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难忘的那一刻
王梓轩
在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中,都会有很多特别的”那一刻”,有的使人欢呼雀跃,有的让人痛彻心扉,有的令人刻骨铭心……而在我的人生中,有一时刻令我终生难忘。
还记得在小学的一个暑假,记忆中写满了骄阳、汗水和音乐。那时候,为了北京音乐厅的汇报展演,整个暑假,我们都是在集训中度过的。前所未有的每天长达十个小时的集训,让我们这些从未参加过如此高强度训练的孩子们叫苦连天。但一想到这是学校管乐团有史以来,第一次有机会在北京音乐厅专场演出,我们就咬紧牙关,认真投入到紧张的训练中去。简单枯燥的集训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就连平时在家吃饭,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哼出旋律,手指在餐桌上模拟按长笛的键位。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终于要到音乐厅进行实地走台了,大家都兴奋不已,想象着自己在舞台上演出的场景。来到音乐厅,每一个角落对我来说都是那么新鲜,毕竟这是我登上的最大的舞台。明亮的落地窗,硕大的管风琴,气势恢宏的演出厅……一一映入眼帘,无不让我兴奋不已。短暂的兴奋过后,我们马上投入紧张的彩排和训练中,大家一遍又一遍地走台、吹奏,所有人拧成一股绳,只为在音乐厅中展现出最棒的作品。
不知不觉,正式展演的日子到了,根据老师的安排,我们长笛重奏组先到更衣室换上演出服,接着去化妆室化妆,最后大家在候场室集合。如果仔细观察此时候场的同学们,你会看到大家兴奋的表情、急促的呼吸、出汗的小手,大家异常激动又不敢走神,高度专注,全神贯注地听主持人播报演出进展……终于到上场的时间了,大鼓的预备声“咚咚咚”提醒我们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每位同学顿时顾不上紧张,一个个像要出征打仗的小战士,英姿飒爽,精神抖擞地走上了舞台。这条路线虽已排练过n次,可以前都是模拟试卷,今天面对的可是正式考卷!这场演出是团里每个同学参加过的最高规格场合的演出,随着指挥杆的抬起,演出正式开始。一上场,大家所有行动全听指挥安排,整个一百多人的管乐团在胡老师的出色指挥下,错落有致,沉稳有序,行云流水般,完美演绎着曲目。同学们全神贯注地演奏着每个音符,胡老师的指挥杆指向哪里,哪个声部的同学们就从容地演奏。那一丝不苟又镇静自若的神态仿佛国际交响乐团身经百战的大演奏家们。当所有曲目都演奏完毕时,台下所有观众自发全体起立,老师们的眼里饱含着幸福的泪水,同学们使劲为自己的伙伴鼓掌,家长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激动的笑容,他们第一次听自己的孩子演奏,没有想到演奏得如此出色。雷鸣般的掌声在整个音乐厅响起,团长带着大家三次谢幕掌声才结束。就在那一刻,各种复杂的心情交织萦绕我的心头,值得、激动、荣耀、自豪……我们多日来训练受的辛苦,伴随着观众们热情的掌声化成喜悦和骄傲,这一刻让我终生难忘。
演出结束后,还让大家有意尤未尽的感觉,同学和家长们久久不肯离去。通过这场演出,我深刻体会到了什么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次演出是我小学生涯最后一次也是最难忘的一次,但我璀璨人生的这场演出还将继续,我这个导演、编剧加女主角会像认真准备北京音乐厅这场演出一样,认真对待每一天、每一场的生命之演,这个演出很特别,没有彩排,不能重来。感恩那一刻,不仅令我终生难忘,而且教会我做人的道理。
篇二: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人生是一条漫漫的长河,流淌过春夏秋冬。在回忆的星空中,每一颗星星都闪烁着温柔和的光。而我要追寻的,是那无垠黑夜里划破寂静的流星!它梦幻般的尾坠带给我无尽余味。
那是个极好的日子,空气里没有那么多可怕的雾霾,似乎连路边的小草也更绿了。我和朋友约好在街上一家奶茶店碰头。
出了店,我们欢快地说着话,叽叽喳喳地讨论着等会儿要去什么地方,去买书的话是买课内的还是课外的好等等。想到这是我们好不容易真正有空在一起玩的时光,我就忍不住幸福地眯起了眼。
我们挽着手向书店走去。走着走着,我看见一个老奶奶向我们慢慢地走来。她衣着褴褛,虽不至于太过破旧,但也是打着东一块西一块的补丁,手里握着个塑料做的开口瓶,几个孤零零的硬币随着她的晃动不住发出“哐哐”的闷响。她走向我们。
我心中已然明了,这老奶奶是个乞丐。心中顿时有些犹豫。妈妈说过,现在的乞丐大多是职业性的,网上也曝光过一些“乞丐”赚得比高级白领都多,不能信。然而看着她摇摆的步伐,宽大的衣袖在风中荡来荡去,我又有些于心不忍。
天使样貌的小人在我心中不住地请求:“看她多可怜呀!给她一些钱吧!”小恶魔却蛊惑着我:“别看她这么可怜,肯定都是装出来的呢!”我有点儿想帮她,但我只带了整钞,要是给她了,那我就买不到最喜欢看的书了。天使与恶魔在脑海里打架,我沉默着。
老奶奶眼中的光渐渐黯淡下去,我有些不敢直视她的眼睛,稍稍偏过了头去。正想拉着闺蜜走掉,她却放开了我挽着她的手臂。我一脸讶然地望着她,她却只是奋力在装满东西的包里找着什么。终于,她扒出来一个可爱的少女系钱包,抓着便向渐渐远去的老奶奶跑去。
我拉住她,微微压低了声音:“如果是骗人的呢?即使这样,你也不会后悔吗?”她先是一愣,但马上笑开了:“哪管什么骗不骗人啊!我这个人,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帮别人!今天我看见她需要帮助,也不就一只手的事儿嘛!再说,网上那些事儿,谁知道真的假的。不是曝出烤肉都是鼠肉吗,我吃了不还没事。”她说着,看看老奶奶走远的瘦弱的背影,拍拍我的肩说:“好啦好啦,我要当一回红领巾了,帮我看好包哦!”
