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改水实施方案三篇
旱改水实施方案1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法定义务,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确保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缓解我县保护耕地和占补平衡压力,县人民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23〕82号)要求,以及崇左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县实制订了《大新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建设重点和内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材料要求、项目资金筹集、资金管理、项目后期管护、保障措施八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23〕18号)精神,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坚持各项基本原则开展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2023年至2023年)对全县符合条件的旱地提质改造(旱改水)15000亩以上。
第二部分是建设重点和内容。按照“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要求,坚持“以补定占、占优补优”的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旱改水工程后的耕地,其质量和相关属性必须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23〕13号)中灌溉水田适宜种植水生作物的要求。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为确保完成15000亩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目标任务,要积极实施旱改水工程,对现有耕地、储备库中的耕地和正在实施的土地开垦项目进行核实排查,对地形坡度在6度以下,且有一定水源条件保障的耕地后备资源,要尽量开垦为水田,对于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旱改水”和“提质改造”工程。
第四部分是工作程序和材料要求。明确了立项程序和材料、规划设计审批程序和材料、预算审批程序、项目实施程序、验收程序等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第五部分是项目资金筹集。项目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 一是使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回拨的耕地开垦费和指标收储资金; 二是使用出让金等其他财政性资金;三是鼓励各级财政性资金及社会资金投资旱改水项目工程建设;四是自治区资金;五是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另行方案)。
第六部分是资金管理。要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渠道多样、灵活管理;集中投入、各计其效的原则,切实落实提质改造“旱改水”工作。
第七部分是项目后期管护。旱改水工程竣工自验收合格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土地权属,及时将土地和有关设施移交给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要建立管理和维护制度并落实有关费用,加强对整治的土地和工程设施管理的维护,保证土地的有效使用和工程设施正常运转,项目实施单位可考虑划拨今后2—3年的管护费。
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二是科学编制方案;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四是做好工作经费的安排;五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重视廉政建设。
旱改水实施方案2
根据南宁市对兴宁区五塘镇2023、2023年“旱改水”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反馈的问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技术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17号)及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兴宁区“旱改水”项目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纪要》(南兴府办纪〔2023〕1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旱改水”项目整改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此次“旱改水”问题整改涉及五塘镇4个村,涉及项目地块15块,共27.0751公顷(406.1265亩)。其中七塘村“旱改水”整改地块1块,面积2.0137公顷(30.2055亩,包括实施地块06),沙平村“旱改水”整改地块10块,面积13.9975(209.9625亩,包括实施地块01、04、05、06、07、08、09、10、11、12),两山村“旱改水”整改地块2块,面积6.9635公顷(104.4525亩,包括实施地块02、03),英广村“旱改水”整改地块2块,面积4.1004公顷(61.506亩,包括实施地块01、02)。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旱改水”项目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五塘镇“旱改水”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三、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经费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资金的保障与落实,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指导报账等相关工作。
(二)复垦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协助村对丟荒土地进行复垦等工作。
(三)耕地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农田种植指导,承包方承包土地亩数统计,以奖代补材料收集等工作。
(四)水利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调配农田用水灌溉等工作。
(五)提质水田改造组
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农田改造项目监督指导,负责承包方承包土地亩数统计,收集农田改造项目报账材料及以奖代补材料等。
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接上级部门,传达工作精神要求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整改措施方式及经费
通过采取土地清表、翻耕、平整土地及修筑田埂、设置田埂、清理施工便道、土地租赁、青苗补偿、抽水灌溉、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补充完善照片和视频等措施对2023、2023年旱改水项目新增耕地核定的问题和城区现场核查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关于五塘镇开展七塘村“旱改水”地块整改问题。七塘村“旱改水”整改地块面积2.0137公顷(30.2055亩,包括实施地块06),由五塘镇政府采取包干价直接委托方式,委托七塘村委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包干价拟定为按100000元/年,收益计入村集体经济收入。补贴标准执行三年,补贴资金分年安排。
(二)关于五塘镇开展沙平村、两山村“旱改水”项目整改问题。沙平村“旱改水”整改地块面积13.9975(209.9625亩,包括实施地块01、04、05、06、07、08、09、10、11、12),两山村“旱改水”整改地块面积6.9635公顷(104.4525亩,包括实施地块02、03),由五塘镇政府动员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参与整改工作。在项目区沙平村实施地块(01、04部分、05、06、07部分、10、11、12)、两山村实施地块(02、03)由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已有经营主体在已承包项目区沙平村实施地块(04部分、07部分、08、09)由农业企业开展整改工作,按实际面积给予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每年1500元/亩补贴,补贴标准执行三年,补贴资金分年安排。所需经费按以奖代补方式发放,共471622.5元/年(以实际为准)。
