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高温补贴标准规定 高温补贴文件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
高温天气将至,对于2021高温补贴标准的规定,大家知道具体是什么样的吗?下面随小编去看看吧!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均工资的12%。
5、**: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11、重庆: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每天10元。
13、海南: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6、7、8、9月,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5-9月,按每人200/月标准发放。
16、山东:6月、7月、8月、9月,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6-8月,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部分地区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1、宁夏:每年6月、7月、8月、9月,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每年的6月至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肃:6-9月,高温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8元/天。
26、广西:每年6月至10月,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7、***: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8、辽宁:6月份至9月份,按每天200元/月。
29、山西:6月份至8月份,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0、河北: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注意】:
1、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3、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
发放高温补贴的法律依据
在2012年6月,*生产**管理总局、*、人社部、全国总**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不*衡,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怎样申请高温补贴
可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请,如果被拒绝的话,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1、根据你所在省市区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的条文申请:
一般情况下:
劳动者如果在高温天气下工作,试举重庆市标准为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 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 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这个气温不是以天气预报的电视或是广播为准的,是以你当地所在的.气象主管部门,如xx市气象局发布的当日气温为准。
2、如果符合上述,你可以直接打申请报告“关于高温补贴的申请,根据xxxx办法,在xxxx情况下,应给予xxxxx补贴。现特向公司申请,xxxx。”如果你是个人的话,最好是向主管提,由主管写申请,主管不受理的话,可以连同一起在高温下作业的同事联名申请;如果你是负责相应部分的主管的话,你自主申请, 并附上如不申请可能会给公司造成罚款的具体条文附件,请公司**审批,并做好日常的气温统计工作及高温作业人员数统计,以便发放。
高温补贴发放注意事项
1、发饮料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新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禁止用饮料等降温品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国家人社部门所下发的高温补贴通知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3、高温津贴发放不能凭企业意愿
由于高温津贴规定不具有**性,各个企业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公司规模大小,效益好坏对高温津贴实施有很大影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是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执行高温补贴**较好的单位。这类单位往往都会有关于高温补贴明确规定,与此同时,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营企业推行高温费的则是凤毛麟角。
只要符合夏日高温工作条件的劳动者都会无偿地得到单位所必须支付的高温补贴费以保证劳动者可以自行购买一些药物防止身体的进一步损伤,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的话可以委托律师诉讼取得。
问题解答
一、高温补贴的适用人群范围是什么?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4部门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意味着,在超过35℃高温的露天作业者和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至33℃以下的室内劳动者,均可获得高温津贴。
二、高温补贴属于什么费用?高温补贴计入什么科目?
高温津贴属于福利费。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三、高**班是否有限制?
高**班,每日禁超3小时。目前,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和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扩展阅读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扩展1)
——湖北高温补贴标准
湖北高温补贴标准
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北高温补贴标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发放时间:6、7、8、9月。
2、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二、补贴发放标准及其他问题
1、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
2、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3、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5、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6、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其它高温福利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可以看出,在六至九月份期间,对于那些在高于33摄氏度环境下工作的职员,企业单位都必须按照既定的高温费的发放标准的规定,向满足受领条件的职员支付一定的经济补贴,为了避免纠纷,企业单位在发放高温费时,需要做好登记。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扩展2)
——杭州市高温补贴标准
杭州市高温补贴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制定,那么杭州市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杭州市高温补贴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浙江省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即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高温补贴的主要意义
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由此可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根据**报道,一位建筑工人近日网上发帖表示,自己去年看**报道才知道高温津贴这回事,而且,自己和200多位工友已经5年都没领过高温津贴。
这则**的背后,凸显了高温津贴存在着的诸多尴尬现状:一方面由于宣传普及不到位,很多人并不知道可以领取这项补贴;另一方面,出于对经济效益的考虑,也有相当多的企业单位选择规避这些**。
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用饮料、绿豆汤、糖茶之类的物品代替高温津贴。而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为何落实不到位?*社科院表示,目前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主要依靠劳动*门、******,**管理工作比较乏力,惩处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较低。此外,劳动者在企业面前较为弱势,不敢更不会主张**,都是高温**难落地的重要原因。
高温*要有法所依,就要把相关的**义务法律化,今后可以考虑将高温津贴等高温劳动保护措施列入《劳动法》,提高其执行效力。同时,要明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保证**的刚性和权威性。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扩展3)
——最新国家高温补贴标准
最新国家高温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国家高温补贴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6至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均工资的12%。
5、**: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4个月。
10、江西: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11、重庆: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每天10元。
13、海南: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6、7、8、9月,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5至9月,按每人200/月标准发放。
16、山东:6月、7月、8月、9月,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6至8月,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6至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部分地区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1、宁夏:每年6月、7月、8月、9月,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每年的6月至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肃:6至9月,高温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8元/天。