我看着她的背影,脑中浮现刚才她说话的情景。那双总是充斥着快乐的眼睛像会发光一样,在那瞬间照进了我的心灵深处。我看看我的钱包,那一张张整钞上的毛爷爷笑得和蔼。我似乎得到了极大的鼓舞,向她飞奔的身影大喊:“喂!你可别想单飞啊!红领巾,我也要当!”她转过头,高高扎起的发尾旋出快活的角度,一脸阳光灿烂:“好!”
流星之美,在于它的短暂而绚烂,但正因如此,它才会更有价值,使人珍之重之,见而不忘。
篇三: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我在冬凉的时候见过一树繁花,清浅的月光无意间了撩拨金色的花瓣,恍若嫦娥的仙影在碎花中穿梭,枇杷树上千万朵,攀着温柔的月光,微弱地闪烁在我和寒冬前的花,伸了一枝的清芬,触动了我的心灵,给了我选择。
“你不适合,这次竞赛你别去了。”冬夜的风扑面清寒,但这句自我归家就萦绕在脑中挥之不去的话,却是要比严冬还冷冽几分。恍然间听见瓷碗碰撞的声音,我回了神,颓然地关上窗,窗外院内的老枇杷树一并被我忽视,目光触及那双略旧的舞蹈鞋,难道真的要放弃了吗?我揉了揉酸涩的鼻尖,水光悄然间已浮上眼眶。
晚饭沉默。心思细腻的外祖母收拾碗筷时不停的掀开眼皮,默然地偷瞄我的神色,良久后双手擦擦围裙,满目笑意,话语间慈祥温和:“竞赛的事怎么样啦?”话毕见我敛下了眸神色灰败,语气失落:“我想着是不是该退出舞蹈班了。”
她拂着我的肩,轻柔地摸我的头,眼神温情似盛满月光的青瓷碗,借着昏黄的灯光将我引到院内,入夜的凉风吹得我眼眶泛涩,外祖母微笑,如核桃纹般的褶子漾开,轻拍我的手教我抬头望院内的枇杷树。恍若星河撞入眼帘,细软的花朵在月光的爱抚下泛着浅金色的光泽,凛冽的东风并未催下微小的枇杷花,外祖母慈爱的嗓音恰好也在此时响起:“看枇杷的花朵,在如此寒冷的冬季也像在春天一样,开的这么好呢。”外祖母的眼里似糅进了满天星光,熠熠生辉。我所有躁动不安的心绪似乎都被这些繁复却精巧的花朵抚平了,只剩下心中一片清明,怎么连细微的枇杷花也能在严寒中盛放?不正是因为面临严寒却丝毫不退缩的勇气吗?或许我应该选择坚持,即使面临批评与蔑视,也该坚持选择,努力下去。
独自站在竞赛的舞台上,我忐忑地长吁口气。世间仿佛是一片虚无,只有我在空寂中微微地舒展双臂,《踏》的前奏响起来,我恍然对着闪光灯露出微笑,此刻世界都静了,只有悠扬的乐曲在空气中缓慢的流淌,我的眼前看见一朵朵细微的枇杷花朵,长伸出手,见其闪着细碎的金,冷冽的风还在无情地吹,我踏出最后一步,花朵却如此细碎而美好,点缀着星星般的光泽。正如我闪烁的初心,始终坚定当初的选择,触动了自己的心灵,也惊艳了平淡的时光。
常听春天百花盛开,未见深冬万紫千红。此刻在我眼前的这棵枇杷树,我甚至未曾知晓它竟也有如同星光般细微而美好的碎花。宋代诗人宋祈的笔下,它“柯叠黄金丸”,却又有谁知道枇杷也能“作花凌早寒”,那一树繁复美好的枇杷花,施施然在寂冷的冬日,触动了我的心灵,也让我明白:只要坚持自己的选择,不惧他人的冷言冷语,倔强地生长,无论在什么境况下都能开出傲视凌寒的花朵。
我将在冬夜出发,携着最初的赤诚之心和不轻易更变的选择向赤诚的阳光奔去。
篇四: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温暖的那一刻
连伟材
去年临近考试的那几天,不知怎的北京是出奇的冷,在室外有一种掉进冰窟的感觉,也就是一两分钟的功夫,定会把人冻得透心凉。如果只是冷也还有些许能忍耐的空间,但是北京的冬天会刮风,低温再加上像刀子般的寒风就很难让人扛得住了。
那天正好是个周五,天,黑得格外早;风,刮得格外大;气温是近40年来最低的一天。我穿着羽绒服,整个人恨不得都钻进羽绒服了,迎面吹来的寒风割得我的脸生疼。寒风嗖嗖的穿透了棉衣,冻透了我身体里的每根神经。我掏出手机给爸爸打了电话,说我已经放学了。电话那头爸爸说,“我在老地方等你,今天天冷带好帽子。”“快挂了吧,别冻着手”爸爸关切地补充道。
我拉着书包迎着冰冷刺骨的寒风,向爸爸经常停车的路口走去。远远的,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向我奔来,有那么一刹那,我猜测是爸爸,但又被我否定了。怎么可能?我的爸爸可没有这样的柔情似水。那人离我越来越近,我终于看清了,是,老爸。他从我的手中接过书包后,另一只手把我的帽子向下拉了拉,接着说道,“来,躲在我身后,风小点。”“冻坏了吧,赶紧把手搓一搓,再放兜里。”
寒风依旧凌冽地刮着,但我的心里却觉得暖暖的。爸爸其实一点也不高,现在的我都快高出他半个头了,但我在他心里依旧是个孩子。他今天穿得很单薄,但他的背影很厚实,给我温暖与踏实的感觉。路灯下他的发间有银丝闪过,我才明白我的爸爸已不再年轻,我已长大。我快走了几步,用手挽着老爸的胳膊,这是我长大以后第一次和爸爸有这么亲密的接触,在挽起爸爸胳膊的那一瞬间我觉得整个人又温暖了许多,这种温暖应该来自于对父亲的理解吧!
