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一 "五五"普法规划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确定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并规定针对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面向广大公民,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二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适应领导干部的工作需求,紧密结合实际,解剖案例,以案说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打牢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 "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三 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在全体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观念,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观念,强化服务大局、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识。要提高行政执法、司法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其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执法机关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机关业务建设的重要方面,实现公务员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在公务员录用中,注重测试应考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推进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各级党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四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激发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在校生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权、依法律己的能力。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建设相结合,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切实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五 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的原则,采取法制讲座、专题辅导、召开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进一步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实守信、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六 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宣传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意识,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着力培养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能力。搞好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注重对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矛盾纠纷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七 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坚持部门指导、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用工单位负责的原则,以建筑工地为重点,强化成建制用工单位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责,将职业技术、劳动纪律等培训与法律法规培训相结合;以经商地为重点,强化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开展与生产经营及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以居住地为重点,强化街镇、居(村)委员会的责任,发挥市民学校的作用,开展对本辖区散居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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