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申请书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听证申请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申请书的地方很多,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听证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听证申请书1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

  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重违法。

  《国务院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然而,被申请人作出粤发改《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这严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

  2、欠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城市规划意见等核准立项的法定要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四)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请人作出《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并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属于程序严重违法。

  二、未履行听证也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违反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但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粤发改788号《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并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程序严重违法。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撤销。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听证申请书2

_____海关:

  贵关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海关行政处罚告知书》(_____告字_____号)已经收悉。

  我公司对该告知书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异议:

  1)我公司对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时效性、合理性存在异议。

  2)我公司申请贵关告知认定依据。

  3)我公司期待贵关就告知书中提及的税款、罚款的计算方法和法律条款适用给出明细说明。

  特此向贵关提出听证申请,敬请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______海关

  申请人: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

听证申请书3

  申请人:______市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 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20___〕___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在此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20xx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除申请人善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___及___外)。申请人确有在20___年___月向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___及___,直到南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___市______公司。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20___年___月___日国税发〔20___〕187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南区稽查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敬礼!

  _____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

  申请人:_____市______有限公司

  20___年___月___日

听证申请书4

XXX:

  你局行政处罚通知书收悉。因对你局告知书所认定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持有异议,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听证。

  (单位或个人签章)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听证申请书5

申请人:__________,男,汉族,系__________业主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__________规划验收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请求予以准许。

  此致

  __________规划局__________分局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0xx年4月29日

听证申请书6

  申请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20___)K0879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___年___月___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

听证申请书7

  申请人: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电话:XXXXXX

  代理人:XXXXX律师电话: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在此次XX市国家税务局XXX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XXXX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除申请人善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XXXX及XXXX外)。申请人确有在XXXX年XX月向XX市XXXX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XXXX及XXXX,直到XX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XX市XXX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XX市XXX公司。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XXXX年XX月XX日国税发〔XXXX〕XXX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XXX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XXXXXX局

  申请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听证申请书8

  第一条、申请听证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申请或申请再审的案件,在再审立案阶段即申诉复查阶段,通知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到场,围绕申诉事实与理由发表申诉与答辩意见,进而依法做出是否再审立案的结论的审查方式。

  第二条、对来访的申诉和申诉再审案件由立案庭组成合议庭(除原审合议庭人员外)实行听证,通过听证,审查申诉案件原判决是否有错误,依法决定立案再审。

  第三条、听证适用于符合《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条、件的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第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依法公开进行,听证的程序、内容和结果向双方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第五条、实行一案一听证制,每件案件原则进行一次听证,当事人申请提供新的证据或必须重新调查的可以安排再次听证。

  第六条、听证会可以根据案件性质,邀请政法委、人大、信访局及相关部门参加听证。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可视情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新闻记者旁听。

  第七条、申诉听证的形式一般采用约听形式。但对涉及群体性申诉及有关社会稳定大局的急性案件实行即来即听。

  第八条、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听证程序分为听证预备、听证和评议裁决三个阶段。

  一、听证预备是指听证之前,听证法官、书记员对听证的前期准备。

  (1)确定合议庭成员,并告知当事人;

  (2)送达申诉状副本、听证通知书、告知听证时间、地点、当事人参加听证的权利义务。

  (3)告知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4)听证法官在听证前应认真阅卷并熟悉申诉材料,归纳出争议焦点,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二、听证包括准备、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由书记员查明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会情况并宣布听证会纪律;

  2、主持法官宣布听证会开始时,核对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申诉人与被申诉人有权申请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回避;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质证和辩论等权利。

  (二)调查阶段:

  1、申诉人陈述申诉的事实、理由并负责举证;

  2、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陈述发表意见,进行质证,或提供证据;

  3、听证法官就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提问,核查证据,并进行认证;归纳案件争议焦点。

  (三)辩论阶段:

  1、申诉人就双方争议的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2、被申诉人就双方争议的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3、自由辩论发言;

  (四)辩论结束,由各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三、评议裁决阶段:听证会休会后,由合议庭及时评议,并当庭或定期向当事人宣布听证结果。

  第九条、当事人申诉理由不能支持的,可以当庭口头驳回,申诉人不服的,可以书面驳回,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对申诉理由成立,案件可能有错误的,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立案再审。