在我的认知里,我总认为父亲不苟言笑,对我的苛责多余鼓励。可此时,我的脑中却总总闪过这样的画面:早晨爸爸为我准备早餐,同时他会早早打着车让车暖和起来。晚上端杯牛奶放在我桌子上但什么也不说;放学晚了他会买好吃的放在车后座上,这些吃的都是我爱吃的。如果不是今天,我可能不会这样细细回忆爸爸平时对我的默默地关心与爱。都说父爱如山,现在我身边就是一座伟岸的大山,他无时无刻都给我温暖。
不知不觉我和爸爸已经走到了车跟前,我刚坐稳,爸爸递给我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说:“快喝吧,暖暖身子。”一股暖流又一次充盈我的全身,那一刻,我温暖无比。
生命中有无数个不同的瞬间,那一刻是温暖的,是难忘的。那一刻是冷风中的一件皮袄,那一刻是冰原上的一堆篝火,那一刻是我理解父亲的开端。忽然间我仿佛找到了一条阳光大道,在这条宽广的路上我正和父亲谈笑风生的走着……
温暖的那一刻,是理解,是父爱,是……恐怕我自己也找不说合适的语言来形容他。
篇五: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别了,“山丘”
被一阵无法忍受的噪音拉扯出梦境之后,我皱眉瞥了一眼床头的闹钟——刚刚过六点,旁边的工地还真是惜时,这么早早地开工。起身走到窗前,映入眼帘的是基本成型的三层别墅,噪音仍然没有停歇,但我此刻已无暇再为它烦恼,眼前的房屋让我突然意识到,我再也看不见它身后的山丘了。
我并不是现在才得知这个信息,早在屋主买下这块地皮准备建房时,我就知道终会有这么一天。这栋房屋会占据大半的窗外风景,把后方葱茏的山丘挡得严严实实,我只能从那一方幸存的天空里获得一点云朵的讯息。我只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如此之快,好像昨天我还能远远看一眼随风摇曳的树林,今天就只能面对阳光下的钢筋水泥。实际上,是我已经忽略了窗外风景良久,要不是今日被噪音吵醒,还不知道哪天才能想起。随之而来的是一份迟到的惋惜,扫除我残留的困意,我一时间愣在窗前,犹豫该不该叹气。
其实也不是什么特别惊艳的山丘,不过是在皖南山丘区最常见不过的连绵起伏,披着郁郁葱葱的混交林织成的衣,还有一小片可以算作是流苏的翠竹。我一次也没踏足过那里,陪伴我几年的山丘看着好像就镶嵌在窗里,实际上远的很。从小学起我就日日眺望它,我知道从春夏之交那里经常会有云雾来访,装点得好像有神仙莅临,烟岚云岫,好似绫罗丝绸。有时雨后会有云雾垂下,盖住天边的山峦,这些较矮较近的山丘就会从氤氲里探出头来,让我一时认不出那究竟还属不属于这烟火人间。
但现在它带给我的美景已经不再属于我了。从这栋房屋开始建造起,我就清楚我要失去它了,可后知后觉的怅然若失在此时击中我,让这夏日清晨黯然失色。有点像整理旧物时,偶然翻到很久以前和儿时的朋友一起买的小玩意,明明是老旧的款式,连图案都褪了色,却舍不得扔掉,想把它拿给朋友瞧一瞧,才忽然想起二人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不出意外的话大概是再难相见。这时才意识到,原来早已别离,原来早已失去。
也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一片山丘并没有完全离开我。这里是山区,抬眼就能看见连绵起伏的群山交错相叠,当雾霭顺着它们从苍穹奔流而下,我就会自然而然地想起那曾经在我窗里的小小一片。随着时间推移,它们的面容将会无可避免地在我的脑海中模糊,但我不会忘记。那些曾经一眼就惊艳我的美丽,那些无意中获得的欢欣,都已经化作一颗璀璨的星,永远镌刻于记忆的夜空之中,光芒闪烁,历久弥新。
别了,小山丘。不过别害怕别离。那些离开的人或事物,早已在今后的生活里埋藏下祝福。只要你记得,他们就不曾真正离去。
篇六: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我的故乡湖南十分美丽,如诗如画的山水风光,热情如火的湖南人民……这一切都触动着我的心灵,让我无比喜爱。
七月,正值炎炎夏日,我与爷爷奶奶来到故乡的凤凰古城。小屋古色古香,游人欢声笑语,柳树傍水梳妆。我与爷爷奶奶坐上一艘渔船,荡漾在凤凰古城内一片碧波之上。清风徐徐吹过,吹走了满身的燥热。畅游于这片碧绿之中,心中再无喧嚣和烦恼,只余满心平静。
不知何处,传来一阵忽大忽小,忽远忽静的悠扬古琴奏乐?这琴声空灵绮秀,淙淙倾斜而下,宛如一个女子的悲婉低吟,带人坠入一场场旧梦……看着大千世界,灯火兴隆,桃花依旧。却使一个女子的心冰冷破碎,吟出这满腔的与忧愁,叫人不禁为之心碎……良久,我才从这琴声中回过神来。我们依旧荡漾在这碧波之上。它依旧是那样的明艳动人,翠绿得让人心醉。它缓缓地流着,带着这凤凰古城的美丽的景致,流入我的心中,触动我的心灵。
去年,我的故乡长沙下雪了。我并不大懂得雪的真谛,只是单纯的爱着那一片动人心弦,纯洁干的白。地上铺上了优雅的银毯,树梢戴上了松软的白帽,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白色,融化在这片雪中。我拉着姑姑去堆雪人。我们努力砌起雪人胖乎乎的身子,圆滚滚的脑袋,可还没来得及乐上,雪人却轰然倒地。我有些灰心,姑姑却抡起胳膊叫到:“今天我们就非把它堆上了!”我不禁好笑,也燃起斗志。与姑姑又努力几番,终于,雪人堆上了!它朝我们露出一个甜美的,可爱的笑容,不禁触动我的心。又给我和姑姑带来许多欢笑和幸福,也让我们之间更亲近了。
在这幸福之余,我也懂得了一些雪的真谛,让人更加亲密,圣洁无暇,洁白无私,这就是故乡高尚的雪吧!它触动着我的心灵,让我无比感动!这个冬天,故乡的雪,很暖。
故乡的辣椒,是湖南人的最爱。湖南人向来都是辣不怕,怕不辣的。每年除夕,太爷爷太奶奶都会为我们备上一大桌子辣椒菜。味美色鲜的麻辣小龙虾,风韵香飘的炒腊肉……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辣椒菜,不仅在味觉上给予人极高的享受,更象征着我们对湖南的思念,触动我们的心灵。辣椒红得喜庆,辣得舒爽。新春时节,带着对新一年的希望与祝福,伴着美味的辣椒,与家人欢聚在一起,这是多么的幸福啊!
