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通用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1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自颁布实施至今,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起着巨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资金来源出现了多元化,资金运用出现了多方位,适用的会计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使得运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愈来愈显示出不足及局限性,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改变会计核算基础,实行统一的权责发生制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收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以现金实际收付作为收入和支出的依据,支出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当期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不利于防范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同时,事业单位经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出现收支项目不配比情况,如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并非每年都会发生,而固定资产的使用损耗是逐年发生的。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的年度,根据收付实现制将修理费直接计入支出,造成当年支出增大,结余减少。况且,实际工作中经营性业务和非经营性业务经常不易明确区分,这使得费用难以合理分摊,造成事业单位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和费用核算,这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不利于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很容易使一部分国有资产价值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转化为经营性业务的利润或个人收入,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由此,需要对事业单位采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接近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管理理念国际化和和会计制度统一化的发展趋势。
二、改变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反映固定资产价值,且固定资产的账面数额与固定基金账面数额一致。但是,当购入旧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其原值,而固定基金科目反映其净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其原值,而固定基金科目随着已付款额增加而增加;这都使得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不等于固定基金数额,致使固定基金科目的设置失去了意义。同时,事业单位不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由于不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没有反映其资产净值,也就虚增了资产总量;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开展业务活动的成本不包括折旧费,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虚减了事业单位的成本支出。由此,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方式的改进可以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减项,充分体现固定资产净值。购置固定资产时,可直按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资产类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当事业单位购置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者建造工程类固定资产时,建议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相应的成本和支出,待安装完毕或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三、修购基金提取不合理,取消修购基金的计提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按照收入的比例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目的是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但其提取的基数是收入而不是定资产余额,这样有的单位收入多,提取的修购基金就多,有的单位收入少,提取的修购基金就少,提取目的与提取基数两者之间缺乏必然联系,而单位实际发生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费用与单位资产的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单位定期进行定资产大修理、设备购置的经费也应在年度单位预算中根据需要安排,在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列入支出。至于对修购基金提取后什么时候用、用多少会计制度中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助长了修购费用使用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浪费行为。另外,从积累基金角度看,提取修购基金实际上是对年终积累进行分割,是在结转事业结余之前按指定其用途先分割列支一块出来,而事业基金本身就有调节年度预算收支平衡的作用,修购费用完全可以在年初预算安排出现缺门时动用事业基金进行弥补,没有必要计提并单列修购基金。
四、接受捐赠的资产核算不当,需改变其核算方法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时,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单据或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及接受捐赠时发生的有关费用确认入账价值,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接受非限定用途财物捐赠时,入账的计价依据与固定资产相同,不同的是接受捐赠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或“材料”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而其他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一种收入,年末要将收入结余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可见,同样是接受捐赠业务,处理方法却存在差异,一个是将接受的捐赠计入净资产,—个却是计入单位收入,而对于事业单位接受限定用途财物捐赠的核算,现行制度又规定得不清晰,如果也将接受限定用途财物捐赠作为其他收入核算,这不仅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标准,也违背了可比性原则。由此,这种处理方法不够严密,不应将接受捐赠的非限定用途财物作为其他收入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在接受未限定用途的其他财物时,实质上是增加了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比照企业单位接受的捐赠资产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的方法,建议事业单位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财物捐赠计入“事业基金”账户,同样,将限定用途的财物捐赠计入“专用基金”账户,以便更好地规范相同会计业务的核算。
