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支持,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强化协调配合

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政府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注重创新和改进救助方式方法,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四、持续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采取积极措施,珍惜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

在前期开展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色要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在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通过排查,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防火、防事故等方面的问题并排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消除隐患。要明确排查主体,责任到人,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七、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微博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高质量地完成寒冬救助工作任务。

篇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案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__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__民办〔20__〕事__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救助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救助、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争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行动安排

20__年__月中旬至20__年__月__日,原则上各地Www.0279.NeT每周开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后,应每天开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重点区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巡查重点区域。要以车站码头、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医院、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坚持分类救助。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以解决临时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应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站内进行救助或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

篇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大和__届____会精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开展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及时有效地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等情况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合理安排街面巡查时间,组织力量在深夜、凌晨等重点时间对露宿在街头、桥洞、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集中救助,防止其出现意外。对确实不愿入站受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在救助过程中,要注意视频和录音资料保全,同时派专人盯防,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救助机构内部管理。各地要确保救助经费落实到位,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好工作队伍。要坚守24小时工作制,对求助人员热情接待、及时救助;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要加强医疗救治,畅通定点医院应急救治。

(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坚持“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决不能冻死一个”原则,要及时发现并做好救助工作;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员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对于无法核查身份的三无危重病人,加强部门协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请医疗机构提出救治意见并履行程序后予以救助。

(四)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市、县救助管理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各类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受助人员精神病发作、突发治安、刑事案件以及求助人员剧增等工作预案,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救助场所正常、安全运转。遇到灾害天气等突发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及时对求助的群众提供应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五)落实部门协同保障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利用联席会议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沟通衔接,细化部门职责,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在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基础上,积极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提供保障,有效利用社会力量拓展街面巡查信息渠道,畅通信息员和救助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确保相关部门接到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对遇困群众实施救助。

(六)持续做好“即时救扶”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机构应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参与救助工作的志愿者、信息员、社区救助服务点、社区社会组织予以补助,鼓励其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地)、县(市)按照区域划分确保受助对象接送无缝对接,坚决杜绝丢人、甩人事故。对涉及到外省城市的,指派专人负责接送,确保跨省接送工作快速、安全开展。对省内受助人员要畅通返乡渠道,按照区域救助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安排专人护送返乡,严格交接程序,确保安全。各县级救助管理站对县域范围内受助对象接送负第一责任,各市级救助管理站对所辖区域受助对象接送负监管和兜底保障责任。如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属地责任划分进行严肃追责。

(八)长期安置政策落实落靠。对于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的民政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接送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县级民政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加强回归稳固工作。返乡流浪乞讨人员没有户籍或户籍已被注销的,要协助其解决户籍问题;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保障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监护人涉嫌遗弃未成年人、智障人员、残障人员的,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入地要承担“兜底保障”责任。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救助管理行动,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__年__月__日至__日,按照开展救助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依托本地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救助管理工作资源和力量、制定集中救助管理工作方案,召开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启动部署20__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第二阶段:扎实开展。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底。加强集中救助管理工作的强度和密度,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期间,进一步加大巡回救助管理力度。与媒体加强联系,报道专项救助行动和相关救助政策,使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和市民群众了解本次专项救助行动的相关信息,畅通救助渠道。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20__年__月__日前,各地要对本地区专项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步开展好专项救助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并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篇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案

冬季已至,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有效救助滞留在我县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根据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全国、全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全面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在寒冷冬季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不出现冻伤、冻死事件。

二、时间安排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三、工作重点

结合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际,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和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落实首接负责制,加大街面集中救助力度。县民政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部门配合,在车站、广场、繁华街区、景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垃圾池(桶)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救助,劝导、引导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开放式救助点接受救助。各部门在巡查中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的,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及时护送到县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发现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的,要护送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留下详细的求助方式,同时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确保全县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被及时发现、有效救助。

四、职责分工

(一)县民政局

加强对救助管理工作和救助管理机构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做好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街头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受助人员进行安置。县救助管理站要增加御寒物品,确保求助人员在站期间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设置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咨询热线电话:____—______。设立开放式救助区域,适当放宽救助次数和救助期限,方便流浪乞讨人员、露宿人员受助。在对站内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寻亲工作的同时,要尽快报请公安机关前来采集DNA数据。