一串红色的小干辣椒,被一条红绳紧紧地连在一起,如同我们一家人,亲密无间,相互依靠。我想,这也是湖南人如此喜爱辣椒的原因之一吧?我虽远在广东,却总是有辣椒相随的。它如同故乡的一个缩影,陪伴着我不断前行,给我以不断前行的勇气。我知道,一回头,便是故乡。辣椒伴着故乡,触动着我的心灵,伴着我一路走下去。
故乡碧绿的流水,温暖的冬雪,绝味的辣椒,都是那样让人喜爱而感动!它们触动着我的心灵,与故乡一起,激励我更加优秀,陪我走过人生的旅途!
篇七: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初中生活如诗,如梦,如画……它记载着我向往的风景,我最爱的风景。
在这刚开学的一个月里,我满怀期待地踏进了这片土地,融入了这所学校。操场上,所有新生都排好了队,井然有序地等待着分班。而我很幸运地进入七年级15班,因为那不仅是我姐姐以前所奋笔疾书过的班级,还有姐姐经常说过的翟老师。
说到他,我就得好好说说。姐姐曾经对我很认真地讲,在她初中生活的低谷期里,是他在背后默默地鼓励她。帮她明确目标,与她交流方法,为她排解郁闷,给她纠正错误,可以说“只要你听他的,准没错!”听完姐姐的介绍,顿时让我对他有了好感。在姐姐的阐述里,我想:翟老师可能是最触动她心灵的一个人吧!
他不仅仅影响了姐姐,让姐姐的学业一年一个台阶,而且在我开学的这段日子里,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上课时,他总能给我们带来惊喜。这不像我遇到的别的老师一样,上课总是那么枯燥地讲知识。他在讲的时候,经常穿插一些小故事,以防止我们睡觉,可以确保我们更加聚精会神地听讲。像“自行车掉前轮”,“摔跤摸牛屎”,“丢鱼事件”……让我们在笑声中感动着童年的美好,在笑声中享受着学习的快乐。从这里,我便觉出了他的与众不同。
渐渐地,他带领我们写作、投稿。刚开始练习写作时,同学们觉得作文很多,特别是在每次放假期间(包括周末)他都会给我们布置一篇誊写作文的作业,让我们中的很多人觉得在放假期间失去许多快乐的时光。但,在我的心目中,他是为了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才对我们这么“狠心”。后来,我们班的作文能力在不断提升,每次作文写的好的,他都会编辑到他的公众号上,记下我们的光辉时刻。慢慢的,过完假期他都会提前布置作文,让我们提前构思,准备素材,抓住灵感的尾巴赶紧练写。然后利用周末静心修改,认真誊写。不曾想,如今这也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我现在还记得那个激动人心的开学见面会。一堂课猜下来,我们不仅喜欢上了他,也喜欢上了语文。正式上课后,同学们都非常努力地学知识。在语文课上,他还见缝插针地告诉我们许多道理,每节课都有。如,“自己学,虽苦,但收获是自己的;看他人学,虽美,但收获却是他人的。”“时间若有闲,读书来填满。”“人的一生,90%的知识靠自学。”……这些他创造或者引用的名言,他戏称为“翟氏名言”,我们叫它“翟事理”。咋样?这风景你见过吗?够独特吧!
在教室里,我们朗朗读书的情景,也逐渐形成了一幅幅触动心灵的风景。我们都称这种背诵叫“每周一背”,现如今已经成为我们的必修课。“不读不背,啥也不会。”成了我们自觉的行动。我相信:纵使时间飞逝,这触动人心的风景也是不会褪色的。
进入中学不知不觉已经一个月了,与师相伴的日子,如诗如画,如一帧帧相片,记录下了那一幕幕触动心灵的风景,成为了我最美的记忆!