  第十条、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第十一条、经通知申诉人无正当理由缺席到会的,取消听证。由合议庭成员根据申诉人提交材料书面审查申诉是否成立;被申诉人接到通知后未到会的,也可就申诉人的申诉听证。

  第十二条、审查期限,人民法院审查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做出裁决期限为一个半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主管院长批准。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颁布当年参照本规定执行。

听证申请书9

  申请人: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地址及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对20xx年3月12日对申请人“涉嫌经销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达“X工商处听字2号”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告知书,申请人提出异议要求举行听证。

  一、检测标准异议: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20xx、GB18186_20xx、GB2760_20xx规定和委托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违背GB2717_20xx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20xx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酱油卫生标准规定:“如对产品的卫生质量发生异议,由省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复检,并以其检验结果为准”

  二、执法程序

  剥夺申请人“知情权、参与权”。《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条的解释其中的:“5、现场勘查、物品检验要通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到场;”的规定,为什么贵局没有通知申请人参加?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贵局已对申请人进行了处罚,为什么在查处申请人提出听证之后又对另两家进行处罚?(另两家被处罚的数量包括在申请人之内)

  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单凭贵局执法人员向申请人提取的《询问笔录》就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吗?《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十条的释义:“只有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机关才能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没有查清或者证据不足的,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调查程序]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贵局没有遵循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对申请人供货方的证据、去向的证据都没有调查取证?

  五、适用法律错误

  错误的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第二页第十一行到十七行“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申请人认为以上条、款、项对申请人没有约束力。由其是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是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l六、法律原文:(可以不提供,在听证必要时可以陈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

  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四)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者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七、请求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以上听证事实及法律依据,恳请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此致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

听证申请书10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地址及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对20xx年3月12日对申请人“涉嫌经销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达“X工商处听字2号”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告知书,申请人提出异议要求举行听证。

  一.检测标准异议: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20xx、GB18186_20xx、GB2760_20xx规定和委托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违背GB2717_20xx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20xx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

听证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_

  申请事项:

  我司对贵所拟以20___年___月___日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在此次贵所实施的道路运输检查过程中,因贵所认为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苏ARZ516号的车辆无道路运输证,而对该车进行了暂扣,并向申请人出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拟给予申请人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但苏ARZ516号车并非为申请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营运车辆,无需办理运输证,且贵所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所认定的申请人主体错误。因此,申请人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贵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

  综上所述,申请人恳请贵所就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并能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撤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

  此致

敬礼!

  ______所

  申请人: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

听证申请书12

  申请人:***

  因申请人申请执行深圳公司拖欠款项一案,就涉及该案一些根本利害关系问题,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听证申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照本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明确确认申请人为执行深圳公司所属中政华庭财产的第一受益人。

  事实与理由:

  第一,从申请执行的时间来看:申请人从xxxx年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下达后就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至今已达xx年之久。本案迟迟未能执行,时间之久,已给申请人带来了较大经济损失。

  第二,从涉案执行标的物被查封的时间和形式来看,申请人依法应属执行第一受益人。本案所涉查封标的物性质属于在国土管理部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违章超建楼层。对此类性质的查封,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确规定: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该通知其管理人员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本案中申请人严格准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当时深圳市中级法院也是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查封的。因此,该查封行为是合法有效的,该查封之前未有任何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用合法有效方式查封过该标的物。

  第三,根据涉案查封的标物的物性质属违章超建。其在规划和国土部门无登记许可,更无任何房号而言,因此本案凡是向国土部门申请查封的行为都没有任何客观事实及法律依据;同样国土部门对此出具的任何查封情况回复也不能作为本案执行查封的依据。申请人在此再次重申,本案的一切合法有效的查封均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进行。

  第四,从本案国土部门出示的相关文件看,其它本案申请人的查封申请有具体房号的查封,而申请人申请查封的第xx、xx层因无登记核准,固无具体房号,因此,在本案中只有申请人明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合法有效,具体查封了第xx、xx层。

  综上,依据本案的客观具体情况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听证程序规则。特申请执行听证。

此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听证申请书13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再审申请人刘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刘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案听证。接受委托后,我详细了解了案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刚才又经过双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和法庭询问、双方发问,应当说,本案的主要事实已经查明,除再审申请书中所述意见之外,现发表如下听证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20xx年12月21日签订的第二份协议在第三条中约定:“如果办理相关产权证件,我本人协助办理。”该假设的前提是第二条的约定,即刘某某放弃优先赎回权,王某某取得了诉争房屋产权并可以自行转让。该条并非表明刘某某决意一定要将房屋过户转让给王某某,刘某某女儿刘某与王某某所办理的房屋交接,不能当然、唯一、排他地推定为房屋所有权交接,本案中诉争房产客观上无法办理登记,只能理解为房屋占有使用权的交接。

