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通用13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市场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1

  一、食品安全定义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二、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现状

  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人口大国、食品生产消费大国,但食品产业的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水平和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完善程度还都较低。食品工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巨大。种植养殖环节也是小、散问题突出。生产经营者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给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虽然说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总体上还可以,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不可忽视。许多不法商人为了谋取暴利,置道德法律于不顾,弃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罔视食品安全问题,做出了令人深恶痛绝的行为。从苏丹红染色剂到“漂白”蘑菇,到人造化学鸡蛋,到“三鹿”奶粉,到地沟油,到染色馒头,到……

  食品安全方面频频出问题,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一次次的警钟响起,不得不让我们对此深思!未经漂白的蘑菇含有“苏丹红”的红心鸭蛋经硫磺漂白过的蘑菇通过回收过期馒头进行染色的“染色馒头”。

  三、食品安全事件原因分析

  1、食品产业发展很快,但门槛低、分布散、规模小的状况短期内难以完全改变,严重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一些偏远的地方食品加工的条件落后,初始投入资金不足,条件简陋,环境卫生安全没有得到解决。同时,为了降低成本,扩大利润走人歧途。为了降低成本,他们用化学原料“制造”鸡蛋,使用便宜的地沟油,为了吸引消费者,增加利润,他们用苏丹红做红心鸭蛋……

  2、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那些违法者做出这样的行为与他们的道德素质不无关系。之所以会做出违反道德法律的行为,是因为这些人的道德法律素养不够,甚至可以说是匮乏,从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当前我国社会对道德法律方面教育的不足。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财富迅速积累,人们的财富在增加,但与此同时,人们对财富的追求也在增加。尤其是一直以来,人们片面地追求物质生活,“有钱便有了一切”、“结婚要有钱、有房、有车”等社会现象的影响,人们的精神生活越发苍白。贫富不均现象的刺激,对金钱的欲念超越了道德法律,于是乎,有些人便置道德法律于不顾,做出违法的行为。

  3、相对于食品产业的高速发展和食品消费结构的快速转变,安全监管能力未能及时跟上。说实话,我国是食品安全监督还不到位,制度还不完善。像“三鹿”奶粉事件之前的免检制度虽然是为了激励企业,但不完善的制度终究会酿成祸患。有些地方的监督人员甚至是利用手中的职权和违法犯罪的企业狼狈为奸,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危害,

  也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带来了更加严重的挑战。

  4、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本不高,惩戒威慑力度仍需加大。我国对食品安全方面的惩罚不严,打击力度不够。低犯罪成本更是诱使犯罪的致命的诱惑,犯了法被抓到惩罚小,没被抓到利润巨大,无怪乎人们会对此趋之若鹜。

  四、解决方案

  1、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2、切实提高企业诚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监管的能力、监管机构是否健康运行关系到了监管是否行之有效。

  4、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5、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食品安全问题事涉敏感,要健全与媒体的联络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支持和引导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公众科学消费意识和识假辨假、防范风险能力,使每个消费者同时也是一名监督者。积极鼓励举报,落实对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

  五、总结

  总而言之,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不容乐观,我们生态谷科技有限公司刚刚起步,各项设施还不够完善,更需充分提高监管能力,完善监管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做好监督检验工作,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从而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2

  伴随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以及市场的有力拉动下,我国绿色食品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探索出了一条“依托品牌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实践表明,绿色食品发展与现代农业建设在目标定位、路径选择、机制运行上已高度契合和深度融合。随着绿色食品在精品打造、产业结构优化、市场流通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必将对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我国绿色食品保持稳健发展的态势

  20世纪90年代初,为了保护和利用我国部分地区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适应食物消费需求的变化、增进消费者身体健康,我国启动发展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强调产品出自优良生态环境,依据特定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安全、优质。经过25年的发展,我国绿色食品已从一个概念打造成一个精品品牌,形成了一个新兴产业,获得了长足发展。

  (1)总量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11—2014年,绿色食品当年获证企业从2683家增加到3830家,年均增长12.6%;产品从6538个增加到8826个,年均增长10.5%。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从6622家发展到8700家,年均增长9.5%;产品总数从16825个增加到21153个,年均增长7.9%。

  (2)产品覆盖种类初步齐全。现有的绿色食品产品已包括主要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的5个大类、57个小类。2014年,农林及加工产品有15703个,占74.2%;畜禽产品有1095个,占5.2%;水产品有698个,占3.3%;饮品类产品有1946个,占9.2%;其他类产品有1711个,占8.1%。

  (3)贸易发展持续扩大。2010—2014年,全国绿色食品产品国内年销售额由2824亿元增长到5480.5亿元,年均增长18%。我国加入WTO以后,绿色食品出口额由4亿美元增长到24.8亿美元,年均16.4%。近几年,绿色食品流通企业呈现加快发展的趋势,在部分大中城市已建立一批绿色食品专营网点,许多绿色食品走上了电商平台,市场流通和贸易渠道不断拓展。

  (4)品牌影响从国内走向了国际。绿色食品在全社会已有较高的知名度,广大消费者对绿色食品品牌已有较高的认知率。绿色食品全面进入国内大中城市的中高端市场,成为许多大型商业连锁经营企业准入的重要条件。绿色食品标志除在我国以证明商标形式注册外,还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框架下,通过世界知识产权局,在欧美日等10个国家和地区注册,绿色食品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绿色食品标准已通过国际贸易中心(ITC)进入国际可持续、环保产品国际贸易标准系统,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推介标准。2014年,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等国家的5个全球知名企业的33个产品获得我国的绿色食品证书,产量已超过100万t。

  2、我国绿色食品创立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发展模式

  借鉴国际农业和食品工业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我国国情,经过多年来的理论总结和实践探索,绿色食品创立了“依托品牌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

  (1)以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标准体现绿色食品的生产方式和质量水平,也体现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技术含量。实施标准化生产,首先,要有各类技术标准。按照全程质量控制的要求,绿色食品从五个环节构建标准体系:一是产地环境标准,包括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和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导则;二是生产技术标准,包括肥料、农药、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食品添加剂等使用准则;以及动物卫生、畜禽饲养防疫等准则;三是产品标准,覆盖102类产品;四是包装、贮运标准,即包装通用准则、贮藏运输准则;五是产品抽样准则、产品检验准则等其他标准。其次,要将标准转化为供企业和农户具体使用的生产操作规程。目前,各地制订并颁布实施的绿色食品行业性、区域性、分种类的生产技术规程有400多项。最后,要通过技术服务、专业培训、基地建设对农民进行指导,并通过现场检查、质量审核等方式,评判绿色食品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2)以质量构建产业发展链。从产地环境、投入品、农产品资源、加工产品原料到终端产品,绿色食品以质量为基准构建和发展产业链。通过对产地及其周围的土壤、大气和灌溉水(养殖用水)等生态环境因子严格监测,保证产地环境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良好条件。投入品要求使用安全优质的生产资料,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化,并鼓励优先使用经认定的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产品资源要体现各地名特优产品、有出口竞争优势的产品。加工产品原料通过建设高水平的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满足深加工企业需求。终端产品要求质量过硬、包装规范、用标准确、形象突出,令消费者信赖。企业是绿色食品生产的主体,提升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需要靠龙头企业带动。2014年,在绿色食品企业中,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已有3356家、产品8995个,分别占绿色食品企业和产品总数的38.6%和42.5%。

  (3)以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品牌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支撑载体和战略资源。绿色食品立足精品定位,围绕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公信力与竞争力,持续推进品牌建设,走以品牌引领产业发展的道路。面向消费者,通过宣传绿色食品的基本理念、质量标准、基本制度,树立品牌形象,培育消费市场,拉动市场需求。通过举办专业展会,搭建贸易平台,推动厂商合作、产销对接,建设专业流通体系,传导优质优价市场机制,提升品牌价值。通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扩大品牌国际影响力,促进出口贸易发展。

  3、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积极发挥绿色食品的功能作用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已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绿色食品发展取得的成效是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的成果体现,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益探索。

  (1)目标与方向相符。绿色食品注重生态环境的改善、保护和利用,注重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控,注重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的有机结合,无论是生产方式、管理模式,还是技术标准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发展我国现代农业,在保障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的前提下,既要保证农业产能规模、保障粮食安全,又要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这就要求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国务院制定的《全国可持续农业发展规划》(2015—2030年)提出“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一控”:控制农业用水的总量,到2020年,农业用水总量要保持在3720亿m3,利用系数要达到0.55以上;“两减”: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总量,2020年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努力实现零增长;“三基本”:到2030年,实现畜禽污染基本处理、地膜基本回收、秸秆基本利用。积极推广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和生产方式,有利于促进上述目标的实现。