26、广西:每年6月至10月,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27、***: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8、辽宁:6月份至9月份,按每天200元/月。
29、山西:6月份至8月份,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0、河北:6月至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注意】:
1、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3、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
发放高温补贴的法律依据
在2012年6月,*生产**管理总局、*、人社部、全国总**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不*衡,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怎样申请高温补贴
可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请,如果被拒绝的话,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1、根据你所在省市区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的条文申请:
一般情况下:
劳动者如果在高温天气下工作,试举重庆市标准为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 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 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这个气温不是以天气预报的电视或是广播为准的,是以你当地所在的气象主管部门,如xx市气象局发布的当日气温为准。
2、如果符合上述,你可以直接打申请报告“关于高温补贴的申请,根据xxxx办法,在xxxx情况下,应给予xxxxx补贴。现特向公司申请,xxxx。”如果你是个人的话,最好是向主管提,由主管写申请,主管不受理的话,可以连同一起在高温下作业的同事联名申请;如果你是负责相应部分的主管的话,你自主申请, 并附上如不申请可能会给公司造成罚款的具体条文附件,请公司**审批,并做好日常的气温统计工作及高温作业人员数统计,以便发放。
高温补贴发放注意事项
1、发饮料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新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禁止用饮料等降温品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国家人社部门所下发的高温补贴通知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3、高温津贴发放不能凭企业意愿
由于高温津贴规定不具有**性,各个企业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公司规模大小,效益好坏对高温津贴实施有很大影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是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执行高温补贴**较好的单位。这类单位往往都会有关于高温补贴明确规定,与此同时,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营企业推行高温费的则是凤毛麟角。
只要符合夏日高温工作条件的劳动者都会无偿地得到单位所必须支付的高温补贴费以保证劳动者可以自行购买一些药物防止身体的进一步损伤,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的话可以委托律师诉讼取得。
问题解答
一、高温补贴的适用人群范围是什么?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4部门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意味着,在超过35℃高温的露天作业者和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至33℃以下的室内劳动者,均可获得高温津贴。
二、高温补贴属于什么费用?高温补贴计入什么科目?
高温津贴属于福利费。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三、高**班是否有限制?
高**班,每日禁超3小时。目前,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和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扩展4)
——江西省生活补贴标准
江西省生活补贴标准
生活补贴指为保障职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水*不降低而给予职工生活费的补偿。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江西省生活补贴标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江西省生活补贴标准
(一)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江西省生活补贴标准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和**350元,高级工以一18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四)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补贴的特征:
(1)补贴是一种*行为:此处的*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和地方*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
(2)补贴是一种财政行为:即*公共帐户存在开支。
(3)补贴必须授予被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这种利益是受补贴方从某项*补贴计划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
(4)补贴应具有专向性:专向性补贴是指*有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补贴。
拓展知识:江西省老年人补贴标准
一、江西高龄补贴多少钱
1、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低保对象中没有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3、特困人员中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
二、什么是高龄补贴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至2009年,*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2011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宣布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惠及800万高龄老人。
经过小编耐心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对江西高龄补贴发多少的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其中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高龄补贴发放也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才能够领取,大家一定要多注意。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扩展5)
——上海知青退休回沪补贴标准是多少
上海知青退休回沪补贴标准是多少
补贴泛指*付与服务设施的全部款项,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知青退休回沪补贴标准是多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调整帮困补助标准
1、月养老待遇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元,现调整为120元;月养老待遇在2000元以上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50元,现调整为70元。
2、节日补助标准维持不变,即“春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500元;“劳动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200元。
3、分档帮困补助标准调整为:月养老待遇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每月补足到1000元后再补助70元;月养老待遇在1001—1500元的,每月补助40元。
申请条件:
1、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原本市常住户口,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三是经本市*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期居住证”)。
2、外省市籍配偶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上述对象的原非本市户口、非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配偶;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三是经本市*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期居住证”)。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退休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未退休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职工登记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原本市户籍迁出证明原件(支援外地前户籍所在地警署开具此证明);
4、申请人现本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上海*期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持居住证申请对象需提供居住证条形码);
5、申请人上月养老金收入证明(养老金银行卡、养老金汇款单或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金收入证明,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凭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在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证明)原件。
6、外省市籍配偶须提供与本市支援外地建设人员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本《通知》下发后,已享受补助人员中符合分档帮困补助条件的人员