五、所得税帐务处理不妥,应调整其核算方法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通过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应该在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这种情况下,把所得税作为对事业单位收益的一种分配。而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所得税是企业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一项费用,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这种所得税费用观越来越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也更接近于国际上的处理方式。应该说事业单位交纳所得税也是一种支出而不是对收益的分配,会计处理应该与企业保持一致,即:增设“所得税”科目,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会计分录同样是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六、全面反映财务信息,增加现金流量报表
企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金流量表作为企业管理部门编制现金预算的依据,已经成为企业的三大会计报表之一,其资产负债表提供事业单位一定时点财务状况,是静态财务信息,收入支出总表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期间的财务成果,提供结余的构成,是动态信息,二者都不能反映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现金流量表提供一定期间现金流入流出的动态财务信息,表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过程中现金的流入量和流出量,说明了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变动原因,是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总表的补充和说明。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没有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随着事业单位将核算基础改为权责发生制,有必要编制现金流量表。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可以动态地反映其未来的现金流量,预测其变化发展趋势,可以评价事业单位投资和理财活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有效地防范事业单位财务风险。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2
一直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都是跟着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变化而变化的,由于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制度也是归属于会计制度的,因此,也随之不断变化着,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这使我国的地勘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但同时也使我国的地勘会计制度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考验。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勘会计制度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地质勘查行业一直都是跟紧国家经济的发展趋势而不断进步,但由于地勘行业本身具有的性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特殊性,所以,尽管地勘行业一直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但还是远远不及国家一系列的重大的改革,这使得地勘会计制度的改革不得不走上一条不断发展和创新的探索之路。
(一)地勘单位初期的会计核算
1991年以前,我国的地勘行业没有统一的全行业的会计制度,其主要原因是受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和地勘行业改革开放步伐的滞后效应的影响。在当时,地勘单位往往隶属于不同的单位或行业,其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大多是隶属行业的会计制度,因而很难实现同行业间的会计数据的比较与交流。
(二)我国行业会计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使得地勘行业的封闭性土崩瓦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就越来越看重地勘经济的变革与发展情况。在1991年1月1日,国家财政部和地质矿产部就制定并开始实施《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这也是我国地质勘查行业中的第一部全行业统一会计制度。
(三)《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的成熟和完善
地质勘查会计制度自实施以来,为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和新兴业务与服务领域扩充的需要先后做了多次修改和补充。1997年,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了新的会计制度体系,该体系以《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基准,在整个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会计制度,再以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制度作为辅助的工具,并对会计模式作出一个全新的改变,这样会计体系就会逐渐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同一时期,为适应地勘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地勘会计体制也进行了新的改革,通过众多的专家和广大地勘会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对1991年制定的《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改进,在1996年1月1日,财政部又重新制定并实施《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地勘会计制度》)。自从新的《地勘会计制度》实施后,就没有改变,基本一直沿用至今。这其中,地勘单位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完善,使得地质会计核算和地质会计工作的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也促进了地质勘查经济改革和发展,为地质单位参与市场化竞争,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地质勘查会计制度》改革再度提上工作日程
自1998年以来,我国的资源需求量持续升高和地质单位的改革也不断深化,我国的地勘经济领域不断扩展,特别是地勘队伍属地化改革,对地勘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地质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模式的变化对地勘会计制度的影响
自1999年起,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法令条文,调整了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属,正是这次重大的体制改革,地勘管理单位的管理方式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一是某些权属地方管理的地勘单位划分为省级单位直接管制,二是中央国资委管理的地勘单位也采取不同层次的分级管理模式。由于管理的体制和管理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所以,各级管理层次的单位在执行制度上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样地勘单位在深化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受到的影响程度也是不同的。在地质成果不断向市场化和商品化发展的今天,新兴事物和新兴领域不断涌现,加之国民经济对资源的需求量不断的增加,促使了地勘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地勘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推动和促使了地勘会计制度不断的推出新的内容和对策。越来越多的会计处理问题和地勘单位财务管理问题使现行的地勘会计制度已经无法适应于地勘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但在没有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制度的情况下又不能抛弃现有的会计制度,所以,对现行的地勘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也迫在眉睫。
