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件,是指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师生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的呕吐、怪叫、昏厥等突发症状;体育运动中发生的受伤事故;课堂教学中的吵架、斗殴行为;体育活动中,学生因活动保护不当造成的挫伤、擦伤、关节损伤、肌肉抽筋、拉伤,或骨折、呼吸紊乱、严重休克甚至死亡的事件;其他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涉及到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

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教务主任

2预防措施

(1)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下课、做操、集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2)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3)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竞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4)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勤工俭学活动,社会活动等要从学生年龄特点出发,搞好安全教育和活动组织。班主任、科任教师必须跟班带队,亲临指导,随时进行安全教育和保卫。

(5)认真做好地域性、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6)完善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保持平整。室内球场注意通风、采光。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3应急处理

(1)对师生出现的患病、受伤等事故,症状轻微的应及时由师生送医务室或镇医院就诊;重症者立即送区级以上医院救治,争分夺秒,并及时报告。

(2)对发生的学生吵架、打架事件,任课教师应立即制止,课后交由班主任处理,性质严重的交政教处处理。

(3)家长与师生发生冲突时,学校应立即制止,逐级报告,进行妥善处理。

(4)其他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第一时间内立即实施救治、处理和报告。

(5)不管室内、室外课,教师要做到上、下课点名,若发现无故不到者,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向政教处报告。

(6)在课堂上若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或者身体不舒服,教师要及时向政教处报告,并送医院治疗。

(7)特殊重特病患和重大伤亡事故,学校校长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

篇二: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本预案指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庆典纪念、文艺演出、运动会等重大、集体活动出现的师生死伤安全事故。

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政教主任、安全主任、教务主任

2预防措施

(1)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大型集会、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上报学生活动安全预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安全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负责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2)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年级外出活动必须报请区教育局批准,同时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学生方可参加。

(3)学校在组织学生大型项目集体活动之前,必须对活动的路线、场所、建筑物、设施、交通、天气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考察,对所有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科学制定学生活动安全预案,明确活动组织领导、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将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班级活动,必须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必须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性活动,必须由校长带队。学校组织者必须与学校签定安全责任书。

(5)各中小学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有随队医生或卫生员,携带必要的药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时,必须在安全、无毒、无害的安全环境下进行,保证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带队教师在活动结束前,不得离开学生。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单独活动,如感觉身体异常或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带队教师汇报。

(6)严禁组织参加超出学生年龄、Www.0279.NeT生理、心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各类活动(如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路面上搞宣传或义务劳动、到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等),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庆典活动。

3大型活动、集会期间的处置措施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年级主任为本年级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年级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3、4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必须迅速启动应急机制,视事故情节向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第一时间作出汇报。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员第一时间进入现场处置。

(2)迅速有序疏散人群,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及时将伤员送到附近医院救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3)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当地党委、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4)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篇三: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校舍、师生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安全主任、后勤主任

2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迅速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

(2)展开抢救工作,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发现火情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头进行灭火。如果火势较大,应同时立即向学校保安值班室报警,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学校校长根据实际火情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①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②保持通讯畅通: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③灭火:根据预案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无法迅速扑灭,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④疏散引导:坚持分班、分宿舍按秩序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物品、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专业人员疏散。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场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⑥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4善后工作

确认明火已经扑灭,组织学生复课;需要休课的,组织学生返家。查明事故原因后,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报告区教育局。

篇四: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安全主任、后勤主任

2预防措施

(1)所在食品及原料实行定点采购,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销售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食品及原料。

(2)食堂仓库钥匙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的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摆上餐桌。

(3)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使用餐用具必须“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坚持饭菜留样、试尝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5)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堂防毒、防霉、防蝇、防鼠、防火等必要的卫生设施健全,管理措施到位。特别是防止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应急措施

(1)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3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报告,教育局统筹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5)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

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汲取教训。

(6)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分析判断可

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报废处理,根据中毒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

4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1)查明情况前,对可疑食物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深埋,对食品餐用具、容器进行消毒。

(2)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区教育局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篇五: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校医

2预防措施

(1)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

(2)加强食品、饮水卫生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严防病从口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3)加强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场所的清洁保持和空气流通,对学校相关物品定期消毒。

(4)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5)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严格控制校外无

关人员进入学校水源地和食堂、食物贮存点。

(6)做好预防常见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3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师生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师生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及时组建处理病情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立即通知传染病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护送去医院。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师生,学校校长立即亲临现场指挥,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迅速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6)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区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请区疾控中心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疫情调查。密切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篇六: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后勤主任、安全主任

2应急准备

(1)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出现后,迅速上报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同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

(2)开展有序、有组织的抢险避灾工作。

①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师生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险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②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时的报警工作。

③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3)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以取得指导和支援。

(4)一旦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情况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消或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

3应急措施

(1)发生地质灾害后,“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有关人员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启动灾害应急预案,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2)学校自然灾害应急组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及职责分工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开展自救、互救,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3)一旦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灾害应急,确定撤消或保留抢险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

篇七: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的学生在乘车途中或教师在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三个以上受伤,一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安全主任、后勤主任、政教主任

2预防措施

(1)加强学生乘车、过渡的管理,学生上学、放学严格实行路队制,坚持结伴回家制度。严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随意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船,杜绝学生放学、返校途中私搭农用车、乱乘不安全交通工具,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2)严禁在公路上组织集体出操、举办长跑比赛和其他大型活动。

(3)临近公路的学校必须同交警部门配合,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装减速装置。放学时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力组织学生疏散。

(4)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使用、租用无牌无证、未按有关要求检验、超载等违法车辆运送学生,督导。严禁学校随意远距离跨街招揽生源。

3应急处理措施

(1)接报事故后,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告,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作书面汇报。

(2)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交警、班主任、家属等到位。

(3)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或教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4)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5)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积极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做到家长、学生的情绪安抚工作。

篇八: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政教主任、安全主任

2预防措施

(1)坚持楼道值班制度,集会、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楼道口有专人执勤;学生较多,楼道较窄的学校,应实行错峰下课。学生经常活动的关键部位、场地,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保护。

(2)集会、课间操等集体活动,学生集体上下楼时,各班学生行走线路固定,依次、有序地上下楼;学生集体下楼时一律不准上楼,学生集体上楼时一律不准下楼;

(3)保证楼梯应急照明灯正常使用,楼梯地面画出中线,墙壁张贴警示标识和提示语;

(4)定期检查楼梯和扶手的可靠性,及时消除隐患;

(5)加强对学生进行科学常识的教育,破除迷信,并制定停电的应急措施,教育学生遇突发事件不惊慌,增强自护、自救能力。

3应急措施

(1)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报告学校校长,学校校长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区教育局。

(2)全体教师主动、积极参与事故处置,迅速有效地疏散学生;将受伤师生送到医院救治,陪同、照看师生,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对无法及时判明伤病情的人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请求区委、区政府成立专家组进行会诊。

(3)迅速查清现场状况,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并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师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在抢救伤员过程中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家长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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