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工作制度
第一条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对院学生会常委会负责,主持院学生会日常工作。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 。
一、分级负责制
第二条 学生会实行分级负责制,即学生会各级机构对上一级机构负责,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副主席分管部门制
1. 每位副主席分管学生会的3-4个部门,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副主席直接对主席负责。
2. 副主席定期召集所分管部门的部长会议,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安排工作。
3. 副主席不定期参加所分管部门的例会,了解干事工作情况,检查部门工作部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配合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分管各自相应下设部门的工作。对所分管部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作好与各部部长的联系沟通作用 。
三、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制度
第三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为每周一次,
时间:每周日晚上7:00
地点:学生会办公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内容:会议讨论一周内院学生会系统工作情况及工作部署。
注:本制度由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制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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