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精选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才培养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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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拓宽公司招聘渠道,增强紧缺岗位的招聘力度,鼓励在职员工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同学、朋友、亲属等)为公司引荐各类人才,公司特制定本制度奖励为企业招贤纳士做出贡献的员工。
二、推荐要求
1.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均有资格推荐;
2.被推荐人必须满足空缺岗位的任职资格;
3.本制度只适用于推荐外部人员,推荐内部员工的不在奖励范围内。
三、推荐流程
1.公司人事部将根据部门空缺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及岗位职责,在微信群(qq群)里进行公布及更新;
2.推荐人向人事部领取《员工内部推荐表》并填写后,将其和被推荐人简历一并交给人事部。
3.人事部根据公司招聘流程进行简历筛选、面试等工作。
4.如面试合格,将按公司相关招聘确认程序进行。
5.内部推荐还应遵守公司其他相关制度。
四、职责分配
1.人事部负责内部推荐的统筹管理工作;
2.财务部负责核实及奖金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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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拓宽公司的人才招聘渠道,提高员工内部推荐的积极性,快速高效的`获得适合企业需求的人才,也为了加强团队凝聚力,公司特制定此奖励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但以下人员除外:
1、人力资源部人员以及与招聘相关的人员;
2.一般情况下,推荐人为招聘岗位的直属上级时,不在此奖励范围之内。
二、内部员工推荐原则:
1、无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对被推荐人一视同仁;
2、对被推荐人综合评估,择优上岗;
3、推荐人不得隐瞒被推荐人的个人真实情况;
4、所有进入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平等对待。
三、内部推荐人才标准:
1、被推荐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本单位对人员工招聘的基本要求(学历、技能、工作经验);
2、被推荐人人员的个人简历、学历不能有任何的隐瞒和伪造;
3、被推荐人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四、内部推荐流程:
1.员工在推荐简历前,推荐人需事先了解公司招聘岗位需求;
2.如候选人适合本岗位人员招聘需求,请推荐人将其简历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并在邮件中标明推荐人、推荐岗位并附上候选人电子版简历;
3.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推荐简历后,将候选人纳入正常招聘流程,即简历筛选、预约、面试、定薪等环节;
4.在候选人通过公司面试、正式入职且试用期考核结束并顺利转正后,则视为基本推荐成功,推荐人可向人力资源部部招聘组申请“内部推荐奖金”;
5.公司在推荐人推荐成功并审核通过奖励申请后,给予推荐人每人/次150-500元现金或等值物品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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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实现多家连锁经营的战略目标,公司人事部在积极拓展招聘渠道的`同时,决定实行内部员工推荐人才制度,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细则如下:
1、内部推荐人才的原则:
1.1本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向公司人事部推荐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
1.2人事部将不定期公开公布公司招聘的岗位及任职资格要求。
1.3推荐人必须保证被推荐人所填写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
1.4被推荐人的面试、录用流程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所有推荐资料需先发至人事部,由人事部筛选后,进行初试,再推荐至用人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是否录用。
2、奖励办法:
2.1被推荐员工通过试用期后,奖励推荐人第一笔奖金,发放时间为试用期结束的次月;被推荐人转正后工作满三个月后,奖励推荐人第二笔奖金,发放时间为转正后的次月。
2.1.1成功推荐学徒、学员、承办员者,第一笔奖金为50元,第二笔奖金为50元;
2.1.2成功推荐辅修、副修、助理者,第一笔奖金为100元,第二笔奖金为100元;
2.1.3成功推荐主修、副经理、经理者,第一笔奖金为200元,第二笔奖金为300元;
2.1.4成功推荐副总经理、总经理者,第一笔奖金为500元,第二笔奖金为500元;
2.2人事部需向总经理提交《内部员工推荐人才表》,经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奖金。
3、实施流程:
3.1本制度由总经办(人事部)及各店长、经理共同负责。
3.2本制度自文件审批之日起执行,如有更新,另发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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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中铁工程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
2.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3.9、各单位出现专业人才缺员时,应首先在集团内部进行公开招聘。集团内部无法满足需求时,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10、根据企业发展、施工生产的需要,各单位可自主同国内外知名专家、急需的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3.11、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专业人才的调出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3.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专业人才的退休、辞职、辞退、除名、调出、开除等变更、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4、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技术职务的聘任
4.1、集团公司根据国家人事部、中铁工程总公司关于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审的有关规定开展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并结合集团实际制订实施细则,组建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及其它系列的评审推荐小组,并授权各子公司组建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
4.2、集团公司中级评委会负责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的中、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及无评审权的技术职称的推荐上报。下发本级评委会或转发上级评委会的任职资格通知,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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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正规化建设,进一步理顺公司人事关系,更好地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扎实开展,结合公司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为主线,围绕增加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作中心,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人事管理思路,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工作,选拔、用好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队员的积极性,使公司永葆创造力和活力,进一步做大做强保安事业。
二、组织领导