(二)县公安局

加强对违法乞讨行为的管理工作,负责流浪未成年人解救和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流浪乞讨人员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对组织、教唆、胁迫、控制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营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协助做好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和护送工作。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身份鉴定、DNA数据采集、查询查证工作。协助县民政局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工作。

(三)县城管局

运用数字化城管系统协助县民政局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工作,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四)县卫生计生局

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县救助管理站做好疾病预防、救治、康复等相关业务培训。

(五)县交通运输局

协助县救助管理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或所在单位相关交通服务保障工作。

(六)县教育局

配合做好流浪未成年人非正规教育、心理矫治、教育转化等工作。做好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教师培训、专业资格考试等相关组织工作。

(七)县目督办

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八)县政府法制办

依法受理有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

(九)县财政局

负责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十)县司法局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涉及法律事务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县民宗办

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少数民族及信教群众的救助管理涉及法规政策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少数民族语种翻译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与有关地区民族、宗教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十二)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负责__景区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的发现和引导、劝导工作,杜绝景区范围内出现流浪乞讨行为。

(十三)县残联

协助县民政局做好残疾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查证工作,组织开展流浪残疾儿童康复、培训和安置工作。

(十四)县全媒体新闻中心和县电视台

加强寒冬救助信息传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110等求助电话,让每一个需要救助的人了解获得帮助的途径和办法。为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确认个人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寻亲平台。

(十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河西新区)管委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居民楼栋长、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热心市民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对生活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实现救助“无盲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做好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二)强化联合巡查力度

由县民政局牵头,及时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街头劝导、现场救助和宣传引导活动,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现象。

(三)强化属地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河西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坚持日常巡查制度,特别在寒冷冬季要坚持夜间巡查,建立详细的巡查登记记录,并做好分类处置工作,对街头流浪未成年人,要及时通知县公安局予以保护性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要及时通知县卫生计生局予以救治;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通知辖区派出所依法处置;对有求助意愿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通知县民政局予以救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河西新区)管委会,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庇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备足御寒物品,方便流浪乞讨人员、露宿人员就近受助避寒。

篇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案

根据市民政局《转发__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__民函〔20__〕__号)精神,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____对民政工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__办发〔20__〕__号)精神,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镇、村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过冬。

三、救助范围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

四、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五、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县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为“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由业务分管局领导带队,抽调专门车辆和相关人员,每周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求助电话,防止饿死、冻伤事件发生。针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在日间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制定夜间街面巡查制度,即每周周一、周三19时—23时,组织进行夜间街面巡查,以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以县社会救助站、12个福彩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镇民政办、民政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三)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县救助管理站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等定点托养医疗机构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治疗终结后,由县社会救助站负责接回。

(五)实施关爱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协调户籍部门运用DNA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加强与铁路、客运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

(六)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机构监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春节前要协调公安、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__年__月版)要求,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加强“人防”“物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要明确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要安排经费,对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的储备,严格杜绝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篇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__民函〔20__〕__号),进一步做好我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理论、____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__大精神,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紧紧围绕“认真甄别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老、幼、病、残”,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为主题,采取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和开放救助形式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高救助管理工作能力,切实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及合法权益。

二、专项救助工作目标

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

三、专项救助行动工作任务

(一)各乡镇(街道)按照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尽快在村居、社区设立救助点,确定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救助工作网络。

(二)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针对强降温天气制定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并报县民政局备案。按照首接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值班制度,实行“谁接待、谁负责、谁落实”,设立24小时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救助信息迅速处置,坚决杜绝任何不良事件的发生。

(三)各乡镇(街道)救助管理机构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救助保护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便受助者和群众反映信息,县民政局在县级媒体公开县及各乡镇(街道)救助管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乡救助机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给予救助,并护送到救助机构,对劝说无效拒不愿意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的,及时发放御寒棉衣、棉被、鞋帽、手套等物品以及食品,告知其详细救助方式。确保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五)县、乡镇(街道)救助管理机构要对受助人员实施关爱性救助,安排好他们的食宿、返乡等工作,保证受助者有尊严的生活。做好防火、防暴等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及时、不到位、不得力而发生意外情况。

