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整治方案集合8篇

精选整治方案集合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方案 篇1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最大限度保持我镇计划生育的低生育水平,确保省、市、县计划生育检查顺利通过,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全镇计划生育进行突击整治活动,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夯实基层工作(计生阵地上水平,计生资料更完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率达到70%以上,全镇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1%以上。

  二、活动时间

  9月1日—30日,时间一个月。

  三、活动内容

  1、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各村要在相关会议上进一步宣传计生政策,到所涉及的对象家中,宣讲计生政策,使他们牢固树立计生政策仍是国策的观念。

  2、主攻重点,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尚未缴纳社会抚养费或缴纳不到位的违法生育对象,督促其按要求缴纳,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率达70%以上。

  3、抓住关键,全面落实手术任务。对非法怀孕的对象,由工作队员与村干部上门做好思想工作,督促其终止妊娠,对态度强硬的非法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落实。此外,对尚未上环、结扎的对象做好工作,督促落实,在活动期间完成手术任务。

  4、夯实基层。由计生办工作人员督促、指导各村计生阵地建设,指导公示上墙和资料规范填写。

  四、人员安排

  此次活动分成2个小组,组长分别由和担任,每个小组内设3名工作队,队长由驻村片长担任,其片内驻村干部和计生办工作人员参与,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五、加强调度,严格奖励

  1、加强调度。此活动由镇长负责总调度,活动期内实现周调度、周通报,每周工作效果公示于政府院内公示栏上。活动期间对效果不佳的村支部书记、片长由镇党委书记约谈,确保工作效果。

  2、严格奖惩。本次活动结果直接与计生工作年度考核挂钩,特别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实行严格奖惩,相关村力争应征金额达到70%以上。对完成应收金额70%以上的`村,超出70%的资金返回本村作为此次活动工作经费;对尚未完成应收金额70%的欠缺资金,由相关村分三年同比例代征代缴,其片长与驻村干部督促落实。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毒餐饮具的卫生安全监管,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卫生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消毒餐饮具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摸清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数量、持证情况、卫生状况及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索证、验货情况,进一步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消毒餐饮具摆上餐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任务要求

  1、摸清底子。由卫生部门与工商部门负责,摸清汇总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有效期等信息。

  2、搞好现场检查。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情况、使用的消毒剂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等,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对生产现场条件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要求的,要从现场采封三批产品,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做洗消剂烷基(苯)磺酸钠残留量及大肠菌群检测。

  对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进行索证管理及餐饮具卫生安全状况(包括消毒餐饮具包装标签)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10日)。要求摸清底子,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2、专项整治阶段(3月11日——25日)。由镇食安办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消毒餐饮具及重点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依据各司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核查,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3、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3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协作,标本兼治。要不断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落实责任;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监管失位、越位现象发生,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现违规行为不依法处理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时机,广泛宣传餐饮具卫生安全知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和餐饮业经营单位的卫生消毒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对广大就餐者的卫生安全知识宣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内违法违规夜市的整治力度,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切实解决夜市摊点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及影响市容市貌问题,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于 5月 5日——— 5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夜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针对辖区夜市摊点乱摆乱放、油烟烧烤等突出问题,以创建整洁、优美、畅通、文明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按照“依法治理、疏堵结合、部门联动、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市容和道路交通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品位。

  二、整治内容

  集中整治重点是取缔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油烟烧烤摊点,整治南环路以南夜市及机动车占道。

  1、强力整治违法夜市。对辖区违法夜市摊点依法坚决予以清理,暂扣经营器具,拆除临时违章搭建,有效遏制违法夜市流动摊点群占道经营回潮现象,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及南环路以南周边无非法夜市摊点群,无机动车占道现象,道路畅通。

  2、规范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秩序。整治沿街门店跨门槛从事夜市经营活动,不准将桌椅、冰柜、烧烤炉等物品摆放在店外,不准违章乱搭乱建。引导合法夜市摊点经营商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区域内经营,配臵密闭垃圾、泔水收集容器,保持市场环境卫生。