篇八: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陪你长大,你伴我老去
——题记
让人快乐的不是金钱,令人满足的从来都不是物质上的满足,而是默默的陪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陪伴是最长久的爱。
《宠爱》是一部关于爱的故事组成,6组人物和各自的宠物陪伴和守护中发现爱,拥抱爱,更学会爱。坐在电影院中,我满心欢喜的等待着电影开始。不久,电影开始了,故事拉开了序幕。
当我看到第二组故事的时候,我脸上再也抑制不住的了笑容,这狗真的是太有意思了。当自己的女主人跟女主丈夫婚礼宣誓时,司仪问有没有不赞成的,全场寂静,但突然传来了一声声狗叫,它是全场唯一反对的。当男女主新婚之夜,这狗又开始使性子了,它疾冲过去一口咬住了男主的裤子。每当男女主想要过二人生活时,这狗就会很准时的出现在他们面前,阻止他们单独在一块。男主想这也不是个办法呀,于是就拿了一根很结实的狗绳,把它拴在了客厅。房间里突然传来了一声响声,于是我不小心把杯子碰倒了,摔在了地上,而这只狗误以为是男主在欺负女主,他也顾不得这绳子有多么的牢固,用尽全身力气扯断那根绳子冲到了房间。
过了很久,很久,这只狗还是没有接受这位男主人。尽管男主人对它再好,它也毫不动容。看到这,我真的觉得这只狗有点太无理取闹了,一次两次的闹一闹也就算了,每次都这样还让不让人活啊。直到有一天,它趴在地上,什么也不吃,也不再叫了,就这么静静的趴着,男主发现不对劲,于是把它送到了宠物医院。医生说它年纪大了,器官衰竭,坚持不了多久了……
尽管身体已经支撑不住了,但它还是用尽最后一丝力气陪伴着它的主人。有一天,它的女主人要出去工作,它看到女主人出来舔了舔它的脸,可能有人会觉得这很脏,但这是它表达爱的方式,只有心里非常爱这个人,打心底里接受了这个人,它才会这样做。舔了一会儿,它突然就趴在地上不动了,它的女主人意识到不对。眼里常含泪水,问了一句:“豪七,谁最爱我?”它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爬起来,前脚抬起,抬起了它的手,它在用它的行动表明,我很爱你,我最爱你。
不知何时我的眼眶已充满了泪水,眼泪就这么不争气的溢满了出来,怎么止都止不住。我笑着笑着就哭了。我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画面,曾经也有一只狗狗陪伴我,它会送我去上学,有一天中午它还跟我去到了学校,因为学校不让宠物进去,我让它先回了家,下午放学的时候,在回家那条十字路口,我看到了熟悉的身影,是它蹲在那里等我。我蹲在地上,它仿佛只知道我在呼唤着它,很快的就向我跑来,蹲在地上打滚,想让我摸摸它。我起来了,它就跟着我后面陪我回家。直到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没有看到那个久违的身影,我以为是奶奶把它关在了家里,我回到家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任凭我怎么叫,它也没有出现。我问奶奶它去哪儿了?她说不知道为什么,它今天突然口吐白沫,然后就静静趴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我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故事接近尾声。呈现在眼前的画面是豪七躺在手术台上,它努力的撑着,撑到它的女主人回来,男主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女主真的很想很想回来,但是飞机已经起飞,她的工作不能停止,她只能忍着痛说不要等她了。当男主对豪七说:妈妈可能赶不回来看你了,你保护了她12年,你把它保护的很好,你要是实在撑不下去了,就好好的睡一觉吧,你放心,我会替你继续保护她。曾经的它一度排斥男主,但是现在它用尽它的全部力气抬起了他的左手在男主的额头上摸了摸,随后又在男主脸上舔了舔,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躺在了手术台上。我想,它是接受男主了吧,原来曾经的他并不是无理取闹,她只是害怕别人伤害它的主人,它要用尽自己所能保护好她。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你陪伴他成长,它伴你老去。也许他也不想在你之前就离开这个世界,因为它想要好好的保护你,它怕它离开之后你会受到欺负,但是它的寿命不允许,但尽管如此,它也会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去陪伴你,保护你。
篇九: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一把古筝,拨动了心的水韵,泛起涟漪;一弯残月,明亮了心灵,照亮了人生;一弯黛眉,像柳条触动心弦,倾国倾城;风花雪月的故事,在美丽的背后轻声吟唱,回转悠扬。
兰舟上的轻波,一嵩独去,是独立的美;在吵嚷的市井巷街,人群舞动,是欢喜的美;而西风渐去,吹走的只有那荒芜的思念。
壹《江南学种乡黑子》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人与人的相识,是最美的风景,那依依不舍的情怀更令人向往,江南水乡一直都是出名人的地方,苏州园林的美也动人心弦,最美的也只能是人,江南人大多多愁善感,我有幸见到他们最真挚的情感。那天黄昏落尽,一位母亲向外出上学的儿子说再见,那母亲一直嘱咐着孩子,那位学子眼中闪烁着泪光,不愿意松开母亲的手,却不得不分开,这触动了我的心,母亲是多么伟大!
贰《闲敲棋子落灯花》
人生需要有“闲敲棋子落灯花”的闲适;要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心情愉悦;更要有‘一日消得一盘棋”的洒脱。那日,我与朋友约好,哪知我因作业大军的来临而忘了此事,等我赶到的时候,朋友依然在,虽已经到了初春,天气仍是寒冷,我站的远远的,便望到了她,她淡淡的笑着,无聊到和蚂蚁游戏。我的心触动了,还没有长出新芽的树,好像也被那温情所震撼到了,友情是多么伟大!
叁《繁红一夜经风雨》
花落花飞花满天,心伤心醉泪满面。到了春末,桃花盛开的时候,一场春雨总能使这繁红脱落,长出新的枝芽,也总会有一两朵小花仍在低矮的树上熠熠生辉,傲霸斗雪,人经历一小点磨难就退缩,我只能告诉你“挫折是冰冷的,胜利不相信眼泪”花儿的坚毅让我心动,人能否像它们一样?坚信自己亦是风景的原则!
肆《谁能瘦马阳关道》
“山一程,水一程”的画面我们想象了太多,但那种心情,我们体会不来;就是那种想要奉献地力不从心的感觉吧;就是那种无心思念只能孤独的感觉吧。我不知道,你能想象到游子离家在流浪漂泊,牵着一匹瘦马,身旁草木枯落的场景吗?这种想到回到家乡却又想干出一番天地的游子心,又会怎样,那种“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象,令我的心触动,我觉得“血染江山如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的生活更是洒脱。在外的游子啊!你的身后一直亮着一盏不灭的灯。
爱是世间最美的语言;爱是人间最美的风景;爱是人间四月天。这爱的风景,一直触动着世界,闪烁着不熄的光。
回首往事如烟,风景如画,摘一朵落花的岁月,枕一世的思念,梦里的那些风景,一直触动着那梦幻的心灵。
篇十: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历史很漠然,在多数情况下不讲曲直,不讲感情。——余秋雨《文化苦旅》
终于踏上了这片土地,眼前,无数砖构成的。是座城墙——西安城墙。
西安,作为六朝古都,城墙,是为令人赞叹的对象。
每一块砖都是暗灰的,却隐隐闪着光泽。它们井然有序地排列着,显得天衣无缝。他历经不知多少年岁月地打磨,竟仍如此完好,难得,难得。有少数布上了苔藓,像是披了件挂满勋章的外衣。让人一眼就看出其“年龄不小”,确实,作为古城墙,他的荣誉数不胜数。毕竟,他拿命换来这一方百姓的安全,被它守护过的人们,都算它的子民。
石墙高而巍峨,令人敬畏。城墙上,不知有多少人留下过足迹,成千上万次的踩踏让它变得已有些凹凸不平。
城墙历经过不少翻修,在现代化建筑漫天飞的时代,为了生存,他忍着疼,一次又一次的“装修”和无情的岁月为它留下斑斑刀痕。为保国泰民安,它片言不语,可身后的痕痛楚,谁知道?谁知道它的身子又经过多少炮弹的轰打,多少刀剑的刻划,多少云梯往它身上架,有多少?它是血染成的。每每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之际,它孤身一人,却毫不畏惧。这不仅仅是墙,它是有生命的。多少烈士的血淌在它身上,它是中华民族爱国品质的浓缩。
深深感受城墙,略带粗糙的砖块里是一颗颗坚硬的心,我闭上眼。忆起曾经有多少文人墨客为之折腰,乐儿将领士兵为之倾倒。我竟有幸踏着他们踏过的土地!