  (2)实施路径一致。绿色食品发展的基本路径是以标准化生产保障产品安全优质,以安全优质产品承载品牌形象,以品牌影响带动生产和消费。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绿色食品已纳入“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2014年,在全国已创建的319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中,绿色食品产量已达3668万t,占全国绿色食品总产量的38.3%。近几年,绿色食品还先后纳入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三园两场”(菜园、果园、茶园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指标之一。国务院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强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并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3)发展机制协调。绿色食品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的发展机制,政府推动旨在创造政策条件和社会环境;市场拉动体现品牌的美誉度和竞争力,这与现代农业建设推行的“政策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发展机制是协调互动的。2004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多次强调“加快绿色食品发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发展绿色食品已先后纳入国家中长期农业发展规划、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作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的重要途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安全消费意识普遍增强,追求“绿色、生态、环保”已成为基本的消费取向和选择标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结构也进入加快升级转型阶段,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日益成为主流,绿色食品消费市场需求已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同时,国际社会持续广泛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对我国出口农产品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通过发展绿色食品,在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管理制度、贸易准则等方面保持与国际接轨,为带动我国农产品出口,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4、适应新形势推动我国绿色食品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现代农业与生态文明建设为绿色食品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绿色食品发展应以确保品牌公信力为基点,以提升品牌竞争力为核心,以放大品牌效益为目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产业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1)持续推进品牌建设。坚持精品定位,瞄准发达国家水平,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保持技术标准的先进性。不断完善绿色食品制度体系,保持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巩固和提升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严格许可审查,严格证后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规范用标,切实维护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持续开展品牌宣传,通过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渗透力,撬动消费市场。同时,加强绿色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共同维护绿色食品公共品牌形象。

  (2)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一是优化主体结构。坚持“好中选优、扶强做大”的指导思想,重点发展各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带动力的深加工食品企业,以及质量管控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高产业主体素质。二是优化产品结构。在目前的绿色食品产品结构中,种植业产品比重较大,畜牧业和渔业产品较小,今后要适应消费需求,逐步扩大绿色食品养殖业发展规模。三是优化产业链条。稳步推进原料基地建设,加快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发展,进一步完善绿色食品产业体系,为绿色食品生产提供更加有力的物质支撑。

  (3)全面加快市场建设步伐。在引导绿色食品企业自身开展专业营销的同时,在制度机制设计上大胆创新,鼓励和支持流通企业发展绿色食品专业营销体,提高品牌的市场集中度。积极引导社会工商资本进入绿色食品流通领域,参与绿色食品专业营销网络和渠道建设,特别是要树立互联网思维,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探索绿色食品专业营销新模式。同时,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信息化建设,为广大消费者及时提供准确、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绿色食品产业信息服务。

  (4)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计显示,2011—2014年,东部地区绿色食品年均增长为9.23%、中部地区为6.49%、西部地区为15.87%、东北地区为6.82%。虽然近几年西部地区绿色食品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发展规模仍然偏小。绿色食品在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势必影响其功能的全面发挥,需要从资源和环境层面加以科学规划,在政策层面加强统筹谋划,以推动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全国绿色食品的区域协调发展。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3

  本次调研主要是为了首届重庆大学城休闲食品展在重庆大学城的顺利举办提供依据。本文就本次调研的目的、方法、调研背景、调研内容、以及对调研结果的简要分析,做出了此次调研的心得。通过调研得知重庆大学城首届休闲食品展具有可行性。

  一、调研的目的

  市场调研的目的是为首届重庆大学城休闲食品展提供依据,为市场销售提供信息,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通过调研,加深对所学专业理论的感性认识,夸大眼界,扩宽视野,并能应用和实验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调研的方法

  为了更好的了解大学生消费者的需求以及现在休闲食品市场的现状,我们组在大学城各高校及大学城周边家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市场调查。调查以调查问卷为主,辅访谈、观察法和二手资料等多种调查方法,力求使调查做到全面准确。

  调研的方法:抽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文献检索法。

  三、调研的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1月—20xx年2月

  地点:重庆大学城

  四、调研的背景

  目前休闲食品已成为大学生最主要的方便食品。据大概统计,全球每年休闲食品的消费量为652.5亿份,其中大约1/3是被中国消费掉的,我国已成为全世界休闲食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其中大学生是休闲食品的主要消费群体。在过去

  10年中,重庆市休闲食品行业在“市场之手”的推动下,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整体发展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目前,我市行业迫切需要从追求产量向提升质量转变,从而实现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多元化,提升产业整体价值。

  五、调研的内容

  调研主要针对对象为在校大学生和大学城周边的家庭群体,每个高校和家庭群体各100份调研报告。调查结果如下:

  5.1学生群体

  在大学生选择休闲食品的调查中,我们发现38%得大学生对于价格是很在意的,32%的大学生对于品牌很在意,而对于口味和营养不是很在意,只是能最方便的解决饥饿就行,所以在通常的情况下价格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影响了他们的选购率。

  消费者特点:

  5.1.1、取向不稳定,接受新事物快,容易受广告宣传和公关活动的影响。

  5.1.2、活圈单一、生活有规律,接触的媒体有限,主要接触校园媒体。

  5.1.3、强在高校学生心目中的品牌宣传,注意利用校园媒体。

  5.2家庭消费群体

  在家庭这个消费群体选择休闲食品的时候,我发现在家庭对于品牌是非常重视的,而对于口味和价格不在意,他们认为只要是吃,价格并不是问题,而是在于质量。只是在非常忙得时候才会选择休闲食品,而且一大部分有小孩的家庭中,吃休闲食品是因为小孩想吃所以才会去买。

  六、调研结果分析

  6.1市场现状的分析和总结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重庆休闲食品市场巨头盘踞的格局不会有大的改变,但中小企业的表现是行业的关注重点了。目前重庆的休闲食品市场呈现出一下一些特点:

  6.1.1、市场集中度高,竞争格局已经形成

  休闲食品品牌的集中度越来越高,其在市场上的主竞品基本表现为康师傅、统一、可比克、恰恰等强势品牌,而作为低端产品的小厂家在市场上日渐式微,行业垄断趋势越来越明显,寡头竞争初露端倪。休闲食品市场的集中度非常之高,仅康师傅和统一两个品牌就占据了整个市场份额的60%。

  6.1.2、市场趋于饱和,发展空间有限。

  从市场的竞争格局看,休闲食品市场虽然品牌众多,但是各品牌市场的成长空间比较有限。休闲食品的技术含量较低,进入门槛不高,所以进入市场的品牌非常的多,即使在同一品牌下还有不同的品种,另外作为快速消费品的休闲食品很难培养出高的品牌忠诚度,加上差异化程度不高,要想在某方面脱颖而出实属不易。基于以上因素,经过了十几年的快速成长后,休闲食品市场已经趋于饱和。

  6.1.3、产品向上走,渠道向下移。

  通过市场走访观察,发现各大休闲食品厂家的产品都在向上走,渠道费用的高居不下,使得行业利润微薄导致的企业战略行为调整的结果。

  6.1.4、提升产品力与品牌升级是未来行业走向。

  随着各阶层消费者消费理性的增强,目前人们对休闲食品品牌的认知度越来越高。通过推广、促销和广告宣传实现产品和品牌升级,提升产品的终端拉力,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4

  一、现状分析

  通过联合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突击检查,xx县保健食品市场逐步得到规范,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概而言之,一是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若隐若现、虚假夸大宣传广告时有发生、消费者盲目跟随成风;二是监管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模式仍不成熟、保健食品市场还不规范。究其原因有:

  1、审批与监督脱节,出现监管真空。一是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与监督脱节。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式审查及受理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注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既不要审查,更不存在审批,对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又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这种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纵向断层,审批注册与市场监管横向脱节的监管体制,严重制约着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二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脱节。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权仅限于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审批权,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出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监测,监测的不审批”的尴尬状况。

  2、监测与处罚掉链,引发监管短路。《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定,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并将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的,填写《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送通知书》移送同级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实际工作中,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往往是雾里看花等其他因素,给一些广告违法分子有机可乘。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与处罚部门这种“监测的不处罚,处罚的不监测”状况,必然导致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禁止受牵制、处理受限制。

