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选举办法(通用9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党委批准,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竟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名,其中监票人×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所缺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提出候选人,再次进行选举。

  九、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宣布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时,先宣布书记当选人名单,再宣布副书记当选人名单,(若副书记有2人及以上,则副书记的当选人名单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宣布)最后宣布委员分工情况]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2篇: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党的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

  ——根据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委员会委员(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委员会(纪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委员会召开各支部负责人或各党小组长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它有关事项。

  开会阶段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唱(奏)《国际歌》;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审议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计票人

  ——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讨论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下届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讨论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并宣布下届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后进行选举。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经批准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要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会后

  ——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基本情况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及有关材料;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第3篇: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换届选举办法。

  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佳木斯市分行党委批准,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规定,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名,其中,差额1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佳木斯市分行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2名,其中监票人1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和投弃权。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〇”;投不赞成票的,画“×”;如果另选他人,在选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对应的“符号”栏内画“〇”;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可在全部未当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也可按票数取不足名额+1的候选人数重新选举,具体实施中只能选择一种)。

  九、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宣布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时,先宣布书记当选人名单,再宣布副书记当选人名单,(若副书记有2人及以上,则副书记的当选人名单按上级行党委批准的顺序宣布)最后宣布委员分工情况。〕

  十、本选举办法经银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4篇: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5名,候选人6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

  六、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打“×”;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八、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选举人数必须超过应参加选举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方可选举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获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得在得票未过半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补足,可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正式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九、大会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计票、监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十、投票结束后,由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一、大会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乐东县直属机关党委批复。

  十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采取无记名的方式等额选举出书记、副书记,并确定各委员的分工。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党支部审议,提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在实施过程中的其它事项,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第5篇: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委、县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乡镇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可大体分为四方面内容和二十六项程序进行:

  一、大会筹备工作

  (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

  各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方通字[2023]41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的实际,7月16日,各乡镇新调整的领导班子到位后,及时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代表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作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安排换届选举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

  (二)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根据党委决定,起草并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请示》,作第一次报告。其主要内容是:

  (1)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

  (2)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3)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选举产生的办法;

  (5)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额、选举产生的办法。

  (三)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审批

  认真做好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各乡镇党委在代表选举过程中应加强对基层支部的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发出召开代表大会通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求经县委批复后,乡镇党委要根据党委决定和县委批复的精神,起草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

  (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3)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条件、选举办法、选举时间要求等;

  (4)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2、指导代表选举工作

  (1)指导基层支部按代表分配的名额、结构、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

  各乡镇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数及构成比例、产生程序,已下发有关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如有变动需报请县委批准。各乡镇分配到各基层支部的代表结构,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四点:一是党员人数是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不应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二是党委、纪委负责人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基层支部进行选举。三是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应当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达到预定的要求。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可根据各基层支部的实际情况,对代表构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四是要严格把握代表产生程序(提名推荐和选举两个环节),在代表提名推荐环节,乡镇党委一定要认真组建代表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参照干部考察方式,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批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一家不能出现带病当选代表现象;在选举环节,指导把好参加选举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要超过应到位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两个关键。五是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

  (2)指导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基层支部向乡镇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时,要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3)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后,分别指导各基层支部开好选举代表的党员大会,差额应多于20%。

  乡镇党委收到各基层支部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要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代表选举的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之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代表。主要程序为:

  A、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这里的应到会人数,即按规定需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有选举权的全体党员。在执行这一规定时,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六是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七是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因特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从原单位转到居住地党组织、确实不能到会的;八是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B、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可事先拟制,但要提交选举单位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其内容包括:一是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二是选举任务;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四是选举的方式、程序;五是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六是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七是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八是监、计票人的产生办法;九是选举的纪律等。

  C、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党员从本选举单位中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D、宣布代表候选人名单。

  E、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F、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G、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H、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I、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会议主持人报告,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3、选举结果的报批。基层支部按照规定的要求选举产生出席乡镇党代会代表,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等,还应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乡镇党委收到报告后,经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应作出同意的批复。

  4、代表资格审查

  (1)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组织的党委委员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

  (2)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选举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3)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起草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

  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委员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乡镇党委应把起草党委工作报告作为党代会筹备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份好的工作报告必然会起到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目标,促进工作的作用。

  党委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党委工作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回顾和总结党委在任期内的工作。包括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委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起草工作报告,必须抓住四个环节:一是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二是要突出经济建设中心;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乡镇实际情况出发,体现乡镇特色;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反复进行修改,之后提交党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回顾过去的工作。主要是在乡镇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

  2、总结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

  3、提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形成后,先提交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乡镇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

  (五)向县委呈报党委、纪委候选人和县党代表的预备人选。

  根据县里的安排,各乡镇党代表大会原则上应在2023年8月10日召开完。各乡镇应根据县委对党委、纪委组成名额和县党代表的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召开党委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向县委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报告》(作第二次报告),报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书记候选人和县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县委同意后,方可提请党代会进行正式选举。两委委员候选人和县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制订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是大会选举工作的准则。选举办法由上届党委制订,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后,再提交各代表组讨论,经主席团汇总修改,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

  制订选举办法,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内容要具体、明确,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简明易懂,不能出现产生岐义的说法。

  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实施的方法、程序;选举有效性和有效票的确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

  (七)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名单

  党委根据会议的规模,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一般应为党委组成人员、各代表组负责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应由各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八)编制代表名册