三、目前我国的《地勘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地勘会计制度》的局限性
随着地勘经济体制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我国的地勘经济已经变得空前的繁荣。首先,地勘单位的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宽,管理也变得愈加的复杂;其次,由于地勘单位的管理层次不断增加一些不必要的管理层次,有一些单位甚至达到了五级管理层次,这样显得管理比较繁杂,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再者,地勘单位的经营种类的不断增多造成多业混营的交叉局面的现象。正是因为这样,现行的地勘会计制度就显得十分局限了。
(二)《地勘会计制度》具有时限性,无法与时俱进的解决问题
《地勘会计制度》自1996年实施以来到现在已有18年的历史,这一时期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体制、市场环境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地勘单位涉足的服务和经营领域越来越宽广,其涉及的会计处理问题也越来越多。而《地勘会计制度》由于时间跨度太长,制度长没有依据实际情况而改变,已经难于与时俱进的解决现实问题。
(三)《地勘会计制度》与新会计准则的不相符
现行的《地勘会计制度》出台于20xx年,而在十年后的20xx年,国家财政部为与国家会计准则接轨又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然而《地勘会计制度》还在保持着传统的会计准则,并没有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作出相应的改变,因而也无法应用全新成果的优势,且也不能应对新的问题,这显然与国家制度惯例是相悖的。
三、地勘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趋向和改革措施
《地勘会计制度》的过渡性、实用性等都决定了其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所以,在当今社会形势下,地勘会计制度并不是盲目的改革和创新,必须要结合实际的发展需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应对新一轮的问题,紧跟时代的步伐,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发展的指导思想。当然,在改革的过程中,首先地勘单位应该符合企业化经营的定位要求,其次,应该保持地质勘查行业所具有的本质特性,以便于和其他企业、事业明显区别开,最后,应该废除地勘单位综合性财会制度,以满足事业企业分离的需求。
(一)要充分体现地勘队伍改革的特点和地勘行业“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
目前我国国土资源部要求地勘队伍改革的思路和定位是不仅要提高工作的效率,更要做出业绩。因此,地勘会计制度改革创新的过程中,这点必须要得到重视并要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体现出来。与此同时,还必须注意到地勘企业不同于其它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特殊性。
(二)符合国家会计准则且与地勘经济的改革开放相协调
地勘会计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地勘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地勘会计制度也是属于国家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因此,其改革的目标与方向必须服从国家会计制度的改革。
(三)地勘会计制度的改革要以实践经验为基础
改革经验来自于实践,对地勘会计制度的改革要从其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中总结经验,并对相关的、典型的地勘单位的《地勘会计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最终形成科学、合理,有据可依的改革思路和规则。
四、结束语
地勘经济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组成部分,地勘会计制度是国家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国家经济要发展,离不开地勘经济的发展,而地勘经济的发展,则要以与之相适应的地勘会计制度作为保障。减少沟通障碍,减轻财务工作人员负担。会计语言应该是普通话标准,而地勘会计还在说方言,每年财务决算,国资委决算编报说明会有一个单列的地勘单位转表说明,对会计科目转表做出专门要求。最简便的变更可以以转表说明做蓝本修改,除保留工作手段等特殊科目不变外,其他资产负债类完全可以统一,无需再进行转表。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3
20xx年1月1日,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施,新制度较旧制度有很大的突破和创新,明晰了核算目标、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广泛运用“双分录”、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将基建账并入大账等等,这些改革都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财政预算公开的进一步深化。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财政透明度良好做法守则—原则宣言》中指出,“优良政府管理对于实现宏观经济稳定和高质量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而财政透明度又是优良政府管理的一个关键方面。”随着法制治国和反腐倡廉的推进,财政预算必然完全公开。现行的财政预算公开的程度与国际标准、公民的期望存在着很多的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上也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行政单位不愿公开财务报表。20xx年1月1日,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单位的预决算管理、收支余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作出改进,有效的改善了这一状况。
一、明晰会计核算目标、引入权责发生制、广泛运用“双分录”核算
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侧重于反映单位预算收支信息,但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信息反映不足,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明晰了核算目标,要兼顾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既反映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也反映财务状况,使得行政单位会计信息全面而真实。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双基础模式,对收入和支出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完全使用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无法真实的反映单位的财政收支结余、无法真实的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无法真实的核算当期费用支出。例如,对于长期项目的资金跨年度拨付时,其中应付未付的资金就形成年终结余,但实际上,这些资金是项目必须资金,并非结余资金,如不加以划分,会造成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增加的假象,影响预算的准确性;而拖欠的各项应付未付款项,不进行记录,形成了单位的“隐形债务”,无法反映单位运营中实际存在的困难;同时针对非货币性费用不在当期反映,像固定资产不逐年计提折旧,待使用期限满后,一次性列支当期费用,没有真实、准确的对当期发生的耗费支出记录,也会造成收支的不合理性。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进行“双分录”核算法,既按收付实现制基础核算收支,也全面核算资产、负债,有效的解决了收付实现制在核算资产负债方面存在的问题,准确核算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