灯光一闪,眼前现了一片沸腾的人海。我惊了!到处都是玩耍的人们,如此神圣之地,他们竟在玩闹!有骑着自行车的,车轮碾过多少先祖的遗体!那是帝王也不敢轻踏的!有提着灯的,灯光是如此狰狞,映着他们的笑脸!有拍照的,他们破坏了千年的宁静!城墙上有四面旗,有着古铜色的四大神兽,是古人想象力的结晶,在其上,竟是无数广告!我的心被触得生疼。
多么可笑,曾经威风凛凛的守卫者,如今却成了人们嬉笑的对象。曾经让帝王亲临,让人人不能不严肃的地方,如今却有许多游手好闲之人在上面讲着笑话。
天色将晚,盏盏灯亮起,映照着岁月,映照着曾经辉煌,照着那颗被人们践踏得支离破碎的心。这是多大的耻辱!它,只能默默忍受!历史多么漠然,几千年的骄傲刹时灰飞烟灭。这位几千岁的老人,背上曾是江山,如今,带着累累伤痕被人当作展品,只能任他人指手画脚。它只能回忆着当年麻木自己,度过风烛残年。
历史的这份漠然,令人悲愤,但也无可奈何。但我们——城墙的子民,哪里有资格去摧残这些历史的见证者呢?回过头再想想自己,迟早会在历史的冷眼中灰飞烟灭。不讲情面的它,连城墙的无比荣誉都被它全部夺走的它,怎么会顾及我的央求。可何必畏惧!城墙,曾有荣誉,让它在老年之际能有些许安慰。我们不应去拼搏一把吗?连我们都是世界的过客,连城墙也是过客。不如在未消逝之前,为自己,为世界,留下些印象,在历史长河中泛起些波澜,算不枉此生。
篇十一: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让人感动的人,有许许多多让人感动的事。他们好像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照亮人们的行为与道德。有一件事就像星星一样,照在我的心头,让我永远不能忘记。
在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一起来到长白商场给我买凉鞋。我来到商场买鞋的地方,看见一双浅蓝色的凉鞋,那双凉鞋前面的鞋梁上有三个可爱的小黄人。我把妈妈拉过来,再三请求,让妈妈给我买下这双凉鞋。买完鞋后,我高兴地唱着小调,拉着妈妈走出商场。这时已经到中午11点半了,我要求妈妈带我去吃米线,我和妈妈来到米线店点了米线。我顺手把我心爱的凉鞋,放在了旁边的椅子上。然后我冿津有味地吃起米线来,吃着吃着,我抬头看见一位瘦瘦的老人,脸发黑,双手非常粗糙,黑黑的手掌,浑身脏兮兮的,一看就是一个捡垃圾的老人,他也点了一碗米线,他左看右看在寻找着空位置,我心想:他可千万不要坐在我这边来呀!我正在想着,这时那位拾垃圾的老人一屁股坐在了我的旁边,顿时我胃口全无,我用厌恶的眼光看了他一眼。我就对妈妈说:“妈妈,咱们快走吧,我已经吃饱了!”其实,我的那碗米线根本就没吃完,我嫌弃那位捡垃圾的老人,拉着妈妈结完帐,便匆匆地离开了米线店。
拉着妈妈走到大广场,心情顿时好转,我在大广场上骑车,开碰碰车,在淘气堡上我和小伙伴们一起嬉戏玩耍。一直玩到下午4点多了,我感觉累了,想回家了。这时,我突然发现我心爱的凉鞋不见了。我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东一头西一头地寻找我那心爱的凉鞋。这时妈妈发现了我的窘样说:“你是不是把鞋丢在米线店了?”我想:“糟糕,我这双心爱的凉鞋肯定被那位捡垃圾的老人给捡去了。”
“唉!我这双心爱的凉鞋呀,我还没来得及穿呢,我怎么就这么大意呀!”我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我想:还是到米线店去碰碰运气吧!也许我的那双心爱的凉鞋还在椅上呢!我想着就飞快地往米线店跑去,我跑到米线店门口就看见那位脏兮兮的老人家正在拿着我的那双凉鞋坐在米线店门口,老人家看到我跑得满头大汗,赶忙起身跟我打招呼:“说,小朋友,你是不是把凉鞋丟在这了?”我点了点头。老人家继续说:“我怕别人拿走,一直在这等你回来呢!你看看你跑得满头大汗的,快过来,把你的凉鞋拿回去吧!以后不要丢三落四了”。
我惭愧地低下了头,说:“谢谢你,老爷爷。”老爷爷说:“不用客气了。”老人家便迈着疲惫的步伐离开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会以貌取人了。心灵美才是最美,我也会像老爷爷一样,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我永远都会把这件事记在心底。
篇十二: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刘禹锡曰:“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在大众眼里,秋是悲愁、寂寞的,可我却同刘禹锡一般,认为秋也能美得让人赞不绝口。
秋,是要慢慢欣赏的。走在小路上,坐在小舟中,映入眼帘的,皆是帧帧风景画。
秋天是一幅万山红遍的风景画。杜牧言:“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秋天的枫林别有一番情趣。昨天还满是绿色的林子,好似在入秋的那一晚,整山的枫叶全红了,放眼望去,恍然一座“火”山。如若有幸能下一场雨,那么雨后,你将见到最美的枫林。一场雨的冲刷,并未洗去她的嫣红,反而更是红得夺人眼目了。你一抬头,还能看见晶莹的雨珠缀于红叶之上,无疑给这枫林增添了无限的风采。若你还有这般闲情雅致,去摇摇枫树,便能看见枫叶如一只只蝴蝶般翩翩起舞,又似一只只小精灵在漫天飞舞,唱着童谣,让人恍若置身于仙境之中。
走到枫树稀疏的位置,或许你还能抬头看见一轮夕阳。
秋天的夕阳是一首疲惫的歌。此时太阳好似一位喝醉了酒的公公,脸红红的,失去了平日的严厉,慈祥了许多;又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一不小心,失手将颜料洒在了天上,又怕挨骂,想着要赶紧躲到山下。划一叶小舟,让它随意在江心飘荡,伸手舀起一捧被夕阳染红的江水,不禁发出“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感叹。而这晚霞更是美得不可言喻,这美丽的天空让人一时无法判断这是梵高手中的调色盘,还是织女织出的彩霞。一片绯红、缃黄、黛蓝、绀紫等颜色交织在一起,这莫不是将世间最美的色彩给寻来了?可一眨眼,小太阳他又淘气地躲下山去了,只留下一片深紫色的余晖,却也美得让人挪不开眼。可又不禁伤感,枫叶红了,会落,夕阳无限好,可它也近黄昏呐!
