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述责述廉报告6篇

个人,或者称个体,一般指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以下是合一范文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述责述廉报告 6篇范文,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述责述廉报告 篇1

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加强廉政纪律,锻炼党性修养,净化了分管领域党内政治生态,有效地推进了工作开展,围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按照要求,将我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述责述廉如下:
  一、关于思想政治方面情况
  对党的政策理论学习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对新理论学习掌握的虽然不够全面,但是能够积极主动去钻研新的理论学习和新的理论知识,能够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创新实践措施,能够紧密联系群众,勇于担当责任,主动下基层了解民情,深入基层。
  二、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我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本人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即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深入领会“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实际工作中,主动、自觉地支持“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的实施。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本人积极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党组集体领导理念,建立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分工合作体系,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带头作用,抓好责任落实,层层推进,人人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带头落实制度。本人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工作有机结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制度落实,时刻绷紧反腐倡廉、管好用好手中权力、带头遵纪守法这根弦,不触“红线”、不越“雷池”。三是提升内部管理。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求,服从机关内部管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提升机关行政效能。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本人认真学习,自觉带领分管科室遵守,本人及分管科室人员都没有出现违反规章制度现象。本人带领分管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理论政策,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整改,将问题摆在明处,逐条逐项制定出整改措施,明确问题的整改期限,将八项规定落在实处,纪律严明,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
  四、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对照《廉政准则》要求,本人严格要求自己,没有任何违反“8个禁止、52个不准”规定的问题。没有出现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没有出现出入私人会所、公款旅游现象;没有出现利用公款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情况。本人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没有任何利用权力谋求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五、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本人决心按照领导干部标准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改进思想和工作:(一)加强政治学习。从主要着眼于改造客观世界转变为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相结合,加强新理论知识的钻研,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突出学习重点,学习好、掌握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提升履职能力。立足实践,从应付性学习转变为主动钻研学习、从为了工作的“要我学”转变为提升自己专业素养的“我要学”,重点是向领导同志们学习、向基层群众学习、向工作实践学习,以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履行领导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的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领导水平。在此基础上,始终把岗位职责放在第一位,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提高工作效率。(三)做实调查研究。从基层发现、挖掘和总结经验,主动了解掌握基层鲜活经验,捕捉工作实践创新发展的前沿动态,汲取来自基层的营养,积累更多的专业知识储备,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述责述廉报告 篇2

  自加入xxx公司开展工作以来,我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坚持从严治党,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廉洁奉公。现将廉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身为一名党员,廉洁自律应该是对自身最起码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我们在思想上达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化改革、做好本职工作的现实需要;明确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齐抓共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明确作为领导干部的责任内容各要求;明确知法犯法,贪污受贿必然受到法律责任追究。我个人在工作中严以律己,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行必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执行各级机关有关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党章》规定,带头抓好学习教育工作,认真参加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贯彻从中央到地方的各项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深入学习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以权谋私,做到廉洁自律。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并注意管好自己的亲属,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一年来,本人及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均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强化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

  本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未发生以权谋私、参与赌博、利用各事宜收钱敛财等情况;遵守领导干部住房有关规定,不存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不存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情况;遵守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不存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的情况;遵守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不存在插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规定的情况。

  三、笃行务实,正心修身

  一是加强学习,为增强拒腐防变,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我认真学习党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动力,以人为镜,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定理想信念,打牢思想基础。以史为镜,牢记“两个务必”,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 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使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通过参加学习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做到清政、勤政。

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述责述廉报告 篇3

  一年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性原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了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一是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坚持把学习贯穿于工作和生活的全过程,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能力。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法用法,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刻对照剖析,切实转变作风,坚持走群众路线,主动作为,深入开展一线工作法,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干,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尽职尽责,以身作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要求,积极履职,认真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制,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自觉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抓常抓长,常安排常督促常检查。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有力促进了各分管股室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包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目标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及时分解,细化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严格要求,严于律已,恪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事项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工作大局,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坚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章》,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不循私情、公正廉洁。严格管理家属、子女,未发生违纪问题。

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述责述廉报告 篇4

  按照要求,现就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以汇报: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六争六比六提升”,政府系统“大思路、大境界、大作为”作为建设活动要求,做到时时处处高严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战略,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另一方面,把握时事动态和政策方向,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使自己真正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通过学习,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保持了廉洁敬业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兢兢业业为人民办实事的公仆意识,坚定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理想信念,提高了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六项铁规相关要求,做到“慎权、慎欲、慎独、慎微”。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原则。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原则,服从工作大局,重大问题按原则和程序提交县政府办公会或常务会集体决策,不搞独断专行,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更不搞暗箱操作,从而减少了行政决策失误。