  3、职能与责任移位,诱发责权扯皮。“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是我国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则。而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与监管,广告审批和监测与处罚等权责却不符合该通则。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权却在各级卫生等相关部门。x健食品广告审批权在省级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工作又在市、县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权又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种监管模式容易导致部门之间工作上的互相扯皮,一旦发生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就比较复杂。

  4、法律法规标准不统一,导致执行艰难。现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所明确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在各自环节的监管工作中,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各不相同,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质监部门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则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些法律标准不一,如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按照《产品质量法》,要处以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的罚款;按照《商标法》,则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处以非法所得的一至三倍罚款。具体处罚时,涉及到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等多环节、多部门,执行时有异议,落实时难到位。

  5、部门与部门失衡,致使牵头乏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按照“三句话”职能要求,其主要内容是对各职能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目前,无任是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单位资历,还基础设施、经费投入、人员数量等诸多方面,作为保健食品监管牵头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工商、质监等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相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显然是级别低、职能虚、资历浅、基础弱、投入少、队伍小,牵头部门与监管职能部门之间基础条件明显失衡,必然制约牵头工作的开展。

  二、对策思考

  针对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我们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如前所述,目前用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xx年7月1日施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6月1日实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施行)。这些法规是在不同的时期制定的,相互之间有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

  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由卫生部门查处。但目前出现的新动向已经使法律严重滞后。比如,《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食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按第四十九条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查处,但在说明书中添加只有药品才具有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超出审批范围的,就不一定适用该法。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也可以按20xx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由药监部门处罚。药监部门处罚时往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或第三款第二项。但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指的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其中哪些情形属于“冒充”呢?而且更重要的是处罚依据的第七十八条规定必须载明药检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检机构却无检验食品的法律依据,也没有检验标准。所以,很多情况下,部分地区药监部门绕开此条,依据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来查处,但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又必须是药品。

  再比如,对保健食品在宣传中涉及药品的处理,可依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来管理。《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十三条对此也作出规定,但因为没有法律责任的规定,药监部门却难以处罚。

  所以,必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适应当前的市场状况,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严厉打击这些违法行为。

  2、加强相关各部门的协作。

  在国家目前暂不能理顺监管体制大环境下,结合实际,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除了上面提到的卫生、药监,还涉及到工商、质监、公安、广电等部门。管理的部门越多,链条越长,就越有可能在工作中产生推诿、扯皮、相互踢皮球等现象。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建立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突破条块分割的藩篱。目前,国家已经在布置,在药监部门设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但从实践来看,光有协调机构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合理完善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对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也可以采取在打击违法过程中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各自的分工和任务,开展专项治理等等。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违法分子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某种原因就是钻了政府监管不到位、打击不得力的空子。如果各部门面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违法分子就会失去违法的胆量和气焰;如果在处罚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的成本,使违法行为达不到目的,违法分子就会灰心丧气、偃旗息鼓。为此,相关监管部门要从群众利益出发,日常监管不松懈,发现违法行为不手软,查处案件不徇私,编制合法产品的安全网,设置违法行为的高压线。更不能为了部门利益,巧立名目收取“管理费”、“索证费”、“备案费”等,干扰查处工作。

  4、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

  打击假冒伪劣,光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向群众宣传科学的医药保健知识和保健食品的有关法规,让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我局准备与电视台协商,以县政府的名义开设食品药品专栏,既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更要对违反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件予以坚决的暴光,使其无处遁形;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放手发动群众参与打击违法行为,让违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写手册、印发宣传材料、邀请专家举办讲座把科学知识普及到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使消费者增长知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让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失去市场和生存的土壤;还可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暴露在群众监督之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指出,食品药品监管必须树立和实践科学的监管理念。要尽快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要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水平和能力。针对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只要我们迎难而上、认真去想,在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坚强支持下,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我们排除万难、认真去做,就一定能规范市场的秩序,保障好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构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5

  新的一年开始了,红包频频地进入了同学们的口袋,装得鼓鼓的。可是几乎每天都有同学来到文具店,出来的时候口袋瘪了,手上却是空空如也。他们究竟是到文具店做什么呢?

  调查

  每天上学放学,经过文具店,我都会刻意地观察观察。同学们进出文具店人流最多为早上、中午、下午和晚上。平均每个时间段会有45个同学买零食,一天下来一个文具店就有一百多个人买零食,每天约有三百多元进了商贩的口袋。算上所有靠近学校的店铺,每天约有六百多人买零食,浪费了一千多元!这是一个多大的数字啊!

  分析

  1.同学们爱吃的零食大多名字新颖,外表奇特,如:五杂串、豆腐干、“蒜”你狠……而经过加工的小吃,味道更是无与伦比。

  2.这些零食制作材料包含着许多杂质,吃多了容易产生腹泻、胃疼、呕吐、厌食,甚至是因零食包含成分激素过多而身体提前发育、弄坏身体的情况。

  结论

  小学生购买零食的主要原因有:

  1.因零食味道好而瞒着父母拿,甚至是偷钱来买零食。

  2.因父母过度放纵而肆无忌惮地购买零食品尝。

  3.因家庭富裕而请客,请同学吃零食。

  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大多数同学挥金如土,在品尝美味零食的同时,也把父母赚钱的辛苦抛到了九霄云外。

  建议

  药监局局部应当加强监督情况,禁止商贩在销售垃圾食品,与商贩签订合约,制定一些具体措施,做到售卖垃圾食品必罚,举报销售者必赏。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6

  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也是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深入探索,寻求根本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调查我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现状,总结推广经验,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农村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的政策建议。

  (一)农村食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

  由于目前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农业种养殖环节的污染严重,食品行业整体设施管理水平较低,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小作坊,特点是“小、散、乱、脏、差”,这种生产单位缺乏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食品标准难以达到要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

  目前,农村餐饮流通消费的主要形式有:

  一是以集镇为主的小餐饮店,主要针对场镇居民、当地企事业单位接待和过往客人用餐。这些小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是其突出表现,变质的猪肉等食品大多都消费在这些地方。

  二是农村“农家乐”,主要针对城市居民休闲度假用餐。居住在城市的人们周末去感受乡村的宁静已经是大多数城里人度假的首选,加之政府积极鼓励和扶持农家乐的发展,现在的农家乐经营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较高。而部分小型农家乐基础设施落后,只有一个烹调间,拆菜、洗菜经常在院坝进行,服务人员多数为业主家里人或亲戚,不具备餐饮服务人员的要求,和集镇小餐饮店一样,也是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的重灾地。

  三是农村自办或请人承办的家宴,主要针对农村一定范围内的村民用餐。农村的这种聚餐普遍存在食品原料采购比较随意,食品加工、保存不符合要求。这种形式的聚餐,人员集中、数量较大,极易发生大面积的食物中毒事件,其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四是农村中小学食堂,主要针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用餐。由于校园学生集中,消费量可观,加之学生辨别能力差、防范心理不强,学校部分餐饮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个人利益驱使和“节约”的观念,导致使用不合格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剩饭盛菜较多。

  五是景区特色餐饮,主要针对各地游客旅游用餐。我市的剑门关、昭化等景区特色餐饮服务火爆,虽然某些食品可以说是垃圾食品,但是他们还是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食用,因为他们代表了一种特色,一种味道。这些在景区景点附近的小型餐饮店中,环境卫生较差,经营者为了图方便,用便宜的食材和油较为突出。

  (二)农村药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

  主要是以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单体药店、连锁药店和个体诊所的形式经营药品,由于多年来农村实施了“两网”建设,药品的购销都较为规范,村卫生室的药品均由中心医院提供,药品质量得到了保证。

  但在部分单体药店、连锁药店和个体诊所,特别是在村医中,为了追求更多利润,不从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出售、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现象还是较为突出。有的村医和药品零售商继续使用明令淘汰的药品,由于经常性的监管不到位,有的存在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一些过期药品没及时清退,继续销售给老百姓的现象。

  目前,农村群众在药品消费上,由于受经济条件和文化素质的限制,大多数老百姓在就医用药时比较注重方便、便宜,主渠道仍以乡、村医疗机构为主,而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偏小、品种不足,价格较高,给农村群众用药带来不便。加之农民对用药安全缺乏足够的重视,对用药安全知识了解不多,购药时不看说明,不看生产日期,一些老百姓还存在到集市上的游医药贩摆摊点购药的现象,农村药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一)xxxx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取得的经验