  代表名册及编制原则。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并经党委审批后,应着手编制代表名册,编制代表名册,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代表名册要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等;按照代表的选举单位、工作性质分编为若干代表组,并指定临时召集人。

  (九)发出召开代表大会的通知

  通知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报到等事项,并要求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大会。

  二、大会预备会议

  (十)召开临时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时,应安排好代表组活动、讨论的地点。同时通知代表组临时召集人参加召集人会议的时间、地点。

  上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临时召集人会议,主要内容是:1、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2、就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等作说明,提请各代表组讨论;3、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

  (十一)各代表组召开会议

  临时召集人会议之后,召开各代表组会议。主要内容是:1、传达代表组临时召集人会议情况;2、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草案)。

  (十二)大会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一般党委书记为主持人、预备会议的议程有四项:1、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2、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3、通过大会议程;4、宣布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5、联点党员县级领导讲话。

  (十三)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通过二项内容:1、通过大会议程;2、通过各代表组召集人建议名单。

  三、代表大会召开

  (十四)大会开幕式

  大会开幕式一般由任党委副书记的行政负责人主持。大会主持人应说明到会代表人数,介绍列席人员,致词欢迎来宾。

  大会开幕式的内容是: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2、上届党委负责同志代表上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3、纪委负责同志代表乡镇纪委作工作报告;4、大会休会,布置分组讨论报告要求。

  (十五)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是代表行使监督、决策权的基本途径。大会一定要安排较多的时间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吸纳到工作报告中去。主席团成员要和代表一起讨论。

  (十六)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组讨论工作报告一定时间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其主要内容是:1、听取各代表组对两个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2、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3、听取上届党委关于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县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讨论并通过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和县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讨论并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交各代表组讨论;4、确定计票人名单。

  (十七)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分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和县党代表候选人以及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其主要内容是:1、通过两个报告决议(草案);2、听取各代表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情况,通过《选举办法》(草案);3、听取各代表组讨论党委、纪委委员和县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4、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表决。

  (十八)印制选票

  印制选票总的要求是庄严、大方、清晰、准确;党委、纪委委员和党代表三种选票应在颜色上加以区别;印制选票时,对候选人名单要严格保密;根据选举情况,作好重新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

  选票上的候选人姓名必须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写上有关填写说明。

  (十九)大会选举

  大会选举的一般程序是:1、清点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有效人数。按规定,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代表必须超过代表的五分之四以上,方能进行选举;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4、最后清点代表人数;5、监票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6、领取并分发选票;7、说明填写选票方法;8、填写选票,依次投票;9、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10、计票;11、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12、由主持人或工作人员宣布当选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县党代会代表名单。

  (二十)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选举结束后,大会主席团立即举行第四次会议,从新当选的委员中提名推选一名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二十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

  (二十二)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二是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是:1、宣读县委关于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批复;2、推选监票人;3、发放选票;4、选举结束,宣布选举结果;5、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

  (二十三)大会闭幕式

  大会闭幕式的内容有四项:一是宣布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二是通过《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xxx第x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通过《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四是宣布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国际歌》,散会。

  四、大会后续工作

  (二十四)呈报选举结果

  大会选举结束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党委要将三项选举结果呈报县委,用以批准、备案。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如果是经县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之内的人选,当选结果即可当场宣布。如果有县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外的人当选,会议只能宣布得票情况,待报县委批准后方可正式宣布。

  (二十五)材料归档

  对大会的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二十六)做好党代表大会工作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理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汇编工作。

  党委在大会结束后,要对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出好的做法和经验,找出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以不断提高党代表大会的质量。

第6篇: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四、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按20%差额数确定候选人。

  五、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一个“X”;如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需在其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大会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XX人,计票人XX人,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七、填写选票,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进行计票,由总监票人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

  八、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举手通过后生效。

第7篇: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八、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票上的符号部分不清部分无效,全部不清全部无效。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好后,亲自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填写选票和投票。

  九、大会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总监票人由上届支委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上届支委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委会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选举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大会公布计票结果和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上届支委会提出,经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上届支委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或请示XX机关党委,并征求党员意见后决定。

第8篇: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二、经设XXXXXX党委批准,XXXX下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由3人组成,出席XXXXXX首届代表大会代表25名。

  三、XXXXXXXX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代表候选人的产生,首先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民主协商,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总支委员、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五、凡党的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党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一个“X”;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选票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4名,监票人由上届党总支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以作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党总支的领导下,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XXXXXXX党总支委员会

第9篇: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党支部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1.选举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报告。换届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写出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集体研究,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经过充分讨论修改后,最后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二是开好支部大会指导思想的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经党组织和选举人的充分酝酿讨论来确定。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和党员酝酿讨论。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必须体现先进性、纯洁性和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本支部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体的呼声和要求。

  (5)确定大会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要明确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选举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印章或代章。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

  2.选举程序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只有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才可以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换届改选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报告经全体党员讨论、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党支部委员会应将工作报告誊写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入党支部文书档案。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但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的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个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如果有党员提出询问,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5)分发和填写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票数,使两者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一是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二是选举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三是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四是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五是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6)投票和开票。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7)计票判断当选人。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人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当选人。第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第二,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第三,被选举人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对缺额的补选,可在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第四,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第五,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第六,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第七,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8)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要对计票的结果签字并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并说明当选的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要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待保留一段时间后经上级许可后销毁。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确定党支部委员的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成员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将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分工情况,书面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差额选举,必然有一部分候选人落选,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要教育落选的党员正确对待自己落选,寻找自己落选的原因和改进工作的方法,进一步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更好地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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