二、规范暂付、暂存款,完善资产、负债的核算
在资产管理方面,在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理念下,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中心是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疏忽于资产管理内容,很多应入账的资产未入账,尤其是一些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等,同时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考虑固定资产实际的使用价值,造成财务报表资产金额庞大,其实际可以使用的资产有限。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范了资产内容,对“暂付款”重新分类,增设“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待处理财产损溢”、“受托代理资产”等科目,全面核算单位的资产。同时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冲减相关净资产,在不影响准确反映预算支出的同时,真实的反映资金的消耗水平和资产的真实价值。
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只执行基本建设投资会计制度,基建账数据完全流离于单位会计“大账”之外。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中的“在建工程”。
在负债管理方面,在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很多单位都将“暂存款”作为负债核算的万金油,将一些无法说清或不愿说清的负债性往来统统挤在 “暂存款”中,成为了藏污纳垢的死角。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负债的对象、性质、原因和偿还时间的长短重新进行了划分,并且对“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采用双分录核算,除了反映款项的实际收支,也要反映负债的发生和偿还情况,时刻提醒领导层负债风险。
同时,基于资产、负债核算的规范和双分录的使用,净资产的核算更加精细化,增加“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用于核算非货币性子很惨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和因发生因付账款、长期应付款而相应冲减的净资产金额,从结余和固定资产中区分出来。
三、精细化管理收入、支出,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
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单位收支的核算过于简单。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收入和支出虽然总分类科目保持不变,但对明细分类核算进行了全面改进,将“财政拨款收入”分设为“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等二级科目,将“基本支出拨款”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三级科目,同时还要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经费支出,首先按资金性质分为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设置相应的二级科目;其次将财政拨款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将其他资金支出也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相应的三级科目;再次将基本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将项目支出按具体项目分类,设置相应的四级科目。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使行政单位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更加规范。
改进了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取消了原制度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在收入支出表中增加了反映单位结转结余调整变动的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专门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财政预算公开是构建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应有之义,是无法回避的课题。虽然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存在会计信息的不准确并不是无法完全预算公开的罪魁,却也是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的阻碍,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一定意义上消除了行政单位领导人公开预算的顾虑,也确保了预算信息公开阅读者明晰预算内容,同时也真正提高了行政单位财政资金利用效率,是对行政单位经济管理活动发展的必然趋势。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4
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对其直属建设单位所作的补充规定,也应报财政部备案。
3、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
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建设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建设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4、建设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会计报表由建设单位自行规定。
基层建设单位会计报表报送时间,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自行规定。
财务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5、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和主管部门。其他需要报送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规定。
同时有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它部门。
国内合资建设的基建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分。各部门、各地区在汇编会计报表时,应分别汇总各自投资部分,所投资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和各项投资支出以及各种结余资金,均按投资比例计算确定。中央主管部门对地方项目的补助性投资,划转预算的,由地方项目统一编报会计报表;不划转预算的,仍应由中央主管部门编报会计报表。
6、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5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自颁布实施至今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起着巨大的用。但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资金来源出现了多元化资金运用出现了多方位适用的会计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使得运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愈来愈显示出不足及局限性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改变会计核算基础实行统一的权责发生制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在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以现金实际付为入和支出的依据支出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当期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不利于防范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同时事业单位经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出现支项目不配比情况如固定资产的大修费并非每年都会发生而固定资产的使用损耗是逐年发生的。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的年度根据付实现制将修费直接计入支出造成当年支出增大结余减少。况且实际工中经营性业务和非经营性业务经常不易明确区分使得费用难以合分摊造成事业单位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和费用核算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内部管不利于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很容易使一部分国有资产价值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转化为经营性业务的利润或个人入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由此需要对事业单位采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接近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管念国际化和和会计制度统一化的发展趋势。