  3、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取缔或整治露天违规烧烤摊点和油烟污染,引导合法经营商户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节能炉。

  4、严格要求餐饮行业、“五小”单位卫生达标,证件齐全。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三、职责及分工

  (一)县三创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夜市整治人员抽调,部门之间协调,监督问责,整治情况汇总。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南新区负责对南环路以南夜市审批备案,对本辖区内夜市整治负总责。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夜市,拆除经营场所的违章建筑、私搭乱建。规范合法夜市商户经营活动。

  (三)城管局:出动执法车辆6台、人员20人,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群依法进行取缔,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周边无非法经营业户,无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南环路以南夜市规范管理,无占道经营、油烟污染,道路畅通无阻。

  (四)园林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动保洁人员,负责合法夜市摊点周边道路垃圾清扫,责任落实到人,垃圾日产日清,统一清运处理。

  (五)环保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露天违规烧烤摊点和燃煤大灶,引导商户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节能炉。

  (六)卫生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不达标的“五小”门店、摊点,健康证持证情况查处。

  (七)工商局:出动车辆2台、人员8人,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取缔沿街商户夜市店外经营行为。

  (八)公安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主次干道上的车辆乱停乱放,并处臵好意外发生的事件。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20至4月30日),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利用《致商户的一封信》、鲁山电视台发公告,宣传车等宣传手段,将夜市整治行动的目标、内容、意义宣传到位,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5月5日至5月30日),集中25天时间,针对辖区夜市摊点所存在的重点问题和整治行动动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彻底取缔非法夜市摊点群,油烟污染,全面提升市容秩序。

  第三阶段:规范化管理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各相关单位对夜市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整治时间、地点报县三创指挥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次夜市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市容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做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落实“定部门、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成效”的工作要求,彻底取缔油烟污染、占道扰民问题,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辖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特别是职能交叉的部门,要主动搞好沟通与衔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辖,交叉管理,集中执法,各自担责”的工作原则,在集中整治期间扎实推进工作,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创建指挥部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与任务,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督查问效。

整治方案 篇4

区卫生监督所、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陕卫法发()240号)及“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权划分的通知”(咸秦政卫发()17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防科,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

  二、活动安排

  整治活动时间: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查排底,清理整顿。

  1、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所管辖区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医疗监督管理档案。

  2、按照“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的通知”(咸秦政卫发()53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强化服务意识。

  3、对本辖区内“无证行医”的黑诊所给予彻底取缔。

  4、将本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情况于1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生局卫防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各一份(包括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办公室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第一阶段整顿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医疗单位取缔有困难的,由区监督所抽调人员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医疗单位必须抽调人员,全力以赴配合监督所进行整治。月7日至月15日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个别“钉子户”,由卫生局组织邀请新闻媒体,联合公安、区监督所、各医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彻底整治,以达到在我区彻底消灭黑诊所的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

  此次活动结束后,区卫生局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整顿不力、标准不高、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区属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医疗市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职权及区域的划分,认真检查,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黑诊所、存在严重医疗隐患的医疗机构及一些非法行医行为等,要及时取缔并如实上报。对未发现或发现而未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2、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

  要求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对包庇纵容,充当无证行医保护伞的卫生监督及检查人员,我局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医疗机构整顿动员会,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整治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全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镇村建设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城乡环境整治年”工作,按照“五个规范,三个全面提升”(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乘凉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全面提升全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按照社会主义新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巩固省级卫生镇、村的成果。实行政府主导、各村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整治的重点部位

  1、4条主干线:211国道沿线、306省道沿线、唐川路沿线、野郑路沿线。

  2、中心集镇:镇区街道

  3、中心村:各村主干街道

  三、整治的内容及要求

  在镇政府的主导作用下,各村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户集村收、集中处理”的原则,认真开展“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和“四清”(清垃圾、清杂草、清淤泥、清路障)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十乱”(杂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衣被乱晒、杂物乱放、车辆乱停、摊点乱设、房屋乱建)现象。