  二是坚持政治原则。从大局和全局出发,从不把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凌驾于组织利益和全局利益之上,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本位主义,反对派性和小团体主义,不搞阳奉阴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到了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保证了政令畅通。

  三是坚持洁身端行。从没向基层或部门伸手谋私利,从没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自己的配偶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没有出现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的名义谋私利的现象;

  三、从严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严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一手抓分管工作的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推进、同考核。

  一是抓“一把手”负总责。要求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与相关科室签订廉政建设双向目标责任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出现的问题一把手亲自协调,严格落实县纪委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是抓学习教育。要求分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巡视利剑》等有关作风建设专题片,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真正做到自警、自省、自励。

  四是抓制度建设。要求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廉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廉政建设学习会、研讨会,做到凡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并派人党纪、政纪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强化党风廉政教育。

  总之,一年来,我尽职尽责,扎实工作,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事务较多,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解还不透彻;二是有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主观意识还不够强,工作趋于表面化,责任落得不够实;三是严抓重管力度还不够大,处罚不够严。今后工作中,我将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不忘为人民服好务之初心,牢记为人民谋幸福之使命,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要求,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观念,规范行为,狠抓落实,为我县的追赶超越、脱贫攻坚贡献应有的力量。

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述责述廉报告 篇5

本学年度,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教科体局党委的直接指导下,坚持把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学校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努力实现“学校发展,教师幸福,学生成长”的办学追求,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认真履职,深化校内改革,确保了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现将我2023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述责方面
  1.是责任落实情况。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不够准;制定的条条框框多,但检查考核的少。落实主体责任仅仅满足参加会议、签订责任状,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2.加强教育监管情况。廉政教育的形势单一,监管落实不到位。对学校及个别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未能及时开展交心谈心、,未能及时提醒和纠正错误的苗头,总认为自己工作忙,头绪多,也认为个别同志是初犯,对一两次迟到早退和在会场交头接耳的现象可以理解,没有及时加以批评教育。
  3.强化行业监管情况。对部分辞退代课教师和编外人员诉求未能及时解决。
  4.推进作风建设情况。未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结对帮扶贫困户在生产生活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自己不能解决的未能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解决,
  5.防控廉政风险情况。能定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优化业务管理流程,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健全预防腐败制度。但检查防控制度多,落实少。
  (二)述廉内容
  1.个人从未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的情况。
  2.个人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会员卡及出入私人会所等方面情况,但偶尔有在微信圈里发发小红包和抢红包的现象。
  3.个人没有利用职权职务打招呼、写条子,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4.个人无违规兼职、从事经营性活动、移居国(境)外等方面的情况。
  5.配偶在家中待业,儿子在是教师,无违纪违规投资。
  6.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原因分析
  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不够准;制定的条条框框多,但检查考核的少。廉政教育的形势单一,监管落实不到位。存在的原因是学校老师少,个人花在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较多,个人在党风廉政方面理论学习时间较少。二是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学校小,老师少,在党风廉政方面不会出问题,所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的时间就少。
  在微信圈里发小红包和抢红包有时是出于好奇,或者是出于礼貌,觉得抢了人家的红包就要发出去,不能只抢不发。
  三、整改措施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学习等形式,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学校尽管人少,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监“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学校党小组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
  二是完善教育监管机制,推进工作落实。一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校教育方式,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人要采取倒查。三要开展问责行动。开展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制订《甘溪小学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四要把控问题导向,及时化解各类纠纷。对辞退代课教师和编外人员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讲,及时主动向上级反映,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是要自我约束,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干的事不干,从现在起不在微信圈里发红包,抢红包,给老师做出表率。

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述责述廉报告 篇6

  为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使镇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依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xx省纪委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和《中共xx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镇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镇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镇党委、镇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2.镇党委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明确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研究专项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3.每年1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县、镇纪委的监督。

  4.每年至少听取2次各党支部和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5.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按照县委巡视、巡察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要问题线索核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每年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由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8.每年听取1次镇政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镇党委各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单位党支部和包抓村(社区)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9.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问责办法(试行)》、《汉中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及《xx镇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切实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0.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每年至少通报曝光2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重大问题随时通报曝光。

  11.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制度,镇党委班子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把执行党规党纪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作风建设督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镇纪委组织开展检查,特别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12.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季度组织1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校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3.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带头执行。每季度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看齐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4.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5.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专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16.在全镇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18.健全干部监督机制,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19.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委“三项机制”和《实施细则》,在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基础上,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检查,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1.镇党委领导班子要根据巡视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问题,甄选约谈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约谈,每年不少于2人次。