正值伤感之际,却见到枫林中恍忽有个人影。定晴一看,是个少年推着一个和他一般年纪,十六、七岁的少年,可那位少年却坐在轮椅之上。我正十分疑惑,却忽然瞧见,那位坐在轮椅上的男孩眼睛上竟蒙了一层纱布!他好像要开口说话,我赶忙放轻呼吸,想听听他们的交谈。“真美啊……虽不能亲眼见到,却也感受到它的美了呢!”听到这番话,推轮椅的少年欲言又止。“人间怎会有如此美景啊!”轮椅上的他感叹道。另位少年却苦笑着:“这美景过后,不也是凋零么?夕阳无限好,不也是近黄昏么?”“可这凋零也是为了更好的新生啊!万物皆有好的一面,就像我,虽然看不见这个世界,却能听见那么多美妙的声音,能表达出自己的观念,最幸运的,莫过于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啊!”我一怔,他的这一番话,比这秋日的美景更能触动我的心灵。是啊,一个盲人尚且如此乐观,我们又有什么资格成天悲春伤秋呢?我们不更应该热爱生活么?
秋是要走了,但冬的脚步也渐渐的近了,春又还会远吗?来年的枫林,会更美吧!
篇十三: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花开,花落,触动我们对花的惋惜;惋惜它们的生命即将定格在那一瞬间;一个失望的背影,触动我们心灵最柔软的底线;是啊,在大千世界,怎有没有事物来触动你的心灵,来感化着你呢?
如今,坐在静悄悄的考场上,抬头看着同学们,都在紧张地答着题。而我呢,望着眼前的考题,迟迟下不了手。叙写温情故事,第一就想到母亲。却又觉得没什么好写的,是妈妈不够爱我还是对我不够好?不是,都不是。记忆又被这“不是”,拉回了昔日。
那天,天空泛滥着灰色,好像一只无形的手把笼罩起来。于是,我便呆在家中收拾房间。
“还不去写作业,都几点了,一天就拖延时间……”母亲就这样训着我,本来就有些不耐烦的我,终于爆发了起来,“我干什么都不好,别人干什么都好,那你干嘛还要管我?”妈妈听后只是怔了怔,然后一声不吭地走出了我房间。我愤怒地把房间门闭上,巨大的声音落在空气中,落在天花板上,翻旋。望着妈妈的背影远远离去,竟然还想哼,终于解气了,可是后来才发现我错了。
静下心来,看着窗外的天空,顿时便下起了雨。我不解道:“难道天也有情感,对我的行为产生了失望之情吗,替妈妈感到不值吗?”
想得我心烦意乱,出卧室拿瓶饮料,看见妈妈正坐在沙发上,翻看着杂志,却心不在焉的。或许,我怕与妈妈的目光相对,便赶紧走回了卧室。
拿着饮料,仰望天空,眼里竟闪现出了泪花,自从上初中来,我和妈妈经常发生争执,吵架仿似家常便饭一般。岁月流转,时间消逝,是我变了还是……或许妈妈会想到以前在她心目中的好个乖乖女去哪了,那个天真无邪的女儿去哪了?也许妈妈并不知道,在我高傲的保护层下面有颗无人越界的心。月色已晚,天空已不再流着泪,出现了弯弯的一轮明月,月色洒进了卧室,洒进了心里……
当我再一次睁开眼时,已是耀眼的光芒照在我身上,慵懒地步伐,走进了客厅。静悄悄的,都这个点了,那个“讨厌”的妈妈肯定是送弟弟去学校了吧。
这时,肚子闹起了“空城计”。无奈,只好去厨房接过点吃的。昨天,我对妈妈说了不应该说的话,还对她吼,妈妈肯定还在生我气,妈妈会不会连早饭也不给我做了呀!哎,后悔死了。
当我走到厨房的那一瞬间,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被突破了。妈妈没有再意昨天我说的话,还给我把饭做好了,并在纸上叮嘱我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
就在那一瞬间,我真正体会到了母爱的无私、伟大。一张纸、一顿饭,定格在那一瞬间。那平凡的画面何曾不是一幅触动人心灵的美景呢?
思绪再次被拉回现实中,哪些美丽的风景不是由一幅平凡的画面而引起的。
在大千世界,只要我们有双会发现美的眼睛就一定会发现触动心灵的那一瞬间。
篇十四: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推开窗子,专属夏季的傍晚。清凉微风拂过还未擦拭的泪痕上,目光不由自主地眺望着楼下一片片的未来之星,无比安静惬意。可是内心却早已被那夹杂着过多辛酸的风吹乱。
在这天短短的几小时内,许许多多的同龄人吻别了亲爱的自己,亲爱的在童年无忧无虑的那个自己。仍旧固执地选择了不愿属于自己的自己。而这个自己,早已成为了六年级时所渴望的初中生了。当然也如我们所愿,真的升入了初中,不仅仅长大了一岁,更懂得了值得一生会体会的道理。就像这首刘若英所唱的《继续——给十五岁的自己》里的“遇见了许多许多的人,完成了一些些事情,你一定还无法想象多精彩过瘾——”
在眨眼之间,我度过了没有作业,也没有欢笑的两个月后,懒散过后的我拿布满灰尘的书包,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该醒醒了!”