四、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排查。由民政局牵头,公安、城管等部门分别派工作人员,组成联合专项行动小组,负责县城区主要街道、商业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广场等地方进行集中巡查救助,在元旦、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执法记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各乡镇(街道)也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在本辖区范围内的以上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救助,清除救助管理盲区。各单位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和本单位管辖的区域进行排查,落实管理责任。同时,各地对所有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必须全部补录到全国救助寻亲网,必须全部书面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血样,两个必选动作一个也不能少,滞留人员一个也不能漏。

(二)建立分类施救机制。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对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及时护送到就近定点医院,先救治后救助;对极端天气情况下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劝导护送到救助站;对拒绝救助的实施关爱性救助,发给必要的食品、衣物等生活用品;对不能自主返乡的人员,经公安机关查明身份,属外地人员护送返乡,属当地人员由乡镇(街道)救助管理机构领回交给监护人,无法查明身份的实行机构托养。对其他对象采取自愿原则,积极施救。

(三)建立流浪人员身份信息快速查询和寻亲服务机制。对无法表明自己身份的人员,救助机构通过查询比对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和寻亲信息,并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核查受助人员身份信息,进行快速查询,及时相互通报查询情况。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等适当形式发布寻亲公告,公布受助人员照片等基本信息,并在其入站后7个工作日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一个月内免费采集、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并将比对结果反馈救助管理机构。

(四)建立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经快速查询和寻亲服务后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经常与其接触、交流、采集其叙述内容,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并及时甄别核实。对有待核实的身份线索,救助管理机构可报请公安机关协助核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核实确认。对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安置申请,由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安置。公安机关对已经当地政府批准就地安置的人员审批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民政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并转移至当地政府设立的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供养。当地无公办福利机构或公办福利机构床位资源不足的,可以委托其他民办福利机构供养。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滞留人员身份查询确认后,由原救助管理机构联系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

(五)建立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紧急救助机制。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发现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流浪街头,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接送县人民医院或盘石华康医院进行紧急救治,所需经费采取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保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在救治期间由公安部门核实、查找身份信息,民政部门登发寻亲公告,并录入全国寻亲网。

(六)建立痴、呆、傻、精神异常等重点对象信息库。各乡镇(街道)要尽快核查本地区的痴、呆、傻、精神异常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库,落实监护人责任,并报请公安局、民政局备案。县公安局派出所要为各乡镇(街道)重点人员采集DNA样本和指纹,形成完整的人员信息资料。强化社区、村委会、监护人的管理责任,从源头上遏制流浪乞讨现象。

(七)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落实各乡镇(街道)在救助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加大财力投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协作,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动员社会热心人士提供救助信息、物资援助和智力支持,开展心理疏导、教育矫治、行为干预、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等救助服务。

(八)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机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属地部门管理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建立救助服务网络,消除救助管理盲区,形成全时空、广覆盖、网络化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争取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各乡镇(街道)要以“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为契机,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形成乡、村社会联动救助工作机制,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同时,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情况,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甄别流落街头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身份的确认是否属于流浪乞讨人员;负责救助经卫生部门救治后病情痊愈或基本稳定的受助人员返乡;负责对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后进行安置;负责对在救助期间死亡经公安部门依法作出死亡鉴定后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无名氏人员尸体火化工作。公安部门要协助救助管理机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强化社会面巡逻防范,加强对繁华街道、地下通道、桥梁隧道、废旧房屋、工地工棚、垃圾站点、车站、旅游景点等流浪人员乞讨、露宿相对集中区域的巡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并协助救助管理机构核查受助人员真实身份;对有威胁、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携带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城管部门要加强对流浪人员在城镇重点活动区域的执法巡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及时告知并协助公安、民政部门将其护送返家或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对救助机构车辆在执行救助任务时免收停车费;协助救助机构和公安部门在繁华路段、交通要道出入路口等显要位置设置救助方位导向牌。财政部门要保障“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经费。卫生部门要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对突发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收治有关流浪乞讨人员,待其病情痊愈或基本稳定后转送民政救助管理机构进行救助。交通运输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救助工作,为民政部门提供场地设置临时救助场所;为救助管理机构购买车票提供优先照顾。