  1、全镇集中建设垃圾填埋场1个,各村以村为单位配置垃圾清运车辆。

  2、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将卫生责任区落实到户。

  3、以村为单位修建垃圾池(配置垃圾箱)或以每10户为单位配垃圾桶。

  4、以村为单位确定卫生保洁员定期进行垃圾清运工作。

  5、各村每月底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确保每户房前屋后保持整洁,公共场所由保洁员或卫生清洁小组轮流清扫。且以村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光荣户”评选活动,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

  6、国道两侧从水沟外缘算起50米内、省道两侧从水沟外缘算起15米以内、县道10米以内不得建地面构造物。

  7、以村为单位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猪圈,清除草垛及其他堆积物;取缔占道经营的废品回收站、木材加工厂、建材经销点、小卖部;要争取做到主干道旁的常年整洁、清洁。

  8、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乱停乱靠,有条件的村要集中修建晒场。

  9、主干道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羊、栓系牲畜。

  10、保持农村新建房屋周边环境的整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召开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动员会,并进行广泛宣传活动,明确卫生整治的意义、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环境卫生整治氛围。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做到广泛动员,人人参与。

  2、综合整治阶段。

  镇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要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尽力而为地逐步推进,全面开展道路、集镇、中心村的存量垃圾清理工作。同时,根据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内容、要求,要加强对此项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3、检查验收阶段。

  各村要组建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对辖区内的主干线、所在集镇、中心村的环境卫生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3月上中旬开始,每两周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以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按加权平均为各村全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1、建立领导责任机制。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事关农村和谐社会构建,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一把手”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落实镇级领导包片、抓示范点,干部包村、包段面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2、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一事一议”自主投资投劳,共建美好家园,推进镇村卫生保洁工作;切实凸显政府主导作用,镇级财政对垃圾(清运)设施、村容村貌整治等适当予以补贴;积极组织镇领导针对各村开展对口帮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同时,可以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有效拓宽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筹集渠道。

  3、 建立工作激励机制。

  镇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明显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各村要抓好日常整治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督促后进行整改,促进环境整治工作平衡发展;各村对农户的环境卫生整治实行“月查季评年颁奖”,引导农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步入常态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4、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镇政府将专门就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督促工作有效落实;各整治村要每周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不断强化责任,认真总结,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巡查,对整治成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力促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整治方案 篇6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绝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局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所有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局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所有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必须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局核发的《准运证》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局大队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2、健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研究对策措施,整治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考评机制。整治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媒体进行曝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整治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治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政府河政秘〔XX〕53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问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按照河政办〔~〕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我区城区范围内开展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河东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超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琨区政办副主任

  尹伟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蒿海艇区经委纪检组长

  李永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秦辉区技术监督分局副局长

  顾涌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武亚东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武春付向阳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马秀洲河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大明新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姚红军区环保局副局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姚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重视烟尘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具体分工为:

  (一)区环保局:

  1、牵头协调烟尘整治联合执法活动;

  2、对烟尘污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

  3、负责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4、掌握和通报烟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5、负责区直单位锅(窑)炉烟尘污染整治工作。

  (二)区经委:

  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并依法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取缔。

  (三)区质监分局

  负责对锅(窑)炉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等监督管理,以及锅(窑)炉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

  (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加强锅(窑)炉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促使锅(窑)炉使用单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避免或减轻安全事故。

  (五)区工商分局

  对申办或年审营业执照的锅(窑)炉使用单位,严格进行核查。

  (六)区公安分局

  保障烟尘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止暴力抗法事件。

  三、烟尘污染整治要求

  1、按照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规定,“0.4-0.7吨/时立式水管固定炉排锅炉”应予淘汰,由经贸部门实施;