在初中初来乍到的我,面对一切新的挑战,都不确定自己的形状,动不动就和这个新环境发生摩擦、碰撞。总是无法与新同学、新老师融为一体,有很多人都在背地里说我很另类很做作,到后来,甚至我自己也这样觉得。于是大家都在与自己小学同学和一些自己座位周围的人玩耍、聊天,一些其他的人,也就像我这样孤独着。
尽管这样,我们这些“一人帮”也是这个班级的一份子,班级的荣誉亦是为我们的脸上增添光彩,所以体现是“好班”的机会来了!——体操比赛。
这无疑是一个令人讨厌的比赛,所以我们班大多数人在学习新动作的时候都是如同在打醉拳一般,当一整个班级做操的进修,总是……
记得那次时间非常仓促,仅仅有十八节体育课,再加上都不认真学,反倒觉得体育课太多了。刚开始练的是体操队形,这个就只是踏步走,由体育委员喊:“向左向右转!”踏步走的一声,“一二一二一二……立定!”又是立定的一声,在我依旧不好的记性里,就属这个最特别了,也是最整齐的,还有全班的那一声吼,响彻整个小山,如同怒吼着的狮子,有着“势死如归”的气势,必拿第一的决心。
说来也有些奇怪,我们班都没有好好练,做得出来的广播体操也是属于七零八乱的,但是别的班级,与我们也是不相上下。
当学习委员抽签决定自己班的出场,我们班居然是最后一个出场,整装待发的我们随着熟悉的音乐做着并不熟悉的动作。但是,每个人都在尽力,都在为自己,为自己的班级的荣誉而努力。仿佛在这个短暂的比赛中,明白了一些真理吧。虽然之前还是格格不入的男孩、女孩,在这会儿,也抛开了对彼此的成见,手挽着手并肩与21世界的新的小伙伴们一起开启新世纪的大门,让新世纪的曙光普照光明的未来,让辛勤滴落的泪水和汗水浇灌一颗颗的未来之星!
篇十五:触动了我的心灵半命题作文1000字
听风者,感受其丝丝凉意;听鸟鸣,感受其悲哀情思。我也在去用心听,去听那属于自己的声音,触动心灵的声音。感受如蓝天的广阔无边,感受星空的宁静绚烂。
在我的记忆中,最爱的地方就是家乡。乡下的美景总是让我忘记了一切的世俗烦恼,回忆过来,内心也有点小甜蜜,同时,心灵深处也常常被家乡的一种声音呼唤。
小时候,我生活在乡下,在这里,我感受到了真正的自由,明白了轻松。经常与爷爷去山上放羊,靠在树下,悠闲地望着蓝天白云,到了晚上,吃过晚饭后,趁着灯未亮,我偷偷摸摸踮着脚去跑向草地上,躺在如面包一样柔软的草地上,仰望天空。才发现,夜很静,无云的晴空,镶嵌着无数颗闪烁的星星。而璀璨的星空银河仿佛又没有尽头。正在观赏如此美的夜空,突然传来了一阵笛悠扬动听的笛声,那天簌之音如高山流水般,传进我的内心。我双手撑地,快速从草地上坐起,想去寻找笛声的源头,随着笛声,我去寻找,走着走着,看见在一块石头上,有一个男孩儿,轻轻地闭着眼,将笛子放在嘴上,嘴巴对准笛孔,吹奏着陶醉人心的笛声。
当我大一点时,才知道男孩是住在乡西头的,每次都一个人去帮大人放羊,晚上来吹吹笛子散心。我很喜欢他,也喜欢他的笛声。从此,我们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放完羊,我就去他家找他,他拿上笛子,牵着我的手,奔向那片草地。他还是坐在原来的那块石头上,我则坐在地上,倾耳听着充满家乡味道的笛声,一遍又遍,一曲又一曲,一曲终了,意犹未尽,他是唯一个表演者,我是独有的听众。
每次在听笛声,风都温柔地抚摸着我们的脸,周围的萤火虫如伴舞不停在飞舞,连鸟儿都要鸣唱几声,来个伴奏。每每到这,我感觉我就像是在一个音乐厅中,这种感觉可真美好啊!后面的日子里,我们的关系越来越亲密,从晚上听逐步到连中午放羊时也听,在草地上,他又吹起了笛子,连吃的津津有味的羊儿都听入迷了,正在嚼的青草也停了下来。在乡村的铺石路,经常能看到我俩牵着手奔跑的样子,大人们都说我们像哥弟俩,我们也不好意思说,但心里都暗暗高兴。但我从未想到要离开我的家乡,要离开他,上了初中的我,与他的联系越来越少,我几乎好久没有回去了。我还清楚地记得在分别时,他听到我要离开的消息,赶忙跑向我家,他用尽了全身力气,害怕我马上就要离开,到我家时他已经满头大汗。
但到我还在,他又高兴地笑了。喘了会儿气,他对我说:“走吧”于是,在最后一次的牵手中,我们又来到了草地,他坐在石头上,吹起了笛子,我又一次听起了那唤醒我内心深处的笛声,优美动听,这次是他吹得最好的一次,一曲完后,他突然用一种恋恋不舍的语气,对我说:“你可以别走吗?”沉默了许久,我开口了,“我也不想走,留下来陪你,但是,我终将还是要走,这是我决定不了的。”话音刚落,只见他的眼眶中有一点点的小繁星在闪烁,他哭了。我也哭了,那晚,我们哭的很伤感,这不舍的情感又多么的深沉,第二天,我要走了,走前,他说他想送送我,到了车站,他拿出了那把笛子,吹了起来,悠扬的旋律从他嘴边流出,流进了我的心里。
这触动心灵的声音,让我想起了儿时与他的快乐时光,我忘不了他,我们的情谊太深了,他那如风的声音,我又是多么想再去听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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