  1、xxxx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生产经营持证率不断上升,监管频率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近年来,没有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2、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初步探索出了适合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的模式。在青川县初步建立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为统领,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和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执法和技术支撑,基层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基础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架构。在剑阁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原内设机构变成独立参公事业单位后,依据全县地理特点和市场分布,该大队成立下寺、武连、普安、白龙、开封5个中队。青川县的3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剑阁的5个中队,对保证两县的基层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xxxx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现状,

  1、执法人员数量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目前,我市共有各种餐饮服务单位9800余家,现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家,药品经营企业及门店209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8家、涉药涉械使用单位3697家。而全市现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300人,这300人肩负着全市310万人的饮食用药安全,执法人员数量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在农村,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少,食品药品监管乏力,农村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分布比较散,执法人员要把辖区内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检查一遍,需要很长的时间,甚至有的边远山区可能一年都难去一次;还有一些农村处于两县或几县交界地段,情况复杂,往往成了监管空白。正是由于监管周期较长,对农村季节性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小贩,边远山区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餐饮店等到监管不到位或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假劣过期食品“转战”农村市场。

  2、农村监管网络缺失,与兄弟系统相差较大

  目前,我市除青川分片区设立竹园、清溪、木鱼三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外,其他县区未设置乡镇派驻机构。由于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大,机构体制难以适应任务的要求。乡(镇)村级没有监管机构,现有的制度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制约力,他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加之配套政策不完善,因此实际上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食品药品监管在乡镇只是属于安全生产的一个很小的部分,不受重视,甚至没有纳入大安全监管范围,农村监管网络严重缺失。

  以青川县和剑阁县为例,青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总编制100人,实有人数90人,在乡镇设置12个基层所(队),总人数60人,平均每所(队)5人,每所(队)平均管辖3个乡镇,由省财政支付经费。青川县食品药监局在乡镇的监管能力是全市最强的一个县,也仅有3个乡镇派驻机构,总人数10人,平均每个派驻机构管辖13个乡镇。

  剑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基层设有10个所,另设有1个运输所和1个经监大队,基层管理人员在岗为62人,每个所为6人,监管力量对比为:工商平均1个所监管约6个乡镇,每1人监管约1个乡镇,1人监管1万余人。而剑阁县食品药监局没有乡镇派驻机构,他们1个中队监管至少11个乡镇,1人监管8个乡镇,1人监管4万余人。剑阁县餐饮和保化品过去的监管部门县卫生部门,在拥有触角延伸到村的医疗机构和较强的疾控监控系统(约70人)的情况下。其执法单位卫监所共有人员42人,是目前食药监局总人数的135.5%。

  3、食品安全配套法规立法滞后和监管体制不健全

  一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摊贩的管理要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办法,至今无相关法规出台,食品摊点无监管法律依据。保健食品的管理要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目前监管使用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是1996年发布的,此办法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而制定,而《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显然已不实用。

  二是《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多部门分段监管体制,看似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监管部门职能交叉,职责难以明确划分,多头监管现象突出,常常会出现一个经营使用单位由卫生部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部门监管,由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食品药监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一个单位接受多部门监管,增大了经营者的负担。多部门分段监管的体制在运行中客观存在监管“缝隙”。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相互推诿,既形成监管盲区,又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4、监管保障能力滞后,严重影响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执法装备严重不足。各县区执法车辆和装备都是严重超负荷使用,不能同时满足分片和快速应急处置,加大了执法监管周期,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的有效性相对减弱。由于经费少,检测手段比较简单,有的甚至连检测设备都没有,仅凭眼观、手摸,对于简单的食品药品标志不清、不齐,未标注名称、厂名、厂址,没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以及相关证照不全或无证等还能检查识别,但对于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规定、食品药品的成分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却没有办法检测,极大削弱食品药品监管效果。

  二是监管队伍建设亟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时间短,亟需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垂管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财、物不受地方管理,监管处罚力度较大,打假制劣威慑力较强,取消垂管方后,地方干挠,说情等现象增多,有处罚过轻或放松处罚的现象。

  (一)落实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强化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全面担负起对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的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让乡镇真正把食品药品监管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设立乡镇监管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急需建立一套从上到下的监管网络体系,使日常管理常态化,实时开展隐患排查,违法案件举报和科教宣传等。借鉴青川县的模式,在乡镇分片区成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站,或者在乡镇限额内加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牌子,也可依托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增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增设食品药品监管员人员编制1—2名。每个行政村要至少聘用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1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三)加强监管技术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备必需的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执法执勤装备,提升基层快检能力。加强重大节庆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指挥、监测和快速检测装备水平。加快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食品药品安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

  (四)保障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力度,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投入和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执法办案等执法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7

  现如今,我们已迈入一个高度发达的时代。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着。而物质生活充裕了以后,健康自然便成了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健康长远意义上讲并不是说你病了然后予以治疗,而是从平时就开始防病,可是通过药物来达到这一目的在现代人看来显然是极其不可行的,常言说“是药三分毒”嘛。我们最容易实施和控制的,我想应该莫过于食疗了。只有平时注意营养的科学合理搭配,才能吃出健康、吃出漂亮、吃出长寿。食品业和医学在不断进步着,于是功能性食品便应运而生了。

  功能性食品誉为“21世纪的食品”,是当今世界研究的热点。为了解人们对功能性食品的了解程度,并在社会上普及功能性食品,我精心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随机调查各种年龄层次、各消费水平的消费者,收到了较为满意的结果。

  一、社会调查

  1、调查结果及分析

  通过对随机人群的调查发现,约15%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功能性食品,更不清楚功能性食品有什么功效;约62%的人对功能性食品不是很了解,对其功效不认可,觉得效果不明显,同时对功能性食品的鉴别也缺乏相应的知识;只有23%的人了解功能性食品,了解其功效,并且知晓很多种类的功能性食品和国内外大品牌。以下为部分被调查者的问卷分析结果。

  大学生:对于功能性食品不了解;其效果不明显,开始有作用,后来就没感觉;对于功能性食品不信赖;从广告等媒体知道某些品牌的功能性食品。

  20-30岁的男士:多少了解一点,不是很明白;其功能应是抗疲劳;用过脑白金,效果不错;价格有点偏高,应有适当下调,仍需改进,要适合长期服用。

  30-40岁的阿姨:不太了解,也不用;孩子用过清华同方的产品,家人用过海藻类的产品,使用过对肠胃有帮助的产品;看过产品说明书和广告,但是仍然觉得对功能性食品的常识不了解。

  30岁左右的知识分子:了解一点;功能性食品应补充微量元素,力量蛋白元素,蛋白质;用过如安利、完美等产品;觉得是无聊的消费;鉴定要有国家体系认证、说明、用法。

  六七十岁的老人:了解;认为功能性食品纯属吵作;用过如深海鱼油、螺旋藻、天然维E;不看宣传;广告要务实,可信度要提高。不能看广告,要看疗效。

  目前人们知晓的市场上销售的品牌主要有:钙尔奇、虫草乌鸡精、脑轻松、血尔、血乐、太太口服液、氨基酸口服液、口服免疫球蛋白、成长快乐等。

  同时,被调查者普遍认为,目前社会上对于功能性食品普遍常识的介绍几乎没有,消费者对起其处于零概念,也导致了虚假广告活动猖獗。中国的功能性食品仍处在不成熟的阶段,存在标识不规范,没有统一的标准,功能性食品市场也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则,虚假、夸大广告问题严重,造成消费群体视听混乱,判断失误等。另外,保健食品的价格普遍偏高,对于其普及有很重要的影响。

  2、调查建议

  (1)尽快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完善和规范功能性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市场。

  (2)普及功能性食品的普遍常识,让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能力。

  (3)提高功能性食品成分的稳定性,提高其功效,争取消费者的信任。

  (4)降低其成本,使价格降低,让越来越多的人体会到功能性食品的优势。

  二、功能性食品

  1、定义及分类

  (1)据国际生命科学学院对功能性食品的最新定义,将其定义为:已被证实具有令人满意的一种或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功能的食品,“功能性食品”除了要具有适当的营养作用,还要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改善人体健康状况及降低患病风险的作用。“已被证实具有令人满意的功能”的解释是:当以正常的日摄入量食用某种食品时,只有有证据证明它有益于人体健康,或者以有效摄入量摄入某种食品时,其有益作用是众所周知的,这样的食品才能被称为功能性食品。

  (2)分类:

  日常功能性食品(日常保健食品)是根据各种不同的健康消费群(诸如婴儿、老年人和学生等)的生理特点与营养需求而设计的旨在促进生长发育或维持活力与精力,强调其成分能充分显示身体防御功能和调节生理节律的工程化食品。

  特种功能性食品(特种保健食品)着眼于某些特殊消费群(如糖尿病患者,肿瘤患者,心脏病患者,便秘患者和肥胖症患者等)的特殊身体状况,强调食品在预防疾病促进康复方面的调节功能,以解决所面临的“健康与医疗”问题。

  2、功能因子

  功能性食品中真正起生理作用的成分,称为生理活性成分。富含这些成分的物质则称为功能性食品功能性食品基料或生理活性物质,即功能因子。

  已确定的活性物质主要包括9大类,具体品种有上百种。

  (1)活性多糖:包括膳食纤维、抗肿瘤多糖和降血糖多糖等。

  (2)内能性甜味料(剂):包括功能性单糖、功能性低聚糖、多远糖醇和强力甜味剂。

  (3)功能性油脂:包括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替代品、磷脂和胆碱等。

  (4)自由基清除剂:包括非酶类清除剂和酶类清除剂等。

  (5)维生素:包括维生素A、维生素E和维生素C。

  (6)微量活性元素:包括硒、锗、铬、铁、铜和锌等。

  (7)肽与蛋白质:包括谷胱甘肽、降血压肽、促进钙吸收肽、易消化吸收肽和免疫球蛋白等。

  (8)乳酸菌:特别是双歧杆菌等。

  (9)其他活性物质:如二十八烷醇、黄酮类化合物,多酚类化合物和皂苷等。

  3、功能性食品在促进健康方面的作用

  增强免疫力、抗衰老、调节血脂、调节血糖、调节血压、改善胃肠道功能(促进消化吸收,调节肠道菌群,润肠通便,保护胃黏膜)、改善骨质疏松、促进排铅、抗突变、抗肿瘤、抗疲劳、提高应激能力、清咽润喉、保护化学性肝损伤、减肥、美容、促进乳汁分泌、改善营养性贫血、改善睡眠、改善性功能、提高学习记忆力、增进智力、促进生长发育、改善视力、耐缺氧作用、抗辐射等。

  4、市场上常见的功能性食品

  自开发功能食品以来,各国各企业热衷研究的课题包括抗衰老食品、抗肿瘤食品、防痴呆食品、糖尿病患者专用食品、心血管病患者专用食品、老年护发食品和护肤食品等。

  现在国内市场上主要的功能性食品是针对其作用而生产p销售。常见的有补充微量元素、补血、补钙等。

  5、目前存在的问题

  (1)总体问题

  a、产品结构不合理。现有22类功能性保健食品,无论从审批数还是实际生产情况看,产品结构都很不合理,导致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b、企业分布不平衡。北京等6个沿海省(市)的保健食品企业的总数约占全国一半,而新疆等西部地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不到北京的五分之一,说明我国保健食品企业的地域分布及资源的开发利用都不合理。

  c、科技投入少。2001年,全国保健食品企业全年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仅占销售收入的1.55%;而广告宣传费平均占销售收入的6、54%,由于科技投入少,所以技术水平高、保健功效好的新产品就很少。

  (2)企业问题

  a、保健食品不实宣传问题十分严重:广告用语明显带有功效性,甚至有的公司篡改的广告中还以中国营养学会等机构和组织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误导了消费者。《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

  b、非法添加违禁物品问题时有发生。添加违禁药品比较突出的情况包括:在生产调节血糖保健品中加入降糖药;在生产减肥保健品时添加兴奋类药物;在生产抗疲劳保健品时混入“伟哥成分”;在生产改善睡眠保健品时添加安定;在生产“增高”类保健品时掺进激素;在生产免疫调节保健品时添加一些中枢食欲抑制剂。

  c、保健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较差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

  d、非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问题率禁不止。

  (3)法规需进一步完善

  需尽快加强对生产条件的审批,设立复查制度,对新功能的审批进行规范,对转让产品进行限制。

  (4)消费者的误区

  食品调查报告优秀范文社会实践报告

  许多消费者把功能性食品当成药品。其实功能性食品不是药品,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a、药品是用来治病的,而功能性食品不以治疗为目的,它重在调节机体内环境平衡与生理节律,增强机体的防御功能,达到保健康复的目的。

  b、功能性食品要达到现代毒理学上的基本无毒或无毒水平,在正常摄入范围内不能带来任何毒副作用。而作为药品,则允许一定程度的毒副作用存在。

  c、功能性食品无需医生处方,没有剂量的限制,可按机体的正常需求自由摄取。

  三、发展功能性食品的措施

  中国保健食品市场是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市场,高速增长的国民经济是保健食品业发展的基础,中国经济发展中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是保健食品发展的特殊机会,因此规范保健食品市场迫在眉睫。

  1、加紧进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力争取得好成果

  (1)与工商部门联手整治广告宣传;

  (2)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自查自纠;

  (3)进行保健食品质量抽查;

  (4)组织保健食品企业生产条件重新审查。

  2、完善保健食品审批工作

  (1)利用卫生部网络,征求意见;

  (2)审批过程和情况,能上网的尽量上网公开;

  (3)建立检验机构“问责”制;

  (4)完善毒理和功能评价程序,加强对保健食品功能与功效成分的研究。

  3、尽快出台新版《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省级初审内容的调整;

  (2)申报单位生产条件的审查;

  (3)设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

  (4)检验机构认定和责任的规定。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8

  (一)调查研究:

  1、调查背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古人质朴的话语告诉我们,食品安全在生活中位置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前,我国食品领域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为了解大家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看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我展开了关于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

  2、调查目的:希望通过这次调查,了解大邑县食品安全现状,提高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警惕和普及食品安全问题的科普知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

  3、调查时间:11月2日

  4、调查地点:人人乐超市,家乐福超市,学校附近的小店,街旁的地摊。

  5、调查方法:

  (1)实地调查:

  家乐福超市:在中轻超市,调查到:包装上有绿色商标的食品是80%,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是90%,有保制生产日期的食品是95%,是有保制期的食品是95是%,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是90%,有厂方地址期的食品是95%,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有65%,有有保制期的食品有75有%,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有70%,品是80%,有厂方地址的食品是90%。

  学校附近的小店:在学校附近的小店,我们惊讶地发现包装上有绿色商标的食品竟只有50%,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有厂方地址的食品是是85%。

  街旁的地摊:在街旁的地摊上,我惊呆了。包装上有绿色商标的食品竟只有15有%,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有10%,有保制期的食品有竟然只有55%,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有55%,有厂方地址的食品是10%。

  由此可见,我们应该在大型超市购买东西,不在中轻、佳惠、旺达等小型超市购买东西,尤其是学校附近的小店!街旁的地摊,等没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地方购买东西!

  (2)上网调查:为了更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据网上资料显示,发现城市消费者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大部分消费者愿意为保障食品安全支付少量的额外费用。城市消费者中,最关注食品安全的占71.8%,不关注食品安全的仅占0.6%;购买占食品时首选质量的占30%,选择质量和价格并重的占61.7%,选择“价格优先”的仅占8 8%;80%以上的消费者认为超市食品安全状况好于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50%左右的高收入和中等收入阶层只到超市购买食品。农村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值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据调查,农村消费者中,74.4%回答会适当考虑食品安全问题,但43.7%仍首选价格便宜。

  (二)调查认识:

  我县的食品安全状况从总体上说是好的。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逐步理顺部门监管职能。以创建文明县城为切入点,开展文明餐桌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秩序,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完善,日常监管不断加强,保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三)总结问题:

  我们总结出管理上出现问题的一些缘由:

  1、法律、法规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1)、食品在卫生、安全方面的标准跟不上时代?有的标准还停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水平,与现代社会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亟待修订完善。我们在大邑县的一些街道小铺看到,许多包子铺一类的店,设备简陋,可以说根本不干净。一则关于在馒头里添加了甜蜜素的新闻可以说又是一个警钟。当问及当地居民时,竟然都一点不知道,知道新闻播出大家才有醒悟,原来是自己的邻里。危险就在身边,黑心加工坊就在旁边。

  (2)、伴随科技的.进步出现的新问题,如三聚氰氨、瘦肉精等问题。比如双汇香肠,我们是一直吃到大的。方便面里出现了塑化剂,可以说是令人震惊。但是我们仍在实地走访的超市中看到大量无合格检验标识香肠、方便面的存在。