  2、经检验、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锅(窑)炉禁止使用,没有合法操作使用证件的司炉工不准上岗,由质监部门实施;

  3、对现有1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必须改油、改气、改烧无烟煤,1蒸吨以上燃煤锅(窑)炉,还必须配套使用除尘设施,以确保烟尘和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今后,热电厂供热范围外新建或更换的1蒸吨以上燃煤锅(窑)炉,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由环保部门监督实施。

  4、对办理营业执照的锅(窑)炉使用单位,没有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年检;

  5、根据锅(窑)炉使用单位的具体违法情节,由具有相关行政处罚权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6、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并积极参加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采取积极稳妥的工作方法,以说服教育、引导为主,防止出现过激行为,保持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建立健全违法案件移送制度,确保烟尘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时间

  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至~年8月31日实施。

整治方案 篇8

各村(居)、街道各部门: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对街道“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现将街道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部门联动,依法整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逐步深化,全面推进;切实遏制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全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状况平稳好转。

  二、明确任务和各负其责

  1、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进行整治,要坚决收缴辖区内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打击非法购买、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做到全面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查堵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使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2、道路、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由派出所和公路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无牌证、无年检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和报废车及改拼车、无证驾车、严重超速超载、滥载、人货混装、违章驾驶、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客车车辆、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违章和拖拉机违章载人、非法营运、带“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二轮摩托车及农用车辆非法违章载客,未佩戴安全头盔;拼装车、“土三边”、“柴三机”和残疾人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章情况以及水上交通运输船舶等安全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促进道路、水上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3、建筑工程和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由村建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建筑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用电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加强民房建筑、房屋拆除及危旧房全面的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加强规范燃气经营站点设置,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液化气经营站点,消除安全隐患,增强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保证经营站点安全制度与设施齐全,杜绝过期钢瓶在市场上流通,确保燃气安全的使用环境。

  4、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网吧、大型商场、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沿街店铺生产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全面监管,排查和隐患整治到位,确保安全。并且加大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损坏、配备不足的,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等消防设施的专项整治检查,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5、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隐患专项整治。由安监办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其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曝光,特别是对地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农渔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辖区内农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推动农渔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驾驶、严重超载、违法载人和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农渔业、农业机械生产安全整治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检查制度,确保农渔业、农机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消除。

  7、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西天尾质监站和经济开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大型游乐设施、电瓶客运车、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加强对非法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机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配站;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使用单位都列入停产取缔名单,并实施关闭取缔和坚决予以报废并就地销毁,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8、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认真抓好辖区内学校校安工程改造、学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游泳安全、交通安全,特别是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学生乘坐农用车、柴三机、拖拉机等非客运及超载车辆、校园周边环境问题、生活设施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严格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报批手续;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救能力,以及取缔整治无证办学行为,确保校园安全。

  9、有毒有害及职业病卫生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否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是否为用工人员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使用到位。用人单位是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的粘胶是否为合格的产品,是否标明其产品的成份和使用说明。用人单位是否对用工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是否安排未成年工,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场所和工种。确保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10、非煤矿山整治。由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整治,要依法打击和查处辖区内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取缔、关闭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防止已取缔无证矿山“死灰复燃”;越界开采的矿山;不按矿山安全开采规划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内使用的无牌无照的农用车、手扶拖拉机运输,又拒不进行整改或在限期内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及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做好排查和整治隐患,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11、旅游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抓好辖区内旅游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重解决好影响旅游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的工作,把旅游的安全工作建设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规范导游市场,查找超范围经营和整治旅游车辆安全营运,应当做好旅游景点、宫庙、古民居等场所安全设施的防护工作,安全警示应清楚、醒目;把旅游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通力协助,加强联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歇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此外,街道办事处其他行业和领域,由其相对应部门根据其相关职责认真研究,明确本行业和本领域安全工作内容和重点,搞好本行业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为确保“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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