新申请人员,向现户籍(居住登记)所在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设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填写**印制的《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原本市户籍迁出证明、现本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养老收入证明(养老收入领取卡,领取卡无明确记录的凭退休时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凭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证明)。
3、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材料后,按规定确认帮困补助金额,交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复核后转回受理窗口。受理窗口根据复核意见汇总并**发放。
4、本《通知》下发前,已经享受补助的人员资料,由原经办部门负责汇总造册,分别移交承担受理、发放工作的民政部门和承担帮困补助复核工作的劳动保障部门。
5、享受帮困补助人员的生存状况,由户籍(居住登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定期核实,并将去世人员通知受理窗口,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其帮困补助金。
6、享受分档帮困补助的人员,于每年十一月份向受理窗口提供上月养老收入证明。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复核,通知受理窗口调整或停发分档帮困补助金。无法提供上月养老收入有效证明的,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分档帮困补助金。
办理地点: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扩展6)
——2020年成都租房补贴标准
2020年成都租房补贴标准
2020年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有哪些申请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就来看看具体的补贴标准。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成都租房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面积标准。
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30*方米,2人户45*方米,3人户60*方米,4人及以上户70*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按个人申请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方米。
(二)补贴标准。
根据经济发展水*和保障需求实际,健全保障标准、保障准入条件动态调整机制。自本文件实施的次月起,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按照《成都市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执行。租赁补贴计发标准随市场租金水*动态调整,从调整后的次月起执行。
(三)发放比例。
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100%执行;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70%执行;年收入4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2.5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年收入5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40%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30%执行;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
成都市户籍居民中,低保对象及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或家庭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的,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扩展7)
——江西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江西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生活补贴,指在*为保障职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水*不降低而给予职工生活费的补偿,分明补和暗补两种形式。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江西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欢迎阅读与收藏。
江西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一)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和**350元,高级工以一18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四)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补贴的确定
1、构成要素
一成员*或一成员境内公共实体提供财政资助,或提供GATT1994第16条意义上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由此给予某种利益,构成补贴。一项措施是否构成补贴,取决于两个要素,一个是*或公共机构的财政资助,另一个是该资助产生利益。
2、*资助
补贴必须与*或公共机构相关。即便不是国家**机构,只要行使*职能,即属于*范畴。*既包括*,也包括次一级的*。公共机构包括类似国有公司的公共机构。财政资助的形式多种多样:资金的直接转让;放弃收入或到期没有收取应收取的收入;提供一般基础设施之外的产品或服务,或购买产品;*向基金机构支付、委托或指示私有机构履行前述一种或多种*职能,且这种做法与*通常采取的做法实质上并无不同。*资助不以*产生支出为条件。*资助可以是*直接出钱资助,或者*通过其他机构资助,也可以是通过*确立的法律框架,由其他机构资助。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扩展8)
——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2011年7月出台的《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并通过*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在高温天气期间,企业应遵守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卫生局、安全*、国税局、地税局、总**,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市场安全*、国税局、地税局、总**,横琴新区地税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166号)要求,现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本通知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劳社〔2007〕103号)及《关于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的意见》(粤人社发〔2010〕19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总**
二○一二年五月***日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扩展9)
——广西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广西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自己在高温环境下上班的话,肯定就会有这个高补贴的,高温补贴是国家所要求发放的,而且不可以用西瓜之类的物品进行代替,那么关于广西企业的高温补贴标准是如何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广西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全**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总**,中直驻桂企业,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炎热夏季高温条件下各用人单位生产(工作)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人民*同意,现就我区实施企业高温津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二、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应在企业“应付工资”项下列支,做单列工资统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在其他项下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
三、实施高温津贴后,用人单位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积极采取其他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增加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同时,要继续安排好生产(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供应(有关费用按现行规定在“劳动保护费” 列支),以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也不能因实施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五、用人单位要加强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场所作业。
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高温津贴的**解释工作。各级****要**对用人单位高温津贴支付情况进行**,对不按规定支付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
七、本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x**区卫生厅
xx**区安全**管理局
xx**区国家税务局
xx**区地方税务局
xx**区总**
二○xx年xx月xx日
一、享受高温津贴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享受高温津贴的具体条件主要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我区属低纬度地区,南濒热带海洋,北为南岭山地,境内河流纵横,热量丰富,气候湿润,且有雨季与热季重叠的特点,尽管年内气温达到35℃以上的日历天数不如一些高纬度地区,但由于雨、热同季,在太阳辐射、大气环流等因素综合作用下,高温季节期常有高湿现象伴随(即又闷又热),且持续的时间长。从劳动安全卫生角度看,此时人体汗液不易蒸发,同样易导致人体体温调节失衡。
以上两个因素中,前者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而后者由于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具体工作环境以及用人单位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技术装备水*等,目前国家尚未对此做出**规定。实践中建议各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集体协商等形式予以明确为宜。
二、使用农民工、聘用工特别是环卫一线工人的单位是否也要支付高温津贴?
