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范文
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范文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出台一系列政策制度,努力破解民政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发展慈善事业等,许多工作实现新突破、新进展,为努力“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积极贡献了民政力量。
(一)中心工作得到有力推动。一是全力推进市委“九场硬战”。围绕市委打赢“九场硬战”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全市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家,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家,1190个社区实现为老助餐服务。浦江县推行“三四五”居家养老模式实现服务全覆盖的做法得到省民政厅的肯定。二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政务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更新办事指南,规范事项标准,减少办事材料25件,减少办事时限118个工作日;对接省、市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梳理市本级民生事项共17项,在12月底前新增实现“一证通办”事项9项,预计实现率为53%,超出考核要求的年度50%比例。三是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深入推进临时救助、门牌规范、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等民政业务工作,组织民政党员干部志愿者队伍160余人,参与文明创建600多人次,发放“文明创建-我们在行动倡议书”5000份。四是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市直民政系统25个调研组共开展调研62次,实地走访村(社区)77个,召开座谈会33次,社会组织41家,相关企业25家,发放问卷调查220余份,联系走访群众123余户。局机关梳理有效问题23条,全部解决到位。五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五类人员及重点人员信息排摸工作,开展每日信息研判。做好重要节日敏感节点的信访维稳处置工作。
(二)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一是城乡低保救助不断规范。全市在册低保对象4.33万户5.86万人,低保占比1.22%,发放低保救助金2.7亿元,发放资金较上年度同期增长9.3%。全市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平均低保标准721元/月。全面开展金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二是困难群众救助力度持续加大。截至目前,全市向10.3万名困难人员发放价格补贴331.46万元;全市医疗救助6.4万人次,发放6014.2万元;共为8.78万名困难群众资助参加医疗保险,支出参保资金3159.6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70.5万元,救助9354人次,人均救助额987元;全市在册特困人员3870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462.2万元。三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高。承办省级“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演练活动,全省23家民间救援队、300余人参加演练。央视和浙江新闻联播、央视新闻直播间等媒体对演练活动进行了报道。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 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480万元,完成避灾安置场所改建270家,全市规范化率达到18%。完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搬迁工作,安排70万元公开采购一批救灾物资,充实仓库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成功应对1月份冰冻雨雪天气的救灾以及台风天气的的防范救灾工作,县级下拨救灾和慰问资金283万元,发放救灾棉衣被1823件,发放各类食品和饮用水360箱,救助困难群众2249人次。
(三)社会福利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已累计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188家,养老服务机构171家,养老机构床位3.8万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74张。开展养老服务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关停养老机构2家。二是儿童福利保障逐步完善。全面完成了孤儿基本生活费调整工作,金华市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从1535元/月提高至1615元/月,散居孤儿儿养育标准从921元/月提高至1292元/月。开展孤弃儿童、困境儿童大排查工作,推进儿童福利督导员实名制登记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已完成4652名乡镇督导员、村儿童主任实名登记工作。儿童福利环境逐步改善提升,义乌市儿童福利院新院2023年6月投入运行。金华、兰溪、东阳和义乌市社会福利院积极开展“添翼计划”项目,2023年完成50名符合条件的病残儿童的集中养育康复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207例儿童收养工作。三是慈善事业有序发展。广泛开展了“中华慈善日”等一系列活动,发放《慈善法》宣传手册近万册,有效地营造了社会氛围。2023年市慈善总会接收各项捐款685.86万元,救助支出658.7万元;建设完成慈善基地9个,慈善超市17家;2023年全市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5447人。截至10月31日,金华市(含义乌)共销售福利彩票16.856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4.756亿元,同比增长4.32%,销量位居全省第四。四是老龄事业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由政府出资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老年人有32.92余万人,参保率比上年增长了8.2%。老年协会进一步规范,全市151个乡镇(街道)老年人协会依法登记,4697个行政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分会,老年活动中心(室)5242家。老年电视大学实体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全年招生9.4万人。积极抓好了“老年友好城市”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了“敬老月”走访慰问和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全面开展优待证“即办即领”业务,截至10月底,各级老龄办制发《老年证》7.4万多本。
(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不断创新。一是制定城乡社区治理一系列文件。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若干文件,社区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二是牵头指导村规模调整。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共管,四级联动、依法依规、因村施策、平稳有序”原则,成立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指导意见,全面动员部署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村规模总体减少30%左右。目前,武义县已基本完成村规模调整工作,缩减率为51.8%,其它县(市、区)有序推进。组织了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示范评估活动,推荐验收了省级示范型农村社区20个,评选验收完善型农村社区100个。指导兰溪市兰江街道开展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东阳开展市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对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行了规范,遴选推荐了6名省级农村社区领军人才,组织市级城乡社区领军人才开展培训。全面动员部署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村规模总体减少30%左右。目前,武义县已基本完成村规模调整工作,缩减率为51.8%,其它县(市、区)有序推进。三是助推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和美乡村”建设精神,组织了全市完善型农村社区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兰溪市兰江街道开展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东阳市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兰溪市兰江街道“时间银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项目已经过省级终期验收评审,东阳市以“五个家园”建设为内容,大力推广花园社区治理经验。对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行了规范,遴选一批农村社区领军人才,并开展培训。
