委班子换届工作,班子整体结构和功能进一步加强。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加强干部德和政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坚持职数预审制度,对全市179个批次职数进行预审,纠正不符合规定18批次。加强干部专业化建设。选派第二批16名紧缺专业型干部到北京市西城区、上海市虹口区和本市重点企业挂职学习,系统培养市属国企“百名红领”。实施年轻干部“181”培养计划,遴选64名以80后为主体的优秀正科职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实施90后年轻干部专项培养计划,选派12名年轻干部进行跨区域、跨领域交流任职。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形成严管干部的工作体系,打造《周末“家”说》干部展示平台,加强日常化、经常化了解识别干部。制定出台推动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的有关文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结合起来,推动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奋发干事创业。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不放,以“效能革命”引领推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前三季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174万元,综合下降16.3%。全市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参改人员19498人,取消并处置车辆1176辆,年节支7615万元。全面启动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明年4月份可全面完成。优化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坚决做到“七个严格、七个一律”,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省内公务接待用餐一律禁酒。因公出国(境)严格计划管理、团组审批,实行公开公示和全程监督,压缩无实质性出访团组17批48人次。狠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9个方面,分批开展挂牌督办,今年以来挂牌督办问题线索46件,查处3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深入开展会所专项整治,涉及巡视整改的10家重点场所已全部整改到位,各产权单位逐个建档、长效管理。深化“效能革命”。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效能革命”的意见》,成立深化领导小组,大力整治执行不力、庸懒散拖、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今年已对涉及懒政怠政等方面的10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中党纪处分3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高强度、快频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派出督查组558个(次),督查下级单位1786个(次),提出整改意见158条;共派出暗访组407个(次),到重点场所组织暗访检查972次;共对436个单位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共查处违规问题59起、处理8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5人。 市委加大对执纪审查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当好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坚强后盾。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及时听取汇报,协调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排除干扰、消除杂音,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支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支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定期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支持纪委优化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办案基地建设。对过去纪委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将绩效考核、效能革命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纪委转到其他职能部门。带头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常委班子成员分别与相关当事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形成书面记录、签字背书、归档留存,绝不遮丑护短。今年实施信访监督213件次,其中信访谈话87件次,信访函询69件次;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占63.5%,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占31.6%,移送司法机关占4.9%。开展谈话函询211人,为11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不实反映。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257件(次);立案712件,同比增长32.1%,其中县处级17人,乡科级8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70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80万元。严肃查处了原市住建局副局长邓峰、原市交通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杜伟国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形成强力震慑。 切实加强保障巡视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巡察监督内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销号。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要求“对整改情况再督查、对深层次问题再发现、对重点领域再加压”,亲自牵头研究制定常态化督查方案;各牵头常委和分管市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整改工作加强协调督办;各专项小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迅速行动,狠抓查漏补缺、立卷归档、达标销号。集中力量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逐一梳理、精准发力,665件信访件办结658件,办结率98.9%。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清退办公用房转化问题,对商务A区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采取招租销售等措施加大去化力度,目前去化率100%。到目前为止,对两级巡视反馈意见确定的4个方面21项118条整改措施,已全部销号,整改落实率100%;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明确点到的10个重点问题,从处置典型案例入手,坚决整改到位并从机制上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我市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巡察工作规划,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巡察工作筹备情况的汇报,并就巡察工作作出批示。11月23日起已组织5个巡察组,对10个单位开展第一轮巡察,重点在发现突出问题、强化成果运用、形成有力震慑上发挥作用、务求实效。 虽然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看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深,理解不够透彻,行动还不够自觉;有的地方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作风问题仍存在顽固性,有的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仍然存在,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的部署要求,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坚持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重要抓手,以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为关键点,以正风肃纪为突破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提供坚强保障。 为继续深入推进我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我部现结合统战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现将计划报告如下: 一、目标要求 我部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八项规定”,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反“四风”活动。并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促进发展为宗旨,以廉政教育为先导,以廉政文化为载体,以廉政制度为保障,以民主监督为机制,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我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具体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以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大对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以提高统战部的行政工作水平与态度。在全部开展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进一步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同时,为进一步降低行政工作成本,要严格厉行节约,做好各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宣传我部门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的情况。宣传统战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活动效果,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积极配合、支持县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办好道德建设专栏,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道德善举的采访报道工作,并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一是夯实基础,宣传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条主线,进一步做好制度的完善、宣传、落实等基础性工作,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严肃性和执行力,让党员干部知道制度的内容,明确制度允许的范围和制度禁止的内容,在思想上自设警戒线,行动上不碰高压线;二是严肃纪律。通过部内相互监督的方式积极协调,增强制度落实的责任意识,共同推动领导、干部、群众互动,促进管人、管权、管事联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要依照制度严肃处理,做到人人都在约束中,事事都在管理中,处处都在规范中。 (四)要深入推进我部党务、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治理整顿力度。认真履行单位职责,深入推进继续开展对中央关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党的领导、党内民主有机统一,推进我部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的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六)要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核心,促进素质提升。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科学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统战干部作风建设,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勤奋工作,树立统战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全面履行好统战职责。 (七)深化推行“三重一大”监督制度,加大“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落实责任分工、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我部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做好对机关干部下基层制度的执行和议事民主的监督工作。 (八)抓好主题教育。一是继续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线开展教育活动。突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的主题教育;二是围绕廉洁从政的主题,从小处着眼,突出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统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化警示教育。重点是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法纪条规教育,开展对部内干部职工的廉政谈话,强化教育效果;四是建设廉政文化,积极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五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构建以人为点、以程序为主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帮助统战部领导干部、部内关键岗位人员少犯错误、减少失误。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3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4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5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6
一、指导思想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三、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7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8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9
一、我厅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我厅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10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11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12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任务
三、工作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13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14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加强作风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全面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化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改革,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15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16
一、明确职责,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
二、明晰责任内容,准确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着力点
三、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17
一、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履行领导责任
二、强化组织推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加强教育监管,自觉执行廉政各项规定
四、保持清正廉洁,弘扬奋发向上的正气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18
四、大力纠正“四风”,切实履行作风建设责任
五、支持纪委“三转”,切实履行领导和支持办案责任
六、狠抓问题整改,切实履行保障巡视和加强巡察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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