实施高温津贴**是一项地方劳动标准,也是* “关注民生”的行政性举措。因此,我区境内各类企业无论采用何种用工方式,都有义务认真执行。
环卫一线工人按劳动合同**管理,绝大多数长期在室外露天作业,农民工也相对集中,他们的辛勤劳动已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因此,考虑到环卫一线工人的工作特殊性,我区早在2011年实施高温津贴工作的.有关**规定中明确规定:将环卫一线岗位纳入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
三、机关事业单位是否纳入高温津贴的实施范围?
由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规范津贴补贴**时,已将防暑降温等福利性补贴纳入其中,因此,机关事业单位除环卫一线工人外,原则上不纳入高温津贴的实施范围。
四、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支付高温津贴?如何支付?
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五、为什么我区高温津贴标准只规定一个数值区间,而不是一个绝对值?
《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14号)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高温津贴标准属地方劳动标准,应尽可能适应全区各类产业不同、规模不同、效益不同、劳动者工作强度不同以及所有制性质不同的企业实际情况。我区将高温津贴标准设定在“100元—200元之间”,一方面是考虑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付出劳动消耗后所必须的最低补偿,另一方面还要综合考虑上述各类企业的资金承受能力,以确保高温津贴**能够落实到位。所以,各类企业应在**规定的区间范围内,**通过内部规章**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等形式,对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实施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予以明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们物质文明的进步,我区高温津贴标准的区间水*将适时调整。
六、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后,还可以另外发放防暑降温费吗?
高温津贴与按照我区相关规定,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在其他项下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但企业可以继续安排好生产(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供应(有关费用按现行规定在“劳动保护费” 列支),以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高温津贴是否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可计入加班工资基数?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要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根据上述精神,在国家和**区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八、高温、高湿环境下因工作中暑,是否算工伤?
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申请工伤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二款规定支付费用。
九、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如何为自己*?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属地的劳动保障*门进行举报投诉。有关高温津贴的详细规定,可登录广西壮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站进行查询。
2021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扩展10)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
为规范市社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严格**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风廉政建设,根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
一、接待原则
1、统筹管理的原则:市社机关的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省内外单位与市社机关各处室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3、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4、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5、定点接待的原则: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市社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主要**或办公室**同意。
二、接待范围
1、上级机关**、省内外单位来访、考察、检查工作的。
2、区(市)供销社和社属单位的人员来机关办事需接待的。
3、经**批准确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由承办处室、经办人签字,签单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和时间。
1、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处室应及时向市社**报告,办公室根据市社**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2、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处室应事先征得市社**同意,办公室根据市社**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的,由相关处室向市社**报告,市社**同意后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4、市社**接待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5、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市社**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6、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市社**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负责**接待的处室或人员补办审批手续。
四、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
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省部级**按有关规定报市****;司局级**可安排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费用一般由接待对象支付。
2、工作餐标准
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请标准
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访人员,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 厅局级**其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烟、酒、饮料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岛产品为主。确须提高宴请标准的须报主要**批准。 严格**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较多,可适当增加陪餐人员。 宴请期间不安排司机就餐,每人每餐发工作餐补贴50元;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发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因工作需要,确需赠送客人礼品的,应提前做出预算申请,报主要**签批后,由办公室酌情置办。
(二)外事接待按青岛市外事接待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接待任务完成后,由办公室按照**签批的接待内容,对接待处室提交的有关票据或发生的支出事项逐一进行审核、登记后,经**签字后由财务报销。凡超出接待内容以外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接待费开支使用情况定期向**成员**,并予以公示,接受**。
拓展知识:
地方级单位不得超过当年公务费的2%,**级单位不得超过当年公务费的1%。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
1.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
2.**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1%。
3.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一律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解决。对于公务费中财政安排的专项会议费、专项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及其他一次性专项经费,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时应予以扣除。
4.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如由接待单位负责安排食宿的,接待单位应在内部宾馆、招待所安排;没有内部宾馆、招待所的,接待单位按当地规定的接待费用开支标准之内可在外部宾馆安排食宿。以上两种接待安排,都要按照现行差旅费标准收费,不足部分可由接待单位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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