(五)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有序发展。一是社会组织审批年检等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市本级社会组织共有866家,其中社团40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56家,基金会2家。今年以来,已办结成立事项80件,变更事项87件,注销事项23件,民非年检435件,社团年检382件,基金会年检2件,名称预登记、换证、档案信息查询等公共服务事项1000余件。二是社会组织监管工作依法开展。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第三批18家脱钩试点单位名单;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进行自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整改名称不规范社会组织127家。三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升工程任务圆满完成。全市各地均已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体制机制,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应完成14212个,已完成15221个,完成率为107%;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数应完成3380个,已完成3424个,完成率为101%。四是社工队伍建设有突破。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全市报名缴费参加社工资格考试人数4791人,是去年6倍;考试合格人数1125人,是去年12倍,平安考核指标完成率达214%。五是社工示范基地创建有实效。通过修订相关创建指标,提高示范基地的创建标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安排60万福彩公益金,建设完成12家社工示范基地。完成全市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启动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
(六)退役军人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一是深入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积极服务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发挥军地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了军地、军民情谊,以庆祝建军91周年为契机,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扎实有序开展军地双拥互办实事“双十项”活动,组织“9.30”烈士公祭。协调做好市领导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部分退役士兵帮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58号文件,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政策落实。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三是全面开展走访慰问。全市开展走访慰问驻金部队和退役士兵,集中表扬爱国拥军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四是加强三级服务网络建设。按照“六有”“四化”要求,建立退役士兵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广泛、便捷高效的四级服务网络。五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强化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军休服务保障,完成军休军供任务。
(七)民政公共服务满意度有效提升。一是殡葬改革不断深入。部署开展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现“无坟化”治理、生态化改造。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1个乡镇,199个行政村开展了“无坟村”创建行动,治理坟墓约6万多穴,腾出可重新利用土地约850余亩。各地对殡仪馆进行改扩建及设施改造,全市8家殡仪馆39台火化机已有33台安装了尾气处理设备,达到85%,超过了2023年省考核50%的目标。组织开展了金华首届殡葬“开放日”“海葬”“撒散”等活动,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取得很好社会效果。二是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截至10月28日,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全市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实现全市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的查询共享,历史数据纠错工作逐条更正。三是加快数字地名建设。圆满完成地名普查资料报送和地名地址库的开发应用。开通了网上“淘宝式”“零现场”的门牌网上申办平台,开展门牌的清理整治工作,提升门牌的上牌率。积极开展好智慧门牌的设置试点工作,磐安县列入省厅智慧门牌试点区,目前正处在最终安装阶段。组织筹建金华市地名文化研究会,深化地名文化挖掘保护工作。四是做好界线联检工作。完成衢州市和金华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指导做好东阳永康线、浦江兰溪线、金东婺城线3条县级联检工作。五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了救助站主题开放日活动,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继续实施“三毛回家记”服务项目,引导志愿者参与救助,帮扶20名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开展寻亲服务工作,累计为滞留人员做DNA鉴定87人次,人脸比对82人次,推送全国救助寻亲网 84人次,全年共成功寻亲29人。截至10月底,金华市救助管理站共接待各类求助人员2023人次,为970名身患疾病的求助人员提供了医疗救助,完成接领护送145人次,应助救助率达到100%。六是做好水库移民工作。完成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开展了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滩坑水电站移民资金决算审计,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2023年,全市到位资金16723万元,其中项目资金10065万元,直补资金6612万元,专项补助经费46万元;直补资金已支付6199万元,受益移民109141人;扶持移民美丽家园项目212个,扶持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36个,培训移民劳动力2724人次。