  (3)、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制订多有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2、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力。

  (1)、各个部门互相推诿?食品的卫生、安全问题,从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直至餐桌上,其环节很多,其监督、管理又涉及政府数十个部门,其监管的职责范围界限有的还不够明确、细化,造成互相推诿或大家不管,有的站在本部门、本系统的利益上,趋利则上,遇到疑难问题、新问题等就以法规、标准不全、职责不清等种种借口,或不作为、或不管不闻,或一推了之。更有甚者,还贪赃枉法。

  (2)、监督管理者缺乏有力的监管。各级都并未积极采取对居民,特别是外来务工者食品安全的有力措施。这是制度方面的缺陷。在大邑县桃园社区的居民进行访问时,他们更是表现出对当今负责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的不信任。

  3、社会不良风气有所抬头。

  (1)、部分奸商、不法分子道德、诚信缺失。太多的人为了赚钱都趋之若鹜,但是却见利忘义,为追求高额利润,使用种种手段,掺假掺杂甚至掺毒,违纪违法。因此很多的黑心工坊也就见怪不怪了,他们丝毫都不顾及人民的安全。恶臭的环境下,超负荷工作的人们,疯狂加工出不合格的产品。虽然我们并未深入到一些加工坊中,但在平时的新闻上也可以了解到,化学药剂的胡乱使用在食品上,。例如地沟油的坏影响,甚至影响到了学校,据有的学生看到,有人在自己学校的食堂旁边掏地沟油回收。我们可以在网上浏览到地沟油的再加工是如何的。在实地走访部分居民家时,大家更是说出了不太敢去酒店、饭店,因为怕那是地沟油做成的菜。

  (2)、非法的添加不合格的物质?食品添加剂对于抑制食品中有害物质和微生物的生长、增强食品的营养价值、消化吸收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都有完善严格的法律标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其根本的前提的是对人身体健康无害。

  (四)分析原因:

  在调查中我发现,大众对食品科普知识的掌握还是甚少的,即便是高学历的知识一族对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了解也较浅薄。人们一般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了解一点常识,其他诸如阅读科普书籍或者参加讲座等这些活动还是没有普及。尽管这样一个信息时代,人们交流机会众多,但很明显,食品科普知识还无法成为一种时尚去深入我们的生活。

  (1)当前消费者主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的曝光来关注食品营养与安全事件。

  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和要求从未像今天这样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食用的产品是否安全,是否影响健康以至是否会造成对生命的威胁都成了老百姓的热门话题。调查中大部分受访者说她每天都会从网络上关注食品安全这方面的信息,而且现在好多的“三无”产品她们都不敢吃。对于受采访的学生来说,名人效应是明显的,所以他们对于名人代言的食品都比较信任,他们也声称食品广告对他们是有影响的。因此,继续保持和加强媒体对食品营养与安全事件的报道和宣传力度是很有必要的。

  (2)产品基本属性、售卖地点对人们选择的影响。

  消费者也是非常关心食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品牌、质量标志、成分和营养等,尤其是食品是否含有色素、添加剂、防腐剂和有毒有害。从调查情况来看,被调查者绝大多数认为一些信誉好、规模大的商场和超市的食品比较安全,个体小摊点的面包、牛奶、糖果、糕点及无包装的粮食制品存在过期、霉变、以劣充优的现象。对于学校附近路边摆摊现象则更是明显。

  (五)由实践而得出的几点建议:

  1、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让以身试法者有所“畏惧”。

  无论是大小品牌还是大小企业,一经查处,严惩不贷。全力避免一切腐败现象的发生与发展,逐步消除政府、企业、经营者及检测者的信誉危机。尤其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保障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努力打造城乡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2、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形式多样化。

  绝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是很有必要的,声称通过我们的宣讲和宣传资料的发放给当地老百姓带来了很多以前没有接触到的知识,还要求我们平时多开展一些类似的活动,也有部分人群根本不知道我们在干什么。还有些人认为这些东西无所谓。因此,除了对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介入监督和曝光外,新闻媒体还应多做些增强人们健康消费意识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消费,不盲目贪便宜。

  3、引进高素质人才,尽快完善食品生产与质量检测体系。

  食品生产与质量检测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协调各部门职能和统一食品安全标准。为提高食品的生产质量、增强食品监测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应当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投入,逐步扩大其覆盖面。特别是地方民营企业和监测部门,更应加强与各大高校的联系多引进技术。

  4、加大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采取的工作,提高部门间的协作能力。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9

  这些年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不仅使“食品安全”成为家喻户晓的一个社会热点词汇,人人关注的焦点,同时,也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也极大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孩子是祖国的未来,现今的中小学生对食品安全是怎样的一个认识呢?

  县食安委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组织监管工作人员展开了一次中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调查。希望通过这次调查,可以掌握他们对食品安全的认知程度和影响因素,获取学校相关教育情况,为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也借此提高同学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一、调查结果及分析

  20xx年6月,我县有关监管工作人员对七里营镇中学100名高二学生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100份,有效问卷100份。

  根据统计问卷所反映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情况:

  (一)与家人、同学或是朋友经常谈论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占21%,由于频发食品安全事件才开始谈论的占32%,只是偶尔会聊上几句的占45%;从课堂上了解到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占6%,由网络电视广播了解到占67%,阅读报刊杂志占22%;对食品安全的专用名词如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了解占19%,HACCP(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占4%;认为自己的食品安全意识很高的占6%,一般占75%,比较差占14%。

  情况分析:中学生当中关注食品安全的不多,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对食品安全相关专用名词81%的人不知道,他们所了解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大部分来自网络电视广播,说明对中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匮乏。目前学生对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知识主要来源于网络、电视和家长,通过这些媒介虽然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维权意识有提高,但是仍然比较薄弱,毕竟这些知识的来源有限。

  (二)该校高中部学生全部住校,仍有22%的学生选择在校外小餐馆或流动摊点吃饭,其中81%的觉得比食堂味道好,品种多,37%的是因为学校食堂不卫生。

  情况分析:学生绝大部分认为学校食堂饭菜不好吃,却很少有关注食品是否卫生、安全,说明消费安全意识不强。

  (三)购买食品看厂家、品牌、产地的占57%,看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占92%;只有14%的从来没有买到过不安全的食品,7%的经常买到,79%的有过但很少;买到不安全的食品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占3.5%,自认倒霉占55.8%。

  情况分析:大部分学生购买食品有基本常识,但买到不安全食品却很少有人知道向相关部门举报,大部分选择自认倒霉,不知道维权,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四)大部分学生担心地沟油等非食用油流入餐桌、食品加工不清洁、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少部分担心散装食品卫生及转基因食品;大部分认为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问题较严重,呈恶化趋势,需加强治理,认为搞好食品安全靠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消费者需提高自身食品安全意识、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严加惩罚各占三分之一。

  情况分析:大部分学生对散装食品的质量比较疏忽,对转基因食品不是太清楚,说明对散装食品仍然缺乏足够的辨别能力,81%的学生不知道QS是什么,更不知道国家有对散装速冻食品等十类食品必须加帖QS标志的要求。对搞好食品安全问题大部分还是依靠政府监管,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不强。

  二、措施与建议

  针对以上调查统计的结果及分析,提出以下措施与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教育从娃娃抓起”,食品安全是关乎人人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不仅成年人要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孩子们更要从小学习掌握一些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建议一方面在学校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趣味文体活动等形式宣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消费常识;另一方面,开设食品安全课堂,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系统学习食品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到餐饮服务各环节简单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再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定期走上课堂,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遇到不安全食品向相关部门举报,发现价格不合理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举报。

  (二)加大检查力度。相对来讲学生消费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相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监管。从从业人员健康、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环境卫生、食品进货检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原料储存、餐具清洁等各项内容进行重点检查,严格监管。二是对校园里面及周边超市、小摊贩严格监管。相关职能部门相互沟通配合,不断整治规范学校周边的食品摊贩的经营,开展联合执法,对学校周边的食品商店、超市、餐饮店进行专项整治,对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取缔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净化校园及周边消费环境,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三)强化舆论导向。对于孩子们来说媒体宣传很关键,他们了解食品安全事件大多是从电视或网络上,购买零食看广告的多,所以大多数学生认为目前应该采取舆论监督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建议媒体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力度,大量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学生关注食品安全方面的新闻报道,激发他们参与食品安全宣传的热情。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10

  一.调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食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劣质的原材料,添加有毒的添加剂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劣质的原料;

  3.家禽类产品的安全状况也不容乐观,抗生素,激素和其它有害物质残留在禽、畜、水产品体内等;

  4.农产品类商品目前出现问题也日渐增多,蔬菜类和瓜果类有残留过量的农药和染色剂;目前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也促使政府重新审视此类问题,并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的这一高度问题,加大了对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到国家经济是否健康发展、国家安定和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重大问题。

  二.原因分析:

  是什么原因导致国家食品安全的事件频频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原因何在?当今权利机构/社会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进行改进?