(二)加大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主动救助、保护性救助、人性化救助等理念和做法,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救助途径、救助程序以及救助管理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街道、社区宣传板,或通过发放宣传单、印制救助宣传册、分发救助宣传卡和救助引导卡、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做好国家救助政策和救助程序的宣传,方便受助者求助和群众反映救助信息。通过宣传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主动,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各乡镇(街道)救助管理机构要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工作,并在20__年__月__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138________)。

篇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的通知》(__救助联办[20__]5号)精神,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集中救助滞留在我县内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提高救助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救助区域及对象

(一)救助区域

全县范围内,各街道、车站、农贸市场、桥梁、涵洞下、城郊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滞留的主要公共场所。

(二)救助对象

1、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2、露宿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

3、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正在本县城区流浪乞讨度日或身陷困境,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

二、救助原则

“寒冬送温暖”此项救助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1。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2。主动救助,引导求助的原则;3。政府、社会和家庭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时间安排

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结束,各乡(镇、街道)每天下午要组织一次集中巡查。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由1名干部、1名专业社工、多名社会志愿者组成),统一进行街面巡查,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并及时报告县救助管理站,立即给予主动救助,发放食品、衣物等救助物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先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四、救助工作要求和方法

1、完善平台。加强与城管、公安、志愿者协会等单位互助信息,釆取发现流浪人员进行宣讲救助政策,同时利用张贴、巡回车等形式宣传救助政策。

2、救助方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属于救助对象要及时开展施救,并发送食物、饮用水,帮助与其亲属联系。对本地户籍的,要主动联系其家人接回或帮助其回家。对被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且户籍不在本县的要及时送往县救助站集中救助。

3、开展社工介入。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尤其要发挥社区社工、志愿者作用,诚恳沟通,融洽互信,建立联系方式,开展主动施救。

4、强化救助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街面巡查主动救助工作。各村委(居)会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救助。此外,要设置并公开救助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篇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____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助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__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__流救办发〔20__〕__号)精神及__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__大、__届____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工作目标

以救助管理站为平台,以公安、城管、社区等部门为支点,以背街小巷、路桥涵洞、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为目标,分时段(极寒恶劣天气时全天候)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时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工作网络,确保覆盖到所有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点。一是加强街面巡查。各乡(镇、街道办)要针对今年冬季低温天气来临较早的实际,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二是广泛动员相关人员加强排查、主动报告。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和网格员认真对本辖区开展大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要广泛动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民政救助管理机构(站点)和公安部门。三是畅通发现报告和求助渠道。各乡(镇、街道办)和救助管理站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充分利用本地各种新闻媒体、公共LED显示屏等载体公布救助热线,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在人流量较大的街道、商场、车站等设置救助管理站引导标识,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一是制定应急预案。救助管理站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特殊、人员流动性大、重要时间节点多等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加大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强化发现与处置衔接。救助管理站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明确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沟通配合衔接顺畅;救助站收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公安、城管部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引导、护送到相应救助管理站后,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三是各乡(镇、街道办)及时妥善处置特殊流浪乞讨人员。公安、城管等部门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并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管理,配合医院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四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五是严格托养监管。对在站外托养的,要按照“谁送托、谁负责”原则严格加强监管,每月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视托养人员,跟踪掌握托养对象生活状况,监督检查托养机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一是快速查询身份。各乡(镇、街道办)、救助管理站要按照“大爱寻亲·温暖回家”行动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二是及时开展寻亲服务。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和各类媒体发布寻亲公告,随时更新完善公布受助人员基本信息,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进行比对,提高寻亲成功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重返家庭。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长期接触、交流,采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继续做好滞留人员身份查询工作。三是妥善进行安置。各乡(镇、街道办)、救助管理站要按照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要求,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向当地政府汇报请示,按照程序拟定安置方案报送同级政府予以安置。要加强同公安部门沟通联系,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四)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要结合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本辖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要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加强教育引导,综合施策,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扶措施。要将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建立多层次源头预防帮扶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接得回、留得下、过得好。同时,要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弃儿童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生活困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是最边缘、最脆弱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____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专门对此项工作作了重要批示,中办、国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制发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当前全县正处于脱贫攻坚收官的关键时期,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是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迫切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协同,形成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办)“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强化对基层救助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各乡(镇、街道办)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办)“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督导。各乡(镇、街道办)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分别将“寒冬送温暖”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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