  22.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等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

  23.加强和改进民生监督工作,大力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24.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每年对公开内容至少更新1次。建立完善党内全方位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5.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加强对村(社区)、驻镇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每年到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检查不少于2次。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6.支持和配合上级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委员会议集体研究上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和情况报告。

  27.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镇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每年专题研究讨论镇纪委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

  28.每季度听取1次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等情况汇报,领导和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为镇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9.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每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

  30.依法依规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31.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镇党委宣传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

  32.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

  3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开展1至2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34.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

  36.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留存和市纪委备案。

  37.镇党委、镇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镇党委书记XXX主体责任清单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党委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和掌握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

  3.每季度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按要求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签批,提出督促办理意见。

  4.每年1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5.认真传达县委、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镇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落实情况亲自过问,每年不少于2次。

  6.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7.重视和支持镇纪委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每年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不少于1次,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办大案要案的请示汇报按次研究,作出决定。

  8.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全镇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整体状况每年不少于1次。

  9.研究制定镇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班子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

  10.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不少于2次,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11.加强日常教育,对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每个月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2.加强对镇党委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开展单独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等情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督促调查核实,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1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4.督促指导镇纪委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问题,每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通报曝光不少于2次。

  15.每年按比例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不少于1次,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组织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16.自觉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7.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9.树立良好家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三、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镇党委委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政府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抓好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政府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加强政府自身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解决“四风”问题,推动全镇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领导和支持查处政府系统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强化源头治理,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

  5.督促班子成员、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领导廉洁从政,加强对分管范围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与镇政府班子成员、分管的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6.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加强对政府单位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8.每年向镇党委报告1次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9.对分管单位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二)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李xx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镇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政办、宣传办。联系邮政所,包抓梁家庵村。

  1.协助镇党委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2.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包抓村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具体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每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检查不少于2次。

  3.每年向镇党委至少报告1次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报告。

  4.对包抓村、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点评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与分管的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5.针对巡察、镇纪委、审计部门发现的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每年亲自处理群众信访及巡察、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少于1件。

  6.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加强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及政策执行的监管,抓好征地拆迁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惠民、社保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每年亲自带队抽查检查不少于2次。

  8.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9.对分管单位、宝抓村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0.每年按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三)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镇人大工作,联系土管所,包抓xx村。

  l.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联系村(社区)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具体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每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检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镇党委至少报告1次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报告。

  3.对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点评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与分管的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4.针对巡察、镇纪委、审计部门发现的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每年亲自处理群众信访及巡察、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少于1件。

  5.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7.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8.每年按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工作。分管党廉建设、行政效能、作风建设、科技(企业)、市场监管、质检,主抓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档案管理。联系食药所,包抓郑家营村。

  1.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镇党委、纪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镇反腐倡廉任务分工,负责督促全镇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制的日常督查和考核。每年亲自带队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不少于4次。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镇纪委推动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方式,并向镇党委汇报。每年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不少于2次。

  3.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并督促各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亲自过问案件查处情况,每季度听取案件查办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

  4.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党纪党规教育,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镇纪委办党员干部加强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

  5.积极推动镇纪委工作,厘清责任,聚焦主业,全力推动镇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6.强化作风建设督查检查,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每年带队开展检查不少于2次。

  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工作的监督,严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

  8.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9.加强对镇纪委委员的监督教育管理,每年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10.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加强自身管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起好带头模范作用。

  12.每年按时向镇党委、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积极配合镇党委和县纪委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镇纪委工作和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五)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镇政府专项工作。

  l.协助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镇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2.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联系村(社区)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具体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每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检查不少于2次。

  3.每年向镇党委至少报告1次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报告。

  4.对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点评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与分管的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5.针对巡察、镇纪委、审计部门发现的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每年亲自处理群众信访及巡察、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少于1件。

  6.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8.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9.每年按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六)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xx

  负责镇人武部工作。

  l.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联系村(社区)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具体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每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检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镇党委至少报告1次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报告。

  3.对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点评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与分管的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4.针对巡察、镇纪委、审计部门发现的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每年亲自处理群众信访及巡察、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少于1件。

  5.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7.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8.每年按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七)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协抓党建、组织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经济办、环保办,联系中心校,包抓建安村。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联系村(社区)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具体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每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检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镇党委至少报告1次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报告。

  3.对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点评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与分管的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4.针对巡察、镇纪委、审计部门发现的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每年亲自处理群众信访及巡察、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少于1件。

  5.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7.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8.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9.每年按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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