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差管理规定通用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通用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通用1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开票员、在外业务员(普药、基药)、司机、各部门主管及享受话费补贴人员。
三、具体内容
1、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机,包括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公司座机在上班工作时间保证开机。如有特殊原因须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2、手机、座机应保证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若如有事请假,本人负责接听的座机应托付给他人暂为接听。本人上班后如有未解决事项,应在上班30分钟内进行电话回访。
3、若手机发生故障、丢失,手机使用者应在24小时内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并告知联络方式;
4、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费并于2小时内开通;
5、若有事未能接听电话,看到未接来电应及时回访电话,回访时间最长不超过1小时;
6、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或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7、领取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四、相关制度
1、手机应保持畅通状态,如若打电话提示关机的,给与当事50元罚款。若2小时内还未开机的,给与当事人100元罚款。
2、公司座机若在工作时间打电话提示关机的,给与当事人50元罚款,若2小时内还未开机的,给与当事人100元罚款。
3、若有事请假,本人未将负责的座机交付给他人的,给与当事人30罚款,上班后未在30分钟内及时进行回访电话的,给与当事人50的`罚款。
4、手机丢失、损坏或SIM卡出现故障,未在24小时内告知其它联系方式的,给与当事人50元罚款。
5、拨打手机、座机提示无人接听的,上班期间15分钟内、晚下班或休息的并在1小时内未回电话的,给与当事人50元罚款,中午若需休息的需将电话交给值班人员处理,一经发现未交接给值班人员给予50元罚款。
6、若拨打手机提示欠费停机的,并在2小时内还未缴费的,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
五、对重点岗位人员,包括公司开票员、业务员等,公司领导有权不定时抽查手机、座机来电及未接信息。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通用2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1条: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2条: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⑴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总经理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⑴远程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或自行承担费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予以适当补贴油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共交通工具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核决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2、分公司经理/总部部门经理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邮件报请核准);
3、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审批;
4、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总部业务人员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综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综合管理部或所属分公司考勤执行人处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
职位交通费用油费补贴住宿标准(双人标间)出差补贴公共交通飞机:经济舱远途出差当日出差远途出差当日出差公司/部门经理实支实支实支80元/天实支50元/天30元/天分公司部门主管实支实支实支40元/天
2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
实支
实支
实支
30元/天
10元/天
备注:
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均为交通费用或油费补贴以外的补贴项目;
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80%。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按3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的50%支付。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综合管理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⑴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⑵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分公司经理核准;
C: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据须经所属单位经理/部门主管核准;
2、财务部复核程序
⑴财务部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⑵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⑶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⑷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标准的60%支付;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⑴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⑵《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⑶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不予报销项的支出额,由出差人员(除董事长、总经理外)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摊;
4、凡随同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所有员工,其出差补贴只能享受其标准的50%;
5、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分列入项目成本;
6、借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通用3
第一条: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集团总部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4、部门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见附表。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门将次月《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填好(常用易耗办公用品不得超过每月用量标准),经部门经理初核,中心总监或副总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6、发放时间:每月1-2号(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一般不予办理办公用品的领用手续。
7、领用方法:由各部门文员按发放日期统一到办公用品仓申领,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仓管员按《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发放,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的,须经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发放。
8、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传真纸领用时须以中间纸交换。
9、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总经办电脑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依旧换新。
10、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扬。
第四条:未列入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按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通用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出差管理细则
第3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4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5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6条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7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8条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5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10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9条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10条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11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12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13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14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15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通用5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既严格又合理的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为原则,达到节约成本,保证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因公司业务的所有公司员工的出差。
第三条出差种类:
1.短程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当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条出差:
1.员工出差,由出差人员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差。
2.出差期间不予报支加班费。
3.员工出差,原则上只报销权限范围内的长途车票。如需乘坐飞机,应事先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并得到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国内出差的住宿费用按照公司以下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向公司报批。
5.被派遣出差的员工应积极、认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员工出差外地,应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必须开启易掌控,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直属领导及公司领导。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营销总监批准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事由,由营销总监审核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批,财务负责人方可借款。
9.员工回公司后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汇报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将出差情况(重要事项汇总报告)或者对照“出差申请单”一一汇报和督导,报告直属领导或营销总监。
10.审核人员根据签有直属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流程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11.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员工,其出差费用报销票据必须在月底提交给财务,不得超过次月5号,不按时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发工资,直到提交才能发放工资,再由财务部门补发工资。如出差人员没能回公司需要邮寄回营销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再到财务报销。
3.报销差旅费(吃、住、行、客情),应据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发票种类不局限;报销业务费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当天当次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发票,不允许用其它发票冲账,如发现有虚报不实,除将所虚报款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3.原则上公司收到报销单后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4.差旅费报销单据需注明离京出发时间和到京时间,以不满12小时计半天,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所有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在车上住宿的只计算30元/天/人伙食补助,住宿补助及市内交通补助不予于计算。
第六条业务接待费用的报销
1、所有客情招待费用必须要部门经理或指定领导电话或当面申请,并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凭发票或者盖章收据报销。未申请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2.、报销时需先由经办人在宴请客人的发票背后签名,并注明宴请所在单位的名称、时间(早餐、中餐或晚餐)、进餐人数(用笔标注在背面),再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计节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补助正常,平时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额外休息。
2、由于长期出差,公司给予每年7天(含一个周六日)的带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时间,但要提前7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直属领导指示延时的,返回公司次日办理请假手续、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直属领导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超假时间按旷工论处。
4、原则上不批准在工作日内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时间,乘车时间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须从公司打卡方可计入考勤,离乘车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须易掌控考勤。
第八条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范围
1.国内地区划分:共分二类地区
一类地区: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城市和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如珠海、厦门、深圳、汕头、海口、广州、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天津、重庆。
二类地区:各省地级城市。
2.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职员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车的,则不属于下列交通费用的报销范围。
2)在公司所在城市内没有派车出差的,按实际到达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轨道交通、公共汽车或出租车发票报销。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补助30元,不再报销打车费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请此费用。
注:以上交通工具,应自行购买车票,特别是机票,必须向领导申请方可购买,未经批准的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进行购买,购买原则是提前准备,尽量买特价机票或者折扣机票,详见《机票购买的管理制度》,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交通费用。
3.住宿标准:
1、如公司在该地区机构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员尽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
3、如出差至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公司按住宿费标准的50%给予补助。
4、两个人(异性除外)同去一个城市出差,尽量同住一个房间,住宿标准合计为:一类城市140元/天/2人;二类城市120元/天/2人:一类城市180元/天/3人;二类城市150元/天/3人,给予报销住宿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两间房,必须向直属领导申请同意,方可报销,未申请的按照上述执行。
第九条伙食补助标准:
1、外地出差每天报销餐费30元。
2、在公司所在城市内出差,确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时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报销人民币10元做为午餐补贴。
3、所有外地出差人员,当天如有招待费用产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补助。
第十一条凡在区域当地招聘的销售人员,执行工作日内每天交通费20元,饭补10元,出差同外派人员报销标准。北京地区交通费用实报实销,见交通充值卡票据。
本规定从20xx年02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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