(三)关于五塘镇开展英广村“旱改水”地块整改问题。英广村“旱改水”整改地块面积4.1004公顷(61.506亩,包括实施地块1、2),由五塘镇政府动员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在项目区地块土地开展整改工作,按实际面积给予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每年1500元/亩补贴,补贴标准执行三年,补贴资金分年安排。所需经费按以奖代补方式发放,共92259元/年(以实际为准)。
五塘镇“旱改水”项目整改总经费663881.5元/年(以实际为准)。
五、整改要求
(一)旱地提质改造为水田后,原则上保证连续三年每一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莲藕、马蹄、茨菇等水生农作物。因气候干旱缺水,可实行水稻等水生农作物和旱生农作物轮种;
(二)项目验收合格后,耕地提质改造的水田要严格加以保
护投入,并不断提高质量,严禁在改造水田上搭建构筑物或其他破坏地力的行为;
(三)地块面积大小应因地制宜,满足机械化作业和田间管理的要求;地块四周宜设置田埂,田埂四面平整,土埂顶宽20厘米-30厘米、高20厘米-30厘米;田面宜平整,田面高差应控制在3厘米内,耕作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
(四)“旱改水”项目整改工作要求于2023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其中,7月20日前完成翻耕、设置田埂及水稻等水生作物种植,7月31日前全部完成验收。
旱改水实施方案3
为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根据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23〕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23〕13号)、省委 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3〕4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开发促保护”的原则,以不断创新保护与治理机制为基点,针对现状数据库中为旱地,现实已被村民自行开发为水田的资源进行梳理与统计。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治理工作,增加耕地面积,改善耕种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前期旱改水调查摸底相关数据,对全区范围内的旱改水进行开发整治,确保在2023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实现水田面积增加和耕地占补平衡。
三、职责分工
由区新增耕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旱改水治理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由区国土分局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和跟踪检查,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备案等工作,并建立项目管理台账以及竣工项目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二)由区财政局负责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资金的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与项目有关的日常财务保障工作,合理有效使用资金,降低项目成本,且全过程实行专户专款专用管理;负责项目财评事宜,出具项目预算审查意见。
(三)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开展土地权属调查、调整、分配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群众积极投身参与项目的实施、建设、监督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土地项目整治工作持续有序推进;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开展项目实施管理,对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负责检查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项目进度款拨付审核工作,协调处理群工矛盾,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四、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筹措。由区城投公司、区产投公司、区经投公司负责资金筹措工作,资金账户设在区财政局,由国土分局与区财政局共同负责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资金运作。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流程:由区新增耕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镇(街)实施。项目资金拨付按进度由镇(街)提出申请,经区国土分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从专户拨款到镇(街),再由镇(街)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工作费用:对各镇(街)的奖励按照汇府办发〔2023〕3号文件执行。同时,每亩新增耕地按200元/亩给予区国土分局作为工作经费。作业单位服务费用:报备成功1亩按1000元/亩结算(该费用包括:外业测绘、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及预算编制、竣工测量、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增耕地复核、系统备案)。
五、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土地整治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开展旱改水工作,根据土地整治有关技术规程编制项目材料向区人民政府申报项目,并负责采购第三方中介服务。
(二)项目审批要求。由区国土分局负责指导项目设计及投资计划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中的工程复核等相关工作,并会同区财政部门下达规划设计及预算批复。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项目的预算评审,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三)项目施工保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项目经批准后,要严格按照项目工程建设“五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结果等全过程负责。
(四)项目验收程序。项目竣工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量、工程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再组织镇级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提请区级验收,区新增耕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验收意见和报告后,组织农牧、水利、财政、交通等成员单位对项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区级验收。
(五)项目后期管护。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项目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项目区域的后期管护,采取统一发包、村民承包等多种形式,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以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的长效管理,保证全部种植到位,不抛茺,不撂荒,真正做到“整理一片、保护一片、显效一片”,土地开发整治成果由农民共享,有力促进农民增收。
六、强化督导检査
此次旱改水工作将纳入新增耕地建设任务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区新增耕地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区新增耕地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区政府督查室将对本次建设工作(土地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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