二、改变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反映固定资产价值且固定资产的账面数额固定基金账面数额一致。但是当购入旧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其值而固定基金科目反映其净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其值而固定基金科目随着已付款额增加而增加;都使得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不等于固定基金数额致使固定基金科目的设置失去了意义。同时事业单位不按照固定资产值和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由于不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没有反映其资产净值也就虚增了资产总量;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开展业务活动的成本不包括折旧费使得成本核算不完虚减了事业单位的成本支出。由此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方式的改进可以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为固定资产值的减项充分体现固定资产净值。购置固定资产时可直按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资产类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当事业单位购置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建造工程类固定资产时建议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先在“在建工程”中归相应的成本和支出待安装完毕或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三、修购基金提取不合取消修购基金的计提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按照入的比例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目的是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但其提取的基数是入而不是定资产余额样有的单位入多提取的修购基金就多有的单位入少提取的修购基金就少提取目的提取基数两之间缺乏必然联系而单位实际发生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费用单位资产的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单位定期进行定资产大修、设备购置的经费也应在年度单位预算中根据需要安排在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列入支出。至于对修购基金提取后什么时候用、用多少会计制度中并没有出明确规定助长了修购费用使用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浪费行为。另外从积累基金角度看提取修购基金实际上是对年终积累进行分割是在结转事业结余之前按指定其用途先分割列支一块出来而事业基金本身就有调节年度预算支平衡的用修购费用完全可以在年初预算安排出现缺门时动用事业基金进行弥补没有必要计提并单列修购基金。
四、接受捐赠的资产核算不当需改变其核算方法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时根据捐赠提供的有关单据或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及接受捐赠时发生的有关费用确认入账价值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接受非限定用途财物捐赠时入账的计价依据固定资产相同不同的是接受捐赠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或“材料”科目。贷记“其他入”科目而其他入是事业单位的一种入年末要将入结余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参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可见同样是接受捐赠业务处方法却存在差异一个是将接受的捐赠计入净资产—个却是计入单位入而对于事业单位接受限定用途财物捐赠的核算现行制度又规定得不清晰如果也将接受限定用途财物捐赠为其他入核算不仅不符合入确认的标准也违背了可比性则。由此种处方法不够严密不应将接受捐赠的非限定用途财物为其他入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在接受未限定用途的其他财物时实质上是增加了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比照企业单位接受的捐赠资产计入所有权益“资本公积”的方法建议事业单位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财物捐赠计入“事业基金”账户同样将限定用途的财物捐赠计入“专用基金”账户以便更好地规范相同会计业务的核算。
五、所得税帐务处不妥应调其核算方法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通过经营活动取得的入应该在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种情况下把所得税为对事业单位益的一种分配。而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所得税是企业为取得入而发生的一项费用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种所得税费用观越来越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也更接近于国际上的处方式。应该说事业单位交纳所得税也是一种支出而不是对益的分配会计处应该企业保持一致即:增设“所得税”科目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会计分录同样是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六、全面反映财务信息增加现金流量报表
企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金流量表为企业管部门编制现金预算的依据已经成为企业的三大会计报表之一其资产负债表提供事业单位一定时点财务状况是静态财务信息入支出总表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期间的财务成果提供结余的构成是动态信息二都不能反映财务状况变动的因。现金流量表提供一定期间现金流入流出的动态财务信息表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过程中现金的流入量和流出量说明了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变动因是资产负债表和入支出总表的补充和说明。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是付实现制而没有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随着事业单位将核算基础改为权责发生制有必要编制现金流量表。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可以动态地反映其未来的现金流量预测其变化发展趋势可以评价事业单位投资和财活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有效地防范事业单位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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