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时期的名词解释起源与特征

  巴洛克时期是西方艺术史上的一个时代,大致为17世纪。其最早的表现,在意大利为16世纪后期,而在某些地区,主要是德国和南美殖民地,则直到18世纪才在某些方面达到极盛。

  巴洛克时期的起源:

  关于baroque一词的起源,公认的看法是源出葡萄牙语barroco(西班牙语barrueco)一词,意为“不合常规”,特指各种外形有瑕疵的珍珠。法语形容词baroque由 伊比利亚语派生而成,后从法语原封不动地移入英语。17世纪末叶以前最初用于 艺术批评,泛指各种不合常规的,稀奇古怪的,因而也是离经叛道的事物。到18世纪用作贬义,一般是指违反自然规律和 古典艺术标准的做法。在19世纪中叶之前,依然用作贬义而非艺术风格名称,直到沃尔夫林(Heinrich Wolfflin)发表《 文艺复兴与巴洛克》(Renaissance und Barock)。

  巴洛克时期的特征:

  建筑

  巴洛克时期的作品在风格上极为复杂,但一般来说,反映了力图寓感情于具有感性吸引力的形式之中的愿望。最常见的特点是气势雄伟,生气勃勃,有动态感,气氛紧张,注重光和光的效果,擅长于表现各种强烈的感情色彩和无穷感,颇有打破各种艺术界限的趋势。巴洛克时期艺术的庄严高贵特点,来自 文艺复兴时期所发扬的古典古代艺术精华,同礼教观念的约束作用的结合。

  音乐

  葡萄牙语baroque原意为不圆的、形状不规则的珍珠,现指欧洲17世纪和18世纪初期豪华的建筑风格。音乐家借用此语概括地说明同一时期的音乐风格。

  旋律特点:乐句长度不一,气息较长,无论是声乐还是器乐, 旋律都空前地华丽复杂,有相当多的 装饰音和模进音型。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旋律一样,曲调的进行常常带有形象化、象征性特征。引人注目的是旋律中有明确的和声属性。

  节奏:主要分为自由节奏的和律动鲜明、规整的这两种节奏。前者用于宣叙调、托卡塔、前奏曲等,后者用于咏叹调、赋格、舞曲等,在一个乐章中会保持始终。这两种节奏常常搭配使用,如宣叙调与咏叹调, 前奏曲(或托卡塔)与赋格。

  调式:大小调体系,它已取代了过去的“教会调式”。

  和声:已形成了完整的以主、属、下属为中心的大小调功能和声体系,利用不协和音作调性转换并使和声进行富有动力和情感色彩。十二平均律在17世纪的发明与和声体系的充分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通奏低音:(thoroughbass, 又称作数字低音figured bass或basso continuo)

  巴洛克时期特有的作曲手段。在键盘乐器(通常为古钢琴)的乐谱低音声部写上明确的音,并标以说明其上方和声的数字(如数字6表示该音上方应有它的六度音和三度音)。演奏者根据这种提示奏出低音与和声,而该和弦各音的排列以及织体由演奏者自行选择。

  织体:复调织体占主要地位,其写作技术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高峰。与 文艺复兴时期的复调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在功能和声基础之上的对位。同时也有许多作品采用主调织体。

  曲式:以相互间形成节奏、速度、风格对比的多乐章结构为主,如组曲、 变奏曲、协奏曲、 康塔塔、清唱剧等,常用前奏曲与赋格、宣叙调与咏叹调的搭配关系。复调乐曲的内部结构是以模仿手段写作的连续体(不分段),但可看出明确的呈示、发展和再现因素。同时也有分段结构、变奏曲、在固定低音旋律之上进行变奏的 帕萨卡利亚、夏空形式。

  主要的音乐体裁:声乐:弥撒、经文歌、众赞歌、歌剧、清唱剧、康塔塔、受难乐以及各种独唱、合唱曲。 器乐:托卡塔、前奏曲、幻想曲、赋格曲、变奏曲、组曲、奏鸣曲(以独奏奏鸣曲与三重奏鸣曲为主)、协奏曲(管弦乐协奏曲、大协奏曲、独奏协奏曲)。

  情绪特点:在一个乐章之内保持一种基本情绪,在乐章与乐章之间才形成对比。

  力度表现:不追求渐强和渐弱的细微变化,而是采用较为清晰的“阶梯式力度”。

  代表作曲家:有乔治·弗里德里希· 亨德尔(GeorgeFridericHandel,1685~175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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