  二、即使20xx年签订的第一份协议有效,协议成立不久,通过刘某某便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王某某12万元,作为对欠款的清偿,王某某也接受了该12万元,由此,双方以现金交付的实际行为对第一份协议做了实质变更,第一份协议对双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在第二份协议中,双方对诉争房屋重新作价,应当视为对第一份协议做了书面变更,第一份协议相关条款失效。

  三、从第一份协议签订,到以实行交付现金的形式清偿欠款,再到王某某采取胁迫拘禁的方式迫使刘某某签订可撤销的协议,一系列事实行为表明,刘某某根本不愿将诉争房屋转让产权抵债给王某某,签订的协议不是刘某某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刘某某在二审诉讼笔录中所说的抵债,不能想当然地理解为转让房屋所有权给王某某。刘某某在一审诉讼中已经提出请求撤销和确认无效,应予支持。

  四、公安机关第二次讯问王某某的笔录第五页载明,王某某用手打刘某某的脸有十几个耳光,打人时雇用的两个打手在场,也对刘某某实施了残暴殴打,致使刘某某吓坏了(此一事实从刘某某报案、公安机关所做的伤情鉴定以及公安机关到上海对车号为皖K56171司机的取证等各个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获得确认)。刘某某自由精神防线彻底垮掉后,王某某指使两个打手将刘某某从上海拘禁到洛阳东方宾馆,打手张某某执笔,打手韩某做中间人,王某某逼迫刘某某签订了第二份协议。在到某某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时,被打得鼻青脸肿、伤痕累累的刘某某,面对着在场的王某某和两个凶神恶煞的打手(见伤情鉴定书和公安机关第二次讯问王某某笔录第八页),焉何敢不办理公证?张某某是一个无家无业的地痞无赖,这在某某县城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从上海拘禁刘某某回来后,王某某不给张保仓分钱,张某某遂给王某某发恐吓短信有两页纸之多,砸坏王某某门窗、车辆,对王某某及其爱人焦卫东进行人身威胁,此一事实从王某某向某某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报案和派出所对张某某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卷宗材料中便可知晓。在如此诸多事实和证据足以证明王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胁迫刘某某的情况下,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第二份协议有效,有失严谨、审慎。20xx年12月份某某县检察院所做的“不予批捕”决定,不能证明王某某等三人没有涉嫌非法拘禁,不能证明某某县公安机关采取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错误,取保候审和逮捕适用不同的证据标准。

  五、本案诉争房产早已于王某某提起一审诉讼前被某某县人民法院保全查封,用于赵某某诉刘某某借款纠纷案和张某某诉刘某某借款纠纷案的债权执行担保,保全裁定书编号分别为(20xx)新法执字第226—1号和(20xx)新法执字第115—1号。在诉争房产全部用于上述案件债权执行担保的情况下,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置前案的生效法律文书于不顾,在后案中判决诉争房产归王某某所有,并要求办理客观上无法办理的过户登记,这种重复处分、前后矛盾的做法有失法律的神圣性、权威性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当事人刘某某和王某某签订的房产抵债处分协议,在未被人民法院确认效力之前,没有赋予国家意志力之前,不能对抗代表国家意志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力。

  谢谢!

  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听证申请书14

  申请人:xxx。法定代表人:xxxxx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

  我司对贵所拟以20xx年3月26日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在此次贵所实施的道路运输检查过程中,因贵所认为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苏ARZ516号的车辆无道路运输证,而对该车进行了暂扣,并向申请人出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拟给予申请人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但苏ARZ516号车并非为申请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营运车辆,无需办理运输证,且贵所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所认定的申请人主体错误。因此,申请人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贵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

  综上所述,申请人恳请贵所就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并能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撤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

此致

  xxx

  申请人:

听证申请书15

  申请人:XXX市XX厂

  法定代表人:XXXXX

  电话: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XXXX)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X日,XXXX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

  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

  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

  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

  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XXXX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XXXXXX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XXXX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XXXXX局

  申请人:XX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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