  1.相关权利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奖惩机制并不健全,监管力度薄弱和政府制约乏力;

  2.企业道德缺失是其主要原因;

  3.我国目前企业没有真正形成规模化,组织化,企业自身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加上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导致企业为了求生存自保,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惜挺而走险降低生产成本,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行为;

  4.人们对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科普知识没有真正推广开来,尤其是贫苦落后地区更是成为假/次食品的重灾区;

  综上所述,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单一的问题,它是整个社会的整合程度低,社会文化失调和社会道德意识规范薄弱的结果,任何单单个体和团体都无法承载起这一重任,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制度加强和创新/科普/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四方面入手,协调解决这一问题。

  三.解决方案:

  1.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所建立的法律和法规不健全,没有一套很好监管食品安全生产的环节制度,即便出了问题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所以我们要建立一个统一,权威和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实现权、责、利相统一的现代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2.从思想道德教育方面,企业道德缺失是很多人缺乏信仰和信用,所以我们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行业的自律和信用机制建设,建立食品流通行业的信用标准,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生产,食品企业经营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评审档案。

  3.强化食品安全法法律和法规制度,赋予食品监管部门更充分的权利,加大对黑心商贩的惩处力度,让其造假的成本远远高于收益,进而使造假者望而却步。实时对商品进行追踪,从源头抓起,一旦出现问题立即能反查到生产商和加工商,辅以严厉地惩戒措施。在这种体系之下,不存在任何阴暗角落,造假商贩没有了生存空间,届时食品安全问题定会大大改善。

  4.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食品安全事实上也需要第三方的介入,由于第三方群众力量,太过分散,媒体在此充当的力量是强大的。尤其是网络媒体具有传播,具有传播速度快,成本低。舆论压力大的特点,事实上近年来媒体起到主力监督作用,支持和引导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共科学消费意识,识假和辩假能力,防范风险能力,这样无形之中也给生产/制造食品企业施加一定的舆论和信誉压力。让其每个消费者既是是消费者又是监督者,积极鼓励举报,同时加强对举报人的奖励和保护制度。

  总而言之,我国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状况并不乐观,需要食品监督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加大科普宣传,使人民群众都有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严惩违法犯罪者,这样多方面/深入齐下,才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11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保健食品的需求和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保健食品市场逐步走向活跃,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关注的焦点,这就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对保健食品监管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目前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现状 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近年来就发生过树胶冒充蜂胶、螺旋藻重金属超标、牛皮下脚料等劣质材料冒充驴皮制作伪劣阿胶等事件,更存在减肥、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除此之外,当前保健食品市场还存在另一个严重问题,就是虚假夸大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作用,故意混淆与药品的界限,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法规体系与监管工作不相匹配。

  当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发展还不成熟,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了解有限,而市面上保健食品种类繁多,广告宣传四处可见,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更是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必要对一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但保健食品监管相应的法律法规却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缺乏系统的监管法律制度,xx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府监管、行政执法法律依据的缺失,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难以到位,惩戒威慑作用不强。

  保健食品企业“多、小、散、低”,监管难度大 我区现有各类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一千多家,大多规模小,分布散,购进销售缺乏科学管理,而且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普遍较弱,大多数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卫生许可证号等,不了解经营保健食品如何进行索证索票、如何进行进货验收记录等,也不清楚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如何区分,对监管部门的要求也不当回事。 监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来是由卫生部门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卫生部门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许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进行监管,而未注重对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致使保健食品监管基础薄弱。通过机构改革,保健食品监管这块职能划到药监部门,虽然药监部门设立了专门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数量众多,且大多数在农村,点多面广,单凭科室里两三个人很难起到有效的监管。另一方面,监管人员对部分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提出诸如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工作要求时,经营者往往敷衍了事。

  二、各地对保健食品监管的探索

  针对上述问题,各地药监部门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在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强化整治、完善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通过查阅资料和外出调研,发现有一些对做法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天安行动”,苏州重拳保障食品安全

  苏州开展的“天安行动”,由苏州市纪委和苏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是继前几年苏州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之后,集中开展的、各地各部门同时进行的一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参与部门有市卫生局、监察局、公安局、农委、食药局、质监局、工商局等。“天安行动”的整顿重点是十大类产品和六个环节,该项行动开展以来,曝光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执法高压新态势;公布了一批监测结果,形成了企业自律新气象;总结了一批先进经验,形成了工作联动新格局;探索了一批攻关项目,形成了科学监管新局面。苏州市“天安行动”的特点是:纪委强势牵头,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执法氛围,药监局的执法压力和风险明显减小。 推进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赣榆、绍兴等地为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探索了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利用现有药品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将电子远程监管平台延伸到保健食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中,动态掌握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实时数据,有效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及问题保健食品的掌控,在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规范工作上作了有益探索,有效规范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保障了保健食品安全。

  部分地区对保健食品进行“最严格”监管

  “治乱必用重典”,部分地区针对当地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现状,实行了“最严格”的监管。比如浙江某地药监部门在检查中查获总货值700多元的过期保健食品,当地药监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对该经营单位处于罚款五万的处罚,且已执行到位。

  三、我们在保健食品监管中的做法与思考

  通过学习和思考,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打基础、抓重点、创特色、出亮点”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方针,通过诚信建设、示范引领、科学监管等手段,使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满意,具体做法为: 摸清基础,掌握底数

  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规模小、变化快,为此我们在原有数据库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摸底调查,一是利用各镇协管员对本镇情况相对熟悉的特点,发动各镇协管员开展调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在报纸和电视上发出公告,要求相关经营企业主动进行申报备案;三是要求各监管组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保化经营企业的调查摸底。摸底调查的对象包括保健食品专营店、化妆品专营店、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超市、大中型美容店、大中型美发店。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批发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一企一档,规范管理。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为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广播、横幅、培训等多种形式,普及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和对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利用药监之声、药监开放日、老年大学宣传讲课等方式开展针对中老年等特定人群的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基本知识,告知中老年人警惕以会议销售、上门推销、电话推销、免费体检、免费试用等方式进行的保健食品销售骗术。三是积极开展面向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八不准”,与相关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实行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自觉守法经营,维护和稳定市场经营秩序。 树立示范,规范引领

  在目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我们积极探索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建设,以起到引导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发挥示范的辐射和带动效应。该项工作我们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在全区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勇于创新,科学监管

  一是开展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科学监管机制,增强常态监管的科技化手段,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我们在药品、医疗器械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推行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此项工作是利用网络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对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相关品种的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各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和实时数据,为保健食品监管的连续性、完整性、科学性等方面提供更加科学的保障。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采用逐步递进推行的方式开展,第一批先在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等条件较好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远程监管,实施保健食品数据上传,然后逐步推广到药品零售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有条件的大中型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在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展保健食品监管离不开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比如目前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的第一条是:“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食品流通许可是工商部门发放的,保健食品流通许可是由药监部门出具“保健食品流通许可审核意见书”,再由工商部门发放许可证,在县一级机构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发现某经营单位存在上述非法经营行为,就离不开与工商部门的联动。此次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是由国家药监总局独家发起的,有关法律依据、执法标准等都需要及时通报法制、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形成执法合力。此外,当前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我们也可结合“三联防工程”这个平台,与纪委、法院、法制办、检察院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商定相应保健食品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款,尽可能减少复议、诉讼带来的的执法风险,积极避免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情况下不作为、难作为所带来的渎职风险。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12

  食品生产销售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可参加工作,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也有一样的规定。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了,食品生产销售人员不得将传染性疾病传播给广大消费者的制度,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参加或者临时参加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必须履行“取得健康证明”这一义务,这是正确的,也是科学的,表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怀。

  1、存在问题

  在实践中,经常遇到下列几种意外情况和问题:一是没有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的义务规定,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或许取得健康证明,但现场检查时往往不能立即查看到,要调查清楚遇到的困难较多,例如:

  ①单位负责人或健康证明统一保管人不在现场,健康证明被锁入柜内;

  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流动到另一个单位上岗工作,而健康证明被扣留在原单位;

  ③健康证明留在住宿处未携带在身边;

  ④故意不出示健康证明,不配合卫生监督检查;⑤实际没有取得,在调查核对的过程中补办了健康证明或者人已离开工作岗位,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对等等。二是没有明确规定体检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签发健康证明,体检结束后,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不积极办理健康证明,致使体检时间与签发健康证明时间间隔较长。三是没有统一规定跨辖区健康证明的有效程度。四是27种法律文书之一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卫生培训合格证》未被依法认定和指定是《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所称的“健康证明”,二者之间的联系不紧密。

  2、分析讨论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上述问题是较普遍的,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不利因素有如下几方面。

  2.1 无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的义务性规定,给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增添了新的难度。

  ①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少,而相应的食品从业单位多,从业人员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面广、量大。如 省 地区 年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员92人,食品从业单位7 743户,从业人员14 532人,每个食品卫生监督员要承担84.2户食品从业单位,158名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再如,有的食品从业单位在同一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有几人、几十人、几百人或者更多,几个食品卫生监督员在这个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和笔录调查核对工作难度大,顾东顾不了西。

  ②国家没有健康证明使用管理规定.实践中,有的单位将健康证明统一收起,装入镜框内挂在办公室,查阅翻看很不方便.有的统一锁在柜子内,有的分发给本人,带在身边的和没带在身边的情况都有,很混乱。

  ③取得健康证明距离现场监督检查时能够积极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缺少一段过程。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要出示给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人员查看或者其它有关人员看阅,也没有对“取得”给以解释定义,是不是真正取得,要依法进一步笔录调查核实,要走很多弯路、绕很大圈子,这无疑是给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增添了新的难度,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履行义务的规定有不明确,不完整、不彻底的一面,取得健康证明,但无积极出示、明示的义务规定,有碍于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如果说从发证单位掌握了解是否取得健康证明,那就没有“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的立法必要。

  2.2 不能有效开展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取得健康证明不出示、明示与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混杂在一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不容易区分或者不能够区分,从业人员相互之间不知道,广大消费者,人民群众也不知道谁取得健康证明。从这一点讲,与《食品卫生法》第五条“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的规定不相配合。不能出示、明示有效健康证明,社会监督也就无从谈起,单靠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孤军奋战,显然是不够的。

  2.3 无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的义务规定,与《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不是积极吻合。现场不能立即查看到健康证明就需要大量的笔录调查取证,能调查清楚尚好,调查不清楚,在诉讼过程中,就有败诉的可能,有损执法形象。同时,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已造成了一段事实,存在无证的继续状态,但是卫生监督机构还不能够限制其人身自由,由于这种情况,给疾病传播以可乘之机,从这一点讲,与《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不积极吻合。

  2.4 健康证明的发放使用管理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

  ①应规定体检结束后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健康证明,否则重新体检。理由,一是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体检结束后,不积极办理《预防性健康检查卫生培训合格证》;二是履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和一年内有效的义务规定都是法律法规综合各方面情况规定的,不履行那一项义务都是不合法的;三是规定一定的体检签证有效期,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身体在“一年”内中途的复查工作。

  ②跨辖区的健康证明应依法确认其有效。人员的健康状况与地域辖区无关,应当明确规定辖区外健康证明具有辖区内签发健康证明同等的效力,并要求在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换证登记注册。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性健康检查卫生培训合格证》都能证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状况,但没有依法认定和指定那一个是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所称的“健康证明”。且二者的文书形式和内容都未能简化方便使用。此外,取得健康证明后,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示、明示给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等等,这些都需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3、模拟设计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分析讨论,假设健康证明法律文书的形式要件和使用方式为单页卡片式并佩带在左上胸前,正面具有:照片、姓名、单位名称、地址、健康证编号、发证机关名称、体检时间、发证时间等内容,并用红色印上“健康证”三字与其它内容的字样相区别,背面注意事项:

  1、健康证的有效时间为体检结束后满一年;

  2、不佩带健康证明参加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体检结束后45天内签发《健康证》,否则体检无效;

  4、跨辖区的《健康证》要换证登记注册,

  5、其它义务性规定。以上形式和使用方式必须依据和来源于健康证的发放使用管理办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这样做的好处是

  ①有了法定的时间界限,现场检查时,未佩带有效《健康证》就不能参加工作;

  ②取证也较方便,一张照片就能作为证据;

  ③取得《健康证》与未取得《健康证》容易区分,未佩带在左上胸前即依法认定未取得健康证;

  ④便利于社会监督;

  ⑤便利于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处理;

  ⑥与《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进一步吻合,从发现开始就可以限制其非法从业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⑦与其它行政法律、法规相互协调,证明了劳动就业这一客观事实。

  4、建议

  解释《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取得”的含义,或进一步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并佩带《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4.2 制定《健康证》的发放使用管理办法或者有关法规,明确地规定:

  ①签发《健康证》所依据的体检表在体检结束后45天内有效,愈期重新体检。

  ②认可辖区外《健康证》要经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换证登记注册。

  ③依法认定和指定《健康证》是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

  ④未佩带健康证明为行政处罚行为,并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未进行健康检查的,给予责令改正,处5 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对未取得健康证明的,给予责令改正,处1 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对未佩带健康证明的,给予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13

  食品安全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结合市人大关于市、区人大上下联动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区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把它列为年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之一。

  一、调研过程的主要做法

  为了深入开展本次调研,全面了解我区食品安全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多次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确定检查切入口,制定调研方案,整个调研过程历时一个半月。本次调研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组建小组,导学法规。常委会组建了由专业代表、部分街道代表工作室专职干部参加的专项调研小组。并针对本次检查重点——超市、集市中猪肉制品、熟食卤味及散装食品的卫生情况,精选法律法规条款,有的放矢的组织小组成员进行学习培训。第二阶段:上下联动,明查暗访。为了提高调研质量和监督实效,常委会采用了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的调研方式。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三个街道代表工作室,以代表组的形式开展了检查。常委会还向参加调研的代表提供“三对照”(法规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表,引导代表自行组合、分散就近,进行持证暗访和随访,搭建了老百姓与人大代表共议食品安全的对话平台,充分倾听了民意。此次检查共收回反馈表80多份。第三阶段:集中视察,同步执法。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代表们兵分三路对世纪联华超市体育场店、漕溪新村菜市场、漕溪菜场的猪肉制品、熟食卤味、散装食品等食品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代表们在听取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的有关情况汇报后进行座谈。本次集中视察还安排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进行同步执法。第四阶段:事后专访,梳理总结。视察结束后,常委会还专访了我区食品卫生方面的专业人士,倾听他们的真知灼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对调研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总结,形成调研报告向主任会议汇报。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代表们对区政府为保障我区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监管职能从卫生局平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工作不乱不散,有延续性,我区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处于动态可控的状况。同时针对在明查和暗访过程中发现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熟食改刀未标明时间;当日未销售完熟食处理记录不规范;散装食品标识不完整;菜市场部分摊位猪肉的供货渠道及检疫证明存在不少疑点等一些卫生安全隐患,指出了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毕喙胤律法规亟待完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不能适应现阶段食品安全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在我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现实的执法主体和法定的执法主体存在冲撞。法律法规的缺失,也使问题食品难以根除。此外,违法成本较低,致使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笔称钒踩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由于调整时间短等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与重新调整后的食品药品监督所之间的磨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力量尚显不足。

  3、奔贸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由于集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相对薄弱,难以把好食品准入关口,不安全食品屡见不鲜。

  4、币恍售人员素质较低。由于超市工作人员流动性强,一些销售人员在上岗前大都未接受过正规培训,也没有进行定期的体检。

  三、意见和建议

  1、苯∪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顺利开展。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反映,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并通过法律的形式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杜绝问题食品屡禁不止的现象。

  2、奔哟笮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量大,是一项复杂、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和市民防范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日常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3、弊试垂蚕恚形成合力,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并非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万全之策,要疏堵结合,满足不同层次人民大众的需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通过行政监管、行业监管、科技监管,形成长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并尽快落实社区的监管网络,做到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全覆盖。同时,要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4、奔忧颗嘌担提高企业自律管理水平。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从事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企业对保障社会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的培训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准入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