人才库管理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公室、督察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人才选拔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四、人才库的人员构成
公司部门负责人、公司职员(中队长)、保安分队长、保安班组长、保安队员等人员构成,
五、人才库的等级及产生办法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部门负责人、职员(中队长)、分队长、保安班组长四个等级;
具体产生办法为:
(一)公司职员(中队长)、保安分队长、保安班组长、保安队员等人员经管理人员推荐、客户推荐或毛遂自荐均可进入人才库的'选拔程序。
(二)进入人才库人员必须经过1、面试(演讲);2、笔试(业务考试或政绩情况);3、评议(分领导评议、群众评议、客户评议三部分)三个环节,根据三个环节分数总和按照由高向低的顺序择优选拔。
(三)具体程序为:保安队员经上述环节选拔成绩优异者进入后备班组长人才库;保安班组长经上述环节选拔成绩优异者进入后备分队长人才库;保安分队长经上述环节选拔成绩优异者进入后备中队长(公司职员)人才库;中队长(公司职员)经上述环节选拔成绩优异者进入后备部门负责人人才库;根据公司目前人才状况,现有中队长(公司职员)可全部视为已进入人才库人员。
六、公示
公司对进入人才库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如有建议或投诉可致信总经理信箱,亦可通过电话或网络发表评论及意见。
七、考察
公司对进入人才库的人员结合绩效考核实行跟踪考察制度,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称职)自动进入下年度人才库,年度考核称职以下(不含称职)则退出人才库,后经重新选拔方可进入人才库。
八、录用
进入人才库的人员根据公司岗位设定结合公司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竞争择优录用
九、有关说明
1、人才库管理制度是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程序,不与工资、奖金及福利挂钩。
2、人才库人员原则上逐级选拔,对确有能力或贡献突出者可破格选拔。
3、人才选拔时间和批次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4、因个人原因不进入选拔程序的视为弃权。
十、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公司最终裁定。 十一、本办法自20xx年11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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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人才招聘
第四条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六条招聘计划获准后,综合管理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七条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综合管理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第八条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
第九条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综合管理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条面试一般情况下需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做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一条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人员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
第十三条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可按照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四条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审批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对于突破编制的招聘,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人员背景核查
第十六条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综合管理部须对应聘人员工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2、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应聘人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3、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2)学历及相关证书的核查。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3)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十七条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须由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4)项内容。
第十八条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十九条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二十条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综合管理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二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四章人才录用
第二十二条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的录用和任命,经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
2、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十三条人员录用审批流程
综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后,对拟录用人员,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辅导员人选、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录用通知与体检
拟录用人员审批通过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录用人员、并组织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通过人员及时发放《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到时间,提醒录用人员报道时应携带的资料;对在体检中发现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五条新员工报到
新员工报到当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并配合用人单位负责人、新员工辅导员和新员工进行入职谈话。
第二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在转正前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新员工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
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新员工试用期间,新员工辅导员需按照《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
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单位可建议提前转正。
4、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单位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新员工转正
1、综合管理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会同综合管理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面谈。
2、新员工符合转正要求的,由综合管路里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在员工《员工转正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位及年薪等,并和《新员工辅导员手册》一起交由综合管理部逐级报批。
3、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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