(八)民政队伍建设得到增强。一是切实加强法治民政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结合民政业务和工作职能,开展了《宪法》《监察法》《村委会组织法》《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专项法律的宣传,促进机关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参与合法性审查、分类解决信访问题等工作。认真做好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证明清单的梳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主办人大政协提案建议26件,会办34件。二是优化民政资源配置。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协调落实省市项目资金,2023年市级年初安排预算资金3.3亿元,市本级截止到10月底民政事业费总支出2.78亿元。完成市直系统66个项目绩效评价和市本级及下属17家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做好市本级及下属单位资产处置工作;推进机关节能增效。三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的领导。不断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完成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三清理一规范”,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市直民政系统各下属单位的调研巡查工作。四是加强民政宣传文化建设。通过“3.20‘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国际社工日”“5.12防灾减灾日”“9.5中华慈善日”“12.5国际志愿者日”“敬老月”系列活动;福彩公益活动、网络慈善一日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孺子牛”奖评选等专题活动,金华晚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特刊·民政专版“小民政”托起“大民生”等特别活动,积极宣传民政工作和先进典型,展现民政形象、民政人精神风貌,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累计编发微信630多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的新闻宣传数量合计624条。
二、明年工作重点和主要举措
2023年市民政局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夯实民政基层基础,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不断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持续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研究出台市、县两级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政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等,提高重点贫困人员人均救助额度,提高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救助工作。协调当地财政落实购买服务资金,开展承接主体筛选,为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逐步构建一支较为稳定、业务能力强的社会救助服务队伍。
(二)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市区按照《金华市区养老机构专项规划布局》,加快形成东西南北中合理规划建设的发展格局,重点推进金东区养老服务中心的项目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承接和设立养老机构,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乡镇(街道)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有效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社区数。继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提升行动,实施居家老年人的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三)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及时调整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做好孤儿、困境儿童的排摸及认定工作并及时纳入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培育壮大基层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和以慈善超市为重点的基层慈善服务平台,推进慈善示范基地建设,引导慈善资源精准有效参与扶贫帮困、脱贫攻坚。完成福利彩票年销售总额。
(四)不断推进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引领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务监督制度,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权益。借助东阳市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创新实验区、花园村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和兰溪市兰江街道创建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经验,积极推进实验区申报和经验总结交流。开展精品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示范评估活动。完成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努力把规模调大、布局调优、实力调强、班子调好,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五)不断规范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省厅“八统一”指导目录基础上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材料,确保群众办事得到便利。按照“五规范五分离”原则,继续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积极探索行业协会商会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党建管理体制的互补机制。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规范性,探索建立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形成我市社工人才激励政策的有关政策建议,推动社工人才激励政策落地。形成社会工作者协会与志愿者协会、义工协会等组织之间的合作机制,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带动和引导志愿者开展服务,促进社会工作和志愿者的协同、持续发展。开展第五届社区公益创投。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 “三社联动”工作。
(六)不断满足群众民政服务需求。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工作,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机制。组织第四轮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指导做好3条县级武义义乌线、婺城兰溪线、金东武义线联检工作。加大地名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抓好地名地址库运行升级。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骨灰堂安放, 2023年全市在所有乡镇(街道)开展“无坟村”创建试点工作。加强滞留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加大寻亲工作力度,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水平。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快移民后扶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结报,增强移民资金的扶持效益。做好新建水库移民安置相关工作。有效解决移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七)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民政工作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民政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切问题,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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