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时间为多少年 会计档案清册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时间为多少年

  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时间为多少年,希望大家喜欢!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版第一天算起权。永久,即是指会计档案须永久保存;定期,是指会计档案保存应达到法定的时间,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可以分为: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1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拓展阅读:会计基础之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的内容

  (1)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的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移交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注意掌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永久保管期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保管3年的:月、季度财务报告

  保管25年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保管5年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的固定资产卡片

  其余为15年。

  企业应永久保存的是()。

  A、年度财务报告

  B、现金日记账

  C、原始凭证

  D、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答案:AD

  4、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和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对于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5、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6、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会计档案工作职责

  1、每月按时进行纳税申报、优惠政策申请、税收筹划等工作,保证公司税金计算的准确性、及时性,保障公司税务利益;

  2、负责公司出口退税相关的工作,包括申报资料准备,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编制各类出口退税相关报表;

  3、负责处理公司出口业务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协助海外事业部办理出口货物的各项申报及备案工作;

  4、负责各项统计报表及工商年度报表的报送,以及和税务机关、银行、工商局联系事宜;

  5、针对公司内各类业务的税收筹划及风险规避提出合理化意见,并对各类业务交易中涉及税务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6、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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