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有关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的资料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现任校长为刘伟教授。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发扬"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人大精神,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勤俭办学,艰苦奋斗,积极探索,求真务实,使学校成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是1984年经教育部报请国务院批准首批试办的全国22所研究生院之一。进入新世纪以来,研究生院紧紧围绕"稳定规模、改善结构、创新管理、提高质量、提升国际性"的办学方针,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走内涵提高为主的发展道路,不断改革与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大力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性,为国家和社会主义建设输送一流的高层次人才。

  经国家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个学科门类中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设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EMBA、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艺术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等21种专业学位,是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目前,中国人民大学已经形成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继续教育为辅助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学校目前拥有学术型1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2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学校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8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第一;有5个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4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

  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9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获得全国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排名第一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一。

  中国人民大学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博士生导师近740人,硕士生导师1400余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8人。

  自1984年以来,每年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的考生人数均居全国高等学校前列。自1995年以来,经审核注册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数,亦居全国各高等学校之首。目前,在中国人民大学注册和取得学习资格的研究生共1万余人,其中硕士生7千余人,博士生3千余人,外国留学生人数2百余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业已成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生的重要培养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将充分发挥我校人文社会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多、门类全、水平高的综合优势,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改革与经验,力争为实现我校创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通信地址:中国北京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

  负责组织实施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方法,和市招办的补充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专业的招生方案; (三)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考生的报名工作; (五)组织命题、考试、评卷、体检、签协议和录取工作; (六)组织对拟录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七)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接受考生的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 (九)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十)配备专人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并组织对招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

  培养管理办公室(简称"培养办")

  各种规章制定和政策草拟及协调;完成上级管理机关布置的各种信息和统计报表; 各层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组织制订和执行管理;研究生教师编制的测算;研究生教师业绩考核的审查复核;导师工作管理;教学秩序管理 (包括课堂巡视和教学督导员管理);培养环节管理( 包括每个人综合考试、开题报告等的事前审批和事后备案);课程管理;考试管理; 各种成绩管理(含硕士生、博士生、旁听生、进修生等的各种考试成绩、重修成绩的登录和确认);学历证书的颁发和电子注册;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生公费、自费出国管理;与学习有关的学籍管理(包括各种奖、惩);研究生兼任导师助教,助研的管理;各种调研、监督、检查、评估;编发教学工作和教务管理简报;编发博士生科研成果通报;组织对研究生教务秘书的培训。

  学位办公室(简称"学位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会议和各种日常事务;各种有关规章的制定和政策协调;完成上级管理机关布置的各种信息和统计报表; 硕士点、 博士点的申报、检查、评估;组织导师的遴选工作;重点学科点的申报、评估;各类学生(本科生、成人教育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者) 申请学位的资格审定; 答辩委员会和各种答辩程序的审批、办理答辩事宜、核发答辩材料;学位信息报盘管理;研究生科技档案的监督、检查和归档工作管理;颁发学位证书,组织学位授予;组织优秀论文的评选上报 (定期);组织对教务秘书的培训。

  专业学位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专业学位教育的总体规划以及专业学位点的申报、考核、评估工作;配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各种规章制定和政策草拟及协调;完成上级管理机关布置的各种涉及专业学位的信息和统计报表;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组织制订和执行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编制的测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业绩考核的审查复核;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工作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秩序管理 (包括课堂巡视和教学督导员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专业学位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证书的颁发和电子注册;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资格审定;专业学位的论文答辩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报盘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科技档案的监督、检查和归档工作管理;配合学位办颁发专业学位证书,组织专业学位授予仪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公费、自费出国管理;奖励金管理;开展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创新的探索;协调各学院建立实习实践基地,探索与企业的共建合作;协调学校与上级单位以及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关系;协调相关学院共建专业学位硕士点之间的关系;编发专业学位教学工作和教务管理简报;组织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秘书的培训。

  综合管理办公室

  审核各学院举办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开班备案、招生简章审批等,办理开班手续;审核学院结算报告,办理学员信息注册等手续;研究生课程研修班班学员档案管理、结业证书管理;审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办理资格证;组织校级题库课程统一考试(每学期一次)、校级统考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和成绩发布等工作;审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答辩前材料;承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外语、学科综合)北京考点的报名、信息采集、考试组织等工作,承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和成绩发布等工作;研究生科技档案的整理、装订、编目、归档与国家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对接工作;组织对各学院教务老师的政策、业务和计算机应用培训。

  研究生院行政办公室(简称“院办”)

  负责研究生院内部日常行政、财务、人事、财产物资管理;信件、文件的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印信的管理与使用,安全保卫;对外接待与联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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