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结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结

XX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按时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淡化生源竞争,缩小校际差异,从制度上逐步化解择校现象,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XX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X年招生工作总结

(一)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规定。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入学模式、对口升学流程、入学办理方式、信息公开办法,落实教育部门职责,强化工作监管和社会监督,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程度。

2.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每年招生工作中,及时下发《XX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市各中小学积极承担相应的义务教育责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新生入学,依法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各中小学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3.严格落实“六个严禁”。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选拔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测试选拔学生入学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严禁任何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1.严格组织招生工作。201X年XX市公办小学实行以户籍为主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办法,公办初中实行以户籍为主就近划片和毕业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两种升学方式,对外来随迁子女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由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在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民办小学招生采取报名登记的方式,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加面谈的方式,在XX市教育局和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监督下由学校自己组织实施,确保录取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2.各中小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每学年招生初,各学校将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时间、办学条件、咨询监督、举报信访等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提前公示,告知家长。农村学校组织教师提前进村入户,对适龄新生进行摸底,督促其及时入学,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流动和防止学生流失。

3.坚持义务教育全纳原则,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坚持“两为主”原则,落实“两个全部纳入”精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由辖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就近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随班就读,确保残疾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4.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各中小学必须严格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招生,努力解决大班额问题。

二、201X年招生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深化阳光招生政策

1.强化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含外来随迁子女)、学校布局、学校资源及学位供求状况,负责划分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区域、制定招生方案及日程安排。自治区、XX市直属公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辖区教育局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

2.动态管理学校片区。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2023年辖区户籍生源数量、学校布局调整、城市市政动迁等情况,按照户籍为主、就近入学为原则划定学校片区。将201X年某些生源数量较多、学校接收学位紧张的学校片区进行调整,继续扩大对口直升初中范围,将非热点小学对口直升优质初中,遏制小学择校现象。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招生网站、社区公告、发放材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公开中小学片区、招生程序、招生时间,同时加大对招生政策的解读,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招生工作的透明与公平。

(二)探索开发小学招生网络报名平台

采取网上登记注册、实地审验证件、学校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小学招生工作网络化、信息化、便捷化。适龄入学儿童采取个人网上登记信息--报名系统指定片区并短信通知--家长持户口到短信指定的学校审验证件--学校网上确认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三)进一步遏制中小学择校现象

小学适龄入学儿童一经招生系统确认信息并指派学校,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审验证件,也不告知学校退回报名登记信息的,学生学籍注册在指派学校,不得转接。初中新生由辖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学籍,分配结果下发的同时学籍由辖区教育局统一导入至各初中,如学生不在分配学校就读另择他校的,学籍保留,不予转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